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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富能源: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2024-02-01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4-临022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三次会

议、2024 年 1 月 24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表决

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使用

自有资金,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 9.00 元/股的价格回购

股份,拟动用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不高于人民

币 3,000 万元(含),本次拟回购的股份将予以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9 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4-临 009)及 2024 年 1 月 27 日披露

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2024-

临 019)。

    二、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

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4 年 1 月 31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

602,900 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04%,购买的

最高价为 5.27 元/股、最低价为 5.19 元/股,已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3,158,491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

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

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方案,并依据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