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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高速:联合公告-外环项目施工合同2024-03-13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聯合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
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聯合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
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0152)                             (股份代號:00548)


                                       聯合公告

                                   須予披露的交易
                                 外環項目施工合同

該等施工合同

深 圳 國 際 及 深 高 速 (深 圳 國 際 擁 有 約 51.56%權 益 之 附 屬 公 司 )之 董 事 會
宣佈,深高速之全資附屬公司外環公司經標準招投標過程選定外環三
期 第 3 至 6 合 同 段 各 自 的 工 程 施 工 中 標 人 後 , 於 2024  3 月 12 日 分
別與各中標人簽訂了該等施工合同。

簽訂該等施工合同的理由及裨益

如該等公告所披露,外環公司開展外環項目的建設組織工作,符合深
高速的收費公路投資、建設及經營管理整體策略。外環公司以公開招
標的方式確定了該等施工合同項下各承包人和合同價,完成了與工程
招標相關的全部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有關規定。各承包
人的確定機制公正、審慎,該等施工合同的主要條款分別符合行業慣
常做法及市場通常標準,合同價通過政府部門或授權機構制定的行業
規範及發布的價格信息所計算的標底預算值進行了控制,並通過公開
招標方式予以確定,屬公平、合理。

上市規則涵義

如 該 等 公 告 所 披 露,外 環 公 司 於 2023 年 11 月 17 日 與 中 交 路 建 及 中 瑞
建 工 簽 訂 了 第 1 合 同 段 施 工 合 同 , 並 於 2024 年 1 月 25 日 與 中 鐵 四 局
及 深 圳 市 政 簽 訂 了 第 2 合 同 段 施 工 合 同。由 於 中 交 路 建 與 中 交 二 航 局、

                                          -1-
中 交 二 航 局 深 圳 及 中 交 一 公 局 均 為 中 國 交 建 之 附 屬 公 司 , 第 1、 4 及 5
合 同 段 施 工 合 同 均 有 關 外 環 三 期 並 於 12 個 月 內 簽 訂,故 此 根 據 上 市 規
則 第 14.22 條 及 14.23(1)條 , 第 1、 4 及 5 合 同 段 施 工 合 同 項 下 的 交 易
須合併計算。由於中鐵十一局與中鐵十二局均為中國鐵建之附屬公
司 , 第 3 及 6 合 同 段 施 工 合 同 均 有 關 外 環 三 期 並 於 12 個 月 內 簽 訂 , 故
此 根 據 上 市 規 則 第 14.22 條 及 14.23(1)條,第 3 及 6 合 同 段 施 工 合 同 項
下的交易亦須合併計算。由於深圳市政與深圳路橋均為深圳特區建工
之 附 屬 公 司,第 2 及 5 合 同 段 施 工 合 同 均 有 關 外 環 三 期 並 於 12 個 月 內
簽 訂 , 故 此 根 據 上 市 規 則 第 14.22 條 及 14.23(1)條 , 第 2 及 5 合 同 段 施
工合同項下的交易亦須合併計算。

深圳國際

對於深圳國際而言,其間接持有的非全資附屬公司外環公司簽訂該等
施 工 合 同 構 成 深 圳 國 際 於 上 市 規 則 第 14 章 項 下 的 交 易 。 由 於 第 3、 5
及 6 合 同 段 施 工 合 同 (按 獨 立 基 準 計 算 )、 第 1、 4 及 5 合 同 段 施 工 合 同
(經 合 併 計 算 ), 第 3 及 6 合 同 段 施 工 合 同 (經 合 併 計 算 ), 第 2 及 5 合 同
段 施 工 合 同 (經 合 併 計 算 ), 的 一 項 或 多 項 適 用 百 分 比 率 分 別 超 過 5%但
均 低 於 25%, 簽 訂 該 等 施 工 合 同 構 成 深 圳 國 際 的 須 予 披 露 的 交 易 , 因
此 深 圳 國 際 須 遵 守 上 市 規 則 第 14 章 項 下 的 申 報 及 公 告 規 定,但 獲 豁 免
遵守股東批准規定。

