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富能源: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8-20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4-临 101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9 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董事,
8 月 19 日上午 10:30 分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董事长刘伟先
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
公司董事会成员在充分了解所审议事项的前提下,对审议事项进行逐
项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议案;
同意《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2024-
临 104《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新疆天富绿能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继
续使用不超过 4,500 万元(包括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可以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
财产品(包括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
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银
行理财或信托产品。该等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
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上述额度是指
现金管理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 4,500 万元(包括募集资金产生的利
息)。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2024-
临 105《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本次计
提信用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同意公司
2024 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2024-
临 106《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关于公司向北京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北京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办理金额不超过 1.10 亿元的
并购贷款业务,贷款期限 5 年,利率不超过 3.49%,专项用于公司置
换前期支付收购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供一业”供电和供热
移交改造项目资产的资金,由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根据目前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同意调整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额度,调增共计 13,900.00 万元,本次调整后,公司 2024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合计为 157,200.00 万元。
此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事项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刘伟先生、张高峰先生回避表决。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2024-
临 107《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以及独
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关于公司为天富集团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间接控股股东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天富集团”)提供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 12 亿元,用于其银行贷款、
融资租赁借款及信托贷款等各类借款事项,此次担保系前次担保的到
期续保,具体如下:
7.01、关于公司为天富集团在交通银行申请不超过 5 亿元借款提
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天富集团在交通银行申请不超过 5 亿元借款提供担
保。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02、关于公司为天富集团在民生银行申请不超过 4 亿元借款提
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天富集团在民生银行申请不超过 4 亿元借款提供担
保。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03、关于公司为天富集团在招商银行申请不超过 1 亿元借款提
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天富集团在招商银行申请不超过 1 亿元借款提供担
保。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04、关于公司为天富集团在中航租赁办理不超过 2 亿元融资租
赁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天富集团在中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办理不超过 2
亿元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担保事项有效期限为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内。
此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事项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此项议案及其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关联董事刘伟先生、张高峰先生回避表决。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2024-
临 108《关于公司为天富集团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8、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调整公
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和《关于公司为天富集团提
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其子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2024-
临 103《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