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德师报(函)字(24)第 Q01286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或“本所”)作为深圳高速公路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高速”、“发行人”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会计师,我 们收到了发行人转来的贵所《关于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 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4]143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和发 行人的相关说明,基于我们已执行的专项核查工作,我们对问询函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回 复。 如无特别说明,本问询函回复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深高速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具有相同含义。本问询函回复中若出现合计数值与各分项数值之 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我们提醒本问询函回复审阅者关注,本所没有接受委托,审计或审阅发行人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止期间的财务报表,因此无法对发行人上述期间的财务信息发表审计或审阅意 见。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4 年 月 日 7-2-1 一、 问题 2.关于本次募投项目 根据申报材料,1)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深圳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项目以及偿还有息 负债;2)“深圳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项目暂未取得土地使用权;3)发行人已于 2016 年 3 月 18 日 取得深圳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的特许经营权但目前并未取得收费年限相关批复。 请发行人说明:(1)本次募投项目实施的必要性,目前所处的建设阶段及未来的建设安排;(2) 本次募投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办理进展及未来安排,募投项目用地落实的风险;(3)发行人长期未取 得特许经营权收费年限相关批复的原因及合理性,办理是否存在困难,募投项目的实施及运营是 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4)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具体过程、相关参数选取依据、结果,结合本 次募投项目一期、二期的车流量情况等说明本次募投项目车流量预测依据是否谨慎合理,募投项 目收益率与公司及同行业可比公司类似项目的对比情况,募投项目效益测算是否谨慎;(5)本次募 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金额,是否均为资本性支出;结合公司货币资金和交易性金融 资产余额及使用安排、日常经营积累、资金缺口、资产负债率与可比公司的对比等情况,分析本 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及规模的合理性。 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发行人律师对第(2)(3)项,申报会计师对第(4)(5)项核查 并发表明确意见。 发行人回复: 一、 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具体过程、相关参数选取依据、结果,结合本次募投项目一期、二期 的车流量情况等说明本次募投项目车流量预测依据是否谨慎合理,募投项目收益率与公司 及同行业可比公司类似项目的对比情况,募投项目效益测算是否谨慎 (一) 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具体过程、相关参数选取依据、结果 1、 效益测算的假设条件及方法 (1) 效益测算的基础 1) 《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489-2019); 2) 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 号文); 3) 《关于调整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计费方式有关事宜的通知》(粤交费〔2019〕830 号); 4)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圳外环高速公路项目核准的批复》(粤发改交通函〔2014〕 2020 号); 5) 《深圳外环高速深圳段共同投资建设协议》; 6) 《深圳外环高速深圳段特许经营权合同》; 7)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圳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项目分期实施有关问题的复函》(粤 发改交通函〔2016〕4275 号); 8) 《广东省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快深圳外环高速公路三期工程建设的函》 (粤高指办函〔2020〕23 号); 9)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深圳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三期项目调整建设规模报告评 审意见的通知》(粤交规划字〔2022〕406 号); 10)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深圳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三期(坑梓至大鹏段)工程调整建设 及投资规模申请报告审查意见的函》(粤交规函〔2022〕915 号); 11) 《深圳外环高速公路交通量预测及收费评估报告》(中榕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12) 国家及广东省、深圳市其他法律、规范和资料。 7-2-2 (2) 效益测算的假设条件 效益测算的假设条件: 1) 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无重大变化,行业的政策及监管法规无重大变化; 2) 募投项目主要经营所在地及业务涉及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3) 行业未来形势及市场情况无重大变化; 4) 人力成本价格不存在重大变化; 5) 行业涉及的税收政策将无重大变化; 6) 募投项目未来能够按预期及时建成通车; 7) 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3) 效益预测的主要计算方法 1) 收入计算方法 本项目收入主要来自车辆通行费收入,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① 收费标准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计费方式的批复》(粤府函[2019]416 号),自 2020 年 1 月 1 日零时起,全省高速公路(含高速公路桥梁、隧道项目,港珠澳大桥 主体工程除外)调整计费方式,统一执行《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489-2019)。 四车道高速公路收费费率为 0.45 元/标准车公里,六车道及以上高速公路收费费率为 0.60 元/标准车公里,大型桥梁、隧道项目执行原批复的客车标准车收费标准。其中:1 至 4 类 客车的收费系数分别为 1、1.5、2、3(其中 40 座以上大型客车执行 3 类客车收费系数),1 至 6 类货车的收费系数分别为 1、2.1、3.16、3.75、3.86、4.09,六轴以上货车在 6 类货车收费 系数基础上,按每增加一轴收费系数增加 0.17 计,专项作业车的收费标准参照货车执行。 项目全程收费标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公里 客车 货车 类别 核定载人数 总轴数(含悬浮 车辆类型 收费标准 车长和最大允许总质量 收费标准 (人) 轴)(轴) 车长小于 6000mm 且最大允许总质 1类 微型、小型 ≤9 0.60 2 0.60 量小于 4,500kg 中型 10~19 车长不小于 6000mm 或最大允许总 2类 0.90 2 1.26 乘用车列车 - 质量不小于 4,500kg 3类 ≤39 1.20 3 1.896 大型 - 4类 ≥40 1.20 4 2.25 5类 - 5 2.316 - - 6类 - 6 2.454 ② 收费收入影响因素 a. 绿色通道及其他免费车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紧急通知》(交公路发[2010]715 号), 从 2010 年 12 月 1 日起,全国所有收费公路(含收费的独立桥梁、隧道)全部纳入鲜活农产品 运输“绿色通道”网络范围,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 7-2-3 b. 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 通知》(粤府办[2012]90 号),从 2012 年国庆节开始,对全省已建成通车的全部收费公路, 在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免收 7 座及以下载客车辆(一类 车)通行费。 c. ETC 优惠政策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 通知》要求,加快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推广应用,在 2019 年底之前,快捷不停车的使用率 达到 90%以上,从 2019 年 7 月 1 日起,交通运输部将严格落实对 ETC 用户不少于 5%的车 辆通行费基本优惠政策。自 2019 年 7 月 1 日起,使用粤通卡缴费全国高速公路通行费 95 折。随着粤通卡的广泛使用,粤通卡优惠政策将对高速公路的收费收入造成一定的影响。 由项目公司提供资料,2021 年、2022 年 ETC 占比 72%,本项目预测每年增加 2%,2035 年 ETC 收费占比 98%,2036 年至 2045 年按 ETC 收费占比 99%计算。 d. 第 6 类货车差异化收费 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实行第 6 类货车高速 公路通行费差异化收费的通知》(粤交营函[2020]150 号),“经省政府批准,自 2020 年 2 月 15 日零时起,对通行全省高速公路(汕头海湾大桥除外)的第 6 类货车实施通行费 99 折的差 异化收费政策(其他通行费优惠政策保持不变)”。因此,在计算车辆通行费收入时,第 6 类 货车按 99 折计算。 e. 通行费收入综合影响系数 采用通行费收入综合影响系数对通行费收入进行调整,不再对每个影响因素进行测算。按 照统计报表,取近两年已实施项目段实际通行费收入与计算通行费收入的比值的平均值, 作为通行费收入综合影响系数,本项目按 3.30%作为本次测算综合调整系数。 2) 成本计算方法 本项目营运成本主要包括公路管理费用(收费站人员及设施维护费)、日常维修费用及大修 费用、联网收费管理费。在此基础上,本项目经营成本包括营运成本及摊销费。此外,本 项目其他成本包括财务费用、税金等。 ① 公路管理费 公路管理费用主要为收费站人员及设施维护费用,分为人工费用、行政费用及项目公司分 摊的管理费用三类。 人工费用=人均人工成本×人数。其中人均人工成本为 10.17 万元/年。 行政费用=日常行政成本+其他行政成本。 项目公司管理费用:同时考虑分摊的运营公司管理人员成本,按照年度 3%增长率,列支 在项目公司管理费用中。 7-2-4 ② 日常维修费用 根据《广东省高速公路大小修费用模型标定研究》,日常维修费用具体计算模型如下: Y=K 日×K 车 道×(3.873+0.386×X1+1.965×10-4×X2+6.157×X3-2.639×X4-2.576×X5)×(K 固定 /100)(预测年份-2007) 其中 Y 为日常维修费用(万元/公里/年);K 车道为车道修正系数,4、6、8 车道 K 车道分别取 值为 1.0、1.04、1.15,本项目取值 1.04;K 日为日常维修费用系数,1.17≤K 日≤2.51,本项 目取值 2.51;X1 为通车年数,通车第一年 X1=1,通车第二年 X1=2,以此类推;若考虑大 修,大修后的第一年 X1=1,第二年 X1=2,依次类推;X2 为交通量(pcu/d);X3 为桥隧比; X4、X5 为路面类型的虚拟变量,若路面类型为水泥混凝土路面则 X4=1,X5=0;若路面类 型为沥青混合料路面则 X4=0,X5=1;若路面类型为沥青混合料/水泥混凝土路面则 X4=0, X5=0;K 固定为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本项目取值 102。 a. 增量测算部分 在上述测算模型中未考虑机电增量部分,但实际运营中路灯、门架系统(新增)和监控系统 (布设标准提高)等费用均有发生。 此外,根据省公安厅、交通厅提出的“五快机制”,参照 2023 年长圳、五联驻点预算 263.56 万元,按 3%增加;防撞车每年每台的费用为 59.75 万元,共配置 8 台,按 3%增加。 ③ 大修费用 根据《广东省高速公路大小修费用模型标定研究》,大修的时间安排在公路通车后的第 10 年和第 20 年,大修费用为当年小修费用的 17 倍,大修当年不计日常维修费用。大修费用 具体计算模型如下: Y=17×K 车 道×(3.873+0.386×X1+1.965×10-4×X2+6.157×X3-2.639×X4-2.576×X5)×(K 固 定 /100)(预测年份-2007) 其中 Y 为大修费用(万元/公里/年);其他参数定义与日常维修费用计算模型取值相同。 ④ 联网收费管理费 本项目联网收费管理费由联网收费结算服务费和联网管理费用两部分组成。 广东省高速公路实行联网收费,对各高速公路征收一定比例的联网收费结算服务费,分别 以非现金结算收费收入和现金结算收费收入为计算基数,按累进制征收,费率具体情况如 下: 结算方式 年度收费总额 提取比例 3 亿元以下(含 3 亿元) 0.65% 非现金结算 3 亿元以上 0.55% 3 亿元以下(含 3 亿元) 0.50% 现金结算 3 亿元以上至 10 亿元(含 10 亿元) 0.40% 10 亿元以上 0.25% 7-2-5 ⑤ 摊销费 公路仅针对社会资本出资对应的资产进行摊销,采用工作量法,摊销期限按营运期计算, 营运期末不预留残值,因此各段的摊销费为: 摊销费=企业出资(资本金+贷款)×本年交通量/评价期累计交通量 ⑥ 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包括长期借款利息和短期借款利息。本项目长期借款利息根据贷款偿还分析计算, 经营期每年的长期贷款利息在当年偿还,贷款偿还方式采用“尽最大能力偿还”;短期借款 利息根据财务计划现金流量中短期借款计算。 贷款利率参照 2023 年 1 月 20 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其中 1 年期 LPR 为 3.65%,5 年期以上 LPR 为 4.3%。 ⑦ 税金 本项目涉及的税种包括增值税及附加、所得税。 a. 增值税及附加 本项目采用简易计税法计列增值税,税率为 3%。 增值税附加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其中: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增值税的 7%计征,教育费附加按增值税的 3%计征,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照增值税的 2% 计征,故增值税附加合计税率为 12%。 b. 所得税 根据 2007 年 3 月 16 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起实 施),企业所得税税率按 25%计,并按税法规定发生亏损时进行税前弥补亏损。同时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9]80 号),本项目享受“三免三减半”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即自取得第一笔 车辆通行费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 征收企业所得税。 2、 交通量预测 本项目交通量预测采用四阶段法。根据交通调查所获取的项目所在区域的经济社会、交通 运输资料和 OD 分布情况,在分析区内经济社会、交通运输现状的基础上,预测其经济社 会发展,从而预测未来各小区的趋势型和诱增型交通出行;在考虑其他运输方式、城市总 体规划等因素后,最终得到未来特征年的区域汽车出行分布 OD 表;最后通过交通量分配, 获得本项目交通量预测的最终结果。 本次预测作了高中低三版交通量预测方案。不同版本的预测依据与边界条件,是在各个高 速公路项目及轨道项目既有建设计划的基础上,假设开通时间提前或推迟,由此将交通量 预测分为高、中、低三个方案,以体现各建设项目不同开通时间对本项目的影响。其中, 中方案为建设项目按既有建设计划开通,属于正常情况,较为客观。下述预测及测算采用 的是中方案,最终得到交通量预测结果如下表所示。 7-2-6 一期 一期 深圳 一期平均 二期平均 三期平均 西段平均 东段平均 全线平均 里程(km) 34.84 14.17 49.01 10.25 16.81 76.07 年份 预测交通量(pcu/d) 2021 106,753 46,367 89,290 - - 89,290 2022 86,324 50,566 75,983 23,450 - 66,896 2023 112,082 62,051 97,614 30,251 - 85,962 2024 121,433 67,698 105,893 33,336 - 93,343 2025 102,814 60,446 90,561 34,334 - 80,836 2026 110,010 65,886 97,250 37,562 - 86,926 2027 105,610 65,227 93,932 40,191 - 84,636 2028 115,732 73,616 103,552 53,871 45,743 84,083 2029 125,040 80,034 112,025 55,944 47,919 90,302 2030 134,348 86,452 120,497 58,016 50,094 96,520 2031 136,688 89,366 123,003 61,025 52,378 99,045 2032 139,029 92,280 125,509 64,034 54,663 101,570 2033 141,369 95,195 128,016 67,042 56,947 104,095 2034 143,710 98,109 130,522 70,051 59,232 106,620 2035 146,050 101,023 133,028 73,060 61,516 109,145 2036 148,105 102,556 134,932 75,865 62,510 110,969 2037 150,159 104,089 136,836 78,671 63,504 112,793 2038 152,214 105,621 138,739 81,476 64,499 114,618 2039 154,268 107,154 140,643 84,282 65,493 116,442 2040 156,323 108,687 142,547 87,087 66,487 118,266 2041 157,251 109,500 143,441 88,239 67,074 119,127 2042 158,178 110,313 144,336 89,391 67,662 119,988 2043 159,106 111,127 145,230 90,542 68,249 120,850 2044 160,033 111,940 146,125 91,694 68,837 121,711 2045 160,961 112,753 147,019 92,846 69,424 122,572 复合增长率 2021-2025 -0.94% 6.85% 0.35% 13.55% - -2.46% 2026-2030 5.12% 7.03% 5.50% 11.48% 4.65% 2.65% 2031-2035 1.68% 3.16% 2.00% 4.72% 4.19% 2.49% 2036-2045 0.98% 1.10% 1.01% 2.43% 1.22% 1.17% 2021-2045 1.73% 3.77% 2.10% 6.17% 2.48% 1.33% 以公司 2021、2022 年度实际运营数据为基础,进一步预测本项目各年度各类型车辆交通量 占总预测交通量比例如下表所示。 7-2-7 分类 2021 年 2022 年 2025 年 2030 年 2035 年 2040 年 2045 年 一类车 76.43% 73.88% 74.00% 78.00% 80.00% 82.00% 82.90% 二类车 0.13% 0.09% 0.10% 0.10% 0.10% 0.10% 0.10% 客车 三类车 0.06% 0.05% 0.05% 0.40% 0.40% 0.40% 0.40% 四类车 0.26% 0.20% 0.20% 0.20% 0.20% 0.20% 0.20% 一类车 15.54% 17.26% 17.00% 12.87% 11.37% 10.37% 9.77% 二类车 3.61% 4.17% 4.03% 3.80% 3.50% 3.00% 2.80% 三类车 2.50% 3.01% 2.70% 2.70% 2.50% 2.00% 1.90% 货车 四类车 0.81% 0.89% 0.80% 0.80% 0.80% 0.80% 0.80% 五类车 0.08% 0.07% 0.70% 0.70% 0.70% 0.70% 0.70% 六类车 0.58% 0.38% 0.43% 0.43% 0.43% 0.43% 0.43% 合计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注:上表中未涉及年份的相关数据由上表中相近年度的数据通过内插法确定。 3、 效益测算结果 本项目经济效益测算主要指标的结果如下表所示: 指标 内部收益率 净现值(万元) 静态投资回收期(年) 全投资 6.76% 57,422.00 14.5 注: 投资回收期不含建设期,折现率按 6%计。 (二) 结合本次募投项目一期、二期的车流量情况等说明本次募投项目车流量预测依据是否谨慎 合理 本次募投项目车流量预测以深圳外环高速一期、二期预测车流量数据为基础,并采用四阶 段法进行预测。根据交通调查所获取的项目所在区域的经济社会、交通运输资料和 OD 分 布情况,在分析区内经济社会、交通运输现状的基础上,预测其经济社会发展,从而预测 未来各小区的趋势型和诱增型交通出行;在考虑其他运输方式、城市总体规划等因素后, 最终得到未来特征年的区域汽车出行分布 OD 表;最后通过交通量分配,获得本项目交通 量预测的最终结果。根据预测结果,2023 年、2024 年,深圳外环高速一期日均交通量分别 为 97,614 pcu/d、105,893 pcu/d;深圳外环高速二期日均交通量分别为 30,251 pcu/d、33,336 pcu/d。 2023 年、2024 年,深圳外环高速一期、二期实际日均交通量与预测对比如下: 单位:pcu/d 外环高速一 外环高速一 外环高速一期 外环高速一期 外环高速二期 外环高速二期 年度 期、二期平均 期、二期平均 实际交通量* 预测交通量 实际交通量* 预测交通量 实际交通量* 预测交通量 2023 年 103,241 97,614 47,472 30,251 93,595 85,962 2024 年* 95,060 105,893 42,988 33,336 86,053 93,343 注: 预测日均交通量系全年平均数据,表中 2024 年度实际日均交通量系 2024 年 1-5 月平 均数据。 7-2-8 2023 年、2024 年 1-5 月,深圳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一期实际日均交通量分别为 103,241 pcu/d,95,060 pcu/d,二期平均交通量分别为 47,472 pcu/d,42,988 pcu/d。剔除季节性因素 及广东地区 2024 年 4-5 月份连续降雨远超正常年份导致车流量下降的影响,深圳外环高速 公路深圳段一期、二期的实际交通量均高于其预测交通量,因此本次募投项目交通量预测 较为谨慎。 (三) 募投项目收益率与公司及同行业可比公司类似项目的对比情况,募投项目效益测算是否谨 慎 1、 募投项目与公司类似项目的对比情况 选取公司的类似公路项目包括清连高速、机荷高速、沿江高速、益常高速与本项目进行比 较。本项目经营期内平均毛利率为 40.88%,与公司已有项目毛利率水平的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 毛利率 序号 可比项目名称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1 清连高速 22.03 31.10 43.06 2 机荷高速 66.65 62.10 64.83 3 沿江高速 48.30 39.61 44.26 4 益常高速 52.79 45.60 48.17 可比项目年度平均 47.44 44.60 50.08 本项目整体毛利率 40.88 注:上述可比项目的毛利率数据系公开披露的运营期数据。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毛利率水平与公司已有项目毛利率水平总体接近,符合公司开展相关 业务的一般收益水平,募投项目效益测算具备谨慎性。 2、 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类似项目的对比情况 同行业可比公司类似项目高速公路资产的毛利率水平存在一定差异,与项目实际运营情况 有关。主要由于高速公路建设运营具有特殊性,受辐射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地理位置、 周边路网状况、施工条件、建造环境、技术指标、人口特征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导致不同 区域的高速公路经济效益差异性较为显著,不具有可比性。 综上所述,本次募投项目收入、利润等效益测算过程及依据充分、准确,效益测算谨慎、 合理。 7-2-9 二、 本次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金额,是否均为资本性支出;结合公司货币资金 和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及使用安排、日常经营积累、资金缺口、资产负债率与可比公司的 对比等情况,分析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及规模的合理性 (一) 本次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金额,是否均为资本性支出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拟不超过 49.00 亿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 于以下项目: 单位:亿元 剩余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规模 (坑梓至大鹏段) 金额 1 深圳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 294.04 84.47 46.00 2 偿还有息负债 - - 3.00 合计 294.04 84.47 49.00 深圳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项目计划总投资 2,940,370.20 万元,其中本次募投项目坑梓至大 鹏段剩余投资金额 844,703.65 万元,拟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460,000.00 万元全部用于本 次募投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等支出,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 是否资本性支出 工程或费用名称 总投资额(万元) (万元) 第一部分建筑安装工程费 675,890.21 460,000.00 - 一、临时工程 10,576.85 - 是 二、路基工程 760.56 - 是 三、路面工程 539.01 - 是 四、桥梁涵洞工程 90,189.42 - 是 五、交叉工程 269,927.88 - 是 六、隧道工程 236,082.85 - 是 七、公路设施及预埋管线工程 35,828.80 - 是 八、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 10,487.60 - 是 九、其他工程 3,764.06 - 是 十、专项费用 17,733.18 - 是 第二部分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 53,861.08 - 是 第三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32,003.83 - - 一、建设项目管理费 15,696.27 - 是 二、研究试验费 150.86 - 是 三、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 12,468.12 - 是 四、专项评价(估)费 390.14 - 是 五、联合试运转费 231.80 - 是 六、生产准备费 179.02 - 是 七、工程保通管理费 222.94 - 是 八、工程保险费 2,664.68 - 是 第四部分预备费 38,087.76 - 否 第一、二、三、四部分费用合计 799,842.88 460,000.00 - 建设期贷款利息 44,860.77 - 是 合计 844,703.65 460,000.00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无形资产》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发行人对深圳 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的建设投资计入“无形资产-特许经营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中的 460,000.00 万元拟投资深圳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的坑梓至大鹏段,属于资本性支出。 7-2-10 (二) 结合公司货币资金和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及使用安排、日常经营积累、资金缺口、资产负 债率与可比公司的对比等情况,分析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及规模的合理性 本次募投项目坑梓至大鹏段剩余投资金额 844,703.65 万元。综合考虑公司日常营运需要、 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及使用安排、日常经营积累等情况进行测算,公司依靠自有资金及经营 积累较难全部满足公司各类资金需求,存在资金缺口。为了确保公司的财务结构安全,公 司通过股权融资解决部分资金缺口具有必要性。 公司针对本次募投项目,综合考虑公司目前资金缺口、自有资金投入能力、债务融资能力 和公司财务结构安全性等问题,审慎确定募集资金规模为 49.00 亿元,其中 46.00 亿元用于 募投项目建设、3.00 亿元用于偿还有息负债,募集资金规模设置具有合理性。对于剩余资 金需求,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及银行融资等方式解决。 1、 货币资金和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及使用安排 (1)货币资金余额情况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末及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货币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3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库存现金 686.39 688.12 920.51 799.34 银行存款 329,496.17 208,905.32 353,749.35 585,088.36 其他货币资金 5,942.74 5,643.33 8,916.35 8,981.19 合计 336,125.31 215,236.76 363,586.22 594,868.89 其中:受到限制的存款 24,837.16 19,714.74 43,863.00 46,068.51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末及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 594,868.89 万元、363,586.22 万元、215,236.76 万元和 336,125.31 万元,2022 年末的货币资金较 2021 年末减少 231,282.67 万元,2023 年末的货币资金较 2022 年末减少 148,349.46 万元,主要系 2022 年及 2023 年偿还债务及分配股利等导致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出 233,720 万元和 440,904 万元;2024 年 3 月 31 日货币资金较 2023 年末增加 120,888.55 万元,主要系公司 2024 年 3 月完成易方达深高速 REIT 发行,收到益常公司股权转让款所致。 公司的货币资金主要是银行存款,其中受到限制的存款主要系受监管的股权收购款、工程 管理专项账户、保证金及诉讼冻结款。 (2) 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情况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末及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3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29,853.56 46,879.22 111,224.38 56,401.82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其中:结构性存款 15,011.57 32,037.23 90,143.96 35,138.08 应收对赌业绩补偿 14,841.99 14,841.99 21,080.41 21,263.74 合计 29,853.56 46,879.22 111,224.38 56,401.82 7-2-11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末及 2024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分别为 56,401.82 万元、111,224.38 万元、46,879.22 万元和 29,853.56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5.00%、 11.96%、6.74%和 3.62%。公司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由结构性存款及应收业绩对赌补偿构 成,结构性存款主要由于资金短期结余,为提高资金收益购买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 (3) 货币资金和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具体使用安排 ① 保障公司日常营运和预防性资金需求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及 2024 年 1-3 月,公司经营性现金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3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2,704.75 173,603.84 196,329.95 215,511.87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0,131.42 107,479.40 109,059.90 100,303.98 支付的各项税费 18,385.47 72,658.99 89,990.26 99,678.8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3,382.33 61,826.09 48,856.40 57,218.9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4,603.96 415,568.32 444,236.50 472,713.59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及 2024 年 1-3 月,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月均流出分别 39,392.80 万 元、37,019.71 万元、34,630.69 万元、34,867.99 万元。深高速作为高速公路企业,日常需要 保证一定的现金以备项目运营支出等,维持日常经营所需的资金量较大。公司经营活动现 金支出主要以购买商品及接受劳务、支付职工薪酬及支付税费等为主,现金支出具有刚性。 未来随着公司规模的进一步扩张,资金需求也将进一步加大。 ② 项目建设投资投入 公司未来三年控股项目的大额资金支出主要为拟建公路工程项目投入。公司所处的高速公 路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公路项目建设及运营的前期资金投入量大、开发周期和投资 回收期长,公司需保有充足的资金以维持项目运转并满足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除本次募 投项目外,公司目前已开工和即将开工的高速公路项目主要包括深圳机荷高速改扩建、沿 江二期及广深高速改扩建,预计该等项目在 2024 年-2026 年期间资本开支合计 1,689,298.21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合计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外环项目 510,658.58 91,486.50 188,989.30 230,182.78 机荷高速改扩建 964,000.00 170,000.00 383,000.00 411,000.00 沿江二期 29,483.90 29,483.90 - - 广深高速改扩建 185,155.73 45,307.19 64,778.32 75,070.22 高速公路资本开支合计 1,689,298.21 336,277.59 636,767.62 716,253.00 ③ 偿还有息负债及利息支出 截至 2024 年 3 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约 57.86%,有息负债总额约 3, 208,720.27 万元,平均 利率约 3.65%,年支付利息约 12 亿元。 7-2-12 2、 日常经营积累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375,731.60 万元、336,949.01 万 元、409,481.22 万元及 76,062.66 万元。公司未来三年自身经营利润积累以经营性现金流净 额累计为基础进行测算。 假设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净额与公司的营业收入呈一定比例保持稳定,且该百分比在 2024 年 至 2026 年保持不变。2021 年至 2023 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1,088,958.06 万元、 937,258.25 万元及 929,530.44 万元,年增长率分别为 35.67%、-13.93%及-0.82%,平均增长 率为 6.97%。2024 年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7.06%。基于谨慎性原则,假设 2024 年至 2026 年公司营业总收入增长率为 5%,即以 2023 年营业总收入为基础,按照每年 5% 的增长率预测 2024 年至 2026 年各年营业总收入。 本次经营性现金流净额累计测算主要考虑公司营业收入变动导致的经营性现金流净额变动。 经测算,2024 年至 2026 年,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净额分别为 372,531.29 万元、391,157.85 万 元及 410,715.74 万元,未来三年经营性现金流净额累计为 1,174,404.88 万元。 