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头股份: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4-04-20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基于独
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仔
细的审查,现发表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3年度因业绩亏损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现状及未来经营资金需求等各项因
素,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完整、合理、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
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内控体系与相关制度能够适用
公司管理要求和发展的需要。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和部门规章的要求以及内部控制的基本准则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报出的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三、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专项说
明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等规定和要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
的态度,对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2023 年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
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资
金情况;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往来累计发生金额为 6,193.39 万元,往
来资金的利息为 84.65 万元,偿还累计发生金额 3,450.27 万元,期初往来资金余
额为 2,798.48 万元,期末往来资金余额为 5,626.25 万元;因方贺兵未能依约支付
公司昆恒科技剩余股权回购款 700 万元,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方贺兵的期末往来资
金余额 700 万元。我们将继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加大对公司与关联方资金
往来的监督力度,对公司日常经营给予专业化的指导意见,保证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 关于 2024 年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和行业薪酬水平,薪酬合理;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4 年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方案,并同意将 2024 年董事薪酬方案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五、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
具有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
需要。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过程中,该事务所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
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约定的服务内容,顺利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综上,
我们同意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的独立意见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属正常的市场行为,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允合理确定,交
易行为在公平原则下进行,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
利益,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亦未因上述关联交易而
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本次董事会对该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计提资产减值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
定,减值依据充分,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并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方沙、刘文会、刘有东
2024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