深高速

對於深高速而言,其全資附屬公司外環公司簽訂該等施工合同構成深
高 速 於 上 市 規 則 第 14 章 項 下 的 交 易 。 由 於 第 3 合 同 段 施 工 合 同 (按 獨
立 基 準 計 算 )、 第 1、 4 及 5 合 同 段 施 工 合 同 (經 合 併 計 算 ), 第 3 及 6 合
同 段 施 工 合 同 (經 合 併 計 算 ), 第 2 及 5 合 同 段 施 工 合 同 (經 合 併 計 算 ),
的 一 項 或 多 項 適 用 百 分 比 率 分 別 超 過 5%但 均 低 於 25%,簽 訂 該 等 施 工
合 同 構 成 深 高 速 的 須 予 披 露 的 交 易 , 因 此 深 高 速 須 遵 守 上 市 規 則 第 14
章項下的申報及公告規定,但獲豁免遵守股東批准規定。



施工合同

深 圳 國 際 及 深 高 速 (深 圳 國 際 擁 有 約 51.56%權 益 之 附 屬 公 司 )之 董 事 會
宣 佈,深 高 速 之 全 資 附 屬 公 司 外 環 公 司 經 標 準 招 投 標 過 程 選 定 外 環 三 期
第 3 至 6 合 同 段 各 自 的 工 程 施 工 中 標 人 後,於 2024  3 月 12 日 分 別 與
各中標人簽訂了該等施工合同。除下列的承包人身份、施工路段及長
度、施工合同價及工期外,該等施工合同的條款大致相同:

                                           -2-
                第 3 合同段       第 4 合同段       第 5 合同段        第 6 合同段
                  施工合同          施工合同          施工合同           施工合同
承包人         中鐵十一局       中交二航局及 中交一公局及 中鐵十二局
                                中交二航局深 深圳路橋組成
                                圳組成之聯合 之聯合體
                                體
施 工 路 段 及 K82+740~K84+7 K84+790~K87+7 K87+781.6~K90+ K90+443.7~K92+
長度           90,约 2 公里 81.6,约 3 公里 443.7,约 2.7 公里 800,约 2.4 公里
簽 約 合 同 價 884,503,958      607,362,518       741,044,842        735,248,839
(人 民 幣 )
工期           54 個 月         54 個 月          36 個 月           48 個 月


該等施工合同的其他主要條款載列如下:

日期              : 2024  3 月 12 日

訂約方            : 外 環 公 司 (作 為 發 包 人 ); 及
                    相關承包人。

標的事項          : 承 包 人 同 意 為 相 應 的 外 環 三 期 合 同 段 進 行 施 工,工 程
                    內容包括:路基、橋樑、涵洞、隧道、綠化、環保、
                    管 理 服 務 養 護 設 施 與 房 屋 建 築、改 路 改 河 改 渠、管 綫
                    改遷等。

合同價的調整      : 該等施工合同各自現時之簽約合同價乃根據標價工
                    程 量 清 單 所 列 的 預 計 數 量 和 單 價 (或 總 額 價 )計 算 , 在
                    工 程 實 際 進 行 的 過 程 中 可 能 會 因 材 料 價 格 波 動、工 程
                    變 更、工 期 延 誤 等 因 素 進 行 調 整。工 程 變 更 程 序 按 照
                    外環公司及行業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執行。

                     截 至 本 聯 合 公 告 日 止,深 圳 國 際 及 深 高 速 董 事 會 並 無
                     知悉任何事項可能導致該等調整對任何一份該等施
                     工合同的合同價產生重大影響。

合 同 價 款 的 支 : 外 環 公 司 將 就 工 程 施 工 購 置 材 料、工 程 設 備、施 工 設
付                  備、修 建 臨 時 設 施 以 及 組 織 施 工 隊 伍 等 事 宜,向 承 包
                    人 支 付 預 付 款 , 預 付 款 的 金 額 約 為 合 同 價 的 10%。

                     於 工 程 開 工 後 次 月 開 始 至 簽 發 竣 工 證 書 當 月 止,各 方

                                           -3-
                      將 按 月 計 算 工 程 量。承 包 人 應 向 監 理 人 提 交 進 度 付 款
                      申 請 及 相 應 的 支 持 文 件,經 監 理 人 核 查、外 環 公 司 審
                      查同意後支付。

                      工 程 交 工 驗 收 後,承 包 人 應 向 監 理 人 提 交 交 工 付 款 申
                      請 及 相 關 支 持 文 件。經 監 理 人 核 查、外 環 公 司 審 核 無
                      誤後辦理交工支付。