3、 资金缺口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 336,125.31 万元,公司可支配资金余额为 326,299.72 万元。以最近一期(2024 年 3 月 31 日)的财务数据为基础,综合考虑公司的日常 营运需要、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及使用安排等,测算公司目前的资金缺口为 1,074,260.21 万 元,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计算公式 金额 货币资金 (1) 336,125.31 结构性存款 (2) 15,011.57 受到限制的存款 (3) 24,837.16 可支配资金余额 (4)=(1)+(2)-(3) 326,299.72 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经营性现金流净额累积 (5) 1,174,404.88 新建、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 (6) 1,689,298.21 资金需求 未来三年预计现金分红所需资金 (7) 394,749.43 最低资金保有量 (8) 111,043.20 未来三年利息支出 (9) 379,873.97 资金需求合计 (10)=(6)+(7)+(8)+(9) 2,574,964.81 资金缺口 (11)=(4)+(5)-(10) 1,074,260.21 公司可支配资金、预计未来现金流入、资金需求等项目测算过程如下: (1) 可自由支配资金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货币资金为 336,125.31 万元,其中受到限制的存款为 24,837.16 万元,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为 29,853.56 万元,其中结构性存款为 15,011.57 万元,其他为 应收对赌业绩补偿。综上,公司可自由支配资金总额为 326,299.72 万元。 7-2-13 (2) 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经营性现金流净额累计 公司未来三年预计经营利润积累为 1,174,404.88 万元,详见上文“(二)结合公司货币资金和 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及使用安排、日常经营积累、资金缺口、资产负债率与可比公司的对 比等情况,分析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及规模的合理性”之“2、日常经营积累”。 (3) 新建、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资金需求 公司未来三年新建、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资金需求为 1,689,298.21 万元,详见上文“(二)结 合公司货币资金和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及使用安排、日常经营积累、资金缺口、资产负债 率与可比公司的对比等情况,分析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及规模的合理性”之“1、货币 资金和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及使用安排”之“(3)货币资金和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具体使用安 排”之 “②项目建设投资投入”。 (4) 未来三年预计现金分红所需资金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投资计划,制定并审议通过 了相关股利分配方案。2021 年至 2023 年度,公司分别派发现金红利(含税)135,207.76 万元、 100,751.59 万元及 119,942.37 万元,占当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剔除应支付永续 债投资者的投资收益后)比例分别为 55.88%、55.13%及 56.03%。2021 年至 2023 年,公司 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近三年实际可分配利润的比例为 55.71%,详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 现金分红金额 分红年度 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 (万元,含税) 净利润(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2023 年度 119,942.37 214,064.16 56.03% 2022 年度 100,751.59 182,755.69 55.13% 2021 年度 135,207.76 241,969.92 55.88% 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万元) 212,929.92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近三年实际可分配利润的比例 55.71% 注: 上表中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已剔除应支付永续债 投资者的投资收益。 剔除应支付永续债投资者的投资收益后,公司 2021 年、2022 年和 2023 年经审计后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241,969.92 万元、182,755.69 万元及 214,064.16 万元。公司 2021 年、2022 年和 2023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年增长率分别为 27.32%、-0.77%及 17.13%(2021 年、2022 年的增长率已剔除货车优惠政策等不可比因素的影响),年均增长率 为 14.56%。基于谨慎考虑,假设未来三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率以 2021 年至 2023 年年均增长率为基础,确定为 5%,2024 年至 2026 年现金分红比例假设按最近三年累 计现金分红金额占近三年实际可分配利润的比例(即 55.71%)测算,现金分红总额分别为 125,217.90 万元、131,478.80 万元及 138,052.74 万元。据此测算,公司未来三年现金分红总 额为 394,749.43 万元。 (5) 最低资金保有量 最低资金保有量系公司为维持日常营运所需要的最低货币资金金额。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 中需要保证一定的现金以备各类投资支出以及支付各类费用等。公司管理层结合以往日常 现金收支、每年度货币资金余额、同类可比高速公路企业等情况,一般以保留 3 个月月均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资金作为最低资金保有量以满足公司自身经营需求。 7-2-14 2021 年至 2023 年,公司月均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为 37,014.40 万元,按 3 个月月均经营活动 现金流出资金作为最低资金保有量,则最低资金保有量为 111,043.20 万元。 (6) 未来三年利息支出 公司未来三年利息支出以营业收入为基础进行计算。2021 年至 2023 年,公司营业收入分 别为 1,088,958.06 万元、937,258.25 万元及 929,530.44 万元,年增长率分别为 35.67%、- 13.93%及-0.82%,平均增长率为 6.97%。基于谨慎性原则,假设 2024 年至 2026 年公司营 业总收入增长率为 5%,即以 2023 年营业总收入为基础,按照每年 5%的增长率预测 2024 年至 2026 年各年营业总收入。该假设仅用于计算公司的利息支出,并不代表公司对 2024 年至 2026 年及/或以后年度的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本次未来 三年利息支出测算主要考虑公司营业收入变动导致的利息支出变动。假设公司利息支出与 公司的营业收入呈一定比例保持稳定,且该百分比在 2024 年至 2026 年保持不变。经测算, 2024 年至 2026 年,公司利息支出分别为 120,499.28 万元、126,524.24 万元及 132,850.45 万 元,未来三年利息支出合计 379,873.97 万元。 4、资产负债率与可比公司的对比 2021 年末、2022 年末、2023 年末及 2024 年 3 月末,同行业可比公司资产负债率情况如下: 单位:%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2024 年 3 月末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000429.SZ 粤高速 A 39.72 41.93 43.91 40.02 000548.SZ 湖南投资 28.13 33.31 44.50 34.02 000755.SZ 山西路桥 60.63 61.15 64.32 69.47 000828.SZ 东莞控股 51.66 39.04 44.93 32.22 000885.SZ 城发环境 70.41 70.87 70.92 70.82 000900.SZ 现代投资 75.34 75.00 76.24 77.91 001965.SZ 招商公路 44.42 47.84 41.12 35.60 600012.SH 皖通高速 35.54 35.07 36.61 40.04 600020.SH 中原高速 70.17 70.51 74.61 73.51 600033.SH 福建高速 18.34 18.93 20.62 22.95 600035.SH 楚天高速 51.89 51.23 53.21 54.85 600106.SH 重庆路桥 30.00 30.29 35.32 36.42 600269.SH 赣粤高速 44.57 45.57 45.94 48.29 600350.SH 山东高速 63.71 63.79 61.87 62.83 600368.SH 五洲交通 32.01 34.21 42.56 45.27 600377.SH 宁沪高速 47.35 48.02 51.63 47.74 601107.SH 四川成渝 71.02 71.08 53.50 54.70 601188.SH 龙江交通 10.34 10.50 9.70 6.94 601518.SH 吉林高速 17.18 17.96 20.23 33.54 行业平均值 45.39 45.61 46.93 46.69 行业中位值 44.57 45.57 44.93 45.27 600548.SH 深高速 57.86 58.53 60.46 56.39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末及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56.39%、60.46%、 58.53%及 57.86%。2021 年、2022 年、2023 年末及 2024 年 3 月 31 日,同行业可比公司平 均资产负债率为 46.69%、46.93%、45.61%及 45.39%。公司资产负债率总体高于同行业可 比公司平均水平。公司承担债务压力相对较高,通过股权融资开展本次募投项目对公司维 持合理的财务结构、控制财务风险及资金成本均有必要性,可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力保 障,促进公司经营活动平稳、健康进行,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综合性经济效益明显。 7-2-15 申报会计师核查情况: (一) 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实施的主要核查程序如下: 1. 获取公司募投项目效益测算表,了解公司测算的具体过程、相关参数的选取依据,对测算 过程进行复核和分析; 2. 将本次募投项目车流量预测与外环高速一期、二期的预测车流量进行对比分析,评估本次 募投项目车流量预测的合理性; 3. 查阅公司类似项目的运营效益数据,通过互联网、行业研报等了解行业内类似项目的运营 效益情况,执行对比分析; 4. 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本次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和金额,分析是否均为资本 性支出; 5. 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未来资金的流入和支出情况,结合公司货币资金和交易性资产 余额及使用安排、日常经营积累、资金缺口情况,并通过公开渠道查询可比公司资产负债 率情况,分析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及规模的合理性。 (二) 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所采用的方法、数据谨慎合理,测算表中车流量预测与外环高 速一期、二期的车流量预测不存在重大差异,募投项目收益率与公司类似项目不存在显著 差异,效益测算结果谨慎合理; 2. 本次募集资金中的 460,000.00 万元拟投资深圳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的坑梓至大鹏段,属于 资本性支出; 3. 结合公司货币资金和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及使用安排、日常经营积累、资金缺口、资产负 债率与可比公司的对比等情况,此次融资规模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求,具有必要性和合理 性。 7-2-16 二、 问题 3.关于经营情况 根据申报材料,1)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1,088,958.06 万元、937,258.25 万元、 929,530.44 万元和 203,798.37 万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 261,311.93 万元、 201,649.65 万元、 232,719.72 万元、47,095.90 万元,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为 47,201.74 万元、105,994.87 万元、9,860.76 万元、9,186.60 万元;2)各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 104,322.51 万元 、116,352.47 万元 、 114,102.04 万元 和 121,539.31 万元;3)其他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98,125.03 万元、112,162.90 万元、60,221.51 万元及 72,750.78 万元;4)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134,937.46 万元、142,382.95 万元、159,735.64 万元和 157,686.63 万元。 请发行人说明:(1)量化分析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逐期下降的原因,不同地区业务收入的内 容、金额及变动原因;(2)各期非经常性损益的主要内容,归母净利润及扣非归母净利润的变动原 因;(3)各期末不同业务应收账款的余额、账龄、主要客户情况,与相关业务规模是否匹配,应收 账款规模波动的合理性;期末应收账款信用政策、逾期金额、占比、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坏 账准备计提政策及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公司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及充分性;结合前 述情况分析公司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4)其他应收款的形成原因、主要客户,结合账龄、期后 回款等情况分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5)结合公司存货结构、备货政策等,分析各 期末存货余额变动与营业收入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存货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一致; 结合公司各类存货的库龄、目前状态、期后转销及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说明存货跌价准 备计提比例是否充分;(6)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公司同时持有大额货币资金及有息负债的 原因及合理性,财务费用和利息收入与存贷款规模的匹配情况。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发行人回复: 一、 量化分析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逐期下降的原因,不同地区业务收入的内容、金额及变动 原因 (一) 量化分析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逐期下降的原因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按业务分类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4 年 1-3 月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小计 161,147.58 79.07 699,315.58 75.23 673,556.12 71.86 770,389.04 70.75 主营业务收入-收费公路 125,315.80 61.49 537,490.12 57.82 497,834.13 53.12 589,273.60 54.11 主营业务收入-大环保 35,831.78 17.58 161,825.46 17.41 175,721.98 18.75 181,115.44 16.63 其中:清洁能源业务 12,867.76 6.31 65,286.10 7.02 80,794.61 8.62 71,299.14 6.55 固废资源化处理(餐厨垃 15,982.96 7.84 71,568.40 7.70 55,435.61 5.91 86,455.55 7.94 圾处理) 其他环保业务 6,981.06 3.43 24,970.96 2.69 39,491.76 4.21 23,360.76 2.15 其他业务收入 42,650.79 20.93 230,214.85 24.77 263,702.14 28.14 318,569.02 29.25 营业收入合计 203,798.37 100.00 929,530.44 100.00 937,258.25 100.00 1,088,958.06 100.00 公司主要从事收费公路业务及大环保业务的投资、建设及经营管理。大环保业务领域主要 包括清洁能源业务以及固废资源化处理业务;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包括特许经营安排下 的建造服务、委托建设与管理、房地产开发等收入。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达到 1,088,958.06 万元、937,258.25 万元、929,530.44 万元和 203,798.37 万元。2021 年至 2023 年, 公司的营业收入逐年下降,2024 年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7.06%。 7-2-17 2022 年公司营业收入较 2021 年下降 151,699.81 万元,主要系收费公路业务下降 91,439.47 万元及其他业务收入下降 54,866.88 万元。 2022 年收费公路业务下降主要系因外部整体形势导致道路交通需求下降、四季度执行国家 交通主管部门对货车减免 10%通行费的政策以及广连高速开通对清连高速产生分流的影响。 随着宏观经济转好及车流量复苏,2023 年收费公路通行费收入已出现恢复性增长。其他业 务收入下降主要系餐厨垃圾处理、沿江二期及光明环境园等项目当年实施的项目工程量少 于上年,按进度确认的建造服务收入同比下降。 2023 年公司营业收入较 2022 年下降 7,727.81 万元,其中,收费公路业务增长 39,655.99 万 元,主要为随着国内经济社会全面恢复正常运行,收费公路通行费收入出现恢复性增长; 大环保业务收入下降 13,896.52 万元,主要为下属控股的南京风电风机等设备销售收入下降 以及深汕乾泰受锂电行业原材料价格下跌影响,电池综合利用相关收入有所减少;其他业 务收入下降 33,487.29 万元,主要系委托建设项目龙里河大桥和比孟安置房项目接近完工, 确认的委托建设与管理收入同比减少。 (二) 不同地区业务收入的内容、金额及变动原因 报告期各期,公司业务收入按地区分类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 1-3 月 2023 年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地区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广东省 161,938.24 79.46 707,722.97 76.14 625,801.08 66.77 657,131.92 60.35 湖南省 15,756.81 7.73 72,867.18 7.84 62,972.61 6.72 76,920.70 7.06 贵州省 2,464.22 1.21 30,758.96 3.31 75,099.85 8.01 113,306.44 10.4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6,545.87 3.21 30,171.19 3.25 34,648.82 3.7 31,086.76 2.85 湖北省 304.13 0.15 1,332.69 0.14 37,991.72 4.05 49,411.91 4.54 广西壮族自治区 3,383.17 1.66 15,914.50 1.71 21,695.82 2.31 43,928.25 4.03 内蒙古自治区 5,704.11 2.80 31,042.01 3.34 26,756.28 2.85 35,832.91 3.29 其他 7,701.81 3.78 39,720.94 4.27 52,292.08 5.58 81,339.17 7.47 合计 203,798.37 100.00 929,530.44 100.00 937,258.25 100.00 1,088,958.06 100.00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主要集中在广东省、湖南省、贵州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内 蒙古自治区,报告期内上述地区业务收入合计占比为 83.96%、88.05%、93.88%和 94.41%。 其中,广东省收入主要系广东省内收费公路的路费收入。报告期各期,广东省业务收入分 别为 657,131.92 万元、625,801.08 万元、707,722.97 万元和 161,938.24 万元,呈现一定的波 动,主要系广东省内附属收费公路受宏观环境影响导致车流量存在一定的波动。 湖南省的收入主要系湖南益常高速公路及长沙市深长快速干道的路费收入。报告期各期, 湖南省业务收入分别为 76,920.70 万元、62,972.61 万元、72,867.18 万元和 15,756.81 万元, 呈现一定的波动,主要系湖南省内收费公路业务受宏观环境影响导致车流量存在一定的波 动。其中,以益常高速公路作为底层基础设施资产的易方达深高速 REIT 于 2024 年 3 月完 成发行并上市,公司自 2024 年 3 月 21 日起不再将益常高速公路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 范围。 7-2-18 贵州省的收入主要系贵州贵深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建设与管理业务收入以及贵州深高 速置地有限公司的房地产开发收入。报告期各期,贵州省业务收入分别为 113,306.44 万元、 75,099.85 万元、30,758.96 万元和 2,464.22 万元,逐年下降, 主要系龙里河大桥(原名“朵 花大桥”)项目、比孟安置房项目接近完工,确认的委托建设与管理收入减少,以及 2022 年和 2023 年房地产项目的交房数量逐年减少使得收入下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及内蒙古自治区的收入主要系风力发电收入,报告期各期,新疆维吾尔 自治区的业务收入分别为 31,086.76 万元、34,648.82 万元、30,171.19 万元和 6,545.87 万元; 内蒙古自治区的业务收入分别为 35,832.91 万元、26,756.28 万元、31,042.01 万元和 5,704.11 万元,整体较为稳定。 二、 各期非经常性损益的主要内容,归母净利润及扣非归母净利润的变动原因 (一) 各期非经常性损益的主要内容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 2021 年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1-3 月 (已重述)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 14,936.31 1,399.10 92,849.74 4,272.84 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 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 263.05 2,431.87 2,872.07 6,149.50 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 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 -6,301.34 15,360.70 9,517.55 23,323.04 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381.84 1,715.36 505.56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 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 - - - 577.28 生的收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 - - -448.95 10,673.36 净损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88.58 -9,712.75 -510.90 1,700.16 合计 9,186.60 9,860.76 105,994.87 47,201.74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分别为 47,201.74 万元、105,994.87 万元、9,860.76 万元和 9,186.60 万元。 2021 年,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 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 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主要系:(1)子公司未完成业绩承诺的应收业绩补偿 21,263.74 万 元;(2)2021 年 8 月 10 日,发行人及子公司美华实业(香港)有限公司与深圳投控、深圳投控 国际资本控股有限公司等签订相关协议,美华实业(香港)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协议方式以 约 24.5 亿港元的价格受让深圳投控国际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所持有深投控基建 100%股权, 享有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深投控基建当期净利润 10,673.36 万元;(3)公司持有的 参股公司水规院及联合电服股权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6,285.52 万元;(4)为锁定汇率风 险,对 3 亿美元境外债券安排外汇远期,2021 年外汇远期合约到期交割,结转累计的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并确认合约交割损失 4,226.22 万元。 7-2-19 2022 年,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主要系:2022 年 6 月,根据股东 会决议,参股公司联合置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6.86 亿元,并减少注册资本,公司确认长 期股权投资处置收益 9.21 亿元。 2023 年,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 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主要系:(1)持有水规院和联合电服等参 股公司股权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3,060.47 万元;(2)子公司未完成业绩承诺的应收业 绩补偿 3,609.88 万元。 2024 年 1-3 月,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主要系:公司以益常高速 作为基础设施项目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申报及发行工作,公司出 售益常公司 100%的股权及债权确认相关处置损益。 (二) 归母净利润及扣非归母净利润的变动原因 报告期各期,公司收入、成本、费用及利润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3 月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营业收入 203,798.37 929,530.44 937,258.25 1,088,958.06 营业成本 131,400.05 594,938.37 635,359.63 710,522.71 营业利润 63,481.12 301,341.02 248,708.02 331,135.06 期间费用率 18.84% 19.11% 20.40% 14.7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7,095.90 232,719.72 201,649.65 261,311.93 非经常性损益 9,186.60 9,860.76 105,994.87 47,201.7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6,860.94 8,709.72 78,826.56 28,239.90 影响净额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40,234.96 224,010.00 122,823.09 233,072.03 所有者的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14.57% 3.74% 39.09% 10.81% 净额占归母净利润的比例 1、 2022 年归母净利润及扣非归母净利润的变动原因 2022 年度,公司归母净利润较 2021 年下降 22.83%,主要受营业收入及毛利率下滑、财务 费用增加影响,具体如下: (1) 2022 年度,公司收费公路业务及其他业务收入均出现下滑,其中,通行费收入较 2021 年下降 91,439.47 万元,降幅为 15.52%,主要系附属收费公路受宏观外部环境 和道路分流影响路费收入减少;其他业务收入下降主要系餐厨垃圾处理、沿江二期 及光明环境园等项目在当年实施的项目工程量少于上年,按进度确认的建造服务收 入同比下降,导致特许经营安排下的建造服务收入同比减少 28,377.35 万元。 (2) 2022 年高速公路行业受外部环境的影响较大,公司高速公路板块毛利率为 43.75%, 较 2021 年下降 5.31 个百分点;综合毛利率为 32.21%,较 2021 年下降 2.54 个百分 点。 (3) 2022 年公司借贷规模增加导致利息有所上升,以及人民币贬值导致公司外币负债汇 兑损失增加,公司 2022 年财务费用较 2021 年增加 52.53%。 7-2-20 2022 年公司扣非归母净利润较 2021 年下降 47.40%,主要系由于 2022 年公司非经常性损益 占归母净利润的比例较高。参股公司联合置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6.86 亿元,并减少注册 资本,公司确认投资收益 9.21 亿元。 2、 2023 年归母净利润及扣非归母净利润的变动原因 2023 年归母净利润较 2022 年增加 15.41%,主要系由于 2023 年随着宏观经济转好及车流量 复苏,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出现恢复性增长,2023 年收费公路收入较 2022 年增长 7.97%, 同时高速公路毛利率达到 50.38%,较 2022 年提高 6.63 个百分点。 2023 年扣非归母净利润较 2022 年增加 82.74%,主要系由于 2023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 经常性损益净额占扣非归母净利润的比例较低,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业绩影响较小,金额 远小于 2022 年。 三、各期末不同业务应收账款的余额、账龄、主要客户情况,与相关业务规模是否匹配,应收账 款规模波动的合理性;期末应收账款信用政策、逾期金额、占比、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及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公司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及充分性; 结合前述情况分析公司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一) 各期末不同业务应收账款的余额、账龄、主要客户情况,与相关业务规模是否匹配,应收 账款规模波动的合理性 公司主要从事收费公路及大环保业务的投资、建设及经营管理。目前,大环保业务领域主 要包括固废资源化处理及清洁能源发电。此外,发行人还为政府和其他企业提供建造管理 和公路综合管养服务,并凭借相关管理经验和资源,依托主业开展项目开发与管理、道路 养护、工程管理和产业金融等服务业务。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按业务分类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4 年 1-3 月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小计 161,147.58 79.07 699,315.58 75.23 673,556.12 71.86 770,389.04 70.75 主营业务收入-收费公路 125,315.80 61.49 537,490.12 57.82 497,834.13 53.12 589,273.60 54.11 主营业务收入-大环保 35,831.78 17.58 161,825.46 17.41 175,721.98 18.75 181,115.44 16.63 其中:清洁能源业务 12,867.76 6.31 65,286.10 7.02 80,794.61 8.62 71,299.14 6.55 固废资源化处理(餐厨垃圾 15,982.96 7.84 71,568.40 7.70 55,435.61 5.91 86,455.55 7.94 处理) 其他环保业务 6,981.06 3.43 24,970.96 2.69 39,491.76 4.21 23,360.76 2.15 其他业务收入 42,650.79 20.93 230,214.85 24.77 263,702.14 28.14 318,569.02 29.25 营业收入合计 203,798.37 100.00 929,530.44 100.00 937,258.25 100.00 1,088,958.06 100.00 由上表可知,公司的营业收入按业务类型可分为收费公路业务、大环保业务和其他业务收 入。其中,大环保业务主要系清洁能源业务和固废资源化处理业务。 7-2-2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不同业务应收账款与相关业务规模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收费公路业务 (1) 各期末收费公路业务应收账款的余额、账龄及相应营业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2024 年 3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2022 年 12 月 31 2021 年 12 月 31 项目 /2024 年 1-3 月 日/2023 年度 日/2022 年度 日/2021 年度 1 年以内 26,300.01 23,574.32 24,732.92 27,510.08 1-2 年 - 355.32 - - 应收账款合计① 26,300.01 23,929.64 24,732.92 27,510.08 营业收入② 125,315.80 537,490.12 497,834.13 589,273.60 占比①/② / 4.45% 4.97% 4.67% 收费公路业务的应收账款主要包括应收通行费收入和沿江高速深圳段货运优惠补偿款。报 告期各期末收费公路业务应收账款的余额分别为 27,510.08 万元、24,732.92 万元、23,929.64 万元及 26,300.01 万元。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为平稳,无异常变动,2024 年 3 月末应收账 款余额增加系因沿江高速深圳段货运优惠补偿款按年结算, 1-3 月款项暂未结算收款, 2023 年全年结算收款于 2024 年 4 月收到。应收账款的账龄基本在 1 年以内。 2021 年度至 2023 年度,收费公路业务营业收入金额分别为 589,273.60 万元、497,834.13 万 元和 537,490.12 万元,对应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67%、4.97%和 4.45%,各期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较为平稳,应收账款余额与相关业务规模匹配 一致。 (2) 各期末收费公路业务应收账款的主要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占当期 报告期 客户名称 应收账款余额 账龄 余额比重 2024 年 3 月 31 日 深圳市交通运输管理局 16,349.41 62.17% 一年以内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深圳市交通运输管理局 13,481.37 56.34% 一年以内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深圳市交通运输管理局 12,691.06 51.31% 一年以内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深圳市交通运输管理局 14,557.49 52.92% 一年以内 公司收费公路业务的客户主要为通行车辆,收费主要通过广东联合电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和湖北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中心这三家联网收费结算服务 机构进行结算及代收代付,产生应收的原因主要为路费清算和资金到账有一定滞后性,一 般时间很短,因此以上结算及代收代付单位不作为主要客户列示。各期末应收通行车辆的 路费收入一般在次月结算并收回,回款及时。 报告期各期末对深圳市交通运输管理局的应收账款系应收货运优惠补偿款。 7-2-22 2、 固废资源化处理业务(餐厨垃圾处理) (1) 各期末固废资源化处理业务应收账款的余额、账龄及相应营业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2024 年 3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2022 年 12 月 31 2021 年 12 月 31 项目 /2024 年 1-3 月 日/2023 年度 日/2022 年度 日/2021 年度 1 年以内 21,707.04 19,928.70 11,713.41 5,349.55 1-2 年 5,779.50 5,779.50 1,784.95 1,761.32 2-3 年 1,639.35 1,702.84 1,311.86 605.91 3 年以上 6,246.31 6,476.16 5,274.34 5,947.78 应收账款合计① 35,372.20 33,887.20 20,084.57 13,664.56 营业收入② 15,982.96 71,568.40 55,435.61 86,455.55 占比①/② / 47.35% 36.23% 15.81% 固废资源化处理业务应收账款主要包括应收餐厨垃圾处理运营款、应收环保工程建造款和 应收餐厨垃圾处理设备销售款。