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富能源: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天富集团提供担保的实施公告2024-03-01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4-临 032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天富集团提供担保的实施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富
集团”)。
本次担保金额:公司本次为天富集团提供担保合计 24,000 万
元,均系前次担保的到期续保。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
保余额 719,400 万元,其中为天富集团及其关联企业提供担保余额
618,000 万元(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是否有反担保:是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不存在对
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四十三次会议及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及其所属全资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
为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所属全资公司新疆天富国际经贸
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 9.85 亿元,用于其银行贷款、融
资租赁借款及信托贷款等各类借款事项,其中:为天富集团在北京银
行不超过 2.30 亿元借款提供担保,为天富集团在新疆银行不超过 3.20
亿元借款提供担保。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天富集团在北京银行已
提供担保 2.30 亿元,为天富集团在新疆银行已提供 3.20 亿元提供担
保(均含本次担保)。
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近日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
木齐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新疆银行”)分别签署《保证合同》,为天富集团向北京银行
和新疆银行办理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合计
24,000 万元,其中:北京银行担保金额 13,000 万元,新疆银行担保
金额 11,000 万元。天富集团、中新建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中新建电力集团”)就上述担保事项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并签署
《反担保合同》,承担连带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石河子市 52 小区北一东路 2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刘伟
注册资本:1,741,378,100 元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
服务;电力能源资产运营;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金
融信息除外);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房屋租赁;人力资源服务(不含
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
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工业设备维护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设备维修、设备租赁;节能技术推广服务;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
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天富集团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5,470,532.41 5,935,796.87
负债总额 4,093,106.91 4,369,621.58
所有者权益总额 1,377,425.50 1,566,175.29
项目 2022 年度 2023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2,460,568.59 2,333,542.87
净利润 -18,549.84 39,687.56
数据来源:天富集团 2022 年度审计报告、2023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以上数据均为合并数
审计单位: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天富集团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6.3 条第二
款第(一)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三、 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公司就天富集团 13,000 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与北京银行签署
《保证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壹亿叁仟万元整(¥130,000,000 元)。
(2)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北京银行(及按主合同约
定取得债权人地位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分支机构)的全部债
权,包括主债权本金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评估/鉴
定/拍卖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及其他合理
费用)等其他款项。因主合同或其任何部分被解除、被撤销或终止而
依法产生的北京银行的债权也包括在上述担保范围中。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为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含约定
期限届满以及依照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2、公司就天富集团 11,000 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与新疆银行签署
《保证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壹亿壹仟万元整(¥110,000,000 元)。
(2)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合同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
偿还或支付的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
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
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保全费、诉讼或仲裁费、送达费、执行费、
保管费、过户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
的费用。
(3)保证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4)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债务人履行主合
同项下债务到期日(如因法律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主
合同提前到期,则为提前到期日)或垫款之日起另加三年。主合同项
下债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限届满后另加三年。
四、反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天富集团、中新建电力集团就上述 13,000 万元担保事项向公
司提供反担保并签署《反担保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担保人)
(2)乙方: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反担保人)
(3)丙方:中新建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反担保人)
(4)主债权金额:13,000 万元
(5)担保方式:连带保证担保
(6)担保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还清前述全部借款
时止。
(7)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其与贷款银行签署的前述
保证合同中约定的全部保证担保范围,甲方凡因履行前述借款担保责
任[含甲方在履行借款担保中代偿或支付的主债权及相应利息(含罚
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所有律师费用;向乙方行使追索权及
实现反担保权利的各类诉讼及非诉讼费用等]及向乙方行使追索权、
实现反担保权利而导致的一切支付均在本担保范围之内。
2、天富集团、中新建电力集团就上述 11,000 万元担保事项向公
司提供反担保并签署《反担保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担保人)
(2)乙方: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反担保人)
(3)丙方:中新建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反担保人)
(4)主债权金额:11,000 万元
(5)担保方式:连带保证担保
(6)担保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还清前述全部借款
时止。
(7)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其与贷款银行签署的前述
保证合同中约定的全部保证担保范围,甲方凡因履行前述借款担保责
任[含甲方在履行借款担保中代偿或支付的主债权及相应利息(含罚
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所有律师费用;向乙方行使追索权及
实现反担保权利的各类诉讼及非诉讼费用等]及向乙方行使追索权、
实现反担保权利而导致的一切支付均在本担保范围之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 719,400 万元,占公
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116.3725%;其中为公司子公
司新疆天富天源燃气有限公司担保余额 71,400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11.5499%;新疆天富绿能光伏发电有限责
任公司担保余额 30,000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
产的 4.8529%;为天富集团及其关联方担保余额 618,000 万元,占公
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99.9697%。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及独
立董事意见;
3、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4、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及反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