工期               : 工期將由外環公司指定的監理人指示開工日期起
                     計。出 現 異 常 惡 劣 的 氣 候 條 件、外 環 公 司 增 加 工 作 內
                     容等約定情形的,相關承包人可以要求延長工期。

履約擔保及質       : 各承包人在簽訂相關施工合同前以現金或保函的方
量保證               式 提 供 合 同 價 的 10%作 為 履 約 擔 保。承 包 人 保 證 其 履
                     約擔保在外環公司簽發交工驗收證書且承包人按照
                     合 同 約 定 繳 納 質 量 保 證 金 前 一 直 有 效。外 環 公 司 在 工
                     程完成交工驗收及收到承包人繳納的質量保證金後
                     將履約擔保退還給承包人。

                      質 量 保 證 金 金 額 為 合 同 價 的 3%, 用 於 保 證 在 缺 陷 責
                      任 期 (自 實 際 交 工 日 期 起 計 2 年 )內 履 行 缺 陷 修 復 義
                      務。在缺陷責任期滿及外環公司簽發竣工結算證書
                      後,外環公司將質量保證金退還承包人。

生效               : 各施工合同於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及經各方簽署蓋
                     章 後 生 效,並 於 全 部 工 程 完 工 後 經 交 工 驗 收 合 格、缺
                     陷責任期滿簽發缺陷責任終止證書後失效。

該等施工合同合同價的釐定基準

外環公司以公開的方式通過深圳市政府指定的公共資源交易平台分別
對 該 等 施 工 合 同 項 下 各 工 程 施 工 進 行 招 標,合 同 價 乃 根 據 各 中 標 單 位 的
投標價格釐定。




                                           -4-
外 環 公 司 根 據 確 定 的 計 量 規 則、施 工 圖 紙 以 及 有 關 工 程 量 清 單 的 國 家 標
準、行 業 標 準、以 及 其 他 有 關 規 則 編 制 工 程 量 清 單,按 照 相 關 法 律 法 規
規定編製該等施工合同項下各工程的招標文件並發布招標公告。


招 標 公 告 發 布 後,符 合 投 標 資 格 的 投 標 人 提 交 投 標 申 請,在 公 共 資 源 交
易 中 心 的 監 督 下,經 資 格 審 查 委 員 會、評 標 委 員 會 以 及 定 標 委 員 會 按 照
既 定 程 序、評 審 規 則 及 定 標 原 則 進 行 審 查 和 評 審,各 中 標 人 在 多 家 投 標
單 位 中 獲 確 定 為 中 標 單 位。根 據 相 關 的 招 標 文 件 和 規 則,對 投 標 單 位 進
行 評 審 的 基 準 包 括 其 專 業 資 質 及 技 術、同 類 工 程 經 驗、管 理 團 隊 以 及 投
標價格等。


該 等 施 工 合 同 項 下 各 工 程 的 中 標 結 果 經 公 示 無 質 疑 投 訴,外 環 公 司 向 深
圳市政府主管部門報備了招投標情況報告。


該 等 施 工 合 同 工 程 總 額 預 期 由 深 高 速 和 外 環 公 司 自 籌 資 金 投 入,包 括 通
過 自 有 資 金 (含 外 環 公 司 經 營 性 現 金 淨 流 入 、 對 外 環 公 司 增 資 及 /或 提 供
股 東 借 款 )以 及 外 部 融 資 支 付 。


有關工程施工的資料


根 據 董 事 會 的 批 准,在 外 環 一 期 和 外 環 二 期 的 基 礎 上,深 高 速 繼 續 投 資
外 環 三 期。有 關 繼 續 投 資 外 環 項 目 的 詳 情,可 參 閱 深 圳 國 際 和 深 高 速 日
期 為 2023 年 7 月 14 日 的 聯 合 公 告 。 外 環 三 期 的 估 算 總 投 資 為 人 民 幣
84.47 億 元, 長 度 約 為 16.8 公 里 。 外 環 公 司 根 據 外 環 三 期 工 程 的 實 際 情
況 安 排 工 程 的 施 工 招 標 工 作。該 等 施 工 合 同 項 下 發 包 的 工 程 為 外 環 三 期
合 共 約 10 公 里 路 段 的 部 分 工 程 。


