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富能源: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世存)2024-04-13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
东负责的态度,切实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以及《新疆
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
定和要求,在 2023 年度中,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审慎行使公司和
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等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
案,对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不受公
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维护了公
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王世存,男,中国国籍,1969 年出生,律师。历任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
师。北京市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明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现任北京天
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本人及我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没有在公司及其附属
企业任职,我本人及我的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1%以上已发行股份,不是
公司前 10 名股东,也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及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公司前 5 名股
东任职;我本人及我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
附属企业任职,不涉及与其存在重大业务往来的情形,也不在与其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我没有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
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有偿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或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人员取得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相关决议及表决结果
序 日期 会议届次 事项 意见
号 类型
1
第七届董事
2023 年
1 会 第 三 十 次 1、关于预计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1月6日
会议
1、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2、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提供担保的议案;
2.01、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在昆仑银行不超
过 2 亿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2.02、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在民生银行不超
第 七 届 董 事 过 3 亿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2023 年
2 会 第 三 十 一 2.03、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在新疆银行不超 同意
3月1日
次会议 过 0.10 亿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2.04、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在北京银行不超
过 1.70 亿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2.05、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在浦发银行不超
过 5 亿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3 年
第七届董事
1、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3 3 月 13 会 第 三 十 二 同意
2、关于公司向农业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次会议
日
第七届董事
2023 年
4 会 第 三 十 三 1、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
4月6日
次会议
1、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
案;
2、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
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3 年 第 七 届 董 事
8、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 4 月 17 会 第 三 十 四 同意
9、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特别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日 次会议
10、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的议案;
11、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2、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13、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总
结报告的议案;
14、关于公司支付 2022 年审计费用的议案;
15、关于公司聘请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6、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
17、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18、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提
供担保的议案;
18.01、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在中信银行不超
过 3 亿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18.02、关于公司为关联方新疆天富易通供应链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在国家开发银行不超过 3 亿元借款提供担
保的议案;
19、关于延长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
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20、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3 年 第 七 届 董 事
6 6 月 27 会 第 三 十 五 1、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同意
日 次会议
1、关于公司向乌鲁木齐银行、北京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的议案;
2、关于公司转让醇化 110KV 变电站整体资产的议案;
3、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
设计院有限公司签订 40 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总承包
增补合同的议案;
4、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5、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2023 年 第 七 届 董 事 6、关于回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
7 7 月 14 会 第 三 十 六 7、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日 次会议 7.01、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在中国银行不超
过 1.50 亿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7.02、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在招商银行不超
过 1 亿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7.03、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在民生银行不超
过 1 亿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7.04、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不超过 5.30 亿元
融资租赁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8、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3 年 第 七 届 董 事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
8 7 月 31 会 第 三 十 七 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同意
日 次会议 2、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2023 年 第 七 届 董 事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9 8 月 18 会 第 三 十 八 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
日 次会议 3、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议案。
3
1、关于公司向农发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2023 年 第七届董事 2、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标关联方“三供一业”给水
10 9 月 22 会第三十九 改造项目并签订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的议案; 同意
日 次会议 3、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关于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授信敞口额度的议案;
2023 年 第 七 届 董 事 2、关于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项目贷款的议案;
11 10 月 17 会 第 四 十 次 3、关于关联方中标公司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项目 同意
日 会议 并签订 EPC 总承包合同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3 年 第七届董事
12 10 月 30 会 第 四 十 一 1、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
日 次会议
2023 年 第七届董事
13 11 月 22 会 第 四 十 二 1、关于公司向浦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 同意
日 次会议
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流动性支持及子公司收费
权质押担保的议案;
2、关于提名米文莉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
案;
5、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
案;
6、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
则》的议案;
7、关于制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
案;
2023 年 第七届董事
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租赁关联方资产并签订相关合
14 12 月 5 会第四十三 同意
同的议案;
日 次会议
9、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及其所属全资公司
提供担保的议案;
9.01、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在北京银行不超
过 2.30 亿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9.02、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在广发银行不超
过 1.50 亿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9.03、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在昆仑银行不超
过 0.65 亿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9.04、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在浦发银行不超
过 0.50 亿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9.05、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在新疆银行不超
过 3.20 亿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9.06、关于公司为关联方国际经贸在新疆银行不超过
4
1.70 亿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3 年 第 七 届 董 事 1、关于关联方经营性往来及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余额
