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山鹰国际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 2024-077 债券简称:山鹰转债 债券代码:110047 债券简称:鹰 19 转债 债券代码:110063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 股东福建泰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盛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 吴明武先生、吴丽萍女士、林文新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573,971,965 股,占公司 2024 年 3 月 31 日总股本的 35.21%,本次股份补充质押后, 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合计为 1,004,394,440 股,占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人合计所持公司股份的 63.81%,占公司 2024 年 3 月 31 日总股本的 22.47%。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泰盛实业的通知,获悉泰盛实业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3600.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办理了补充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是否 是否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 本次质押 质押融资资 为限 补充 质押起始日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持股份 总股本 名称 股数(万股) 金用途 售股 质押 比例 比例 至相关义务 福州市财金 泰盛 3,600 否 是 2024/06/24 履行完毕之 供应链集团 2.68% 0.81% 补充质押 实业 日 有限公司 合计 3,600 - - - - - 2.68% 0.81% - 注:上表的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按公司2024年3月31日总股本4,470,572,328股计算所得。上 述质押系对前期质押给福州市财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的7000.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 补充质押,原质押公告于2023年3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公告编号:临2023-013)。 2、上述质押股份不会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 障用途。 3、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份情 未质押股份情 况(股) 况(股) 占其 占公 股 已质 已质 未质 未质 持股 本次变动前累 本次变动后累 所持 司总 东 押股 押股 押股 押股 持股数量(股) 比例 计质押数量 计质押数量 股份 股本 名 份中 份中 份中 份中 (%) (股) (股) 比例 比例 称 限售 冻结 限售 冻结 (%) (%) 股份 股份 股份 股份 数量 数量 数量 数量 泰 盛 1,341,572,672 30.01 868,265,838 904,265,838 67.40 20.23 0 0 0 0 实 业 吴 丽 122,414,516 2.74 0 0 0 0 0 0 0 0 萍 林 文 64,255,175 1.44 54,399,000 54,399,000 84.66 1.22 0 0 0 0 新 吴 明 45,729,602 1.02 45,729,602 45,729,602 100 1.02 0 0 0 武 合 1,573,971,965 35.21 922,664,838 1,004,394,440 63.81 22.47 0 0 0 0 计 注:上表的持股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均按公司2024年3月31日总股本4,470,572,328 股计算所得。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合计78,129.44万股, 占其合计持股数量的比例为49.6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7.48%,对应融资余额 为72,057.98万元;半年至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合计18,310.00万股,占其合计 持 股 数 量 的 比 例 为 11.63% ,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比 例 为 4.10% , 对 应 融 资 余 额 为 19,359.89万元。 泰盛实业本次股权质押是为指定贸易企业上海泰茹汇贸易有限公司自身贸 易协议的履行提供股票质押担保,融资资金用于泰茹汇自身业务需求。目前泰盛 实业及上述公司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截至目前不存在违约 风险。 2、泰盛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 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本次质押行为不会对公司独立性、公司治理和生产经营包括主营业务、 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4、截至目前,泰盛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相关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被强制 平仓或强制过户的风险,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如后续出现平仓风险, 泰盛实业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购回,补充质押标的,追加保证金等应对措施 应对平仓风险。如出现其他重大变化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