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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贵航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4-07-17  

证券简称:贵航股份              证券代码:600523                编号:2024-019




           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 2023 年 12 月 29 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
二次修订、2024 年 7 月 1 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公司实际经营管
理的需要,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贵州贵航汽车零部
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修订条款对照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章程全文“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

                                      第九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
第九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人。                                  可以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授权公司其
                                      他人员代表公司。


第三十八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     第三十八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
利:...(五)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 利:...(五)查阅、复制本章程、股东
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名册、股东会会议记录...


第三十九条...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       第三十九条...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
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会计账簿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
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
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 证。股东要求查阅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的,
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               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
                                   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或
                                   会计凭证有不正当目的...
                                   第四十六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四十六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九)决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
                                   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制定或批准公司章程和公司章程修
(十)修改本章程...
                                   改方案...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
                                   (十六)制定或批准法律、行政法规或本
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
                                   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
项...
                                   项...


第五十五条   ...应当以书面形式向
                                   第五十五条    ...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
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
                                   会提出。董事会在收到请求后 10 日内作
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请
                                   出是否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决定,并书面
求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
                                   答复股东...
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者在收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
                                   到请求后 10 日内未作出反馈的,单独或
者在收到请求后 10 日内未作出反馈
                                   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
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
                                   向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并应当以
股份的股东有权向监事会提议召开临
                                   书面形式向监事会提出请求,监事会收到
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监
                                   请求之日 10 日内作出是否召开临时股东
事会提出请求...
                                   会会议决定,并书面答复股东...

第五十六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
                                   第五十六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
召集股东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
                                   股东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向上海证
同时向中国证监会贵阳特派办和上海
                                   券交易所备案。
证券交易所备案。
                                   在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
在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
                                   不得低于 10%。
比例不得低于 10%。
                                   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会通知及股东会
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
                                   决议公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
东会决议公告时,向中国证监会贵阳
                                   证明材料。
特派办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
明材料。
第六十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董事会、
                                      第六十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董事会、监
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1%以上
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
                                      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提案。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
                                      东...
的股东...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权:...(八)制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
                                      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
                                      公司形式的方案...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
                                      (十三)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列职权:...(八)拟订公司重大收购、
                                          董事会对下列事项作出决议前,应当
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
                                      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
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一)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
(十三)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的会计师事务所;
                                          (二)聘任、解聘财务负责人;
                                          (三)披露财务会计报告;
                                          (四)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的其他事项。



第一百二十条 董事会应当设置审计       第一百二十条 董事会应当设置审计委员
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不得为本公 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人以上,不得为
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本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一百二十二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       第一百二十二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
权:...(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 权:...(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
其他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        他应由公司董事长签署的文件,包括但不
件,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文件:...3、 限于下述文件:...
行使法定代表人职权,根据经营需要,
向总经理及公司其他人员签署“法人
授权委托书”...




                                     第一百三十条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
第一百三十条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
                                     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该董事
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
                                     应当及时向董事会书面报告。有关联关系
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
                                     的董事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




                                     第一百四十二条     经理层...行使下列职
第一百四十二条     经理层...行使下
                                     权:...
列职权:...
                                     (五)制定或批准公司不涉及本章程规定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的党委主要职责的重要专项规章制度...
(九)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九)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
(十)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
                                     权...
权...




第一百五十七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    第一百五十七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
职权:...                            权:...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
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 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
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 规、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       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要求董事、高
议...                                级管理人员提交执行职务的报告...




第一百六十五条 公司党委...主要       第一百六十五条 公司党委...主要职责
职责是...(三)研究讨论企业中长期 是...(三)研究讨论企业中长期发展规
发展规划等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支持 划等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支持股东、董事
股东、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依法 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批准
行使职权...                       公司涉及本章程规定的党委主要职责的
                                  重要专项制度...




第一百六十九条 公司依照法律规     第一百六十九条 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健
定,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 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
的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业 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业务公开,落实
务公开,落实职工群众知情权、参与 职工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
权、表达权、监督权。重大决策要听 权。公司研究决定改制、解散、申请破产
取职工意见,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 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
大事项必须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 章制度时,要听取职工代表大会及工会的
工大会审议。坚持和完善职工董事制 意见,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
度、职工监事制度,维护职工代表有 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坚
序参与公司治理的权益。            持和完善职工董事制度、职工监事制度,
                                  维护职工代表有序参与公司治理的权益。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上述修订内容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具体内容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7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