报告期各期末,固废资源化处理业务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13,664.56 万元、20,084.57 万元、33,887.20 万元和 35,372.20 万元。应收账款余额逐期上升 主要系公司餐厨垃圾处理 PPP 项目陆续建造完成并投入运营,公司应收餐厨垃圾处理运营 款增加,以及部分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由于宏观经济等因素降低了回款效率。 2024 年 3 月末,应收账款余额主要集中在 1 年以内,符合业务回收款项周期。各期末账龄 3 年以上应收账款主要为应收平舆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环保工程款 5,438.86 万元,该环 保工程与政府部门在工期、项目实施效果等方面存在争议,余款一直未能结算。截至 2024 年 3 月末,公司已根据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其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4,797.11 万元,对应 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 88.20%。 2021 年至 2023 年,固废资源化处理业务营业收入分别 86,455.55 万元、55,435.61 万元和 71,568.40 万元。2022 年度收入下降幅度较大,主要系由于公司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建造 2021 年度基本完成并开始投入运营,2022 年度、2023 年度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建造收入较 2021 年度大幅下降。2023 年度收入回升系由于餐厨垃圾处理项目陆续投入运营,运营收入逐步 增加。2021 年至 2023 年,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逐年上升,分别为 15.81%、36.23% 和 47.35%,比例及变动趋势符合该业务的内部变动情况。 7-2-23 (2) 各期末固废资源化处理业务应收账款的主要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占当期余 报告期 客户名称 应收账款余额 账龄 额比重 平舆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5,438.86 15.38% 3 年以上 贵阳市城市管理局 2,854.62 8.07% 1 年以内 桂林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2,122.17 6.00% 1 年以内/1-2 年 2024 年 3 月 31 日 南宁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2,076.12 5.87% 1 年以内/1-2 年 呼和浩特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1,887.67 5.34% 1 年以内 合计 14,379.44 40.65% 平舆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5,438.86 16.05% 3 年以上 贵阳市城市管理局 2,210.70 6.52% 1 年以内 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903.86 5.62% 1 年以内/1-2 年/2-3 年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南宁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1,809.03 5.34% 1 年以内/1-2 年 桂林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1,700.10 5.02% 1 年以内/1-2 年 合计 13,062.55 38.55% 平舆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5,438.86 27.08% 2-3 年/3 年以上 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536.53 7.65% 1 年以内/1-2 年 贵阳市城市管理局 1,037.83 5.17% 1 年以内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贵州弘昌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884.95 4.41% 1 年以内 北京中城华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780.00 3.88% 1-2 年 合计 9,678.17 48.19% 平舆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5,438.86 39.80% 1-2 年/2-3 年/3 年以上 景德镇国控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1,709.09 12.51% 1 年以内 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990.40 7.25% 1 年以内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北京中城华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780.00 5.71% 1 年以内 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 760.48 5.57% 1-2 年/2-3 年 合计 9,678.83 70.83% 由上表可知,公司固废资源化处理业务主要客户基本为各政府单位及事业单位,账龄主要 在 2 年以内。相关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为基于特许经营协议下的长期合作单位,信用风险 较低,回收风险较低。 其他企业单位如北京中城华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贵州弘昌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餐 厨垃圾处理项目建造发包方,对应应收账款余额较低,账龄较短。 7-2-24 3、 清洁能源业务 (1) 各期末清洁能源业务应收账款的余额、账龄和对应营业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2024 年 3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2022 年 12 月 31 2021 年 12 月 31 项目 /2024 年 1-3 月 日/2023 年度 日/2022 年度 日/2021 年度 1 年以内 4,197.79 4,079.07 9,093.18 26,695.72 1-2 年 3,549.25 3,659.73 21,093.02 23,534.22 2-3 年 16,635.87 20,963.02 19,763.20 3,303.97 3 年以上 18,297.91 13,970.76 3,168.75 - 应收账款合计 42,680.82 42,672.59 53,118.15 53,533.92 应收账款余额(不含 4,195.79 4,064.95 4,279.70 3,223.38 风机销售)① 营业收入(不含风机 12,867.76 65,233.01 69,163.30 58,045.91 销售)② 占比①/② / 6.23% 6.19% 5.55% 公司的清洁能源业务包括风力发电业务和风机销售业务。2021 年度至 2023 年度不含风机 销售业务,即风力发电业务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55%、6.19%和 6.23%,风 力发电业务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小且较为稳定。 报告期各期,风机销售收入分别为 13,253.23 万元、11,631.31 万元、53.09 万元和 0,主要 系子公司南京风电受“风机抢装潮”后市场竞争加剧、存量项目实施缓慢及订单延期实施等 诸多因素影响,风机设备销售业务开展不及预期,相关收入大幅下降。2021 年以后新增并 网的风力发电项目主要采取平价上网,国家不再补贴,市场上为了降低度电成本,风机行 业大功率化趋势加快,南京风电的产品系小功率风机,市场萎缩。南京风电目前已不再开 展风机设备生产销售业务。 报告期各期末,南京风电对应的应收账款余额为 50,310.54 万元、48,838.45 万元、38,607.64 万元和 38,485.03 万元。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清洁能源业务应收账款账龄在 1 年以内为 应收风力发电款,在 1 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基本为应收风机销售款,主要系山东电建建设集 团有限公司、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中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客户产生的 应收账款。 7-2-25 (2) 各期末清洁能源业务应收账款的主要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占当期余额 报告期 客户名称 应收账款余额 账龄 比重 山东电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4,199.80 33.27% 2-3 年 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12,604.93 29.53% 3 年以上 深圳市中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549.25 8.32% 1-2 年/2-3 年 2024 年 3 月 31 日 泗洪县高传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2,836.40 6.65% 3 年以上 巨野县昌光风力能源有限公司 2,625.00 6.15% 3 年以上 合计 35,815.38 83.91% 山东电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4,199.80 33.28% 1-2 年/2-3 年 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12,604.93 29.54% 2-3 年/3 年以上 深圳市中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549.25 8.32% 1-2 年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泗洪县高传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2,836.40 6.65% 3 年以上 巨野县昌光风力能源有限公司 2,625.00 6.15% 3 年以上 合计 35,815.38 83.93% 山东电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4,199.80 26.73% 1 年以内/1-2 年 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12,604.93 23.73% 1-2 年/2-3 年/3 年以上 山东中车风电有限公司 9,529.31 17.94% 1 年以内/2-3 年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深圳市中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549.25 6.68% 1 年以内 泗洪县高传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2,836.40 5.34% 2-3 年 合计 42,719.69 80.42% 山东电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7,438.20 32.57% 1 年以内 山东中车风电有限公司 12,846.14 24.00% 1-2 年 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12,604.93 23.55% 1 年以内/1-2 年/2-3 年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泗洪县高传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2,836.40 5.30% 1-2 年 巨野县昌光风力能源有限公司 2,625.00 4.90% 1-2 年 合计 48,350.67 90.32% 由上表可知,各期末,公司清洁能源业务主要客户为山东电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机国 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中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泗洪县高传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巨野县昌光风力能源有限公司和山东中车风电有限公司,均为风机销售业务客户。截至目 前,应收山东中车风电有限公司款项已全部收回。 2021 年 12 月 31 日,对山东电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为 17,438.20 万元,其余 各期末均为 14,199.80 万元,应收账款账龄较长系由于各方结算尚未完成。 各期末,对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机国能”)的应收账款余额均为 12,604.93 万元,该款项主要系 2021 年度产生,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尚未收回。基于履行 与中机国能签订的风电项目合同,南京风电账面形成了与之相关的资产,包括应收款项、 存货和预付账款。截至 2023 年底,该等资产账面原值 4.92 亿元。由于相关项目合同未按 约定执行,鉴于中机国能自身财务状况及相关项目能否重启有较大不确定性,基于谨慎性 原则,公司按预期信用损失对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计提了减值损失,并综合考虑后续 投料及加工费等费用后,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后与中机国能项目相关的资产账面净 值约 2.52 亿元。为尽最大努力减少损失,2023 年度,公司及南京风电持续与中机国能及其 他相关方就已签订的风电项目重启事宜进行磋商,截至目前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及 南京风电将继续与相关方积极跟进推动,并将视情况采取符合公司利益的行动。 7-2-26 对深圳市中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泗洪县高传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和巨野县昌光风力能源 有限公司的应收款项,金额较大,账龄较长,基于客户经营情况及可收回金额,公司已单 项计提足额坏账准备。 4、 其他业务 (1) 各期末其他业务应收账款的余额、账龄和对应营业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2024 年 3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24 年 1-3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1 年以内 6,795.92 5,884.94 6,597.19 4,138.71 1-2 年 350.47 572.84 4,131.39 3,041.41 2-3 年 410.58 946.20 150.18 36.31 3 年以上 590.72 89.96 256.75 2,206.73 应收账款合计① 8,147.69 7,493.94 11,135.51 9,423.16 营业收入② 42,650.79 230,214.85 263,702.14 318,569.02 占比①/② / 3.26% 4.22% 2.96% 公司其他业务对应应收账款余额包括应收委托管理服务款、广告业务款、沥青销售款、应 收技术服务收入款等。2021 年度至 2023 年度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96%、 4.22%和 3.26%。其他业务涉及多项类别业务且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小。截至 2024 年 3 月末,应收账款回款良好,账龄集中在 1 年以内。 7-2-27 (2) 各期末其他业务应收账款的主要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占当期余 报告期 客户名称 应收账款余额 账龄 额比重 深圳市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370.26 16.82% 1 年以内 广东远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745.76 9.15% 1 年以内 中交二公局东萌工程有限公司 594.99 7.30% 1 年以内/1-2 年 2024 年 3 月 31 日 深圳市路桥建设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470.02 5.77% 1 年以内 深圳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410.58 5.04% 2-3 年 合计 3,591.61 44.08% 深圳市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900.44 25.36% 1 年以内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973.59 12.99% 1 年以内 中交二公局东萌工程有限公司 944.99 12.61% 1 年以内/1-2 年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深圳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410.58 5.48% 2-3 年 广东晟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94.26 3.93% 1 年以内 合计 4,523.86 60.37% 深圳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3,963.46 35.59% 1-2 年 中交二公局东萌工程有限公司 2,286.12 20.53% 1 年以内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467.08 4.19% 1 年以内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464.06 4.17% 1 年以内 深圳市唯泰广告有限公司 232.24 2.09% 1 年以内 合计 7,412.96 66.57% 深圳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4,413.46 46.84% 1 年以内/1-2 年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472.53 5.01% 1 年以内 广东警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50.23 2.66% 1 年以内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深圳市唯泰广告有限公司 79.61 0.84% 1 年以内 东莞市凤岗天安数码城有限公司 71.00 0.75% 1 年以内 合计 5,286.83 56.1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业务应收账款的主要客户主要包括沥青销售业务客户如深圳市路 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交二公局东萌工程有限公司等和广告业务服务客户如深圳市唯泰 广告有限公司等。公司其他业务主要客户账龄基本在 2 年以内,整体回款情况较好。 (二) 期末应收账款信用政策、逾期金额、占比、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及 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公司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及充分性;结合前述情况分析 公司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7-2-28 1、 公司的信用政策 公司的主要业务包括收费公路业务、固废资源化处理业务、清洁能源业务和其他业务,各 业务的主要信用政策如下: 项目 信用政策 通行费 一般次月收回经清分结算后的上月款项 收费公路业务 货运补贴 一般次年收回经结算后的上年款项 签订合同后、备料前、发货前、验收后、质保期满等 风机销售 清洁能源业务 节点起 10-30 日内收款 风力发电 一般次月收回经结算后的上月基础售电款 一般在合同签订后、工程进度完成预期投资额一定比 环保板块 EPC 建造业务 例、交工验收、工程缺陷期满及竣工结算审计完成等 固废资源化处理 节点起 10-30 日内收款。 业务(餐厨垃圾处 餐厨垃圾处理补贴收入:通常按月或季度结算后一个 理) 月内付款; 餐厨垃圾处理运营业务 油脂销售业务:通常由采购商先支付预估油脂款后发 货,按次结算,15 日内收回预付款外的剩余款项。 据客商情况综合评估给予一定信用期限,通常双方进 其他环保业务 动力电池销售 行业务结算后 12-36 个月收款。 一般在工程实际竣工日起 1-12 月内支付第一笔款 委托建设与管理服务 项,此后每年固定在此日期支付剩下款项,不同的项 目回收期不同。 特许经营安排下的建造服务 不涉及 融资租赁服务收入 按月或按季度结算后 15 日内收款 其他业务收入 房地产开发 不涉及 按月或按批次对账,每月或每批次结算开票后一个月 内支付所结货款 80%、85%或 90%等,5%的质量保 证金在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或交工验收等重要节点结束 沥青销售 后于约定的期间内支付,一般在一年以内,其余货款 在支付第一次货款后一定期间支付,一般在 1-4 个月 内支付。 2、 应收账款组合 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应收账款分为以下组合: (一)单项认定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根据单项应收账款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二)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组合一:应收政府及关联方 个别认定法 组合二:应收风机销售行业客户 账龄分析法 组合三:应收餐厨垃圾处理行业客户 账龄分析法 组合四:应收除组合一、组合二和组合三之外的所有其他第三方 账龄分析法 注: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历史信用损失、客户的性质等。 7-2-29 3、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逾期金额及占比、期后回款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3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余额 9,400.05 9,707.87 5,759.72 - 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应收账款回 - - - - 款金额 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比例 - - - - 单项计提部分 应收账款逾期金额 9,400.05 9,707.87 5,759.72 - 应收账款逾期比例 100.00% 100.00% 100.00% - 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66.51% 65.98% 63.78% - 应收账款余额 23,643.91 23,426.71 13,365.30 8,259.14 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应收账款回 2,753.45 9,284.27 10,027.62 5,279.93 款金额 组合一:应收 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比例 11.65% 39.63% 75.03% 63.93% 政府及关联方 应收账款逾期金额 4,385.63 5,666.51 652.02 - 应收账款逾期比例 18.55% 24.19% 4.88% - 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 - - - 应收账款余额 29,430.88 29,553.49 43,135.48 50,310.54 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应收账款回 - 395.55 10,355.43 15,206.17 款金额 组合二:应收 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比例 - 1.34% 24.01% 30.22% 风机销售行业 客户 应收账款逾期金额 29,430.88 29,553.49 24,667.32 39,770.90 应收账款逾期比例 100.00% 100.00% 57.19% 79.05% 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6.38% 16.31% 8.46% 5.58% 应收账款余额 12,369.63 14,026.18 11,763.85 12,474.03 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应收账款回 2,733.45 4,785.63 3,272.06 5,108.24 款金额 组合三:应收 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比例 22.10% 34.12% 27.81% 40.95% 餐厨垃圾处理 行业客户 应收账款逾期金额 8,539.74 9,510.48 6,839.28 6,453.23 应收账款逾期比例 69.04% 67.81% 58.14% 51.73% 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45.51% 36.32% 31.41% 16.92% 应收账款余额 46,694.84 37,387.79 42,328.12 33,278.80 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应收账款回 28,943.47 26,929.08 35,488.74 32,770.26 款金额 组合四:其他 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比例 61.98% 72.03% 83.84% 98.47% 第三方 应收账款逾期金额 907.05 683.47 1,138.28 649.08 应收账款逾期比例 1.94% 1.83% 2.69% 1.95% 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13% 2.76% 0.25% 0.14% (1) 单项计提部分 对于单项计提部分,应收账款主要为应收风机销售行业客户,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 额分别为 0、5,759.72 万元、9,707.87 万元和 9,400.05 万元。公司对应收账款基于客户的逾 期情况、款项回收情况及对客户经营、财务状况的评估单项计算坏账准备金额,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分别为 0、63.78%、65.98%和 66.51%,坏账准备单项计提比例较高。 (2) 组合一:应收政府及关联方 对于组合一,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8,259.14 万元、13,365.30 万元、 23,426.71 万元和 23,643.91 万元,期后回款比例分别为 63.93%、75.03%、39.63%和 11.65%, 2021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期后回款比例较高,202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4 年 3 月 31 日,由于期后时间跨度小,回款比例相对较低。 7-2-30 报告期各期末组合一逾期比例分别为 0、4.88%、24.19%和 18.55%,相关款项主要系部分 政府单位由于宏观环境影响、项目进度等因素降低了回款效率。相关政府单位系基于特许 经营协议下的长期合作单位,信用风险较低,账龄主要在 2 年以内,回收风险较低,且参 考同业务上市公司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公司不对该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3) 组合二:应收风机销售行业客户 对于组合二,系应收风机销售行业客户款项,为子公司南京风电的应收账款。报告期各期 末 , 组 合 二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分 别 为 50,310.54 万 元 、 43,135.48 万 元 、 29,553.49 万 元 和 29,430.88 万元,期后回款比例分别为 30.22%、24.01%、1.34%和 0,逾期比例分别为 79.05%、57.19%、100.00%和 100.00%。组合二应收账款各期逾期比例较高,主要为应收 两家 EPC 总承包商的风机销售款。应收账款账龄较长主要系风电场项目未按预期建成并网, EPC 总承包方垫付大额资金导致资金紧张等因素,公司子公司南京风电结合合作方的财务 状况、项目进展及相关财产保全等情况对应收账款余额计提坏账准备。 (4) 组合三:应收餐厨垃圾处理行业客户 组合三主要由子公司蓝德环保的应收账款构成。报告期各期末,组合三应收账款余额分别 为 12,474.03 万元、11,763.85 万元、14,026.18 万元和 12,369.63 万元,期后回款比例分别为 40.95%、27.81%、34.12%和 22.10%,逾期比例分别为 51.73%、58.14%、67.81%和 69.04%。 公司以应收账款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采用减值矩阵确定其预期信用损失,组合三各 期末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分别为 16.92%、31.41%、36.32%和 45.51%,计提比例较高,与 应收账款逾期比例相匹配。 (5) 组合四:其他第三方 对于组合四,系除组合一、组合二和组合三之外的所有其他第三方。报告期各期末,组合 四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比例分别为 98.47%、83.84%、72.03%和 61.98%,逾期比例分别为 1.95%、2.69%、1.83%和 1.94%。公司以应收账款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采用减值矩 阵确定其预期信用损失,组合四各期末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分别为 0.14%、0.25%、2.76% 和 1.13%。组合四应收账款期后回收比例较高,逾期比例较小,因此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较 小。 7-2-31 4、 各组合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及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公司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及充分性,公司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按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分类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4 年 3 月末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类别 主要涉及业务 账面 坏账 计提 账面 坏账 计提 账面 坏账 计提 账面 坏账 计提 余额 准备 比例 余额 准备 比例 余额 准备 比例 余额 准备 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风电机组业务 9,400.05 6,251.60 66.51% 9,707.87 6,405.51 65.98% 5,759.72 3,673.65 63.78% -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 112,139.26 10,974.80 9.79% 104,394.17 10,947.82 10.49% 110,592.75 7,452.51 6.74% 104,322.51 4,961.12 4.76% 提信用损失准备 组合一:应收政府及关 固废资源化处理业 23,643.91 - - 23,426.71 - - 13,365.30 - - 8,259.14 - - 联方 务、风力发电业务 组合二:应收风机销售 风电机组业务 29,430.88 4,820.57 16.38% 29,553.49 4,820.57 16.31% 43,135.48 3,650.29 8.46% 50,310.54 2,805.39 5.58% 行业客户 组合三:应收餐厨垃圾 固废资源化处理业务 12,369.63 5,628.86 45.51% 14,026.18 5,093.66 36.32% 11,763.85 3,695.43 31.41% 12,474.03 2,110.21 16.92% 处理行业客户 收费公路业务 、电池 组合四:其他 回收、物业租 赁等业 46,694.84 525.36 1.13% 37,387.79 1,033.59 2.76% 42,328.12 106.79 0.25% 33,278.80 45.52 0.14% 务 合计 121,539.31 17,226.40 14.17% 114,102.04 17,353.33 15.21% 116,352.47 11,126.17 9.56% 104,322.51 4,961.12 4.76% 7-2-32 (1) 公司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及充分性 报告期各期,公司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0、5,759.72 万元、9,707.87 万元和 9,400.05 万元,对应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分别为 0、3,673.65 万元、6,405.51 万 元和 6,251.60 万元,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分别为 0、63.78%、65.98%和 66.51%。公司主要对 南京风电的客户深圳市中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巨野县昌光风力能源有限公司和泗洪县 高传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的金额进行了单项计提。具体包括: 1)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南京风电应收深圳市中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金额为 3,549.25 万元,深圳市中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已停工,公司综合考虑其复 工的可能性及对方财务情况,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2)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南京风电应收巨野县昌光风力能源有限公司的金额为 2,625.00 万元,相关项目款项已逾期,结合客户经营情况,预计部分款项难以收回, 公司对其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3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南京风电应收泗洪县高传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的金额为 2,836.40 万元,泗洪县高传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已进入破产重组阶段,公司基于物权 主张,对其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单项计提的应收账款,公司均基于合理预计的最低可收回金额进行坏账准备计提,不 存在单项计提坏账准备不充分的情形。 (2) 各组合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及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 1) 组合一:应收政府及关联方 组合一的应收账款主要系对有机垃圾处理项目相关的政府部门的应收账款,相关政府单位 系基于特许经营协议下的长期合作单位,信用风险较低,账龄主要在 2 年以内,回收风险 较低,公司不对该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上海环境、启迪环境、城发环境相关业务的坏账准备政策的比 较情况如下表: 公司 应收账款组合 坏账准备计提政策 应收关联企业、签署特许经营权协议的政府机构及国网电力 上海环境 未计提 企业的账龄组合 启迪环境 应收国家生物质发电电费补贴 未计提 城发环境 应收生物质发电电费补贴组合 未计提 公司 应收政府及关联方 未计提 由上表,公司组合一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不存在差异。 7-2-33 2) 组合二:应收风机销售行业客户 公司对应收风机销售行业客户按照账龄计提坏账准备的政策与同类业务上市公司金风科技、 明阳智能的比较情况如下: 账龄 金风科技 明阳智能 公司 1 年以内 0.21%-1.30% 0.91%-2.35% 0.80% 1-2 年 3.03% 7.02% 3.30% 2-3 年 4.00% 10.32% 8.00% 3 年以上 8.43%-58.58% 19.20%-90% 30.00%-100.00% 由上表,公司组合二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处于可比公司的平均水平,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3) 组合三:应收餐厨垃圾处理行业客户 组合三中,公司对餐厨垃圾处理行业客户的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同类业务上市 公司高能环境、朗坤环境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比较情况如下表: 账龄 高能环境 朗坤环境 公司 1 年以内 5% 5% 5% 1-2 年 10% 10% 10% 2-3 年 30% 30% 30% 3-4 年 50% 50% 50% 4-5 年 80% 80% 80% 5 年以上 100% 100% 100% 由上表,公司组合三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不存在差异。 