簽訂該等施工合同的理由及裨益


如 該 等 公 告 所 披 露,外 環 公 司 開 展 外 環 項 目 的 建 設 組 織 工 作,符 合 深 高
速 的 收 費 公 路 投 資、建 設 及 經 營 管 理 整 體 策 略。誠 如 上 文「 該 等 施 工 合
同 合 同 價 的 釐 定 基 準 」一 節 所 披 露,外 環 公 司 以 公 開 招 標 的 方 式 分 別 確
定 了 該 等 施 工 合 同 項 下 各 承 包 人 和 合 同 價,完 成 了 與 工 程 招 標 相 關 的 全
部 程 序,符 合 法 律 法 規 和 規 章 制 度 的 有 關 規 定。各 承 包 人 的 確 定 機 制 公
正、審慎,該等施工合同的主要條款符合行業慣常做法及市場通常標
準,合 同 價 按 照 政 府 部 門 或 授 權 機 構 制 定 的 行 業 規 範 及 發 布 的 價 格 信 息

                                            -5-
所 計 算 的 標 底 預 算 值 進 行 了 控 制,並 通 過 公 開 招 標 方 式 予 以 確 定,屬 公
平、合理。

綜 上 所 述,深 圳 國 際 及 深 高 速 各 自 的 董 事 會 認 為,該 等 施 工 合 同 乃 分 別
於 深 高 速 集 團 一 般 及 日 常 業 務 過 程 中,按 正 常 商 業 條 款 訂 立,屬 公 平 合
理,符合深圳國際及深高速各自股東的整體利益。

訂約方的一般資料

外環公司

外 環 公 司 為 一 家 於 中 國 成 立 並 由 深 高 速 全 資 持 有 之 附 屬 公 司,其 主 營 業
務為投資外環項目的建設及運營。

深高速

深 高 速 及 其 附 屬 公 司 主 要 從 事 收 費 公 路 及 大 環 保 業 務 的 投 資、建 設 及 經
營 管 理。目 前,大 環 保 業 務 領 域 主 要 包 括 固 廢 資 源 化 處 理 及 清 潔 能 源 發
電。

深圳國際

深 圳 國 際 及 其 附 屬 公 司 主 要 從 事 物 流、收 費 公 路、港 口 及 大 環 保 業 務 。
深 圳 國 際 以 粵 港 澳 大 灣 區、長 三 角、京 津 冀 以 及 主 要 物 流 節 點 城 市 為 主
要 戰 略 區 域 , 通 過 投 資 併 購 、 重 組 與 整 合 , 重 點 介 入「 水 陸 空 鐵 」四 大
領 域 (主 要 為 : 內 河 碼 頭 、 城 市 綜 合 物 流 園 、 機 場 航 空 貨 站 和 鐵 路 樞 紐
貨 站 )及 收 費 公 路 等 物 流 基 礎 設 施 的 投 資 、 建 設 與 經 營 , 在 此 基 礎 上 向
客 戶 提 供 倉 儲 智 能 化 和 冷 鏈 倉 配 運 一 體 化 等 物 流 增 值 服 務,業 務 領 域 拓
展 至 「 物 流 +商 貿 」 等 產 業 相 關 土 地 的 綜 合 開 發 、 大 環 保 產 業 投 資 與 運
營等細分市場。

中鐵十一局及中鐵十二局

中 鐵 十 一 局 及 中 鐵 十 二 局 均 為 於 中 國 成 立 的 有 限 公 司,主 營 建 築 施 工 業
務。中 鐵 十 一 局 及 中 鐵 十 二 局 的 控 股 股 東 為 中 國 鐵 建,一 家 於 中 國 成 立
的 有 限 公 司 , 其 H 股 於 香 港 聯 交 所 上 市 (股 份 代 號 :1186), A 股 於 上 海
證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股 份 代 號 :601186),其 最 終 實 益 持 有 人 為 國 務 院 國 有 資
產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為 中 國 政 府 機 構,代 表 國 家 履 行 出 資 人 職 責,對 授
權監管的國有資產依法進行監督和管理。


