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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富能源: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2024-06-14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2024 年 6 月
                                 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形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6月21日11点00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现场会议地点:新疆石河子市北一东路2号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见证律师: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
五、现场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发言登记(10:30~10:50)
    (二)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三)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数
    (四)宣读会议须知
    (五)推举2名股东代表和1名监事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分发表决票
    (六)对下列议案进行审议和投票表决:

                                                               是否为特别
 序号                          提议内容
                                                               决议事项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
   1                                                               否
        的议案

    (七)股东发言
    (八)休会(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现场和网络投票结果)
    (九)监票人代表宣读表决结果
    (十)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律师出具见证意见
    (十二)签署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三)会议结束
                                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
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
下会议须知:
    一、董事会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持大会正常秩序和提高议事效率为原
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做好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
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
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三、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的,应当举手示意,由会议主持人按照会议的安
排进行;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的发言和提问。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
进行,简明扼要,每次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3分钟;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
报告人的报告或其它股东的发言,并不得超出本次会议议案范围;在大会进行表决时,
股东不再进行大会发言;股东违反上述规定,大会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公司相关人员应认真负责、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会后,公司真
诚地希望与广大投资者以多种方式进行交互式沟通交流,并欢迎各位股东关心和支持
天富能源的经营发展。
   四、本次股东大会仅对已公告议案进行审议和表决。
   五、现场会议投票表决的有关事宜:
   1、投票办法:股东大会的议案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每项议案分项表决,各项议案
列示在同一张表决票上,请股东逐项填写,一次投票。对某项议案未在表决票上表决
或多选的,视同弃权处理,未提交的表决票不计入统计结果。
   在监票人代表宣布表决结果后进场的股东不能参加投票表决,在开始表决前退场
的股东,退场前请将已领取的表决票交还工作人员。如有委托的,按照有关委托代理
的规定办理。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结束后股东提交的表决票将视为无效。
   2、计票程序:推举提名2名股东代表和1名监事作为监票人,3位监票人由参会股
东举手表决通过;监票人将与现场见证律师共同组成监票小组,监票小组在审核表决
票的有效性后,监督统计表决票。
   3、表决结果:由监票人代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
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表决通过。
   出席会议的股东对会议的表决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
重新点票。
   4、会议主持人根据各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宣布议案是否通过。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采购合同》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中新建

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新建电力集团”)共同投资设立 5

家新公司,负责光伏项目的建设,其中:天富能源持股 55%,中新建电

力集团持股 45%。公司通过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对光伏项目 EPC 总承包建

设进行公开招标,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天富伟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天富伟业”)中标公司多项光伏项目工程。

    天富伟业通过邀标和竞争性谈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购光伏设备材

料。根据评审结果,天富伟业拟就采购光伏设备材料事项与中标关联方新

疆天富远大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富远大”)、新疆天航新

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航新能源”)和新疆天富天耀新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耀新能源”)签署《采购合同》,预计采购总

额不超过 10.24 亿元,本次向天富远大采购 PHC 预制管桩,规格为 PHC-AB

型和 PHC-C 型,中标价格 96 元/米和 112 元/米,签订采购合同金额合计

85,109,888.00 元;向天航新能源采购光伏区支架,中标价格 6,400 元/吨,

签订采购合同金额合计 171,934,144.00 元;向天耀新能源采购光伏组件,

规格 610wp,中标价格 0.8780 元/瓦,签订采购合同金额合计 766,511,050.76

元。
    天富远大生产预制管桩所需主要材料,属于自研产品,具备材料核心

技术和供给优势;天航新能源生产光伏区支架原材料采用国内大型钢厂材

料,配套有智能型及一次成型设备,品质能够得到保证,供货及时;天耀

新能源采用国内先进工艺和生产线,光伏组件产品性能高于国家标准,在

保障设计功率的前提下减少组件使用量,提高发电量产出;上述三家公司

具有良好的信用和履约能力,能及时响应公司采购需求,售后服务有保障。

    天富远大、天航新能源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参股公司,天耀新能源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二款第

(二)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此项议案构成关联交易,请关联股东中新建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和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

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