4) 组合四 组合四应收账款主要包括应收高速公路收费收入、汽车拆解及废旧电池回收加工收入,其 余主要为物业管理收入、广告收入等,金额较小。 应收高速公路收费收入的账龄基本在 1 年以内,收入主要通过现金、移动支付、ETC 等支 付方式结算,移动支付结算款通过第三方支付公司定期结算给公司,ETC 结算款通过联网 收费结算服务机构定期将拆分后的路费划给公司,期后回款较及时。公司高速公路业务以 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公司高速公路业务 1 年以内应收账款的坏 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粤高速、宁沪高速一致,具体如下表: 账龄 粤高速 宁沪高速 公司 1 年以内 0% 0% 0% 7-2-34 汽车拆解及废旧电池回收加工收入与同类业务上市公司天奇股份、格林美的坏账准备计提 政策接近,具体如下表: 账龄 天奇股份 格林美 公司 6 个月以内 1% 5% 1% 6 个月至 1 年 5% 5% 5% 1-2 年 10% 10% 10% 2-3 年 30% 50% 30% 3 年以上 100% 100% 100% 因此,组合四主要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5、 结合前述情况分析公司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公司各期末不同业务应收账款的余额、账龄、主要客户情况与相关业务规模相匹配,各业 务应收账款规模波动具有合理性,单项计提和各组合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 业可比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综上,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合理。 四、 其他应收款的形成原因、主要客户,结合账龄、期后回款等情况分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计提是否充分 (一) 其他应收款的形成原因及主要客户 1、 其他应收款的形成原因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项目 3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应收股利 - - 18,137.68 - 其他应收款项 72,750.78 60,221.51 94,025.22 98,125.03 合计 72,750.78 60,221.51 112,162.90 98,125.03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98,125.03 万元、112,162.90 万元、 60,221.51 万元及 72,750.78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8.70%、12.06%、8.66%及 8.83%。 2022 年末应收股利系应收广深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股利,次年已收到。 7-2-3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项分类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款项性质 3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应收关联方往来款 9,010.42 8,912.76 29,889.73 37,733.69 应收代垫款项 1,528.76 1,208.52 23,542.54 25,951.50 应收第三方往来款 38,705.27 30,131.05 21,031.55 19,053.00 押金及保证金 6,739.66 7,004.47 7,437.14 8,401.21 员工预借款 719.59 694.22 368.60 590.61 行政备用金 191.22 162.18 283.76 314.27 应收盐排高速公路、盐坝高速 - - - 920.90 公路取消收费站项目款项 其他 18,710.73 14,967.64 12,168.80 5,431.43 小计 75,605.64 63,080.84 94,722.13 98,396.62 坏账准备 2,854.86 2,859.32 696.91 271.59 合计 72,750.78 60,221.51 94,025.22 98,125.03 公司其他应收款项主要由应收关联方往来款、应收代垫款及应收第三方往来款构成。 2、 其他应收款主要客户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客户及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24 年 报告期 主要客户 业务性质 余额 占比 期后回款金额 5 月末回款比例 深圳市特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应收第三方往来款 30,568.96 40.43 - - 深圳华昱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其他 13,052.54 17.26 - - 2024 年 3 月 淮安中恒新能源有限公司 应收关联方往来款 8,833.12 11.68 - - 31 日 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押金及保证金 4,120.00 5.45 - -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应收第三方往来款 3,457.85 4.57 - - 合计 60,032.47 79.40 深圳市特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应收第三方往来款 22,053.34 34.96 - - 深圳华昱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其他 9,252.48 14.67 - - 2023 年 12 月 淮安中恒新能源有限公司 应收关联方往来款 8,833.12 14.00 - - 31 日 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押金及保证金 4,120.00 6.53 - -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应收第三方往来款 3,457.85 5.48 - - 合计 47,716.79 75.64 南京宁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应收代垫款项 12,570.46 13.27 11,422.26 90.87 樟树市高传新能源有限公司 应收代垫款项 10,341.32 10.92 10,341.32 100.00 2022 年 12 月 淮安中恒新能源有限公司 应收关联方往来款 8,833.12 9.33 - - 31 日 深圳华昱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其他 5,339.40 5.64 5,339.40 100.00 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押金及保证金 4,120.00 4.35 - - 合计 41,204.30 43.50 广州臻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应收关联方往来款 26,363.60 26.79 26,363.60 100.00 南京宁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应收代垫款项 12,570.46 12.78 11,422.26 90.87 2021 年 12 月 樟树市高传新能源有限公司 应收代垫款项 11,935.29 12.13 11,935.29 100.00 31 日 淮安中恒新能源有限公司 应收关联方往来款 11,323.68 11.51 2,490.56 21.99 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押金及保证金 4,120.00 4.19 - - 合计 66,313.03 67.39 7-2-36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要客户的其他应收款中,属于应收代垫款性质的,期后基本已收回, 回款比例较高。其他主要客户的其他应收款情况如下: (1) 深圳市特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建发”)系深圳外环高速公路深圳 段一期和二期工程代表深圳市政府出资的单位,相关款项系按约定出资比例未及时 拨付到位的政府方应付出资款,2023 年末、2024 年 3 月末应收款项余额分别为 22,053.34 万元和 30,568.96 万元,政府方出资款未及时到位的原因主要为实际款项 用途与政府方资金划拨至特建发时明确的用款范围不同,公司正在协调相关政府部 门调整资金用途,该款项的收回风险较低。 (2) 公司对淮安中恒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系与风场建设相关的工程代垫款。 2021 年末,其他应收款余额为 11,323.68 万元,已收回 2,490.56 万元,报告期其余各 期末余额均为 8,833.12 万元,公司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已对该款项计提坏账 准备 706.65 万元,计提合理、充分。公司持有淮安中恒 20%股权,该款项收回风险 较低。 (3) 深圳华昱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子公司深圳清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的另一 方股东,清龙公司按照股权比例向双方股东预分配利润款,次年待财务决算完成并 董事会决议后履行利润分配手续,对应收股东预分利润款进行冲抵。2022 年末、 2023 年末和 2024 年 3 月末,其他应收款余额分别为 5,339.40 万元、9,252.48 万元和 13,052.54 万元,该款项不存在收回风险。 (4) 公司对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系与风机销售相关的履 约保证金。2024 年 3 月末余额为 4,120.00 万元,公司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已 计提坏账准备 1,236.00 万元,计提合理、充分。 (5) 公司对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项系应收中机国能项目电缆采购预付 款,暂转入“其他应收款”科目,相关存货将视中机国能项目推进情况取得该供应商 的货物。截至 2024 年 3 月末,其他应收款余额为 3,457.85 万元,公司以账龄作为信用 风险特征,已计提坏账准备 276.63 万元,计提合理、充分。 (6) 公司对广州臻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系对参股公司的借款及利息,期后 已全部收回。 (二) 结合账龄、期后回款等情况分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报告期各期末,除应收股利外,公司其他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98,125.03 万元、 94,025.22 万元、60,221.51 万元及 72,750.78 万元。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及坏账 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项目 3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其他应收款余额 75,605.64 63,080.84 94,722.13 98,396.62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2,854.86 2,859.32 696.91 271.59 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 72,750.78 60,221.51 94,025.22 98,125.03 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3.78 4.53 0.74 0.28 7-2-37 1、 其他应收款账龄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的账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 3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47,527.47 62.86% 34,959.80 55.42% 51,876.27 54.77% 60,301.75 61.28% 1-2 年 1,423.38 1.88% 1,385.20 2.20% 17,869.33 18.86% 17,498.06 17.78% 2-3 年 13,898.45 18.38% 16,947.32 26.87% 10,273.55 10.85% 10,232.51 10.40% 3 年以上 12,756.34 16.87% 9,788.52 15.52% 14,702.99 15.52% 10,364.29 10.53% 合计 75,605.64 100.00% 63,080.84 100.00% 94,722.13 100.00% 98,396.61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以 1 年以内账龄为主,1 年以内账龄的其他应收款占比分别为 61.28%、54.77%、55.42%和 62.86%。2023 年末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较 2022 年末提高 3.79 个百分点,系与 2023 年账龄 2-3 年的其他应收款余额增加相匹配。 7-2-38 2、 期后回款情况 单位:万元 截至 2024 年 截至 2024 年 项目 账面余额 5 月 31 日回款情况 5 月 31 日回款比例 2024 年 3 月 31 日 75,605.64 801.61 1.06% 2023 年 12 月 31 日 63,080.84 2,464.26 3.91% 2022 年 12 月 31 日 94,722.13 66,607.49 70.32% 2021 年 12 月 31 日 98,396.62 71,722.85 72.8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的期后回款比例分别为 72.89%、70.32%、3.91%和 1.06%。 其他应收款的期后回款进度主要由款项性质决定,主要的其他应收款如应收第三方往来款、 应收关联方往来款、应收代垫款和押金及保证金,系伴随企业相关业务产生,款项回收进 度取决于合同约定、业务进展,业务周期较长则款项回收相对较慢。2021 年末的其他应收 款回款比例较高,主要系根据合同约定,应收关联方广州臻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借款及利 息到期收回。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分别为 0.28%、0.74%、4.53%和 3.78%, 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变动和期后回款比例的变动情况相匹配,具备合理性。 综上,公司对主要客户的其他应收款根据款项性质和账龄情况计提充分、合理的坏账准备, 账龄和期后回款情况与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相匹配,公司其他应收款的坏账准备计提合理、 充分。 五、 结合公司存货结构、备货政策等,分析各期末存货余额变动与营业收入变动趋势不一致的 原因,存货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一致;结合公司各类存货的库龄、目前状态、 期后转销及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是否充分 (一) 各期末存货余额变动与营业收入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存货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 的一致性分析 报告期各期,按业务类型列示的存货构成及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存货余额 2024 年 3 月末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房地产类存货 98,168.42 98,012.95 89,000.55 87,594.31 风机设备类存货 41,788.59 41,826.92 39,505.11 38,668.41 动力电池类存货 9,130.76 11,998.73 5,480.35 1,391.12 餐厨垃圾处理设备类存货 7,180.57 6,766.80 6,416.68 6,564.58 其他 1,418.29 1,130.24 1,980.26 719.02 合计 157,686.63 159,735.64 142,382.95 134,937.45 营业收入 2024 年 1-3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房地产类 - 8,971.03 16,481.21 30,272.20 风机设备类 - 53.10 11,631.31 13,253.23 动力电池类 5,916.10 19,462.94 27,602.71 9,823.08 餐厨垃圾处理设备类 402.05 2,307.02 2,296.90 882.32 从对应的业务类型来看,公司的存货可分为房地产存货、风机设备、动力电池、餐厨垃圾 处理设备及其他。 7-2-39 公司的房地产类存货主要基于公司的开发规划及行业环境而变动;风机设备、动力电池和 餐厨垃圾处理设备均属于制造销售业,公司按照生产计划或销售计划备货。 公司的房地产类存货余额逐年增加,房地产开发收入逐年减少,主要系报告期各期公司持 有待售物业增加,收入受行业变化影响减少。中证全指房地产 (931775.CSI)成分股的收入 总和在 2022 年及 2023 年分别下降 5.83%和 1.34%。 2021 年至 2023 年,公司的风机设备类存货增加,对应各年的营业收入下降,主要系风电 市场上为了降低度电成本,风机行业大功率化,南京风电的产品系小功率风机,市场萎缩。 南京风电 2023 年已不再开展风机设备生产销售业务。 2023 年末公司动力电池类存货余额较 2022 年末增加,而 2023 年度收入较 2022 年度减少, 主要系 2023 年受锂电材料价格下跌、动力电池市场需求增速放缓影响。 餐厨垃圾处理设备类存货 2021 年末余额较大,但 2021 年度相关收入较小,主要系 2021 年 度处于相关业务开展初期。 综上所述,公司主要存货对应的业务并非公司营业收入或利润的主要来源,相关存货的变 动与收入趋势不一致的主要原因系行业环境变化、相关业务战略调整、业务处于发展阶段。 主要存货的变动趋势除自身业务原因外,整体符合同行业变动情况。 (二)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性分析 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的库龄情况 单位:万元 按库龄分类 项目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 年以上 合计 拟开发的物业 158.82 170.26 255.90 24,973.85 25,558.84 开发中的物业 201.88 2,126.08 2,500.13 5,584.33 10,412.43 持有待售物业 6,733.16 49,322.35 - 6,141.63 62,197.15 2024 年 3 月 原材料 3,138.50 2,503.47 547.00 23,094.58 29,283.55 末 在产品 1,507.23 2,347.30 420.68 13,839.35 18,114.56 库存商品 5,783.56 2,975.10 399.80 2,727.26 11,885.71 低值易耗品及其他 201.01 - - 33.37 234.38 合计 17,724.17 59,444.56 4,123.50 76,394.39 157,686.63 拟开发的物业 158.82 170.26 255.90 24,973.85 25,558.84 开发中的物业 260.65 2,023.72 2,500.13 5,584.33 10,368.84 持有待售物业 10,063.40 45,880.24 - 6,141.63 62,085.28 原材料 4,920.17 547.00 21,890.75 1,218.78 28,576.70 2023 年末 在产品 3,872.58 164.81 14,077.18 - 18,114.56 库存商品 9,701.86 1,968.13 2,904.83 222.23 14,797.05 低值易耗品及其他 201.01 - 33.37 - 234.38 合计 29,178.49 50,754.17 41,662.16 38,140.83 159,735.64 7-2-40 单位:万元 按库龄分类 项目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 年以上 合计 拟开发的物业 170.26 255.90 2,542.25 22,431.60 25,400.02 开发中的物业 2,023.72 2,500.13 5,584.33 - 10,108.19 持有待售物业 45,994.06 - 1,755.42 5,742.86 53,492.35 原材料 4,892.35 23,029.55 96.60 1,180.29 29,198.78 2022 年末 在产品 3,304.49 14,095.23 - - 17,399.72 库存商品 3,284.97 2,904.83 222.23 - 6,412.03 低值易耗品及其他 338.50 33.37 - - 371.87 合计 60,008.36 42,819.00 10,200.84 29,354.75 142,382.95 拟开发的物业 255.90 2,542.25 1,569.40 20,862.20 25,229.76 开发中的物业 30,743.21 21,230.53 - - 51,973.75 持有待售物业 - 3,880.98 4,783.37 1,726.47 10,390.81 原材料 23,783.14 96.60 466.99 767.23 25,113.96 2021 年末 在产品 17,365.09 - - - 17,365.09 库存商品 4,190.51 222.23 - - 4,412.75 低值易耗品及其他 451.35 - - - 451.35 合计 76,789.21 27,972.60 6,819.76 23,355.89 134,937.46 2021 年末,公司存货库龄主要集中在 1 年以内和 1-2 年,合计占比 77.64%,主要存货系房 地产开发中的物业以及风机设备类原材料及在产品;2022 年末,公司主要存货包括 1 年以 内持有待售物业及风机设备类原材料和在产品,其中持有待售物业系 2021 年末存货开发中 的物业结转所致,风机设备类存货的库龄主要集中在 1-2 年;2023 年末及 2024 年 3 月末, 公司存货主要集中在 1 年以上,1-2 年主要系房地产持有待售物业,2 年以上主要系风机设 备类存货和房地产拟开发的物业。 动力电池类存货和餐厨垃圾处理设备类存货金额相对较小,动力电池类存货主要集中在 1 年以内和 1-2 年,其主要系原材料及库存商品;餐厨垃圾处理设备类存货则主要集中在 1 年以内,其主要系在产品。 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主要存货对应业务类型的期后转销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3 月末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余额 98,168.42 98,012.95 89,000.55 87,594.31 房地产类存 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转销 - - 7,819.65 20,027.87 货 金额 转销比例 - - 8.79% 22.86% 余额 41,788.59 41,826.92 39,505.11 38,668.41 风机设备类 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转销 24.38 64.90 1,285.10 613.21 存货 金额 转销比例 0.06% 0.16% 3.25% 1.59% 余额 9,130.76 11,998.73 5,480.35 1,391.12 动力电池类 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转销 1,201.81 4,270.98 5,467.60 1,391.12 存货 金额 转销比例 13.16% 35.60% 99.77% 100.00% 余额 7,180.57 6,766.80 6,416.68 6,564.58 餐厨垃圾处 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转销 理设备类存 144.54 2,101.60 2,821.27 3,940.07 金额 货 转销比例 2.01% 31.06% 43.97% 60.02% 7-2-41 由上表可知,各期房地产类存货的转销率主要受到公司开发计划、行业环境等影响;风机 设备类存货转销率较低,主要系中机国能项目备货,公司已合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动力 电池类存货在 2023 年末转销率下降,主要受到锂电材料价格下跌、动力电池市场需求增速 放缓影响;餐厨垃圾处理设备类存货转销率下降主要系因为相关餐厨垃圾处理在建项目基 本完工,设备供应减少。 7-2-42 3、 结合公司各类存货的库龄、目前状态、期后转销及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是否充分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 3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拟开发的物业 25,558.84 - 25,558.84 - 25,400.02 - 25,229.76 - 开发中的物业 10,412.43 - 10,368.84 - 10,108.19 - 51,973.75 - 持有待售物业 62,197.15 - 62,085.28 - 53,492.35 - 10,390.81 - 原材料 29,283.56 10,786.22 28,576.70 10,797.83 29,198.78 6,114.48 25,113.96 626.61 在产品 18,114.56 10,967.99 18,114.56 10,967.99 17,399.72 4,453.86 17,365.09 78.68 库存商品 11,885.71 2,262.69 14,797.05 2,413.42 6,412.03 388.32 4,412.75 350.08 低值易耗品及其他 234.38 - 234.38 - 371.87 - 451.35 - 合计 157,686.63 24,016.91 159,735.64 24,179.24 142,382.95 10,956.66 134,937.46 1,055.3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余额分别为 134,937.46 万元、142,382.95 万元、159,735.64 万元及 157,686.63 万元,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分别为 1,055.37 万元、10,956.66 万元、24,179.24 万元及 24,016.91 万元,计提比例分别为 0.78%、7.70% 、15.14%及 15.23%。公司的存货主要分 为房地产业务相关存货和风机设备类存货、动力电池类存货及餐厨垃圾处理设备类存货。 7-2-43 (1) 房地产相关存货 截至 2024 年 3 月末,公司拟开发的物业为贵州置地持有的悠山美墅项目二期第三阶段工程 和三期第二阶段、贵州深高投置业有限公司和贵州业丰瑞置业有限公司尚未开发部分的土 地;开发中的物业为悠山美墅项目公共面积;持有待售物业为悠山美墅一期第一阶段工程、 二期第二阶段工程、三期第一阶段工程及三期第三阶段工程。 截至 2024 年 3 月末,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去库存化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分期 组团 可售套数(个) 累计签约套数(个) 去化率 1 A 组团 147 144 98% 悠山美墅一期 2 B 组团 169 169 100% 3 A 组团 238 238 100% 4 悠山美墅二期 B 组团 95 60 63% 5 C 组团 10 4 40% 6 A 组团 271 268 99% 7 悠山美墅三期 B 组团 - - - 8 C 组团 1,169 288 25% 由上表可知,公司房地产存货去化情况总体良好。悠山美墅二期 B 组团去化率为 63%,主 要因为该项目主要为商业配套物业,按照项目整体规划,商业物业必须配备不同类型的商 户,所以项目公司必须仔细甄选出适宜的目标商户才能销售;悠山美墅二期 C 组团去化率 为 40%,主要原因为户型是双拼别墅,面积较大、售价较高,且 6 栋别墅中还有 4 栋样板 房;悠山美墅三期 C 组团去化率为 25%,主要因房地产行业整体低迷,整体市场呈疲软态 势,但目前国家出台一系列降低利率、放开限购、放宽首套房认定等救市措施,房地产市 场有望见底回升。同时为了尽快去化完毕,项目公司从扩大客户群体、提高客户体验和转 化率、制造市场传播话题和增加项目配套等方面,积极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创新“先试 住后买房”营销模式、增设康养配套、开展全员营销、以老顾客带动新顾客等,以促进商 业及住宅产品的销售。 悠山美墅周边的房地产项目主要为中铁、碧桂园、中南等开发商的地产项目,其主要产品 为刚需性高层住宅。悠山美墅目前主要在售三期 C 组团为洋房产品,定位为改善性住房, 与周边房地产项目存在一定差异,不存在同质化竞争的情况。 因此,公司房地产存货去化情况总体良好,持有待售物业的库龄主要为 1 年以内和 1-2 年, 房地产类存货每年保持合理的转销率,房地产库存不存在长期积压的情形;且报告期内房 地产销售价格整体保持稳定,根据报告期内公司签订的销售合同,悠山美墅的房屋销售单 价基本稳定在 7,000 元左右,未出现显著下降,公司房地产存货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房 地产类存货不存在重大减值风险,无需计提跌价准备。 7-2-44 (2) 风机设备类存货 2021 年起,市场上为了降低度电成本,风机行业大功率化,南京风电的产品系小功率风机, 市场需求萎缩。公司从 2023 年开始已暂停开展风机设备生产销售业务。截至 2023 年末, 南京风电的存货及跌价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比例 原材料 23,032.80 9,399.36 40.81% 在产品 14,010.19 10,476.06 74.77% 库存商品 4,783.93 1,084.72 22.67% 合计 41,826.92 20,960.14 50.11% 风机类存货库龄较长,转销率较低,基本已无销售,存货主要系中机国能项目备货。公司 根据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含税价格及销售费用率,确认减值金额。基于履行与中机国能签订 的风电项目合同,南京风电账面形成了与之相关的资产,包括应收款项、存货和预付账款。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该等资产账面原值为 4.92 亿元。由于相关项目合同未按约定执 行,鉴于中机国能自身财务状况及相关项目能否重启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基于谨慎性原则, 公司参考存货市场价格等因素,并综合考虑后续投料及加工费等费用后,计提应收账款坏 账准备及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后与中机国能项目相关的资产账面净值约 2.52 亿元。为尽最 大努力减少损失,2023 年度, 公司及南京风电持续与中机国能及其他相关方就已签订的风 电项目重启事宜进行磋商,公司及南京风电将继续与相关方积极跟进推动, 并将视情况采 取符合公司利益的行动。 风机整机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 证券简称 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比例 年末存货余额 金风科技 1,562,260.06 36,535.87 2.34% 运达股份 751,000.36 30,253.88 4.03% 湘电股份 233,639.70 4,889.12 2.09% 明阳智能 984,168.81 17,299.28 1.76% 三一重能 308,697.10 17.00 0.01% 电气风电 188,905.67 22,007.30 11.65% 平均 3.65% 南京风电 41,826.92 20,960.14 50.11% 公司按照可变现净值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整体计提比例远高于同行业可比 上市公司,公司对风机设备类存货不存在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充分的情形。 (3) 动力电池类存货及餐厨垃圾处理设备类存货 动力电池类存货及餐厨垃圾处理设备类存货不存在大额长库龄的情形,截至 2023 年末,公 司已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对动力电池类存货及餐厨垃圾处理设备类存货分别计 提了 1,769.91 万元和 1,437.57 万元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分别为 14.75%和 21.24%,计提 充分、合理。 综上分析,公司各业务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合理。 7-2-45 六、 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公司同时持有大额货币资金及有息负债的原因及合理性,财 务费用和利息收入与存贷款规模的匹配情况 (一) 公司货币资金余额较高的原因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3 月末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库存现金 686.39 688.12 920.51 799.34 银行存款 329,496.17 208,905.32 353,749.35 585,088.36 其他货币资金 5,942.74 5,643.33 8,916.35 8,981.19 合计 336,125.31 215,236.76 363,586.22 594,868.89 报告期内,公司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对于自有资金投入比例具有要求,叠加公司的其他并 购项目,形成了较高的资本性支出需求。为保障资本性支出以及公司日常运营、偿还到期 债务的需要,公司制定了稳健的开支计划并进行了资金储备,因而需保留一定规模的货币 资金余额。 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占总资产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同行业可比公司 项目 2024 年 3 月末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货币资金 488,016.95 471,863.17 429,058.15 295,640.44 000429.SZ 粤高速 总资产 2,158,756.92 2,136,896.32 2,026,719.72 1,887,576.68 占比 22.61% 22.08% 21.17% 15.66% 货币资金 904,004.54 893,116.95 437,519.10 639,183.31 001965.SZ 招商公路 总资产 15,790,276.49 15,748,224.06 11,493,028.02 9,832,077.50 占比 5.73% 5.67% 3.81% 6.50% 货币资金 477,366.45 394,753.33 473,149.93 431,820.62 600012.SH 皖通高速 总资产 2,264,454.26 2,173,874.31 2,130,336.88 1,992,086.30 占比 21.08% 18.16% 22.21% 21.68% 货币资金 580,408.89 443,753.30 491,530.94 473,351.04 600350.SH 山东高速 总资产 15,341,057.86 15,171,988.82 13,704,633.11 12,590,616.22 占比 3.78% 2.92% 3.59% 3.76% 货币资金 80,239.64 86,216.11 93,293.13 49,612.73 600377.SH 宁沪高速 总资产 8,143,686.42 7,866,144.39 7,845,834.51 6,766,202.07 占比 0.99% 1.10% 1.19% 0.73% 货币资金 266,649.95 198,295.77 255,213.33 383,943.57 601107.SH 四川成渝 总资产 5,895,665.56 5,765,942.86 4,025,733.50 4,072,906.36 占比 4.52% 3.44% 6.34% 9.43% 占比均值 9.78% 8.90% 9.72% 9.63% 占比中位数 5.12% 4.56% 5.07% 7.96% 货币资金 336,125.31 215,236.76 363,586.22 594,868.89 600548.SH 深高速 总资产 6,741,809.55 6,750,746.91 6,920,469.80 7,230,493.52 占比 4.99% 3.19% 5.25% 8.23% 公司最近一期末货币资金占总资产的比例低于同行业均值水平。宁沪高速货币资金占总资 产比例较低,主要系其各期末均持有较高额的交易性金融资产。2024 年 3 月末,公司的货 币资金余额较上一年末大幅上升,主要系公司 2024 年 3 月完成易方达深高速 REIT 发行, 收到益常公司股权转让款所致。 7-2-46 (二) 公司有息负债较高的原因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主要的有息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3 月末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短期借款 1,131,939.21 1,110,562.58 939,622.93 412,058.6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46,132.76 239,202.29 638,032.33 497,484.53 长期借款 959,641.05 956,770.78 957,324.81 1,006,919.45 应付债券 716,412.53 715,910.35 576,951.74 708,686.37 其他流动负债 154,594.72 153,447.88 201,785.59 203,799.23 合计 3,208,720.27 3,175,893.88 3,313,717.40 2,828,948.21 公司有息负债较高,主要系公司从事的收费公路和大环保产业为资本密集型行业。报告期 内,公司同时推进沿江二期项目、外环项目、机荷改扩建等公路项目投资,以及推动大环 保产业发展,资金需求量较大,公司主要依赖自有资金积累和负债融资筹措发展资金,因 而公司债务融资规模较高。其中 2022 年末公司上述有息负债大幅增长,主要系当年收购深 投控基建股权增加银行贷款所致。 (三) 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货币资金及有息负债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同行业可比公司 项目 2024 年 3 月末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货币资金 488,016.95 471,863.17 429,058.15 295,640.44 000429.SZ 粤高速 有息负债 733,787.08 768,798.39 804,309.92 652,642.60 覆盖比例 66.51% 61.38% 53.34% 45.30% 货币资金 904,004.54 893,116.95 437,519.10 639,183.31 001965.SZ 招商公路 有息负债 5,706,251.77 6,141,040.28 3,639,141.83 2,574,027.90 覆盖比例 15.84% 14.54% 12.02% 24.83% 货币资金 477,366.45 394,753.33 473,149.93 431,820.62 600012.SH 皖通高速 有息负债 696,252.73 657,329.39 676,902.62 524,503.06 覆盖比例 68.56% 60.05% 69.90% 82.33% 货币资金 580,408.89 443,753.30 491,530.94 473,351.04 600350.SH 山东高速 有息负债 7,073,339.78 6,879,481.78 6,134,781.43 5,814,618.18 覆盖比例 8.21% 6.45% 8.01% 8.14% 货币资金 80,239.64 86,216.11 93,293.13 49,612.73 600377.SH 宁沪高速 有息负债 3,421,719.84 3,339,578.64 3,563,499.56 2,823,327.06 覆盖比例 2.35% 2.58% 2.62% 1.76% 货币资金 266,649.95 198,295.77 255,213.33 383,943.57 601107.SH 四川成渝 有息负债 3,897,412.95 3,762,995.20 1,932,866.62 2,000,272.37 覆盖比例 6.84% 5.27% 13.20% 19.19% 覆盖比例均值 28.05% 25.05% 26.52% 30.26% 覆盖比例中位数 12.02% 10.50% 12.61% 22.01% 货币资金 336,125.31 215,236.76 363,586.22 594,868.89 600548.SH 深高速 有息负债 3,208,720.27 3,175,893.88 3,313,717.40 2,828,948.21 覆盖比例 10.48% 6.78% 10.97% 21.03% 注: 1、有息负债=短期借款+长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应付债券+其他流动负 债 2、覆盖比例=货币资金/有息负债 7-2-47 由上表可见,同行业可比公司亦存在同时持有大额货币资金及有息负债的情况。与上述公 司相比,深高速的覆盖比例处于中位数附近。与招商公路、山东高速及四川成渝的覆盖比 例较为接近, 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 综上,随着公司收费公路以及大环保业务的双主业深入发展,公司的资本性投资需求以及 流动资金需求呈增长态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总额占总资产比 例处于较低水平。公司同时持有大额货币资金及有息负债存在必要性及合理性。 (四) 财务费用和利息收入与存贷款规模的匹配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财务费用中借款利息支出分别为 64,561.85 万元、76,110.19 万元、 88,465.30 万元和 21,925.24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3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月均贷款余额 2,194,264.05 2,296,256.71 2,185,399.92 1,338,133.79 借款利息支出 21,925.24 88,465.30 76,110.19 64,561.85 平均年化借款利率 4.00% 3.85% 3.48% 4.82% 注:2024 年 1-3 月数据已年化计算。 报告期各期,根据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借款利率在 1.30%-6.88%之间, 上表根据 借款利息和借款平均余额计算的公司借款利率在合理区间内。2023 年度及 2024 年一季度 公司上述测算借款利率有所提升,主要系以 HIBOR 利率为基准的外币负债利率提升所致。 公司的财务费用与贷款规模匹配。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货币资金情况及对应利息收入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3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 336,125.31 215,236.76 363,586.22 594,868.89 货币资金期初余额 215,236.76 363,586.22 594,868.89 637,148.39 货币资金平均余额 275,681.04 289,411.49 479,227.56 616,008.64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619.34 4,212.23 7,422.55 13,705.02 平均年化存款利率 0.90% 1.46% 1.55% 2.22% 注: 2024 年 1-3 月数据已年化计算。 经测算,报告期内公司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平均余额的平均年化存款利率分别为 2.22%、 1.55%、1.46%和 0.90%。2021 年该测算利率较高,主要系深投控基建(持有湾区发展 71.83% 股权并合并其财务报表)于 2022 年 1 月按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纳入公司合并范围,因此公 司对 2022 年以前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数据进行了追溯重述。其中湾区发展 2021 年的银行存 款整体收益率较高,导致公司 2021 年上述测算存款利率较高。2024 年一季度上述测算利 率较低,主要系公司 2024年 3 月完成易方达深高速 REIT 发行,收到益常公司股权转让款, 期初期末货币资金平均余额大幅提升,加之各大银行存款利率大幅下调所致。 7-2-48 报告期内,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存款基准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七天 项目 活期存款 协定存款 三个月存款 半年期存款 一年期存款 二年期存款 三年期存款 通知存款 存款基准利率 0.35% 1.15% 1.35% 1.10% 1.30% 1.50% 2.10% 2.75% 报告期内,公司的平均年化存款利率水平处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存款基准利率区间内, 利率水平合理,公司货币资金规模与利息收入水平相匹配。 申报会计师核查情况: (一) 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实施的主要核查程序如下: 1. 获取公司报告期内的收入明细表并执行分析性程序,从业务板块、不同地区等维度分析收 入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 获取公司报告期内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了解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发生的原因并分析其合理 性; 3. 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报告期内归母净利润和扣非归母净利润的变动原因并分析其合 理性; 4. 获取并复核公司报告期内不同业务对应的应收账款明细表,结合账龄、主要客户情况,分 析公司与其业务规模的匹配情况及应收账款规模波动的合理性; 5. 了解公司报告期内各期末应收账款信用政策、逾期金额、逾期金额占比以及应收账款期后 回款情况; 6. 查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计提比例数据,与公司的坏账准备计提政 策及计提比例进行对比分析; 7. 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并分析其充分性; 8. 获取并复核公司报告期内其他应收款明细表,通过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其他应收款形成的 原因及主要客户构成,结合账龄、期后回款等情况,分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 性; 9. 获取并复核公司报告期内的存货明细,通过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存货结构、备货政策,分 析报告期内各期末存货余额变动的原因,核查期末存货余额变动与营业收入趋势不一致的 原因及合理性; 10. 获取公司存货库龄明细表、目前状态及期后结转情况,了解公司实际执行的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政策,分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11. 查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与公司的计提比例进行对比分析; 7-2-49 12. 通过公开渠道获取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同时持有大额货币资金及有息负债的情况,与公司 进行对比,分析其原因及合理性; 13. 测算财务费用和利息收入的准确性,核查财务费用和利息收入与存贷款规模是否合理匹 配。 (二) 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下降,主要系收费公路业务受到宏观经济影响、固废资源化处理业 务不及预期以及南京风电风机等设备销售收入下降等原因所导致; 2.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 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以及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3. 报告期内,公司归母净利润及扣非归母净利润变动的原因合理; 4. 各期末不同业务应收账款的余额、 账龄、主要客户情况与相关业务规模相匹配,应收账款 规模波动具有合理性;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计提金额充分合理,与同行业可比公 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5. 公司其他应收款项主要由应收关联方往来款、应收代垫款及应收第三方往来款构成,各期 末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计提金额合理、充分; 6. 公司主要存货对应的业务并非公司营业收入或利润的主要来源,相关存货的变动与收入趋 势不一致的主要原因系行业环境变化、相关业务战略调整、业务处于发展阶段,主要存货 的变动趋势除自身业务原因外,整体符合同行业变动情况;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合理、 充分; 7. 公司同时持有大额货币资金及有息负债具有合理性,报告期各期末的财务费用和利息收入 与存贷款规模相匹配。 三、 问题 5.关于房地产业务 根据申报材料,报告期各期公司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 318,569.02 万元、263,702.14 万元 、 230,214.85 万元和 42,650.79 万元,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包括特许经营安排下的建造服务、委托 建设与管理、房地产开发等收入。 请发行人说明:(1)发行人房地产开发业务的具体情况,包括 但不限于经营情况、经营模式、所涉及的开发项目具体情况等;(2)剔除预收款后的资产负债率、 净负债率和现金短债比指标情况,最近一期末银行授信、债券信用评级和还本付息情况,是否存 在大额债务违约、逾期等情况;结合目前公司负债规模及结构、货币资金、盈利能力、现金流状 况及外部融资能力等,分析公司的短期、长期偿债资金安排,是否面临较大的债务偿付风险;(3) 发行人报告期内是否存在闲置土地、捂盘惜售、炒地炒房、违规融资、违规拿地、 违规建设等情 况,是否存在因前述事项受到金融监管部门、 住建部门、土地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等重大违法违规 情况;(4)发行人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效,是否建立健全的资金管控、 拿地拍地、项目开发建 设、项目销等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执行;(5)发行人于报告期内是否存在房地产项目交付困 难引发的重大纠纷争议等情况,如是,是否已妥善解决或 已有明确可行的解决方案。 7-2-50 请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请申报会计师对(1)(2)进行核查并 发表意见。 发行人回复: 一、 发行人房地产开发业务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情况、经营模式、所涉及的开发项 目具体情况等 (一) 发行人房地产开发业务的经营情况 发行人下属公司在贵州省龙里县开展房地产开发业务,经营主体包括贵州深高速置地有限 公司、贵州深高投置业有限公司、贵州业丰瑞置业有限公司。 发行人房地产开发项目为“悠山美墅”项目。根据项目规划,“悠山美墅”项目占地面积 71.6 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53.2 万平方米(含地下面积)。项目共 8 个组团分三期进行建 设,目前已完工组团为一期 A、B 组团,二期 A、B 组团及三期 A、C 组团,在建组团为二 期 C 组团及三期 B 组团。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悠山美墅”项目累计签约 1,171 套,占总可售套数比例为 55.79%, 销售面积为 22.5 万平方米,销售金额约 23 亿元,已完工面积 38.7 万平方米,结转收入面 积 22.2 万平方米,结转收入金额 22.2 亿元。前期推出的别墅产品基本去化完毕,目前主要 开展三期 C 组团洋房的销售。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房地产开发项目去库存化情 况如下: 序号 项目分期 组团 可售套数(个) 累计签约套数(个) 去化率 1 A 组团 147 144 98% 悠山美墅一期 2 B 组团 169 169 100% 3 A 组团 238 238 100% 4 悠山美墅二期 B 组团 95 60 63% 5 C 组团 10 4 40% 6 A 组团 271 268 99% 7 悠山美墅三期 B 组团 - - - 8 C 组团 1,169 288 25% 由上表可知,发行人房地产存货去化情况总体良好。悠山美墅二期 B 组团去化率为 63%, 主要原因为项目主要为商业配套物业,按照项目整体规划,商业物业必须配备不同类型的 商户,所以项目公司必须仔细甄选出适宜的目标商户才能销售;悠山美墅二期 C 组团去化 率为 40%,主要原因为户型是双拼别墅,面积较大、售价较高,且 6 栋别墅中还有 4 栋样 板房;悠山美墅三期 C 组团去化率为 25%,主要因房地产行业整体低迷,整体市场呈疲软 态势,但目前国家出台一系列降低利率、放开限购、放宽首套房认定等鼓励性措施,房地 产市场回归理性发展趋势。同时为了尽快去化完毕,项目公司从扩大客户群体、提高客户 体验和转化率、制造市场传播话题和增加项目配套等方面,积极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创 新“先试住后买房”营销模式、增设康养配套、开展全员营销、以老顾客带动新顾客等, 以促进商业及住宅产品的销售。 7-2-51 (二) 经营模式 深高速始终坚持交通及城市基础设施和大环保两大主业,目前的房地产项目均是基于主业 而衍生出来,公司在控制风险前提下审慎地在主业范围内的工程中获取土地开展相关地产 业务。 公司自 2012 年起尝试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带来的联动土地综合开发业务,采用带资开发模式 参与地方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和开发。同时,公司通过基础设施项目开发范围内配套土地 的竞拍和开发,降低带资开发业务款项回收的风险并获取预期或更佳的收益,作为公路项 目投资和集团业务的有益补充。其中,在贵州省龙里县实施贵龙大道项目,采取“建设-移 交”及配套土地开发模式,为开拓贵州区域市场及开发适合的商业模式积累了业务和管理 经验。继贵龙大道项目之后,又相继与贵州龙里县政府及其平台公司签约建设龙里河大桥 项目和比孟安置房项目。 (三) 所涉及的开发项目具体情况 发行人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发状态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区域 项目名称/宗地编号 项目公司名称 开发状态 悠山美墅一期 A 组团;悠山美墅一 1 贵州省龙里县谷脚镇 贵州深高速置地有限公司 已完工 期 B 组团 2 贵州省龙里县谷脚镇 悠山美墅二期 A 组团、B 组团 贵州深高速置地有限公司 已完工 3 贵州省龙里县谷脚镇 悠山美墅三期 A 组团、C 组团 贵州深高速置地有限公司 已完工 4 贵州省龙里县谷脚镇 悠山美墅二期 C 组团 贵州深高速置地有限公司 在建 5 贵州省龙里县谷脚镇 悠山美墅三期 B 组团 贵州深高速置地有限公司 在建 CHZ20160301-1;CHZ20160301-2; 6 贵州省龙里县谷脚镇 CHZ20160302-3;CHZ20160302-4; 贵州深高投置业有限公司 拟建 CHZ20160302-5-1 CHZ20170814-2;CHZ20170814-3; 7 贵州省龙里县谷脚镇 贵州深高投置业有限公司 拟建 CHZ20170814-4 8 贵州省龙里县谷脚镇 CHZ20170813;CHZ20170103 贵州业丰瑞置业有限公司 拟建 注: 悠山美墅原名为茵特拉根小镇,该更名事项已获“龙府办函〔2021〕 156 号”《龙里县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谷脚镇王关社区“茵特拉根小镇”小区进行更名的批复》同意。 针对上述已完工及在建项目,公司积极推进存量消化,加速库存去化。针对处于拟建状态 的宗地,公司将根据房地产市场情况及发展趋势,择机进行开发建设。 二、 剔除预收款后的资产负债率、净负债率和现金短债比指标情况,最近一期末银行授信、债 券信用评级和还本付息情况,是否存在大额债务违约、逾期等情况;结合目前公司负债规 模及结构、货币资金、盈利能力、现金流状况及外部融资能力等,分析公司的短期、长期 偿债资金安排,是否面临较大的债务偿付风险 7-2-52 (一) 剔除预收款后的资产负债率、净负债率和现金短债比指标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剔除预收款后的资产负债率、净负债率和现金短债比指标具体情况如 下: 2024 年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指标 3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资产负债率(%,剔除预收款) 57.68 58.47 60.44 56.24 净负债率(%,合并财务报表) 101.98 106.45 109.41 72.31 现金短债比 0.20 0.13 0.18 0.49 注 1: 剔除预收款后的资产负债率=(总负债-预收账款-合同负债-待转销项税)/(总资产-预收 账款-合同负债-待转销项税); 注 2: 净负债率=(有息负债-货币资金)/所有者权益,货币资金中扣除受限货币资金; 注 3: 现金短债比=(货币资金-受限货币资金)/短期有息负债。 2022 年通过增加短期有息负债收购深投控基建股权,公司资产负债率(剔除预收款及合同 负债)、净负债率指标较 2021 年末有一定幅度上升,现金短债比较 2021 年末下降;此外公 司考虑到 2020 年起资金市场流动性较为充裕,适当调整了债务结构,提高短期债务比重, 以降低资金成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已批准对境外全资子公司增资不超过 104.79 亿港元以偿还收购深投控基建增加的短期过桥贷款,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境 内中长期人民币贷款,目前已完成 50 亿港元的增资和短期贷款偿还,后续还将视汇率等因 素安排自有资金及境内中长期人民币贷款完成剩余的增资及短期贷款偿还。基于集团稳定 和充沛的经营现金流以及良好的融资及资金管理能力,发行人财务杠杆比例仍处于安全水 平。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子公司贵州深高速置地有限公司从事开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贵州 深高速置地有限公司剔除预收款后的资产负债率、净负债率、现金短债比指标情况如下: 2024 年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指标 3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资产负债率(%,剔除预收款) 27.09% 28.18% 23.04% 21.04% 净负债率(%,合并财务报表) -3.36% -4.94% -6.59% -7.72% 现金短债比 n/a n/a n/a n/a 注 1: 剔除预收款后的资产负债率=(总负债-预收账款-合同负债-待转销项税)/(总资产-预收 账款-合同负债-待转销项税) 注 2: 净负债率=(有息负债-货币资金)/所有者权益,货币资金中扣除受限货币资金 注 3: 现金短债比=(货币资金-受限货币资金)/短期有息负债,报告期各期末贵州深高速置 地有限公司无短期有息负债 根据 2020 年 8 月 20 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在北京召开重点房地产企业座谈会,明 确了重点房地产企业资金监测和融资管理规则,被称为“三道红线”:即房企剔除预收款后 的资产负债率不得大于 70%;房企的净负债率不得大于 100%;房企的现金短债比小于 1。 7-2-53 根据上表,报告期各期末贵州深高速置地有限公司剔除预收款后的资产负债率、净负债率 和现金短债比等指标均远小于上述“三道红线”的指标要求,处于合理区间。 (二) 最近一期末银行授信、债券信用评级和还本付息情况,是否存在大额债务违约、逾期等情 况 1、 银行授信情况 2024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获得的银行授信额度总金额为 701.12 亿元,尚未使用银行授信 额度约 482.09 亿元;在发行有效期内的债券额度 95 亿元,尚未使用债券额度 60 亿元。此 外,发行人于 2024 年 4 月份又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发行 80 亿元公司债券注册额度的批复。 2、 债券信用评级 根据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1 日出具的 2024 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资 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对深高速集团主体及其相关债券的信用状况进行跟踪分析和评估, 确定维持深高速集团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标普于 2024 年 6 月 6 日确定维持深高速长期信用评级为“BBB”, 评级展望为稳定。同时, 标普确认了公司发行的美元票据的“BBB”发行信用评级。 7-2-54 3、 债券还本付息情况 截至本问询函回复之日,发行人已发行尚未到期的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基本情况如下: 债券代码 102382388.IB 102381220.IB 241019.SH 241018.SH 185300.SH 240067.SH 188451.SH 40752.HK 012481482.IB 23 深圳高速 23 深圳高速 24 深圳高速 债券简称 24 深高 02 24 深高 01 22 深高 01 G23 深高 1 21 深高 01 SZEXP B2607 MTN002 MTN001 SCP001 债券期限(年) 5 3 10 3 5+2 3 5 5 0.49 发行规模(亿元) 10.00 10.00 9.50 5.50 15.00 5.50 10.00 3.00 亿美元 15.00 债券余额(亿元) 10.00 10.00 9.50 5.50 15.00 5.50 10.00 3.00 亿美元 15.00 发行日 2023-09-04 2023-05-22 2024-05-23 2024-05-23 2022-01-18 2023-10-16 2021-07-23 2021-07-08 2024-04-25 到期日 2028-09-06 2026-05-24 2034-05-27 2027-05-27 2029-01-20 2026-10-18 2026-07-27 2026-07-08 2024-10-23 按年付息,一次 按年付息,一次 按年付息,一次 按年付息,一次 按年付息,一次 按年付息,一次 按年付息,一次 每年两次付息, 到期一次还本付 还本付息方式 性还本 性还本 性还本 性还本 性还本 性还本 性还本 一次性还本 息 上述债务融资工具尚未到期,公司持续按照要求进行还本付息。发行人不存在大额违约、逾期记录,履约情况良好。 综上,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不存在大额债务违约、逾期等情况。 7-2-55 (三) 结合目前公司负债规模及结构、货币资金、盈利能力、现金流状况及外部融资能力等,量化分析公司的短期、长期偿债压力 1、 负债规模及结构、货币资金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规模及结构和货币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 3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336,125.31 40.79 215,236.76 30.96 363,586.22 39.11 594,868.89 52.73 负债总额 3,900,644.79 100.00 3,950,878.71 100.00 4,184,056.03 100.00 4,077,236.13 100.00 其中:短期借款 1,131,939.21 29.02 1,110,562.58 28.11 939,622.93 22.46 412,058.63 10.1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46,132.76 6.31 239,202.29 6.05 638,032.33 15.25 497,484.53 12.20 其他流动负债 154,594.72 3.96 153,447.88 3.88 201,785.59 4.82 203,799.23 5.00 长期借款 959,641.05 24.60 956,770.78 24.22 957,324.81 22.88 1,006,919.45 24.70 应付债券 716,412.53 18.37 715,910.35 18.12 576,951.74 13.79 708,686.37 17.38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 336,125.31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率为 40.79%;负债总额为 3,900,644.79 万元,其中短期借款为 1,131,939.21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为 29.0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 246,132.76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为 6.31%;其他流动负 债为 154,594.72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为 3.96%;长期借款为 959,641.05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为 24.60%;应付债券为 716,412.53 万 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为 18.37%。 2022 年末,公司货币资金较 2021 年末减少 231,282.67 万元,2023 年末公司货币资金较 2022 年末减少 148,349.46 万元,主要原因系 2022 年及 2023 年偿还债务及分配股利等导致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出 233,720 万元和 440,904 万元;2024 年 3 月 31 日货币资金较 2023 年末增加 120,888.55 万元,主要系公司 2024 年 3 月完成易方达深高速 REIT 发行,收到益常公司股权转让款所致。 2022 年末,公司短期借款较 2021 年末增加 527,564.29 万元,增幅为 128.03%,主要系收购深投控基建股权增加短期过桥贷款;2023 年末, 公司短期借款较 2022 年末增加 17.09 亿元,增幅 18.19%,主要系公司根据市场资金形势增加短期借款以降低资金成本;2024 年 3 月末公 司短期借款余额较 2023 年末保持稳定。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借款余额保持稳定。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债券余额呈现波动变化,主要是公司因资金需求,发行中期票据和公司债券筹措资金,以及部分应付债券到期 或重分类至流动负债所致。 公司将结合内外部资金环境、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和资本开支计划,适时调整财务策略,优化债务结构。 7-2-56 2、 公司盈利能力、现金流状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盈利能力及现金流情况如下: 项目 2024 年 1-3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营业收入 203,798.37 929,530.44 937,258.25 1,088,958.06 净利润 51,266.96 238,583.10 195,520.35 280,595.4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6,062.66 409,481.22 336,949.01 375,731.6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7,222.04 -92,360.99 -343,905.97 -326,991.1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234.98 -440,904.36 -233,720.25 116,074.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8,046.96 -124,178.24 -225,995.67 164,211.36 报告期各期,公司净利润分别为 280,595.46 万元、195,520.35 万元、238,583.10 万元和 51,266.96 万元,保持较高的盈利能力。2022 年度,公司净利润较 2021 年下降 30.32%,一 方面系受 2022 年宏观外部环境影响和广连高速开通对清连高速产生分流的影响导致公司所 经营和投资的收费公路路费收入减少;另一方面系公司餐厨垃圾处理、沿江二期及光明环 境园等项目在当年实施的项目工程量少于上年,按进度确认的建造服务收入同比下降,导 致特许经营安排下的建造服务收入同比减少。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375,731.60 万元、336,949.01 万 元、409,481.22 万元及 76,062.66 万元,呈现一定的波动,主要系收到的通行费波动所致。 报告期各期,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26,991.11 万元、-343,905.97 万元、- 92,360.99 万元及 67,222.04 万元。2021 年,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购置新办公楼、 收购木垒风力发电项目及收购深投控基建相关资本开支支出增加。2022 年,投资活动的现 金流出主要包括收购深投控基建及外环高速、沿江高速项目相关资本开支支出等。 报告期各期,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16,074.00 万元、-233,720.25 万元、 -440,904.36 万元和-15,234.98 万元,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为银行借款和债券融 资的偿付。 3、 外部融资能力 从融资渠道上看,公司与多家银行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获得了较大力度的借 款支持,公司获得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充足。如前所述, 2024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获得 的银行授信额度总金额为 701.12 亿元,尚未使用银行授信额度约 482.09 亿元;在发行有效 期内的债券额度 95 亿元,尚未使用债券额度 60 亿元;此外,发行人于 2024 年 4 月份又获 得中国证监会关于发行 80 亿元公司债券注册额度的批复。同时,公司主体信用评级为 AAA,可以通过境内交易所、银行间市场和境外债券市场发行各类债券融资工具产品。公 司所有到期借款和到期债券均已如期支付利息、归还本金。 公司作为上市公司,可以实现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产 负债率将有所下降,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将有所上升,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公司资 本实力和偿债能力将进一步增强,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 7-2-57 4、 短期及长期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主要偿债能力指标情况如下: 2024 年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项目 3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倍) 0.42 0.35 0.40 0.68 速动比率(倍) 0.35 0.28 0.34 0.60 资产负债率(%,合并财务报表) 57.86 58.53 60.46 56.39 注: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账面价值)/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计/资产总计。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和资产负债率的比较情 况如下: 单位:倍、% 2024 年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3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流动比率 000429.SZ 粤高速 A 3.16 3.22 2.90 2.70 000548.SZ 湖南投资 2.97 2.62 2.24 4.51 000755.SZ 山西高速 1.04 0.84 0.50 0.51 000828.SZ 东莞控股 1.37 0.74 1.00 1.27 000885.SZ 城发环境 1.00 0.86 0.75 0.81 000900.SZ 现代投资 0.43 0.41 0.49 0.33 001965.SZ 招商公路 0.93 0.84 1.24 1.19 600012.SH 皖通高速 3.38 2.92 3.78 1.60 600020.SH 中原高速 1.18 0.80 0.65 0.88 600033.SH 福建高速 2.38 1.82 1.11 0.56 600035.SH 楚天高速 0.62 0.39 0.72 0.40 600106.SH 重庆路桥 3.16 3.09 2.37 2.48 600269.SH 赣粤高速 0.85 0.81 1.11 1.43 600350.SH 山东高速 0.78 0.76 0.78 0.68 600368.SH 五洲交通 1.93 1.37 0.97 1.73 600377.SH 宁沪高速 1.07 0.91 0.69 0.65 601107.SH 四川成渝 0.90 0.66 1.02 1.93 601188.SH 龙江交通 6.69 6.71 5.00 6.55 601518.SH 吉林高速 1.96 1.77 0.98 1.42 可比公司平均值 1.88 1.66 1.49 1.66 可比公司中位数 1.18 0.86 1.00 1.27 600548.SH 深高速 0.42 0.35 0.40 0.68 7-2-58 单位:倍、% 2024 年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3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2、速动比率 000429.SZ 粤高速 A 3.16 3.22 2.90 2.70 000548.SZ 湖南投资 1.50 1.16 0.78 1.38 000755.SZ 山西高速 1.04 0.84 0.50 0.51 000828.SZ 东莞控股 1.37 0.74 1.00 1.27 000885.SZ 城发环境 0.98 0.85 0.73 0.81 000900.SZ 现代投资 0.40 0.40 0.47 0.30 001965.SZ 招商公路 0.90 0.82 1.21 1.17 600012.SH 皖通高速 3.37 2.92 3.78 1.60 600020.SH 中原高速 0.32 0.18 0.15 0.33 600033.SH 福建高速 2.37 1.81 1.10 0.55 600035.SH 楚天高速 0.60 0.37 0.71 0.36 600106.SH 重庆路桥 2.58 2.54 2.00 2.11 600269.SH 赣粤高速 0.61 0.59 0.71 0.97 600350.SH 山东高速 0.75 0.73 0.76 0.62 600368.SH 五洲交通 1.36 0.91 0.78 1.51 600377.SH 宁沪高速 0.85 0.68 0.50 0.35 601107.SH 四川成渝 0.86 0.64 1.01 1.91 601188.SH 龙江交通 4.67 4.84 4.20 5.16 601518.SH 吉林高速 1.66 1.49 0.93 1.21 可比公司平均值 1.54 1.35 1.27 1.31 可比公司中位数 1.04 0.84 0.78 1.17 600548.SH 深高速 0.35 0.28 0.34 0.60 3、资产负债率 000429.SZ 粤高速 39.72 41.93 43.90 40.02 000548.SZ 湖南投资 28.13 33.31 44.50 34.02 000755.SZ 山西高速 60.63 61.15 64.32 69.47 000828.SZ 东莞控股 51.66 39.04 44.93 32.22 000885.SZ 城发环境 70.41 70.87 70.92 70.82 000900.SZ 现代投资 75.34 75.00 76.24 77.91 001965.SZ 招商公路 44.42 47.84 41.12 35.60 600012.SH 皖通高速 35.54 35.07 36.61 40.04 600020.SH 中原高速 70.17 70.51 74.61 73.51 600033.SH 福建高速 18.34 18.92 20.62 22.95 600035.SH 楚天高速 51.89 51.23 53.21 54.85 600106.SH 重庆路桥 30.00 30.29 35.32 36.42 600269.SH 赣粤高速 44.57 45.57 45.94 48.29 600350.SH 山东高速 63.71 63.79 61.87 62.83 600368.SH 五洲交通 32.01 34.21 42.56 45.26 600377.SH 宁沪高速 47.35 48.02 51.63 47.74 601107.SH 四川成渝 71.02 71.08 53.50 54.70 601188.SH 龙江交通 10.34 10.50 9.70 6.94 601518.SH 吉林高速 17.18 17.96 20.23 33.54 可比公司平均值 45.39 45.59 46.93 46.69 可比公司中位数 44.57 45.57 44.93 45.26 600548.SH 深高速 57.86 58.53 60.46 56.39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 0.68、0.40、0.35 和 0.42,速动比率分别为 0.60、 0.34、0.28 和 0.35,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56.39%、60.46%、58.53%和 57.86%。 