                                           -6-
中交二航局、中交二航局深圳及中交一公局

中交二航局、中交二航局深圳及中交一公局均為於中國成立的有限公
司,主 營 基 建 建 設 業 務。中 交 二 航 局、中 交 二 航 局 深 圳 及 中 交 一 公 局 的
控股股東為中國交建,一家於中國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 H 股於香
港 聯 交 所 上 市 ( 股 份 代 號 :1800) , A 股 於 上 海 證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 股 份 代
號 :601800), 其 最 終 實 益 持 有 人 為 國 務 院 國 有 資 產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 為
中 國 政 府 機 構,代 表 國 家 履 行 出 資 人 職 責,對 授 權 監 管 的 國 有 資 產 依 法
進行監督和管理。

深圳路橋

深 圳 路 橋 為 一 家 於 中 國 成 立 的 有 限 公 司,其 主 營 業 務 為 承 包 市 政 公 用 工
程、公 路 工 程 施 工 等。深 圳 路 橋 的 控 股 股 東 為 深 圳 特 區 建 工,一 家 於 中
國 成 立 的 有 限 公 司,其 最 終 實 益 持 有 人 為 深 圳 市 人 民 政 府 國 有 資 產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為 中 國 政 府 機 構,代 表 國 家 履 行 出 資 人 職 責,對 授 權 監 管
的國有資產依法進行監督和管理。

盡 深 圳 國 際 及 深 高 速 各 自 董 事 所 知 所 信,並 經 過 所 有 合 理 查 詢,中 鐵 十
一 局、中 鐵 十 二 局、中 交 二 航 局、中 交 二 航 局 深 圳、中 交 一 公 局 及 彼 等
各 自 之 最 終 實 益 擁 有 人 為 獨 立 於 深 圳 國 際、深 高 速 及 彼 等 關 連 人 士 之 第
三 方。雖 然 深 圳 國 際、深 高 速 和 深 圳 路 橋 的 最 終 實 益 擁 有 人 都 是 深 圳 市
人 民 政 府 國 有 資 產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 但 根 據 上 市 規 則 14A.10 條 , 考 慮
到 深 圳 國 際、深 高 速 與 深 圳 路 橋 無 其 他 關 連,深 圳 路 橋 及 其 最 終 實 益 擁
有人為獨立於深圳國際及深高速及彼等關連人士之第三方。

上市規則涵義

如 該 等 公 告 所 披 露 , 外 環 公 司 於 2023 年 11 月 17 日 與 中 交 路 建 及 中 瑞
建 工 簽 訂 了 第 1 合 同 段 施 工 合 同,並 於 2024 年 1 月 25 日 與 中 鐵 四 局 及
深 圳 市 政 簽 訂 了 第 2 合 同 段 施 工 合 同。由 於 中 交 路 建 與 中 交 二 航 局、中
交 二 航 局 深 圳 及 中 交 一 公 局 均 為 中 國 交 建 之 附 屬 公 司 , 第 1、 4 及 5 合
同 段 施 工 合 同 均 有 關 外 環 三 期 並 於 12 個 月 內 簽 訂 , 故 此 根 據 上 市 規 則
第 14.22 條 及 14.23(1)條,第 1、4 及 5 合 同 段 施 工 合 同 項 下 的 交 易 須 合
併 計 算。由 於 中 鐵 十 一 局 與 中 鐵 十 二 局 均 為 中 國 鐵 建 之 附 屬 公 司,第 3
及 6 合 同 段 施 工 合 同 均 有 關 外 環 三 期 並 於 12 個 月 內 簽 訂 , 故 此 根 據 上
市 規 則 第 14.22 條 及 14.23(1)條 , 第 3 及 6 合 同 段 施 工 合 同 項 下 的 交 易
亦須合併計算。由於深圳市政與深圳路橋均為深圳特區建工之附屬公
司 , 第 2 及 5 合 同 段 施 工 合 同 均 有 關 外 環 三 期 並 於 12 個 月 內 簽 訂 , 故
此 根 據 上 市 規 則 第 14.22 條 及 14.23(1)條 , 第 2 及 5 合 同 段 施 工 合 同 項
下的交易亦須合併計算。



