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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狮头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文会2024-04-20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文会)


    本人刘文会,为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
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
策提供支撑,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有效保障全体股东权益不受损害。现将本人履
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简介:
    刘文会:男,1977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致公党员,
博士研究生,具有律师职业资格证书。2003年至今任职于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
院,任法学教师。现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影响独
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2次董事会,审议通过39项议案;召开股东大会4次,
审议通过15项议案。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均亲自出席,不存在缺席、委托出席
的情况,也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在对议案充分了解的基础
上,依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审慎发表独立意见,以
科学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本人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前认真审阅议案及材料,利用自身的法律专业知识
体系,结合公司实际,与公司董监高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沟通,为董事会决策提
供积极作用。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
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
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担任公司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同时还担任战略委员
会委员,严格按照发了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相关要求,
主持召开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参加战略委员会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4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均组
织并主持,共审议通过6项议案,涉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及补选事项。
本人对公司董事、高管人员的个人履历及有关资料进行了审阅核查,其均具有较
高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管的资格和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召集人均组织并主持,共审议通过2项议案,涉及董事、监事、高管2022年度
薪酬及2023年度薪酬,确保董监高薪酬政策及发放合理公平。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1次战略委员会,涉及总裁年度工作的报告事项,本人
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出席参加了本次会议。
    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均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
益。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与会计师事务
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
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
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期间,积极参与公司业绩说明会,解答投资者针对性问题,并以此作为桥梁加
强与投资者间的互动,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四)日常工作情况
    除参加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外,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行独
立董事职责,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还通过参加专业培训,进行现场考察、走访、电
话、邮件、网站等多种途径全面了解、持续关注公司的行业动态、生产经营、财务

管理、项目建设、内控规范体系建设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并与公司管理层
保持良好沟通,掌握公司动态,及时传导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同时,
能结合各自专业优势,为公司战略发展积极出谋划策,为董事会及经营层科学决策

提供专业依据。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能积极配合本人有效行使职权,

能定期通报公司运营情况,提供文件资料,组织开展实地考察等工作,保障了本人
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
支持,指定证券部、董事会秘书等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协助本人履行职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均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相关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
动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
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
面确认意见。

    2023年度,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有关要求,稳步推进内部控制制度
的有效实施,保证了公司规范治理和各项业务活动安全高效运行,经营风险得到有效
控制,并且在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内控制度积

累了实践经验。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023年度,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公司聘请永拓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议程序合
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聘任其担
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董事会的换届,并聘任、补选了部分高管,公司所补选
聘任的董事高管均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提名、审议、表决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发现候选人存在法律法规等
相关文件规定的禁止担任董事、高管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
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并结合
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公司经营按计划推进。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忠实勤勉的精神,
对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秉承客
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 年,本人将以更高的标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
继续秉承审慎、勤勉、独立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
自身专业优势,进一步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不断学习,提高
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更加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切实有效地行独立董事的职
责和义务,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
司健康持续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刘文会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