7-2-59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高于同 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资本性支出较高,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银行借贷 等方式来满足资金需求,导致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下降, 资产负债率增加。 5、 公司偿债资金安排 根据公司资金管理相关制度,公司定期制定年度及季度资金预算,在相关债务到期前,提 前进行预算资金计划,确保按时偿还到期债务。 2023 年,随着国内经济社会全面恢复正常运行,道路交通需求较快回升;另一方面,受益 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后公众自驾出行意愿增强,客车出行量稳步回升,集团经营和投资的 收费公路车流量、路费收入同比大部分录得较大幅度增长。 公司与多家银行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获得的银行授信额度充足;同时,公 司主体信用评级为 AAA,债券发行额度充足,可以通过交易所、银行间市场和境外债券市 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产品。报告期内,公司所有到期借款和到期债券均已如期支付利息、 归还本金。 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已批准对境外全资子公司增资不超过 104.79 亿港元以偿还 收购深投控基建增加的短期过桥贷款,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境内中长期人民币贷款, 目前已完成 50 亿港元的增资和短期贷款偿还,后续还将视汇率等因素安排自有资金及境内 中长期人民币贷款完成剩余的增资及短期贷款偿还。 公司作为上市公司,合理运用直接融资渠道。公司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9 亿元, 其中 3 亿元拟用于偿还有息负债,有利于公司主业升级以及业务拓展,优化公司资本结构, 夯实公司资本实力,增强发展动力,为公司未来的战略实施提供有力支撑。 综上,公司通过增强主营业务盈利能力,维持主体信用评级良好,提升外部融资能力,能 够较好地保障短期、长期债务本息的支付。 (四) 是否面临较大的债务偿付风险 根据前述分析,报告期内公司营收规模整体保持稳定,利息偿付能力较强;公司货币资金 主要为银行存款,不存在大额货币资金受限的情形,可以满足资金安全边际需求;公司信 用情况良好,银行授信额度较为充足;公司现金流情况良好,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因此, 公司不存在较大的偿债风险。 7-2-60 申报会计师核查情况: (一) 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实施的主要核查程序如下: 1. 了解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情况、经营模式、所涉及的开发 项目具体情况等; 2. 分析剔除预收款后的资产负债率、净负债率和现金短债比指标情况; 3. 获取公司银行授信情况,查阅公司已发行债券的募集说明书、评级报告及相关债券公告, 了解债券信用评级及还本付息情况; 4. 复核计算公司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等指标,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定期报告 和相关材料,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业务和财务情况、公司自身业务模式、公司自身财务情 况,对公司短期、长期偿债能力进行分析。 (二) 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 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的开发项目经营情况不存在异常; 2.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剔除预收款后的资产负债率、净负债率和现金短债比指标处于合理区 间内; 3. 公司最近一期末银行授信额度较为充足,债券信用评级情况良好,报告期内,发行人还本 付息情况正常,不存在大额债务违约或逾期情况; 4.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重大债务偿还风险。 四、 问题 6.关于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 根据申报材料,(1)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财务性投资金额为 236,445.58 万元;(2)发行人子公司 融资租赁公司从事融资租赁,属于经营类金融业务。请发行人说明:(1)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其 他流动资产的明细内容、金额、形成原因,长期股权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中部分投资未认 定财务性投资的具体依据及合理性;(2)报告期内从事类金融业务子公司的具体情况,类金融业务 的经营内容、服务对象、收入、利润占比等情况;类金融业务相关应收款结构、金额及纳入财务 性投资情况;(3)自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含类金融 业务)的具体情况,相关财务性投资是否已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4)最近一期末公司是否 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是否存在需要调整本次募集 资金规模的情形。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并就发行人是否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 见第 18 号》第 1 条、《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第 1 条的相关规定发表明确意见。 7-2-61 发行人回复: 一、 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其他流动资产的明细内容、金额、形成原因,长期股权投资、其他 非流动金融资产中部分投资未认定财务性投资的具体依据及合理性 (一) 其他应收款的明细内容、金额、形成原因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按性质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应收第三方往来款 38,705.26 应收关联方往来款 9,010.42 押金及保证金 6,739.66 应收代垫款项 1,528.76 员工预借款 719.59 行政备用金 191.22 其他 18,710.73 减:坏账准备 2,854.86 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合计 72,750.78 其中,公司应收第三方往来款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 形成原因 公司就外环项目深圳段一二期与深圳市特区建设发展集团有 深圳市特区建设发展集团有 限公司(代表深圳政府的出资方,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签署 30,568.96 限公司 共同投资建设协议,约定按出资比例共同投入资金,该往来 款为按约定出资比例未及时拨付到位的政府方出资款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3,457.85 南京风电应收中机国能项目电缆采购预付款 南京高速齿轮制造有限公司 2,283.87 南京风电应收中机国能项目原材料采购预付款 其他 2,394.59 合计 38,705.26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应收关联方往来款主要系南京风电应收发行人持股的淮安 中恒新能源有限公司的款项 8,833.12 万元,系南京风电为参与发行人持股 20%的淮安中恒 风电项目 EPC 业务代垫款项。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为与公司经营相关的往来款、代垫款、保证 金、押金和员工借支备用金等,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二) 其他流动资产的明细内容、金额、形成原因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按性质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 27,840.03 定期存单 36,628.54 预缴税金 1,185.18 合计 65,653.75 7-2-62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账面金额为 65,653.75 万元,主要为日常经营形 成的银行定期存单、待抵扣进项税额和预缴税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三) 长期股权投资中部分投资未认定财务性投资的具体依据及合理性 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财务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 股权投资。 发行人主要从事收费公路及大环保业务的投资、建设及经营管理。目前,大环保业务领域 主要包括固废资源化处理及清洁能源发电。此外,发行人还为政府和其他企业提供建造管 理和公路综合管养服务,并凭借相关管理经验和资源,依托主业开展项目开发与管理、道 路养护、工程管理和产业金融等服务业务。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中,除佛山市顺德区晟创深高速环科产业并 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光明凤润玖健康服务有限公司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外,其他投资均属公司主营业务范围或与公司主营业务协同,未被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报告期内,未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的具体构成及其主营业务情况如下: 持股 不认定为 项目 账面价值 主营业务 比例 财务性投资的原因 南京长江第三大桥有限责 第三大桥建设、管理、养护;公路桥梁的技术信息咨 46,292.18 35% 公司主营业务范围 任公司 询。 广东阳茂高速公路有限公 投资建设、经营管理阳江至茂名段高速公路及其配套 85,116.75 25% 公司主营业务范围 司 服务项目的开发。 广州西二环高速公路有限 公路管理与养护;企业自有资金投资;场地租赁(不含 34,807.11 25% 公司主营业务范围 公司 仓储)。 城市更新及旧城改造工程的设计与施工;房地产开 与公司投资、建设、 深圳市深国际联合置地有 发;城镇基础设施、公共配套设施的开发、建设和经 运营的公路等交通基 68,034.03 34.30% 限公司 营;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 础设施相关联的土地 出口。 综合开发投资 再生资源回收与资源化利用;环境污染治理;土壤修 护整治;环保技术开发、应用及咨询服务;垃圾处理 重庆德润环境有限公司 511,520.72 20% 与焚烧发电项目投资、开发及管理;水资源保护及治 公司主营业务范围 理;环境监测;环境污染防治专用设备及仪器研发、 制造等。 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 深圳峰和能源投资有限公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23,537.01 50% 公司主营业务范围 司 术推广;企业管理;工程管理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 能技术研发;发电技术服务等。 筹划、设计、兴建及经营管理广深珠高速公路,制 作、发布广深珠高速公路范围内的国内外广告业务, 广深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519,484.79 45% 公司主营业务范围 筹办该公路沿线范围内的餐厅、加油站、客货汽车 站、机动车维修站、商业零售等服务项目。 投资、建设、经营广珠西线高速公路一期工程、二期 工程及三期工程(广州至顺德、顺德至中山、中山沙溪 广东广珠西线高速公路有 354,924.43 50% 至中山月环)以及一期、二期和三期工程之交通工程及 公司主营业务范围 限公司 沿线设施(包括交通安全设施、服务设施和管理设 施)。 与公司投资、建设、 场地租赁(不含仓储);房屋租赁;自有房地产经营活 广州臻通实业发展有限公 运营的公路等交通基 43,263.21 15% 动;房地产开发经营;停车场经营;投资咨询服务; 司 础设施相关联的土地 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咨询服务。 综合开发投资 项目管理咨询、城乡规划咨询、信息咨询、工程咨 云基智慧工程股份有限公 询、工程造价咨询、工程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工程 17,157.21 22% 公司主营业务范围 司 设计、工程勘察、工程建设材料、设备及软件的销 售、从事进出口业务等。 7-2-63 持股 不认定为 项目 账面价值 主营业务 比例 财务性投资的原因 新能源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 淮安中恒新能源有限公司 5,566.75 20% 公司主营业务范围 风力发电项目开发与经营;电力工程设计与施工等。 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 深圳市华昱高速公路投资 6,143.96 40% 报)。高速公路及其配套综合服务设施的投资开发和经 公司主营业务范围 有限公司 营管理。 土地及房地产综合开发商品配送及仓储;会展商品物 与公司投资、建设、 流;商铺租赁销售;市场开发运营、管理;商业开 运营的公路等交通基 贵州恒通利置业有限公司 4,183.85 49% 发、运营;商务咨询服务;项目规划计划;建筑设 础设施相关联的土地 备、建筑装饰材料购销;土建施工,建筑室内外装修 综合开发投资 装饰,电气及给排水设备安装等。 易方达深高速高速公路封 最终投资标的为高速公路类型基础设施项目的基础设 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 82,074.73 40% 公司主营业务范围 施资产支持证券,受托管理证券投资基金。 金 合计 1,802,106.73 其中深圳市深国际联合置地有限公司、广州臻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贵州恒通利置业有限 公司系与公司投资、建设、运营的公路等交通基础设施相关联的土地综合开发投资,其业 务模式是将公路沿线的土地进行改造和规划后进行土地综合开发,以盘活存量资产,回笼 投资资金,提升公路项目的整体回报水平,实现公路项目的整体综合收益及可持续发展, 具体情况如下: 1、 深圳市深国际联合置地有限公司 名称 深圳市深国际联合置地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民泰社区民治路西侧锦尚商业楼 102 法定代表人 官有风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14-08-20 一般经营项目是:城市更新及旧城改造工程的设计与施工;房地产开发;城镇基 础设施、公共配套设施的开发、建设和经营;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国内贸易; 经营范围 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 除外),许可经营项目是: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与施工。 主营业务 房地产开发经营 深圳市深国际联合置地有限公司系发行人与深国际合资成立的项目公司,拟用于实施梅林 关城市更新项目。项目位于深圳市龙华新区民治街道,系梅观高速沿线用地。 2、 广州臻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名称 广州臻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广深大道西 499 号之四 法定代表人 许凡 注册资本 304,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19-11-29 场地租赁(不含仓储);房屋租赁;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房地产开发经营;停车场经营; 经营范围 投资咨询服务;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咨询服务 主营业务 房地产开发经营 广州臻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系发行人为开展广深高速公路新塘立交土地二级开发成立的项 目公司,广深高速公路新塘互通立交位于广州市增城区,是国道 G107 与广深高速公路的 转换节点,位于新塘大道以北、国道 G107 和广园快速以南,广深高速贯穿整个地块。 7-2-64 3、 贵州恒通利置业有限公司 名称 贵州恒通利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龙里县冠山街道腾龙路 法定代表人 安雄涛 注册资本 5223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15-01-23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 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 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土地及房地产综保合开发(依法 取得土地使用权范围内);商品配送及仓储;会展商品物流;商铺租赁销售;市场 开发运营、管理;商业开发、运营;商务咨询服务;项目规划计划;建筑设备、建 经营范围 筑装饰材料购销;土建施工,建筑室内外装修装饰,电气及给排水设备安装;园林 绿化,城镇基础设施、公共配套设施的开发、建设和经营;房屋租赁,物业管理、 酒店管理、旅游资源开发与管理;国内贸易、进出口业务(国家规定公司和禁止公 司从事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主营业务 房地产租赁经营 贵州恒通利置业目前持有龙里县部分地块的土地使用权,系公司以带资建设模式开展的贵 龙大道周边的地块。 2022 年以来,国家先后出台政策,提出以盘活存量和改扩建有机结合等方式,因地制宜积 极探索交通枢纽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开发,提升资产综合利用价值和项目收益水平。 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普遍具有投资规模大、造价高的特点,仅依靠路费收入无法实现正常 商业回报要求。沿线土地盘活开发可作为改扩建资金来源与投资缺口的重要补充。收费公 路沿线土地开发是企业对已有公路存量土地资源的有效盘活和价值提升,与新收购地产项 目存在本质区别,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四)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中部分投资未认定财务性投资的具体依据及合理性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 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中,除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国资协同发展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东河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广东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其他被投资企业未被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不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的原因 数据处理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 依据广东省政府授权,统一 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软件 负责全省公路联网收费和电 广东联合电子服务 18,469.98 39,200.00 10.20% 开发;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检验检 子不停车收费的具体实施工 股份有限公司 测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人工 作。与公司主营业务有紧密 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等。 联系 一般项目:餐厨垃圾收集、运输、 义乌市深能再生资 344.37 11,479.10 3.00% 处理;废弃动植物及食用油脂收 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 源利用有限公司 集、预处理、销售;供电服务等。 合计 18,814.35 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财务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 股权投资。上述企业均为围绕公司高速公路业务、固废资源化处理、风电行业等主营业务 开展的投资,不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7-2-65 二、 报告期内从事类金融业务子公司的具体情况,类金融业务的经营内容、服务对象、收入、 利润占比等情况;类金融业务相关应收款结构、金额及纳入财务性投资情况 (一) 报告期内从事类金融业务子公司的具体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23 年 2 月所发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规定,“类 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融资担保、商业保理、典当及小额贷款等业务。”报 告期内,发行人子公司深圳深高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资租赁公司”)存在从 事融资租赁业务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中文名称 深圳深高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7 年 7 月 3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ELNC7XK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注册资本 90,25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林文新 持股比例 深高速持股 100%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 注册地址 司) 一般经营项目是: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资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 经营范围 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非银行融资 类)。 2024 年 1-3 月/2024 年 3 月 项目 2023 年度/2023 年末 末 主要财务数据(单 总资产 181,830.23 174,268.57 位:万元) 归母净资产 103,230.69 102,211.00 营业收入 2,696.43 10,065.01 净利润 1,019.70 4,277.68 (二) 类金融业务的经营内容、服务对象、收入、利润占比等情况 1、 融资租赁公司具体经营内容及服务对象 融资租赁公司主要围绕发行人子公司南京风电的风机设备销售业务提供配套的融资租赁服 务,包括直接租赁、售后回租和经营租赁。南京风电所属的清洁能源业务板块是公司的主 业板块之一,融资租赁公司的主要业务系南京风电开展风机销售业务过程中的配套服务, 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密切相关。 7-2-66 融资租赁公司主要客户为风力发电类新能源项目公司,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 序号 客户名称 金额 1 吴起大益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446.33 2 大同市云冈区协鑫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374.65 3 吴起合久新能源有限公司 313.25 2024 年 1-3 月 4 许昌许瑞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209.15 5 山西冠航风光能源有限公司 163.89 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合计 1,507.27 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占融资租赁公司营业收入比例 55.90% 1 吴起大益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1,921.18 2 大同市云冈区协鑫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1,581.01 3 许昌许瑞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1,424.28 2023 年度 4 吴起合久新能源有限公司 1,290.34 5 山西冠航风光能源有限公司 751.58 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合计 6,968.39 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占融资租赁公司营业收入比例 69.23% 1 吴起合久新能源有限公司 1,923.53 2 吴起大益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1,749.81 3 大同市云冈区协鑫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1,700.60 2022 年度 4 许昌许瑞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1,514.99 5 山西冠航风光能源有限公司 859.13 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合计 7,748.06 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占融资租赁公司营业收入比例 74.41% 1 大同市云冈区协鑫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2,287.22 2 许昌许瑞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1,594.34 3 永城市助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840.86 2021 年度 4 吴起大益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471.70 5 广州佛朗斯股份有限公司 350.24 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合计 5,544.36 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占融资租赁公司营业收入比例 70.55%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各期融资租赁公司主要客户中,除广州佛朗斯股份有限公司为发行人 在 2020 年收购融资租赁公司之前该融资租赁公司的原有存续客户外,其余客户全部为风力 发电项目公司。发行人子公司南京风电向该等风力发电项目销售风力发电机组等设备,并 同时由融资租赁公司向该等风力发电项目公司提供设备融资租赁服务。 7-2-67 2、 融资租赁公司收入、利润占比情况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类金融业务的收入、利润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3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融资租赁公司营业收入 2,696.43 10,065.01 10,412.18 7,859.15 发行人营业收入 203,798.37 929,530.44 937,258.25 1,088,958.06 占比 1.32% 1.08% 1.11% 0.72% 融资租赁公司净利润 1,019.70 4,277.68 3,983.82 1,984.21 发行人净利润 51,266.96 238,583.10 195,520.35 280,595.46 占比 1.99% 1.79% 2.04% 0.71% 报告期各期,公司类金融业务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7,859.15 万元、10,412.18 万元、10,065.01 万元和 2,696.43 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极低,分别为 0.72%、1.11%、1.08%和 1.32%; 公司类金融业务的净利润分别为 1,984.21 万元、3,983.82 万元、4,277.68 万元和 1,019.70 万 元,占公司当期净利润的比重较低,分别为 0.71%、2.04%、1.79%和 1.99%。 (三) 类金融业务相关应收款结构、金额及纳入财务性投资情况 1、 公司类金融业务相关应收款结构及金额情况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类金融业务相关的融资租赁款结构及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金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应收融资租赁款项 134,021.73 2,175.93 131,845.80 其中:一年内到期的应收融资租赁款项 19,837.47 208.73 19,628.74 长期应收款-融资租赁款 114,184.26 1,967.20 112,217.06 公司应收融资租赁款主要系融资租赁公司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向风力发电项目业主方提供风 力发电机组等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所形成,其账面价值为 131,845.80 万元。该等应收融 资租赁款系公司日常经营业务。 2、 公司融资租赁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密切相关,符合业态所需、行业发展惯例及产业政 策,相关款项未纳入财务性投资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相关规定,“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密切相关, 符合业态所需、行业发展惯例及产业政策的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及供应链金融,暂不纳入 类金融业务计算口径。发行人应结合融资租赁、商业保理以及供应链金融的具体经营内容、 服务对象、盈利来源,以及上述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或主要产品之间的关系,论证说明该 业务是否有利于服务实体经济,是否属于行业发展所需或符合行业惯例。” 7-2-68 公司下属融资租赁公司主要围绕风力发电业务中的风机设备销售提供配套的设备融资租赁 服务,清洁能源业务板块是公司的主业板块之一,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密切相关。此外, 融资租赁公司主要开展业务的风电行业具有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回报周期长的特点, 其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与项目公司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存在大量的融资需求。因此,公 司该等融资租赁作为与实体经济紧密相连的类金融业务,是实现实体产业“产融结合”的 重要手段和形式,符合业态所需。 同时,在同行业 A 股上市公司中,也有部分旗下拥有融资租赁业务子公司围绕上市公司主 营业务开展融资租赁服务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股票名称 股票代码 主营业务 融资租赁子公司 中国电建 601669.SH 工程承包与勘测设计、电力投资与运营(含新能源)等 中国电建集团租赁有限公司 水电、火电、核电、风电及太阳能发电新能源及送变电和水利、水务、 矿山、公路、铁路、港口与航道、机场、房屋、市政、城市轨道、环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融资租赁 中国能建 601868.SH 境、冶炼、石油化工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咨询、规划、评估、评审、 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建设等 金风科技 002202.SZ 风机制造、风电服务、风电场投资与开发等 天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东方日升 300118.SZ 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 东方日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综上所述,公司的融资租赁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密切相关,符合业态所需、行业发展 惯例,因此未将融资租赁业务所产生的相关款项纳入财务性投资。 三、 自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含类金融业务)的具 体情况,相关财务性投资是否已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经逐项对照,本次发行相关的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实施或拟实施 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情况如下: 1、 设立或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实施及拟实施设立 或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以及其他类似基金或产品情形。 2、 拆借资金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出具日,除正常业务开展员工借支备用 金外,公司不存在实施及拟实施其他拆借资金的情形。 3、 委托贷款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实施及拟实施委托 贷款的情形。 7-2-69 4、 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实施及拟实施以超 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的情况。 5、 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购买及拟购买收益 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的情形。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存在使用闲置资金购 买结构性存款、定期存单和其他低风险或中低风险理财产品等情形,相关产品属于低风险 或中低风险、收益较稳定的产品,不属于“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不属于 财务性投资。 6、 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投资及拟投资金融 业务的情形。 7、 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投资及拟投资与公 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情形。 8、 投资类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存在经营类金融业务,但 不属于财务性投资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对前述经营类金融业务进行增资、借款等各种形式 的资金投入的情形。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融资担保、商业保理、典当及小额贷款 等类金融业务投资及拟投资的情形。 根据上述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认定标准,公司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2023 年 7 月 14 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已实施或拟实施财务性投资及类金 融业务的情形。 四、 最近一期末公司是否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 是否存在需要调整本次募集资金规模的情形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可能涉及核算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会计科目包括交易性金融 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其他应收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长期应收 款和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7-2-70 财务性投资金额及其占最近一期归母净资产比例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其中:财务性投资 占归属于母公司股 序号 项目 账面价值 余额 东净资产的比例 1 交易性金融资产 29,853.56 - - 2 其他应收款 72,750.78 - - 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20,569.97 - - 4 其他流动资产 65,653.75 - - 5 长期应收款 240,587.15 - - 6 长期股权投资 1,974,181.75 172,075.02 7.56% 7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83,184.91 64,370.56 2.83% 合计 2,486,781.87 236,445.58 10.39%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归母净资产金额为 2,275,422.09 万元,财务性投 资占归母净资产比例为 10.39%,未超过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百分 之三十,不属于期末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形,不存在需要调整本次募集资金规 模的情形。 