                                           -7-
深圳國際

對 於 深 圳 國 際 而 言,其 間 接 持 有 的 非 全 資 附 屬 公 司 外 環 公 司 簽 訂 該 等 施
工 合 同 構 成 深 圳 國 際 於 上 市 規 則 第 14 章 項 下 的 交 易 。 由 於 第 3、 5 及 6
合 同 段 施 工 合 同 (按 獨 立 基 準 計 算 )、 第 1、 4 及 5 合 同 段 施 工 合 同 (經 合
併 計 算 ),第 3 及 6 合 同 段 施 工 合 同 (經 合 併 計 算 ),第 2 及 5 合 同 段 施 工
合 同 (經 合 併 計 算 ), 的 一 項 或 多 項 適 用 百 分 比 率 分 別 超 過 5%但 均 低 於
25%, 簽 訂 該 等 施 工 合 同 構 成 深 圳 國 際 的 須 予 披 露 的 交 易 , 因 此 深 圳 國
際 須 遵 守 上 市 規 則 第 14 章 項 下 的 申 報 及 公 告 規 定 , 但 獲 豁 免 遵 守 股 東
批准規定。

深高速

對 於 深 高 速 而 言,其 全 資 附 屬 公 司 外 環 公 司 簽 訂 該 等 施 工 合 同 構 成 深 高
速 於 上 市 規 則 第 14 章 項 下 的 交 易。由 於 第 3 合 同 段 施 工 合 同 (按 獨 立 基
準 計 算 )、 第 1、 4 及 5 合 同 段 施 工 合 同 (經 合 併 計 算 ), 第 3 及 6 合 同 段
施 工 合 同 (經 合 併 計 算 ), 第 2 及 5 合 同 段 施 工 合 同 (經 合 併 計 算 ), 的 一
項 或 多 項 適 用 百 分 比 率 分 別 超 過 5%但 均 低 於 25%, 簽 訂 該 等 施 工 合 同
構 成 深 高 速 的 須 予 披 露 的 交 易 , 因 此 深 高 速 須 遵 守 上 市 規 則 第 14 章 項
下的申報及公告規定,但獲豁免遵守股東批准規定。

釋義

於本聯合公告內,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下列詞彙具備以下涵義:

「該等公告」              指   深 圳 國 際 及 深 高 速 於 2023 年 11 月 17 日 及
                               2024 年 1 月 25 日 刊 發 的 聯 合 公 告,內 容 有 關
                               第 1 及 2 合同段施工合同

「中國交建」              指   中 國 交 通 建 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一 家 於 中 國 成 立
                               的股份有限公司,其 H 股於香港聯交所上市
                               (股 份 代 號 :1800),A 股 於 上 海 證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股 份 代 號 :601800)

「中交一公局」            指   中 交 一 公 局 集 團 有 限 公 司,一 家 於 中 國 成 立 的
                               有限公司

「 中 交 二 航 局 深 指        中 交 二 航 局 深 圳 建 設 有 限 公 司,一 家 於 中 國 成
  圳」                         立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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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交二航局」     指   中 交 第 二 航 務 工 程 局 有 限 公 司,一 家 於 中 國 成
                        立的有限公司

「該等施工合同」   指   第 3 至 6 合同段施工合同

「第 1 合同段施工 指    外 環 公 司 與 中 交 路 建 及 中 瑞 建 工 於 2023 年 11
  合同」                月 17 日 簽 訂 , 有 關 外 環 三 期
                        K77+350~K80+278 路 段 及 外 環 二 期 金 沙 互 通
                        的 工 程 承 包 合 同,詳 情 請 見 深 圳 國 際 及 深 高 速
                        於 2023 年 11 月 17 日 刊 發 的 聯 合 公 告

「第 2 合同段施工 指    外 環 公 司 與 中 鐵 四 局 及 深 圳 市 政 於 2024  1
  合同」                月 25 日 簽 訂 , 有 關 外 環 三 期
                        K80+278~K82+740 路 段 的 工 程 承 包 合 同 , 詳
                        情 請 見 深 圳 國 際 及 深 高 速 於 2024 年 1 月 25
                        日刊發的聯合公告

「第 3 合同段施工 指    外 環 公 司 與 中 鐵 十 一 局 於 2024  3 月 12 日 簽
  合同」                訂,有 關 外 環 三 期 K82+740~K84+790 路 段 的 工 程
                        承包合同

「第 4 合同段施工 指    外環公司與中交二航局及中交二航局深圳於
  合同」                2024  3 月 12 日 簽 訂 , 有 關 外 環 三 期
                        K84+790~K87+781.6 路 段 的 工 程 承 包 合 同


