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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恩贝:公司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4-20  

证券代码:600572               证券简称:康恩贝            公告编号:临 2024-024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
以现场方式在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 568 号康恩贝中心 22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8 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监事。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尹石水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
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 2.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现总股本为
2,570,037,319 股 , 扣 除 公 司 回 购 专 用 账 户 中 的 股 份 47,824,645 股 后 为
2,522,212,674 股,以此计算预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504,442,534.80 元(含税)。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资金
安排,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而提出的,符合相关规定,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3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 2023 年度薪酬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
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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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并变更公司相关会计政
策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要求做出的
会计政策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部分涉及追溯调整,新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
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5、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和《公司 2023 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经过认真审议,发表意见如下:
    根据《证券法》第 68 条、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 年修订)》等的相关规定要求,公司监
事在全面了解和审阅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后,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 2023 年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
度的各项规定。(2)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年度的经
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 2023 年
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出具了内部
控制审计报告。(4)在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
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对财务报告相关
内部控制进行了评价,并认为其在2023年12月31日(基准日)有效。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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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保留审计意见。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各项经济业务均
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流程执行。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制度在各个关键环节发挥了
较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


      特此公告。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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