相关科目具体分析如下: (一) 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 29,853.56 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是否为财务性投资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9,853.56 其中: 结构性存款 15,011.57 否 业绩对赌补偿 14,841.99 否 合计 29,853.56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存在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定期存单和其他低风险 或中低风险理财产品等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预期 银行名称 产品类型 收益类型 本金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最低年化收益率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结构性存款 保本浮动收益型 15,000.00 21/3/2024 30/4/2024 1.05% 圳分行 以上产品属于低风险或中低风险、收益较稳定的产品,不属于“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 金融产品”,不属于财务性投资,且以上产品已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到期,后续未再次购买。 此外,应收对赌业绩补偿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7-2-71 (二) 其他应收款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按性质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应收第三方往来款 38,705.26 应收关联方往来款 9,010.42 押金及保证金 6,739.66 应收代垫款项 1,528.76 员工预借款 719.59 行政备用金 191.22 其他 18,710.73 减:坏账准备 2,854.86 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合计 72,750.78 其中,公司应收第三方往来款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 形成原因 公司就外环项目深圳段一二期与深圳市特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特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 (代表深圳政府的出资方,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签署共同投资建设 30,568.96 公司 协议,约定按出资比例共同投入资金,该往来款为按约定出资比例 未及时拨付到位的政府方出资款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3,457.85 南京风电应收中机国能项目电缆采购预付款 南京高速齿轮制造有限公司 2,283.87 南京风电应收中机国能项目原材料采购预付款 其他 2,394.59 合计 38,705.27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应收关联方往来款主要系南京风电应收发行人持股的淮安 中恒新能源有限公司的款项 8,833.12 万元,系南京风电为参与发行人持股 20%的淮安中恒 风电项目 EPC 业务代垫款项。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为与公司经营相关的往来款、代垫款、保证 金、押金和员工借支备用金等,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三)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 20,569.96 万元,其中应 收深汕特别合作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代垫款为 941.22 万元,应收一年内到期的融资租赁款 账面价值为 19,628.74 万元。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7-2-72 (四) 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按性质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 27,840.03 定期存单 36,628.54 预缴税金 1,185.18 合计 65,653.75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账面金额为 65,653.75 万元,主要为日常经营形 成的银行定期存单、待抵扣进项税额和预缴税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五) 长期应收款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长期应收款账面价值按性质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长期应收款 金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应收融资租赁款项 134,021.73 2,175.93 131,845.80 电费补贴收入 125,771.72 2,483.38 123,288.34 应收深汕特别合作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代垫款 6,022.98 - 6,022.98 合计 265,816.43 4,659.31 261,157.12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20,778.70 208.73 20,569.97 其中:应收深汕特别合作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代垫款 941.23 - 941.23 应收融资租赁款项 19,837.47 208.73 19,628.74 一年以上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245,037.73 4,450.58 240,587.15 其中,应收电费补贴款和应收深汕特别合作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代垫款为符合公司主营业 务的应收政府电费补贴款和代垫款,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应收融资租赁款系公司之子公司深圳深高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资租赁公司”) 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产生,其账面价值为 112,217.06 万元(不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 收款),系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融资租赁公司主营业务形成的应收融资租赁款,属于 公司的日常业务。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经营类金融业务不属于财务性 投资。此外,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第 1 条明确了对类金融 业务的监管要求,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密切相关,符合业态所需、行业发展惯例及产业政 策的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及供应链金融,暂不纳入类金融业务计算口径。 因此,公司长期应收款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7-2-73 (六) 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 1,974,181.75 万元,其中公司对佛山 市顺德区晟创深高速环科产业并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深圳光明凤润玖健康服务有 限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不协同,属于财务性投资;公司对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 投资属于“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的情形,属于财务性投资。上述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 值合计为 172,075.02 万元,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 7.56%。 其他投资均属公司主营业务范围或与公司主营业务协同,其中深圳市深国际联合置地有限 公司、广州臻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贵州恒通利置业有限公司系与公司投资、建设、运营 的公路等交通基础设施相关联的土地综合开发投资,其业务模式是将公路沿线的土地进行 改造和规划后进行土地综合开发,以盘活存量资产,回笼投资资金,提升公路项目的整体 回报水平,实现公路项目的整体综合收益及可持续发展,因此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具体构 成如下: 单位:万元 持股 是否为财务 项目 账面价值 主营业务 与公司关系 比例 性投资 南京长江第三大桥有限责任 第三大桥建设、管理、养护;公路桥梁的 46,292.18 35% 合营公司 否 公司 技术信息咨询。 投资建设、经营管理阳江至茂名段高速公 广东阳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85,116.75 25% 合营公司 否 路及其配套服务项目的开发。 广州西二环高速公路有限公 公路管理与养护;企业自有资金投资;场 34,807.11 25% 合营公司 否 司 地租赁(不含仓储)。 城市更新及旧城改造工程的设计与施工; 深圳市深国际联合置地有限 房地产开发;城镇基础设施、公共配套设 68,034.03 34.30% 联营公司 否 公司 施的开发、建设和经营;房屋租赁、物业 管理;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再生资源回收与资源化利用;环境污染治 理;土壤修护整治;环保技术开发、应用 及咨询服务;垃圾处理与焚烧发电项目投 重庆德润环境有限公司 511,520.72 20% 联营公司 否 资、开发及管理;水资源保护及治理;环 境监测;环境污染防治专用设备及仪器研 发、制造等。 佛山市顺德区晟创深高速环 科产业并购投资合伙企业 11,246.15 45% 投资管理;股权投资。 联营公司 是 (有限合伙) 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 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深圳峰和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23,537.01 50%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 合营公司 否 理;工程管理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 术研发;发电技术服务等。 筹划、设计、兴建及经营管理广深珠高速 公路,制作、发布广深珠高速公路范围内 广深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519,484.79 45% 的国内外广告业务,筹办该公路沿线范围 合营公司 否 内的餐厅、加油站、客货汽车站、机动车 维修站、商业零售等服务项目。 投资、建设、经营广珠西线高速公路一期 工程、二期工程及三期工程(广州至顺德、 广东广珠西线高速公路有限 顺德至中山、中山沙溪至中山月环)以及一 354,924.43 50% 合营公司 否 公司 期、二期和三期工程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 施(包括交通安全设施、服务设施和管理设 施)。 场地租赁(不含仓储);房屋租赁;自有房地 产经营活动;房地产开发经营;停车场经 广州臻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43,263.21 15% 合营公司 否 营;投资咨询服务;物业管理;房地产中 介服务;房地产咨询服务。 7-2-74 单位:万元 持股 是否为财务 项目 账面价值 主营业务 与公司关系 比例 性投资 项目管理咨询、城乡规划咨询、信息咨 询、工程咨询、工程造价咨询、工程招标 云基智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17,157.21 22% 代理、工程监理、工程设计、工程勘察、 联营公司 否 工程建设材料、设备及软件的销售、从事 进出口业务等。 康复辅具适配服务;护理机构服务(不含医 深圳光明凤润玖健康服务有 疗服务);母婴生活护理(不含医疗服务); 598.47 60% 合营公司 是 限公司 居民日常生活服务;家政服务;创业空间 服务等。 新能源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 淮安中恒新能源有限公司 5,566.75 20% 技术服务;风力发电项目开发与经营;电 联营公司 否 力工程设计与施工等。 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 深圳市华昱高速公路投资有 6,143.96 40% 另行申报)。高速公路及其配套综合服务设 联营公司 否 限公司 施的投资开发和经营管理。 土地及房地产综合开发商品配送及仓储; 会展商品物流;商铺租赁销售;市场开发 运营、管理;商业开发、运营;商务咨询 贵州恒通利置业有限公司 4,183.85 49% 联营公司 否 服务;项目规划计划;建筑设备、建筑装 饰材料购销;土建施工,建筑室内外装修 装饰,电气及给排水设备安装等。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 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委托存款、委托 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60,230.40 3.44% 贷款;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 联营公司 是 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 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等。 投资最终投资标的为高速公路类型基础设 易方达深高速高速公路封闭 82,074.73 40% 施项目的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受托管 联营公司 否 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理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1,974,181.75 (七)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 83,184.91 万元,为持有的深 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国资协同发展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 东联合电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等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面 持股 是否为财 项目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价值 比例 务性投资 水利工程、市政工程、水力发电工程、建筑工程、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 园林景观工程的科研、咨询、勘察、测量、设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 28,329.96 13,200.00 11.25% 是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水文水资源调查、论证;环保 规院”) 咨询服务等。 深圳国资协同发展私募基 32,872.17 401,000.00 7.48% 创业投资业务、投资管理;股权投资。 是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数据处理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 广东联合电子服务股份有 维护服务;软件开发;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检验检 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电 18,469.98 39,200.00 10.20% 否 测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 服”) 发等。 吸收人民币存款;发放人民币短期、中期和长期贷 广东河源农村商业银行股 款;办理国内外结算;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 2,250.37 63,021.31 1.57% 是 份有限公司 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人民币 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等 吸收人民币公众存款;发放人民币短期、中期和长 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代 广东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 918.06 38,935.00 1.14% 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 是 份有限公司 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借记 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业务等。 义乌市深能再生资源利用 一般项目: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废弃动植 344.37 11,479.10 3.00% 否 有限公司 物及食用油脂收集、预处理、销售;供电服务等。 合计 83,184.91 7-2-75 水规院的主营业务是为水务建设工程及其配套工程提供勘察设计、规划咨询、项目运管等 专业技术服务。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因此公司对水规院的投资属于财务性投资。 联合电服依据广东省政府授权,统一负责全省公路联网收费和电子不停车收费的具体实施 工作。与公司主营业务有紧密联系,因此公司对联合电服的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020 年 8 月 26 日,公司与深圳市鲲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罗湖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 合作方共同设立深圳国资协同发展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总规模 401,000 万元。 其中,公司以 30,000 万元认缴。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实缴 30,000 万元,账面价值 为 32,872.17 万元。该投资已完成,公司后续不再继续对深圳国资协同发展私募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进行追加投资。 由于水规院的业务和深圳国资协同发展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外投资的公司及产 业与公司的主营业务无关,因此公司对水规院和深圳国资协同发展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的投资属于财务性投资;公司持有广东河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紫金农 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属于“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的情形,属于财务性投资。 公司将对佛山市顺德区晟创深高速环科产业并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光明凤润 玖健康服务有限公司、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水规院、深圳国资协同发展私募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广东河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股权的投资界定为财务性投资,其他投资均属于公司主营业务范围或围绕产业链上下 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 定为财务性投资。 综上所述,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财务性投资合计余额为 236,445.58 万元,占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比例为 10.39%,不超过 30%,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 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的相关要求。 申报会计师核查情况: (一) 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实施的主要核查程序如下: 1. 查阅中国证监会关于财务性投资的有关规定,复核公司关于财务性投资认定的合理性; 2. 获取公司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和其他流动资产的明细,了解形成原因及未认定为财务性投 资的合理性; 3. 获取长期股权投资及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明细,了解公司持有该投资的意图,以及被投资 单位的经营业务是否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分析未认定财务性投资的具体依据及合理性; 4. 查阅公司报告期最后一期财务报表,了解可能与财务性投资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核查公 司是否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5. 取得并了解报告期内从事类金融业务子公司的具体情况,类金融业务的经营内容、服务对 象、收入、利润占比等情况,了解类金融业务相关应收款结构、金额及未纳入财务性投资 情况及合理性; 7-2-76 6. 核查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与公司管理层进行访 谈,了解公司的投资情况及相关财务报表项目的性质,检查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 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是否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以及最近一期末持有的财务 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况。 (二) 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为与公司经营相关的往来款、代垫款、保证 金、押金和员工借支备用金等,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日常经营形成的银行定期存单、待抵扣 进项税额和预缴税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 最近一期末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中,佛山市顺德区晟创深高速环科产业并购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和深圳光明凤润玖健康服务有限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不协同,属于财务 性投资;公司对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属于“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的情形, 属于财务性投资;其他投资均属公司主营业务范围或与公司主营业务协同,不属于财务性 投资; 4. 最近一期末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中,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国资协同 发展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东河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紫金农村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属于财务性投资;广东联合电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及义乌市深能再 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5. 公司的融资租赁业务与公司整体风电业务板块发展密切相关,符合业态所需、行业发展惯 例及产业政策,因此不纳入类金融业务计算口径; 6.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 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形,因此不涉及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 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应当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的情况; 7. 最近一期末,公司财务性投资合计 236,445.58 万元,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净资产的比例为 10.39%,未超过 30%,公司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 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 8. 公司关于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认定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第 1 条、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第 1 条的相关规定。 五、 问题 7.关于其他 请发行人说明:(1)报告期内业务收购的背景及具体情况,相关收购标的收购前后的经营和业 绩情况,收购价格公允性,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业绩补偿到位情况;(2)2023 年度向关联方联合 置地公司购买房产 35,367.30 万元的具体背景、房产位置、用途、目前实际使用情况,购买价格 制定依据、是否公允合理;(3)报告期内商誉的形成原因,标的资产报告期业绩情况,商誉减值测 试具体情况,报告期末商誉计提减值准备是否充分合理,是否存在商誉大额减值风险。请保荐机 构及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7-2-77 发行人回复: 一、 报告期内业务收购的背景及具体情况,相关收购标的收购前后的经营和业绩情况,收购价格公允性,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业绩补偿到 位情况 发行人成立以来主要从事高速公路业务,近年来进入以固废资源化处理(餐厨垃圾处理)和风力发电运营为主的大环保业务。报告期内,发 行人进行了多项股权收购,较多收购标的为新拓展的大环保业务领域,报告期内收购的控股公司的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 序号 收购/转让标的 收购完成时间 交易作价 定价依据 实际支付情况 交易对方 有业绩承诺 2021 年 1 月 25 日,发行人子公司广东新能源与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评估报告,乾智公司股东 江苏金智集团有限公司、乾智公司及乾慧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约 木垒县乾智能源开发 江苏金智科技股 1 2021 年 1 月 26 日 29,000.00 万元 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29,009.99 定发行人之子公司广东新能源分别以 2.9 亿元和 1.6 亿元的价格收购乾智公司 否 有限公司 100%股权 份有限公司 万元 及乾慧公司 100%的股权,并于股权转让完成后分别向乾智公司及乾慧公司增 资 1.89 亿元及 1.04 亿元。2021 年 1 月 26 日,股权转让和增资手续完成。 2021 年 1 月 25 日,发行人子公司广东新能源与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评估报告,乾慧公司股东 江苏金智集团有限公司、乾智公司及乾慧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约 木垒县乾慧能源开发 江苏金智科技股 2 2021 年 1 月 26 日 16,000.00 万元 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16,005.38 万 定发行人之子公司广东新能源分别以 2.9 亿元和 1.6 亿元的价格收购乾智公司 否 有限公司 100%股权 份有限公司 元 及乾慧公司 100%的股权,并于股权转让完成后分别向乾智公司及乾慧公司增 资 1.89 亿元及 1.04 亿元。2021 年 1 月 26 日,股权转让和增资手续完成。 江苏金智科技股 2021 年 3 月 26 日,公司之子公司广东新能源与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评估报告,乾新公司股东 份有限公司、北 木垒县乾新能源开发 北京天睿博丰电力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及乾新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 3 2021 年 3 月 26 日 15,000.00 万元 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16,400.62 万 京天睿博丰电力 否 有限公司 100%股权 约定公司之子公司广东新能源以 1.5 亿元的价格收购乾新公司 100%的股权, 元 工程科技有限公 并于股权转让完成后向乾新公司增资 1.22 亿元。 司 2021 年 8 月 31 日,公司之子公司广东新能源与上海助能、李士军、李昊东、 上海助能新能源科技 根据评估报告,上海助能股东 永城助能(上海助能的全资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之子公司广 4 2021 年 9 月 1 日 151.29 万元 李士军、李昊东 否 有限公司 100%股权 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151.29 万元 东新能源以 1,512,900.00 元的价格收购上海助能 100%的股权,并于股权转让 完成后向永城助能增资 72,450,000.00 元,对上海助能减资 47,550,000.00 元。 2021 年 12 月 14 日,公司之子公司广东新能源与北京同创恒远科技发展有限 宁夏中卫新唐新能源 根据评估报告,宁夏中卫股东 公司签署协议,约定广东新能源以 2,069,763.12 元的价格收购宁夏中卫 100% 北京同创恒远科 5 2021 年 12 月 15 日 206.98 万元 否 有限公司 100%股权 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253.32 万元 的股权,并于股权转让完成后向宁夏中卫增资 172,920,236.88 元。2021 年 12 技发展有限公司 月 15 日,股权转让手续完成。 本次交易对价包括深投 根据估值报告,湾区发展 控基建 100%股权转让款 100%股权估值区间为人民币 美华公司采用非公开协议方式以约 24.5 亿港元(折合人民币约 20.13 亿元)的价 深圳投控国际资本控 2,450,034,805.18 港元, 1,015,361.76~1,082,424.35 万 格受让深投控国际所持有深投控基建 100%股权,承担深投控基建债务约 78.9 深圳投控国际资 6 股基建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11 日 代偿深投控基建债务 否 元,考虑 2021 年 4 月宣派股 亿港元(折合人民币约 66.40 亿元),并承担本次交易的税费以及承担差额补足 本控股有限公司 100%股权 7,890,127,007.98 港元, 息,调减派息后每股价格估值 义务。 并承担本次交易的税费 区间为 4.42 港元~4.71 港元 以及承担差额补足义务 7-2-78 是否 序号 收购/转让标的 收购完成时间 交易作价 定价依据 实际支付情况 交易对方 有业绩承诺 以 5,125.00 万元收购利 赛环保 47.674%的股 2022 年 2 月 27 日,公司之子公司环境公司与利赛环保股东黄汉健、肖瑛签署 权,并于股权转让完成 根据评估报告,利赛环保股东 协议,约定环境公司以 51,250,000.00 元的价格收购利赛环保合计 47.674%的 深圳市利赛环保科技 7 2022 年 4 月 20 日 后向利赛环保增资 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10,800.00 万 股权,并于股权转让完成后向利赛环保增资计 80,000,000.00 元。增资完成后 黄汉健、肖瑛 否 有限公司 70%股权 8,000.00 万元。增资完成 元 环境公司持有利赛环保 70%的股权。2022 年 4 月 20 日,股权转让手续已完 后环境公司持有利赛环 成。 保 70%的股权 以目标公司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审计报告》,和目标公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南京风电向江西高传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格直接抵销江西 以 100 万元收购樟树高 樟树市高传新能源有 司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股 高传通过受让南京高传 100 万元债务而形成对南京风电所承担的 100 万元债 江西高传新能源 8 2023 年 12 月 1 日 传 100%的 否 限公司 东全部权益的《评估报告》的 务,即股权转让价以及江西高传对南京风电所承担的 100 万元债务均应视为 有限公司 股权 结果作为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 清偿完毕。 依据。 7-2-79 (一) 收购木垒县乾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木垒县乾慧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 木垒县乾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 1、 收购的背景及具体情况 清洁能源是大环保产业中新兴领域,随着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的推进,国 家已推出一系列促进清洁能源行业发展相关产业政策及发展规划,风电、光伏发电行业将 迎来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的新阶段。公司把握机遇,在稳固与提升收费公路主业的同时,积 极审慎进入以固废资源化处理、清洁能源等为主要内容的大环保产业,打造特色的“一体 化”清洁能源体系,致力于成为中国“碳达峰”、“碳中和”的深圳力量。根据《深圳高速公路 股份有限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报告(2021-2025)》,公司积极拓展风力发电、太阳能光伏 发电产业链,成为中国能源产业的深圳力量,把发展绿色低碳经济的理念融入到公司经 营,践行保护环境、建设美丽中国的社会责任。战略发展目标为在 2025 年末,新增投资 控股不低于 15 个标准 50MW 风电场或等价值光伏电站,累计装机容量达到 1GW。 基于此战略目标和业务定位,公司于 2020 年 8 月成立全资子公司——深圳高速新能源控股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该公司作为深高速发展新能源的投资、融资、管理 平台公司。新能源公司前期已完成包头市南风风电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内蒙古包头市装机 容量为 247.5MW 的风电项目收购。自完成收购后一年,包头南风各项经营指标均超出投 资预期,实现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并且公司迅速完成了专业运营团队组建,风电运营管理 能力得到极大提升,为公司继续大力拓展风电运营资产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020 年至 2021 年面临风电抢装潮,新能源公司积极以并购方式获取优质风电运营资产, 新疆淮东新能源基地昌吉木垒老君庙风电场的乾新公司、乾智公司、乾慧公司共计 299MW 风力发电项目规模集中且优质,系较为稀缺的特高压配套送出项目,对深高速深 耕新能源板块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木垒县乾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为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县注册成立的风 力发电业务公司,收购前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在木垒老君庙风电场投资建设乾新昌吉 木垒老君庙风电场 49.5MW 风力发电项目,已于 2015 年 11 月建成并网,经营期至 2034 年 3 月。 2021 年 3 月 26 日,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深高速(广东)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 东新能源”)与乾新公司前股东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天睿博丰电力工程科技有 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 15,000 万元的价格受让乾新公司 100%的股权。