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发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4-03-06
证券代码:600538 证券简称:国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09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权益变动情况
自 2022 年 11 月 8 日至 2024 年 3 月 1 日,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朱蓉娟及其一致行动人彭韬、广西国发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发集团”)、姚芳媛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
式、司法拍卖划转等方式合计减持了公司 26,753,200 股股份,合计减持比例达
到 5.10%。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
生变化。
一、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朱蓉娟 2024 年 3 月 1 日权益变动情况
2024 年 3 月 1 日,公司控股股东朱蓉娟持有公司的 1500 万股股份涉及司
法拍卖过户,朱蓉娟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由 17.25%下降到 14.38%,持股比例下
降 2.86%。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拍卖成交确认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二)控股股东朱蓉娟及其一致行动人自 2022 年 11 月 8 日至 2024 年 3 月
1 日权益变动情况
1、一致行动关系
彭韬、朱蓉娟夫妇分别持有广西汉高盛投资有限公司 52.38%、47.62%的股
权,且通过广西汉高盛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持有公司股权。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朱蓉娟、彭韬、广西
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朱蓉娟、姚芳媛分别持有南宁市东方之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65%、
16%的股份。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朱蓉娟与姚芳媛构成一致
行动关系。
2、权益变动情况
自 2022 年 11 月 8 日至 2024 年 3 月 1 日,朱蓉娟及其一致行动人彭韬、国
发集团、姚芳媛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司法拍卖划转等方式合计减持
了公司 26,753,200 股股份,合计减持比例达到 5.10%。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变
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变动数量 变动比例
(股)
国发集团 大宗交易减持 2023/3/15 -10,000,000 -1.91%
司法变卖 2023/8/23 -76,200 -0.01%
姚芳媛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 2023/3/16- -1,677,000 -0.32%
2023/4/18
朱蓉娟 司法拍卖成交过户 2024/3/1 -15,000,000 -2.86%
合计 -26,753,200 -5.10%
上述股东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详见 2023 年 3 月 17 日、2023 年 4 月
20 日、2024 年 3 月 6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数量和比例
股东名称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朱蓉娟 90,400,542 17.25% 75,400,542 14.38%
彭韬 17,272,700 3.30% 17,272,700 3.30%
国发集团 12,405,571 2.37% 2,329,371 0.44%
姚芳媛 14,000,000 2.67% 12,323,000 2.35%
合 计 134,078,813 25.58% 107,325,613 20.47%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即朱蓉娟
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彭韬、朱蓉娟夫妇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导致公司基本面发生
重大不利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朱蓉娟及其一致行动人涉及披露权益变
动报告书等后续工作,公司将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尽快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
特此公告。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