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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赛股份: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2024-05-10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1〕2354 号文)核准,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新赛股份”或“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 票 110,453,647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0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59,999,990.29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5,726,415.09 元,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54,273,575.20 元。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于 2022 年 2 月 10 日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变更登记手续。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新赛股份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完成对
新赛股份相关持续督导工作。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股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
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在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中,光大证券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关于持续督导的相关规定,尽责完成持续督导工作。
序号                    督导事项                               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
 1      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   导工作制度,已经制定了相应的持续督导
        划。                                     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
                                                 保荐机构已与新赛股份签订保荐协议,协
        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
 2                                               议已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
        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
                                                 义务。
        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2023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代表人及项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   目组与新赛股份保持了日常沟通,进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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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现场检查,对新赛股份开展了持续督导工
                                                 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
        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   2023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新赛股份未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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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须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的事项。
        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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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岀现
     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
                                              2023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新赛股份及相关
     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
5                                             当事人未发生须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
     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
                                              违法违规或者违背承诺的事项。
     事人岀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
     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2023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光大证券已督促
     督导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
                                              新赛股份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6                                             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
     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
                                              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履行其所做岀的各项承诺。
                                              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岀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光大证券已督促公司建立健全较为完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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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公司治理制度,且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员的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
     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   光大证券已督促公司不断建立健全相关内
     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   部控制制度,且能够得到有效执行,未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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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   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存在失效的情
     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   况。
     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
                                              光大证券已督促新赛股份建立健全并有效
     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
                                              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已按规定审阅信息披
9    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详见“二、信息
     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披露审阅情况”。
     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
     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
     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
                                              光大证券对新赛股份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
     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10   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
                                              报告的情况,详见“二、信息披露审阅情
     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况”。
     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
     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
     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
     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经核查,2023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新赛股
                                              份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
                                              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
     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岀具监管关注函的情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
                                              况。
     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
11                                            因新赛股份于 2022 年 8 月 18 日转出暂时
     海证券交易所岀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
                                              补充流动资金款项时多转出 2000 万元,
     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使当年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流金额达
     的情况。
                                              3.70 亿元,超出董事会批准额度,导致募
                                              集资金有关的违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于
                                              2023 年 6 月 8 日对上市公司、时任董事会
                                              秘书、时任财务总监予以口头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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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荐机构已督促新赛股份及其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持续强化和完善公司治
                                                理、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等方面的规
                                                范运作。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023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新赛股份及其控
       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
 12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情
       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
                                                况。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
       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
       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   2023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新赛股份未发生
 13
       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   该等情况。
       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
       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督促上市公
       司做岀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
       易所报告:(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
       规则》等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
       (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岀具的专
       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2023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新赛股份未发生
 14
       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     该等情况。
       (三)上市公司岀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
       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上市公
       司不配合保荐人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
       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
       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   光大证券已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
 15    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     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以确保
       量。                                     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自
       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
       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
       现场检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涉
                                                2023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新赛股份未发生
 16    嫌资金占用;(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
                                                该等情况。
       保;(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
       上市公司利益;(五)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
       存在重大异常;(六)交易所或者保荐人认
       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2023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光大证券持续关
       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募集资   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
 17    金的使用情况、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     使用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
       项。                                     事项,并出具了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新赛股份2023年持续


                                          3
督导期间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审阅或事后及时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
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并将相关文件内容与对外披露信息进行了对比。
保荐机构认为,新赛股份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活动,依法公开
对外发布各类信息披露文件,确保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
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
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经保荐机构核查,新赛股份在本次持续督导阶段中不存在按《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告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郭蕾                  马如华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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