受让完成 后,广东新能源以 12,168 万元对乾新公司进行增资,2021 年 3 月 26 日,股权转让和增资 手续完成。增资完成后,乾新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18,112 万元,成为广东新能源的全资子 公司,纳入发行人合并范围。 木垒县乾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为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县注册成立的风 力发电业务公司,收购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9,000 万元,在木垒老君庙风电场投资建设乾 智昌吉木垒老君庙风电场 150MW 风力发电项目,已于 2020 年底建成并网发电,经营期至 2036 年 8 月。 7-2-80 2021 年 1 月 25 日,广东新能源与乾智公司前股东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 让协议,以 29,000 万元的价格受让乾智公司 100%的股权。受让完成后,广东新能源以 18,918.31 万元对乾智公司进行增资,2021 年 1 月 26 日,股权转让和增资手续完成。增资 完成后,乾智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47,918.31 万元,成为广东新能源的全资子公司,纳入 发行人合并范围。 木垒县乾慧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为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县注册成立的风 力发电业务公司,收购前注册资本为 16,000 万元,在木垒老君庙风电场投资建设乾慧昌吉 木垒老君庙风电场 100MW 风力发电项目,已于 2020 年底建成并网发电,经营期至 2036 年 8 月。 2021 年 1 月 25 日,广东新能源与乾慧公司前股东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 让协议,以 16,000 万元的价格受让乾慧公司 100%的股权。受让完成后,广东新能源以 10,437.69 万元对乾慧公司进行增资,2021 年 1 月 26 日,股权转让和增资手续完成。增资 完成后,乾慧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26,437.69 万元,成为广东新能源的全资子公司,纳入 发行人合并范围。 2、 标的资产收购前后的经营和业绩情况 公司实施收购前后,乾新公司、乾智公司及乾慧公司的主要经营和业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收购前经营及业绩情况 收购后经营及业绩情况 项目 2020 年 9 月 30 2018 年 12 月 31 2019 年 12 月 31 2021 年 12 月 31 2022 年 12 月 31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9 日/2018 年度 日/2019 年度 日/2021 年度 日/2022 年度 日/2023 年度 月 乾新公司 总资产 43,218 37,768 38,113 35,672 36,865 38,035 净资产 4,819 10,866 12,900 25,355 26,680 24,437 营业收入 3,995 4,165 4,918 4,565 4,906 4,478 净利润 641 777 2,034 1,189 2,325 1,757 归母净利润 641 777 2,034 1,189 2,325 1,757 乾智公司 总资产 6,885 22,582 99,849 137,066 142,835 146,829 净资产 0 10,000 28,990 51,541 58,483 61,015 营业收入 0 0 0 15,987 17,107 14,728 净利润 0 0 -10 5,818 7,942 5,533 归母净利润 0 0 -10 5,818 7,942 5,533 乾慧公司 总资产 6,396 13,679 71,857 83,242 88,510 92,232 净资产 0 10,000 16,000 30,176 35,983 39,022 营业收入 0 0 0 12,062 12,636 10,964 净利润 0 0 0 5,835 6,807 5,039 归母净利润 0 0 0 5,835 6,807 5,039 截至 2023 年底,乾新公司资产结构逐步优化,净资产稳定在 2.4 亿元以上,较收购前大幅 增加;2021 年度,乾新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略有波动,主要系其在当年 7.5%的所得税 优惠期结束所致。 7-2-81 截至 2023 年底,乾智公司资产结构逐步优化,总资产达到 14.68 亿元,净资产达到 6.10 亿 元,较收购前大幅增加;收购前,乾智公司尚未实现盈利,收购完成后,乾智公司年均实 现营业收入超 1.5 亿元、净利润超 5,000 万元。 截至 2023 年底,乾慧公司资产结构逐步优化,总资产规模逐步扩大,从 2020 年 9 月 30 日 的 7.19 亿元增长至 9.22 亿元,净资产从 1.6 亿元增长至 3.9 亿元;收购前,乾慧公司尚未 实现盈利,收购完成后,乾慧公司年均实现营业收入超 1 亿元、净利润超 5,000 万元。 综上,发行人对乾新公司、乾智公司及乾慧公司的收购完成后,公司进一步优化了其债务 结构,提高了盈利能力。 3、 收购价格公允性 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乾智公司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的全部股东权益市场价值进行评 估,根据评估报告( 开元评报字[2020]720 号),乾智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29,009.99 万 元。根据交易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为 29,000.00 万元,本次交易定价依据合理,价 格具有公允性。 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乾慧公司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的全部股东权益市场价值进行评 估。根据评估报告( 开元评报字[2020]719 号),乾慧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16,005.38 万 元。根据交易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为 16,000.00 万元,本次交易定价依据合理,价 格具有公允性。 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乾新公司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的全部股东权益市场价值进行评 估。根据评估报告( 开元评报字[2020]721 号),乾新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16,400.62 万 元。根据交易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为 15,000.00 万元,本次交易定价依据合理,价 格具有公允性。 4、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业绩补偿到位情况 上述收购均未设置业绩承诺,不涉及业绩承诺及补偿的情况。 (二) 收购上海助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 1、 收购的背景及具体情况 收购背景同上述收购乾智公司 100%股权、乾慧公司 100%股权及乾新公司 100%股权。 上海助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于上海市浦东新区,本次收购前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上海助能持有永城市助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间接持有河南省商丘市永城市 32MW 风电项目 100%权益。永城助能项目拥有两个装机容量合计为 32MW 的分散式风电 场,已于 2020 年底建成并网,带补贴含税的上网电价为 0.6 元/千瓦时。 2021 年 8 月 26 日,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广东新能源投资设立深圳助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深圳助能”)。2021 年 8 月 31 日,发行人子公司广东新能源与上海助能、李 士军、李昊东、永城助能(上海助能的全资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 151.29 万元的价 格受让上海助能 100%的股权,由深圳助能直接持有。受让完成后,广东新能源以 7,245 万 元对永城助能进行增资,并直接持有永城助能 100%的股份;深圳助能对上海助能减资 4,755 万元。2021 年 9 月,上述股权转让及增资手续办理完成后,上海助能和永城助能注册 资本分别为 245 万元、10,245 万元,并于 2021 年 9 月 1 日起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7-2-82 2、 标的资产收购前后的经营和业绩情况 公司实施收购前后,上海助能的主要经营和业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收购前经营及业绩情况 收购后经营及业绩情况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2023 年度 总资产 3 29,122 28,082 31,030 30,770 净资产 -2 151 10,759 11,576 12,723 营业收入 0 0 3,389 4,220 4,093 净利润 -2 -92 608 1,817 1,147 归母净利润 -2 -92 608 1,817 1,147 注:收购前经营及业绩数据情况系上海助能合并报表数据;收购完成后,标的资产主要业 务开展主体永城助能已转至广东新能源,故收购后列示的系永城助能经营及业绩情况。 公司收购标的资产后,标的资产的资产结构逐步优化,总资产规模稳定在 3 亿元左右,净 资产规模逐年稳定增加;收购前,标的资产尚未实现盈利,收购完成后,标的资产实现营 业收入、净利润逐年增加,2023 年营业收入已超 4,000 万元、净利润超 1,000 万元。综 上,本次业务收购完成后,公司进一步优化了标的资产的资产结构,提高了其盈利能力。 3、 收购价格公允性 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上海助能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全部股 东权益市场价值进行评估。根据评估报告( 鹏信资评报字[2021]第 S145 号),上海助能股东 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151.29 万元。根据交易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为 151.29 万元,本 次交易定价依据合理,价格具有公允性。 4、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业绩补偿到位情况 本次收购未设置业绩承诺,不涉及业绩承诺及补偿的情况。 (三) 收购宁夏中卫新唐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 1、 收购的背景及具体情况 收购背景同上述收购乾智公司 100%股权、乾慧公司 100%股权及乾新公司 100%股权。 宁夏中卫新唐新能源有限公司注册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本次收购前注册资本 300 万 元,宁夏中卫持有中卫甘塘风电项目 100%权益。中卫甘塘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 市沙坡头区甘塘镇,拥有装机容量为 49.5MW 的风电场,已于 2020 年底建成并全容量并 网发电,带补贴含税的上网电价为 0.56 元/千瓦时。 2021 年 12 月 14 日,发行人子公司广东新能源与宁夏中卫原股东北京同创恒远科技发展有 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 206.98 万元的价格受让宁夏中卫 100%的股权。受让完成 后,广东新能源以 17,292.02 万元对宁夏中卫进行增资。2021 年 12 月 15 日,上述股权转 让及增资手续办理完成,宁夏中卫注册资本变更为 17,592.02 万元,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 起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7-2-83 2、 标的资产收购前后的经营和业绩情况 公司实施收购前后,宁夏中卫的主要经营和业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收购前经营及业绩情况 收购后经营及业绩情况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度 /2021 年 1-6 月 /2022 年度 /2023 年度 总资产 45,462 45,927 50,010 49,943 净资产 215 209 18,843 20,683 营业收入 0 0 5,072 6,453 净利润 -6 -6 1,243 1,841 归母净利润 -6 -6 1,243 1,841 公司收购宁夏中卫后,宁夏中卫资产结构逐步优化,总资产规模进一步增加后稳定在 5 亿 元左右,净资产规模逐年增加,截至 2023 年底增加至约 2.07 亿元;收购前,宁夏中卫尚 未实现盈利,收购完成后,宁夏中卫实现营业收入、净利润逐年增加,2023 年营业收入已 超 6,000 万元、净利润超 1,800 万元。综上,本次业务收购完成后,公司进一步优化了宁夏 中卫的资产结构,提高了其盈利能力。 3、 收购价格公允性 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宁夏中卫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全部股 东权益市场价值进行评估。根据评估报告( 鹏信资评报字[2021]第 S184 号),宁夏中卫股东 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253.32 万元。根据交易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为 206.98 万元,本 次交易定价依据合理,价格具有公允性。 4、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业绩补偿到位情况 本次收购未设置业绩承诺,不涉及业绩承诺及补偿的情况。 (四) 收购深圳投控国际资本控股基建有限公司 100%股权 1、 收购的背景及具体情况 收费公路是公司第一主业,为进一步打造深圳国资规模化、专业化产业集团,提升收费公 路主业在区域内竞争优势和行业竞争力,并落实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避 免同业竞争承诺,公司以非公开协议方式受让深投控境外子公司深圳投控国际资本控股有 限公司持有的深圳投控国际资本控股基建有限公司 100%股权。 深圳投控国际资本控股基建有限公司注册于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资本为 5 万美元,为深 圳投控国际资本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投控基建持有的唯一经营性资产为深圳投 控湾区发展有限公司(“湾区发展”,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 0737.HK)的 71.83%股份。湾区发展主要经营业务为粤港澳大湾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及相关业务,实际享 有广深珠公司(主要业务为广深高速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45%的利润分配比例、西线 高速公司(主要业务为西线高速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50%的利润分配比例。广深高速 为连接广州、东莞、深圳三个粤港澳大湾区东岸地区主要城市及香港的核心通道,西线高 速为连接广州至珠海及通往港珠澳大桥的粤港澳大湾区西岸重要通道。 7-2-84 2021 年 8 月 10 日,发行人子公司美华实业(香港)有限公司与深投控国际签订股权转让协 议。美华公司采用非公开协议方式以约 24.5 亿港元(折合人民币约 20.13 亿元)的价格受让 深投控国际所持有深投控基建 100%股权,代偿深投控基建债务约 78.9 亿港元(折合人民币 约 66.40 亿元)。 2022 年 1 月 11 日,上述交易已完成,深投控基建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 美华公司间接持有),深投控基建持有湾区发展约 71.83%的股份,湾区发展成为公司的控 股子公司。 2、 标的资产收购前后的经营和业绩情况 公司实施收购前后,深投控基建的主要经营和业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收购前经营及业绩情况 收购后经营及业绩情况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日/2019 年度 /2020 年度 日/2021 年度 /2022 年度 /2023 年度 总资产 1,137,883.33 1,193,611.17 1,234,273.64 1,694,950.19 1,679,883.38 净资产 199,439.22 396,484.21 376,792.22 535,636.71 510,075.30 营业收入 - - - 79,194.09 95,332.81 净利润 -2,875.13 -28,233.53 11,654.36 -25,170.19 -3,043.13 归母净利润 -12,089.13 -28,485.35 1,869.46 -28,288.50 -18,749.66 公司收购深投控基建后,深投控基建资产结构逐步优化,收购前深投控基建总资产规模约 为 113.79 至 123.43 亿元,净资产规模约为 19.94 至 39.65 亿元,收购完成后,资产规模进 一步持续增加,截至 2023 年底,深投控基建总资产约为 167.99 亿元,净资产约为 51.01 亿 元。收购完成后,公司进一步优化了深投控基建的资产结构,不过其经营业绩情况受宏观 经济等因素有一定影响。 3、 收购价格公允性 根据招商证券对湾区发展截至 2021 年 3 月 15 日的 71.83%的股权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出具 的估值报告,湾区发展每股价格估值区间在调减相应派息后为 4.42 港元/股-4.71 港元/股。 同时,公司聘请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深投控基建全部股东权益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根据评估报告(鹏信资评报字[2021]第 S131 号),湾区发展 71.83%股份价值为 892,278.89 万元。 在上述估值报告的基础上,对应湾区发展每股价格处于招商证券确定的估值区间内,不高 于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确定的评估值,由协议各方基于公平原则 协商后按一般商业条款达成,确定交易对价包括深投控基建 100%股权转让款 24.50 亿港 元、代偿深投控基建债务 78.90 亿港元(包括深投控国际向深投控基建提供的本金 7 亿美元 股东借款以及深投控基建所负本金为 24.29 亿港元的银行借款,最终代偿负债金额以交割 日实际负债金额及其利息之和为准)以及本次交易的税费和差额补足义务。本次交易定价依 据合理,价格具有公允性。 4、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业绩补偿到位情况 本次收购未设置业绩承诺,不涉及业绩承诺及补偿的情况。 7-2-85 (五) 收购深圳市利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70%股权 1、 收购的背景及具体情况 受国家环保政策支持,有机垃圾处理行业发展空间较大,公司将有机垃圾处理作为大环保 产业下着重发展的细分行业。利赛环保拥有深圳市城市生物质垃圾处置工程 BOT 项目的 特许经营权,项目为国家“十一五”863 计划重点项目,餐厨垃圾处理特许经营期为 “10+5”年,市政污泥处理特许经营期为 25 年,符合公司积极布局固废资源化大环保业务 的战略规划。 深圳市利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注册于深圳市龙岗区,收购前注册资本 1,000 万元。利赛环 保拥有位于深圳市龙岗区郁南环境园的城市生物质垃圾处置工程 BOT 项目的特许经营 权,已于 2017 年 12 月正式商业运营,设计处理能力为生物质垃圾 500 吨/日。 2022 年 2 月 27 日,发行人子公司深圳高速环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境公司”)与利赛环 保股东黄汉健、肖瑛签署协议,约定环境公司以人民 5,125.00 万元的价格收购利赛环保合 计 47.674%的股权,并于股权转让完成后向利赛环保增资计 8,000.00 万元。增资完成后环 境公司持有利赛环保 70%的股权。2022 年 4 月 20 日,股权转让手续已完成,利赛环保注 册资本变更为 1744.19 万元,发行人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 2、 标的资产收购前后的经营和业绩情况 公司实施收购前后,利赛环保的主要经营和业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收购前经营及业绩情况 收购后经营及业绩情况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2020 年 12 月 31 2021 年 4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日/2020 年度 /2021 年 1-4 月 /2022 年年度 日/2023 年度 总资产 16,687.63 19,146.00 15,111.31 20,638.90 20,255.51 净资产 -1,610.05 -214.15 -4,029.60 5,704.43 6,643.84 营业收入 6,645.95 7,919.38 2,354.31 11,919.69 14,962.59 净利润 -59.22 1,395.90 -3,815.45 1,488.52 939.41 归母净利润 -59.22 1,395.90 -3,815.45 1,488.52 939.41 公司收购利赛环保后,利赛环保资产结构逐步优化,收购前利赛环保总资产规模约为 1.51 至 1.91 亿元,净资产规模均为负;收购完成后,利赛环保总资产规模进一步持续增加,增 加至 2 亿元以上,资产负债结构实现优化,净资产规模增加至 6,000 万元以上;收购前, 利赛环保 2020 年营业收入 7,919.38 万元、净利润 1,395.90 万元,2021 年 1-4 月营业收入 2,354.31 万元(年化营业收入 7,062.93 万元)、亏损 3,815.45 万元;收购完成后,2022 年度 实现营业收入 11,919.69 万元、净利润 1,488.52 万元,2023 年实现营业收入 14,962.59 万 元、净利润 939.41 万元。收购完成后利赛环保营业收入规模进一步扩大,净利润水平也稳 定提高。综上,本次业务收购完成后,公司进一步优化了利赛环保的资产结构,提高了其 盈利能力。 7-2-86 3、 收购价格公允性 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利赛环保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的全部股东权益市场价值进 行评估。根据评估报告(信资评报字[2021]第 D00001 号),利赛环保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10,800.00 万元,47.674%的股权评估价值为 5,148.79 万元。根据交易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利赛环保 47.674%的股权交易价格为 5,125.00 万元,本次交易定价依据合理,价格具有公 允性。 4、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业绩补偿到位情况 本次收购未设置业绩承诺,不涉及业绩承诺及补偿的情况。 (六) 收购樟树市高传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 1、 收购的背景及具体情况 2018 年 5 月,南京风电与江西高传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高传”)、南京高传机电 自动控制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高传”)共同签署《合作协议》,约定将樟树 30MW 风电项目(以下简称“樟树项目”)交由南京风电开发建设运营,项目建成后由南京风电托底 收购樟树高传 100%股权。 2018 年 6 月,南京风电与南京高传签署《会议纪要》,约定了江西高传与南京风电待项目 建成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按照江西高传实际投资额 100 万元转让樟树高传,并对相 关转让费等事项的处理进行了安排。 2018 年 12 月,江西高传、樟树高传与南京风电签署《合作开发建设协议》,一致确认南 京风电已向江西高传预先支付其托底收购樟树高传 100%股权的股权转让价款 100 万元。 2019 年 3 月,环境公司、南京风电与南京风电原股东南京安倍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阴 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潘爱华、王安正等共同签署《股权并购协议》,约定通过收购及增资 方式合计持有南京风电 51%的股权。《股权并购协议》第 3.10.3 条约定,《合作协议》约 定樟树项目建成后由南京风电托底收购樟树高传 100%股权。 2023 年 12 月 1 日,股权转让手续已完成,公司将樟树高传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 2、 标的资产收购前后的经营和业绩情况 公司实施收购前后,樟树高传的主要经营和业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收购后 收购前经营及业绩情况 经营及业绩情况 2021 年 12 月 31 2022 年 12 月 31 2023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日/2021 年度 日/2022 年度 /2023 年 1-6 月 /2023 年 12 月 总资产 25,887 24,686 23,845 32,552 净资产 -278 500 952 1,090 营业收入 283 2,341 1,060 125 净利润 -569 778 452 -50 归母净利润 -569 778 452 -50 7-2-87 公司收购樟树高传后,樟树高传资产结构逐步优化,收购前樟树高传总资产规模约为 2.38 亿元,净资产约为 952 万元,收购完成后,樟树高传总资产规模进一步增加至 3.26 亿元, 资产负债结构实现优化,净资产规模增加至 1,090 万元;收购前樟树高传 2022 年营业收入 2,340 万元、净利润 778 万元,2023 年 1-6 月营业收入 1,060 万元(年化营业收入 2,120 万 元)、净利润 452 万元(年化 904 万元),收购完成后,2023 年 12 月实现营业收入 125 万 元、净利润-50 万元,收购完成后,樟树高传营业收入和利润水平有一定波动,主要系樟 树项目四台风机因未取得发电业务许可证于 2023 年 7 月份停机导致收入减少以及山地风场 消缺带来成本增加。 3、 收购价格公允性 南京风电并非新开展对外投资行为,而是根据已生效的《合作协议》《合作开发建设协 议》约定履行托底收购程序,该等股权收购价格在《合作协议》《合作开发建设协议》中 已明确,股权转让价款南京风电已通过抵债方式预先支付。同时,环境公司收购南京风电 时已知悉南京风电负有托底收购樟树高传 100%股权义务,并在收购南京风电的《股权并 购协议》中对该等事项及安排进行了确认,该等托底收购属于环境公司 2019 年收购南京 风电一揽子安排中的一部分。并且环境公司收购南京风电及南京风电出资建设樟树高传项 目已履行国资监管对外投资相关审批程序。此外,环境公司作为国有企业在签署《股权并 购协议》时约定了由南京风电托底收购樟树高传,相应审计、资产评估确认了相关资产价 值。因此,本次收购无需另行单独履行对外投资的审批程序,收购定价具有合理性。 4、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业绩补偿到位情况 本次收购未设置业绩承诺,不涉及业绩承诺及补偿的情况。 二、 2023 年度向关联方联合置地公司购买房产 35,367.30 万元的具体背景、房产位置、用途、 目前实际使用情况,购买价格制定依据、是否公允合理 (一) 具体背景 发行人自确立公路与大环保双主业战略以来,逐步设立了多家附属企业,并积极招聘各领 域人才以契合业务发展需求。作为人才吸引与留用的重要策略,深高速坚持为符合条件的 员工提供住房保障以解决员工过渡性住宿问题。2022 年,考虑到公司现有的人才周转房数 量已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员工住房需求,员工过渡性住房问题较为凸显。经发行人对深圳 市公寓市场详细调研比选,发行人向联合置地公司购置位于深圳市龙华区的深国际万科和 颂轩公寓 170 套物业,合计面积 7,032.95 ㎡,作为公司人才周转房。 (二) 房产位置及用途 深国际万科和颂轩公寓位于深圳市龙华区民治大道和民乐路交汇处,总建筑面积约为 45 万平方米,产权年限自 2015 年至 2055 年。该公寓具有建设质量优良、区位交通便利、生 活配套完善、价格相对优惠等特点。公司购置的该等物业用于公司人才周转房。 (三) 目前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购入的深国际万科和颂轩公寓 170 套物业中,已于 2024 年 4 月由员工入住 159 套,剩 余 11 套备用。 7-2-88 (四) 购买价格制定依据,是否公允合理 2022 年,发行人委托深圳市同致诚德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致诚”)对标的资 产开展资产评估。同致诚以 2022 年 3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市场比较法对标的 170 套物业进行市场价值评估,得出整体转让下的评估总价值为 35,863.05 万元,单价约为 50,993 元/㎡。 截至 2022 年 5 月 1 日,和颂轩公寓合计售出 894 套物业,已售物业的备案均价 56,191 元/ ㎡,实际交易均价 51,488 元/㎡,折扣率约为 8.4%。发行人购置的标的 170 套公寓的楼层 和朝向较好,备案均价 58,244 元/㎡。参考市场成交价格,根据评估值和双方商谈情况, 发行人本次交易集中采购单价为 50,288 元/㎡,约为备案价 86.34%(折扣率 13.66%),交易 总价为 35,367.30 万元。 综上所述,该交易价格是发行人在基于公平原则协商的前提下,以同致诚出具的资产评估 报告为参考依据,综合考虑交易标的地理位置、周边配套设施、周围同类物业市场价格、 交易标的政府备案价、租赁及购置标的物业成本测算对比、对公司业务发展的意义等主要 因素后,按一般商业条款达成的公平合理交易,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 报告期内商誉的形成原因,标的资产报告期业绩情况,商誉减值测试具体情况,报告期末 商誉计提减值准备是否充分合理,是否存在商誉大额减值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商誉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 3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类别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深投控基建 20,289.31 - 20,289.31 - 20,289.31 - 20,289.31 - 南京风电 15,603.98 15,603.98 15,603.98 15,603.98 15,603.98 15,603.98 15,603.98 11,000.00 合计 35,893.29 15,603.98 35,893.29 15,603.98 35,893.29 15,603.98 35,893.29 11,000.00 (一) 关于对南京风电的商誉 1、 商誉的形成 2019 年 3 月 15 日,公司全资附属公司环境公司、卖方甲、卖方乙及南京风电签订并购 协议。根据并购协议,环境公司以 21,000.00 万元向卖方收购合计 30%南京风电股权,并 在收购完成后对南京风电单方面增资 30,000.00 万元。于并购协议项下交易完成后,环境 公司持有南京风电 51%股权,产生商誉 15,603.98 万元。 项目 南京风电 购买成本① 51,000.00 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70,488.63 递延所得税负债 1,084.66 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② 69,403.97 按持股比例 51%计算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③ 35,396.02 商誉(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①-③) 15,603.98 7-2-89 2、 南京风电报告期业绩情况 报告期各期,南京风电的业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净利润 -29,843.39 -23,086.16 -11,532.23 3、 商誉减值测试过程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中国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8 号-商誉减 值》的有关规定,对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商誉均结合与 其相关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 根据公司聘请的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 基准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包含商誉在内的资产组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可收回金额 低于账面价值,公司据此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1.1 亿元。 根据公司聘请的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 基准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包含商誉在内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低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账面价值,公司据此将剩余商誉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当年确认商誉减值损失 0.46 亿 元。 (二) 关于对深投控基建的商誉 1、 商誉的形成 2022 年 1 月 11 日,公司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方式收购深投控基建 100%股权,从而间 接持有湾区发展约 71.83%股份,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公司对 2022 年以前年度 合并财务报表数据进行了重述,形成商誉 20,289.31 万元。 2、 湾区发展经营情况、业绩承诺及实际实现情况 本次交易系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未设置业绩承诺条款。湾区发展(0737.HK)并表后业绩情 况如下: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营业总收入 95,332.81 79,191.26 61,443.22 营业利润 77,634.00 44,625.60 96,371.18 净利润 63,822.86 32,674.12 81,852.94 注: 湾区发展于 2022 年 11 月通过对沿江公司增资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据此对湾区 发展 2021 年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数据进行了重述。 3、 商誉减值测试过程说明 根据公司聘请的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 基准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湾区发展包含商誉在内的资产组于评估基准日账面值共 计 643,790.38 万元,可收回金额不低于 680,043.83 万元,公司未对该商誉计提减值。 7-2-90 根据公司聘请的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 基准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湾区发展包含商誉在内的资产组于评估基准日账面值共 计 656,953.23 万元,可收回金额为 669,323.06 万元,公司未对该商誉计提减值。 综上 ,各报告期末商誉减值准备计提充分,不存在商誉大额减值风险。 申报会计师核查情况: (一) 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实施的主要核查程序如下: 1. 查阅了国家关于高速公路建设、环保、新能源发电等公司主业相关行业的政策和产业规划 文件,查阅相关行业报告,了解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及报告期内业务收购的行业背景; 2. 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发展规划,了解报告期内多次业务收购的背景和目的,了解各 标的资产与公司主业在行业、业务、核心技术等方面的相似性和协同性,了解各项业务收 购的过程和各方重组前后的运营情况; 3. 查阅各项业务收购时的尽调报告、投资建议书及标的公司的评估报告等资料,了解各项交 易定价的合理性和公允性; 4. 查阅各标的公司收购前后的经营数据、财务报表,了解标的公司在业务收购前后的业绩变 化趋势; 5. 查阅公司关于购置深国际万科和颂轩公寓的议案,了解 2023 年度向关联方联合置地公司 购买房产的具体背景、房产位置、用途、目前实际使用情况,获取并查阅交易相关的合 同,查阅深圳市同致诚德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了解价格确定的依 据,分析交易价格是否公允合理; 6. 查阅了南京风电及深投控基建收购相关的董事会决议、协议及评估报告等,分析报告期内 商誉形成的原因; 7. 评价发行人聘请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的客观性、独立性及专业胜任能力;复核评估机构对于 报告期各年末针对商誉所在资产组的价值进行评估时所采用的方法、假设和估计的合理 性; 8. 获取报告期各年度公司商誉减值计提明细,了解计提依据,分析商誉减值测试方法是否合 理和计算结果是否准确。 (二) 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的多项业务并购均以公司巩固高速公路主业、进军大环保产业的战略布 局为基础,具有真实合理的交易背景; 2.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的多项业务收购的交易定价均以相关评估报告为依据,定价公允合理; 7-2-91 3. 公司 2023 年度向关联方联合置地公司购买深国际万科和颂轩公寓 170 套物业用作人才周 转房,购买价格公允合理; 4. 报告期各年末,公司已针对各资产组商誉计提充分的减值准备,不存在商誉大额减值风 险。 7-2-92 7-2-93 7-2-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