15 12 月 19 会 第 四 十 四 解决方案的议案; 同意
日 次会议 2、关于公司投资设立新公司的议案。
2023 年度,公司采取现场与网络视频相结合方式共召开 6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
股东大会 6 次;公司采取现场与网络视频相结合方式共召开 15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董
事会 15 次,共计审议通过议案 63 项,其中同意 6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共计发
表事前认可意见 9 项,独立意见 28 项;采取现场与网络视频相结合方式主持召开了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分别出席了 3 次审计委员会和 3 次提名委员会,共计发表审核
意见 16 项。
在相关会议召开前,公司都提前通知并提供了足够的资料,本人认真审议了会议
提出的各项议案,谨慎进行事前审查,充分发表独立意见。
2023 年度,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通过查阅资料并与公司高管座谈交流,
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情况。在平时工作中,经常通过电话及邮件与公司其
他董事、董事会秘书、监事、内审部门等有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主动了解公司经营
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等情况,并
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
司的运作动态。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报告期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对公司
董事会审议的下列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23 年 1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对“关于预计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3 年 3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关于公司为控
股股东天富集团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3 年 3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对“关于聘任公
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3 年 4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对“关于聘任公司
总经理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
5、2023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分别对“关于公
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聘请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
议案”、“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延长
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3 年 6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对“关于调整公
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3 年 7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分别对“关于回
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提供担保的议案”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3 年 7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分别对“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23 年 8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分别对“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2023 年 9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分别对“关于公
司控股子公司中标关联方‘三供一业’给水改造项目并签订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
的议案”、“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1、2023 年 10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对“关于关联方
中标公司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项目并签订 EPC 总承包合同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
12、2023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对“关于募投
项目延期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3、2023 年 12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分别对“关于为
全资子公司提供流动性支持及子公司收费权质押担保的议案”、“关于提名米文莉女士
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租赁关联方资产并
6
签订相关合同的议案”、“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及其所属全资公司提供担保的
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4、2023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对“关于关联
方经营性往来及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余额解决方案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报告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均进行了事先调查,并
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关联交易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交易行为在市
场经济原则下公开、公平、合理地进行,交易价格合理、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
联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3 年度,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方未发生违反或者未能按期履行
承诺的情况。
(三)如公司被收购,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针对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
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
务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针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
配套指引要求,完成内控体系建设、评价工作,并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组
织实施。本人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内容、形式符合相关规定,并且
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的状况。外部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
了审计,认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经公司 2023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 2023 年 5 月 9 日
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请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
7
意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本人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的资格,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的经验与能力。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相关审计人员在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过程中,能够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遵循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聘请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总监奚红女士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财务总监、投资
决策委员会委员职务。在聘任新的财务总监前,由董事长刘伟先生暂时代行财务总监
职责。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
错更正
经公司 2023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三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中“单项交
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除上
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
定。
本人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而进行的
合理且必要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变更
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选举孔伟先生、张廷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选举李奇隽先生为
公司总经理,选举米文莉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经审阅上述人员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不适合任职的
8
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任职资格
合法;其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对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作为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
场,认为公司能严格按照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有关考核激励规定执行,
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的规定。
(十)其他重点关注事项
1、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为打造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电力系统,在天富区域电网基础上构建城
市级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区,促进第八师石河子市新能源产业链高质量发展,有效汇
聚新能源产业链各方力量和资源,探讨源网荷储一体化基地建设的商业模式和运行机
制,发挥新能源产业链的集聚效应,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投资设立新公司的议案》,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设立“天富新能源产业创新研究
院”。
本人认真审核了相关资料,认为本次投资设立新公司事项是基于公司未来发展战
略的需要,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影响力,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综合实力,符合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所属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相关议案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作为独立董事对
此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报告期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信息披露充分完整,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
为。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积极履行职责。同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及经营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与合作,为推动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做出了应有的努力。
9
报告期内,公司各方面运作规范,在总体上保持了健康平稳的发展态势。2024 年,
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加强现场工作,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原则,按照法定
要求发表独立意见,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独立职能为公司发展发挥建设性作用。
10
此页无正文,为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世存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