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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法拉电子:法拉电子内部控制审计报告_20232024-03-23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安永华明(2024)专字第 70043399_M01 号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厦门法
       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 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
       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
       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
       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 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
       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
       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1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4)专字第 70043399_M01 号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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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姚 炜




                                                                                            中国注册会计师:符 俊



                                                中国   北京                                       2024 年 3 月 21 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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