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头股份: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2024-04-20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
(2024年4月)
第一条 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了确保公司持续稳健运营,使独立董事尽职尽责,诚信
从事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审定,本着“责任、风险、利益相一致”的原则,
特制定《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其主要大股
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独立董事。
第三条 津贴范围: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其他董事不属享受该津贴办法的范
围。
第四条 津贴原则:津贴水平综合考虑独立董事的工作任务、责任等。
第五条 津贴标准: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6万元整,月度津贴为
5,000元。
以上津贴标准为税前标准,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独立董事津
贴自经股东大会通过后按月发放。
第六条 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
程》行使职权所需的交通、住宿等费用,均由公司据实报销。
第七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正式实施。本办法实施后,公司于2017年4月公告的《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废
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