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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盛科技:关于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4-10-3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凯盛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盛科技”或“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凯盛科技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20 号),凯盛科技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180,722,891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99,999,995.30 元,扣除各项不含
税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12,995,167.61 元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1,487,004,827.69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到位,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大信验字[2022]第 2-00085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本次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金额为不超过 15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
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1
                                                                             单位: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
序                                                计划使用募集资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号                                                    金金额
                                                                         金额
     超薄柔性玻璃(UTG)二
 1                            1,019,400,000.00      758,000,000.00     758,000,000.00
     期项目
     深圳国显新型显示研发生
 2                             439,240,000.00       292,000,000.00     292,000,000.00
     产基地项目
     偿还有息负债及补充流动
 3                                            -     450,000,000.00     437,999,995.34
     资金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资金需要逐步投入,因此经营过
程中会出现募集资金闲置的情形。

     三、前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八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规模为不超过 60,000.00 万元(含 60,000.00
万元),在上述资金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现金管理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在上述使用期限内,公司严格按照董事会授权的额度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鉴于上述授权期限即将到期,公司拟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

     四、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及额度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资金需要逐步投入,因此经营过
程中会出现募集资金闲置的情形。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
在不影响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不超过 40,000
万元(含 40,000 万元)的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二)现金管理的方式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2
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
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
实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
产品等。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购买的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
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
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三)现金管理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现金管理事项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四)实施方式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投资额度内行使该
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投资产品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是在确
保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的正常资金周转需要。
    2、通过进行适度、低风险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能获得
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获得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现金管理的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本次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
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无法准确预期。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按照董事会授权,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品

                                  3
种,严格履行审议审核程序。

    2、公司财务部将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
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财务部的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进展及安全状况,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
制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产品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
督。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七、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
理规模为不超过 40,000 万元(含 40,000 万元),在上述资金额度内可以滚动使
用,现金管理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
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 40,000 万元(含 40,000 万
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4
理的事项已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本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
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保荐机构对
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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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凌陶                              葛伟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