「第 5 合同段施工 指    外 環 公 司 與 中 交 一 公 局 及 深 圳 路 橋 於 2024 
  合同」                3 月 12 日 簽 訂 , 有 關 外 環 三 期
                        K87+781.6~K90+443.7 路 段 的 工 程 承 包 合 同


「第 6 合同段施工 指    外 環 公 司 與 中 鐵 十 二 局 於 2024  3 月 12 日 簽
  合同」                訂 , 有 關 外 環 三 期 K90+443.7~K92+800 路 段 的 工
                        程承包合同


「中交路建」       指   中交路橋建設有限公司,一家於中國成立的
                        有限公司

「中國鐵建」       指   中國鐵建股份有限公司,一家於中國成立的
                        有 限 公 司,其 H 股 於 香 港 聯 交 所 上 市 (股 份 代
                        號 :1186), A 股 於 上 海 證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股 份
                        代 號 :601186)

                                   -9-
「中鐵四局」     指   中鐵四局集團有限公司,一家於中國成立的
                      有限公司

「中鐵十一局」   指   中鐵十一局集團有限公司,一家於中國成立
                      的有限公司

「中鐵十二局」   指   中鐵十二局集團有限公司,一家於中國成立
                      的有限公司

「港元」         指   香港法定貨幣港元

「香港」         指   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香港聯交所」   指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上市規則」     指   香港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

「外環公司」     指   深圳市外環高速公路投資有限公司,一家於
                      中國成立並由深高速全資持有之附屬公司

「外環項目」     指   深 圳 外 環 高 速 公 路 深 圳 段,全 長 約 77 公 里 ,
                      分 三 期 建 設 ; 其 中 , 外 環 一 期 (沙 井 至 觀 瀾 段
                      35.58 公 里 和 龍 城 至 坪 地 段 15.07 公 里 )合 計
                      約 51 公 里 已 於 2020 年 12 月 29 日 開 通 運 營;
                      外 環 二 期 ( 坪 地 至 坑 梓 段 ) 約 9.35 公 里 已 於
                      2022 年 1 月 1 日 開 通 運 營;外 環 三 期 (坑 梓 至
                      大 鵬 段 )約 16.8 公 里 已 開 工 建 設

「中國」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

「人民幣」       指   人民幣,中國的法定貨幣

「深高速」       指   深圳高速公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一家於中
                      國註冊成的股份有限公司,其 H 股於香港
                       交 所 主 板 上 市 , 股 份 代 號 00548, 而 A 股
                      於 上 海 證 券 交  所 上 市 , 股 份 代 號 600548

「深高速集團」   指   深高速及其附屬公司

「深圳國際」     指   深圳國際控股有限公司,一家於百慕達註冊
                      成的有限公司,其股份於香港聯交所主板
                      上 市 , 股 份 代 號 0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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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政」          指    深圳市政集團有限公司,一家於中國成立的
                            有限公司

「深圳特區建工」      指    深圳市特區建工集團有限公司,一家於中國
                            成立的有限公司

「深圳路橋」          指    深圳市路橋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一家於中國
                            成立的有限公司

「中瑞建工」          指    深圳中瑞建工集團有限公司,一家於中國成
                            立的有限公司

「 %」                指    百分比

               承董事會命                             承董事會命
         深圳國際控股有限公司                 深圳高速公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聯席公司秘書                             聯席公司秘書
                劉旺新                                   趙桂萍

2024  3 月 12 日

於本聯合公告之日,深圳國際董事會的成員包括執行董事李海濤先生、劉征
宇先生、王沛航先生及戴敬明博士;及獨立非執行董事潘朝金先生、曾志博
士及王國文博士。

於本聯合公告之日,深高速董事為:廖湘文先生 ( 執行董事兼總裁 ) 、姚海先
生 ( 執行董事 )、文亮先生 ( 執行董事 )、戴敬明先生 ( 非執行董事 )、李曉艶女士
( 非執行董事 )、呂大偉先生 ( 非執行董事 )、李飛龍先生 (獨立非執行董事 )、繆
軍先生 ( 獨立非執行董事 ) 、徐華翔先生 ( 獨立非執行董事 ) 和顏延先生 ( 獨立非
執行董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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