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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恩贝: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中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2024-11-07  

    证券代码:600572            证券简称:康恩贝        公告编号:临 2024-075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中
                          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6 日召开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中部分股票
期权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浙江康恩贝
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草
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决议的授权,鉴于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已有人员因离职、任职变化等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
象资格和行权条件,以及根据第一个考核年度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
(不能 100%行权的情形),董事会、监事会同意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获准
行权的共计 656.92 万份股票期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 年 9 月 15 日,公司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和十届
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监事会、律师均发表了相关意见,并于 2022 年 9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以下统称: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详尽披露。(公告编号:临 2022-046、
临 2022-047、临 2022-048)
    (二)2022 年 9 月 16 日至 2022 年 9 月 25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
                                       1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企业微信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
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监事会对拟首次授予
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和审核情况发表了无异议意见,并于 2022 年 10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详尽披露。(公告
编号:临 2022-059)
    (三)2022 年 10 月 26 日,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
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并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详尽披露。同日,公司还披露了《公司关于 2022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
临 2022-063、临 2022-064)
    (四)2022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和十
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公司关于向 2022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律师均发表了相关意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
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详尽披露。(公告编号:临 2022-068、临 2022-069)
    (五)2022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工作。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要素为:
    1、股票期权简称:康恩贝期权;
    2、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代码:1000000270、1000000271、1000000272;
    3、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数量:6,247.5 万份;
    4、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人数:537 人;
    5、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4.13 元/股。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进行了详尽披露。(公告编号:临 2022-076)
    (六)2023 年 6 月 21 日,公司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和十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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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毕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 10 股
派发现金红利 1.5 元),同意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
权行权价格由 4.13 元/股调整为 3.98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律师均发表
了相关意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进行了详尽披露。(公告编号:临 2023-041)
    (七)2023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分别召开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
会议和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以 2023 年 10 月 25 日为
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103 名激励对象授予 752.5 万份预留股票期权。公司
独立董事、监事、律师均发表了相关意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详尽披露。(公告编号:临
2023-064)
    (八)2023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在中登公司完成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要素为:
    1、股票期权简称:康恩贝期权;
    2、预留股票期权的代码:1000000535、1000000536、1000000537;
    3、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的登记数量:752.5 万份;
    4、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的登记人数:103 人;
    5、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的行权价格:5.27 元/股。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进行了详尽披露。(公告编号:临 2023-071)
     (九)2024 年 7 月 22 日,公司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和十
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毕 2023 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同意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3.98 元/股调整为 3.78 元/股、预留股票期权授予
的行权价格由 5.27 元/股调整为 5.07 元/股。公司监事、律师均发表了相关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
详尽披露。(公告编号:临 2024-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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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具体情况
    (一)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相关权限
    经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具体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授权董事会决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
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办理已死亡的
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补偿和继承、终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事
宜。
    (二)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依据
    公司拟注销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中部分股票期权共计 656.92 万
份,具体如下:
    1、因劳动关系变更不具备行权条件的情形
    《激励草案》“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二、激励对象个
人情况发生变化”对激励对象如出现以下情况作了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或个
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而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其已经获准行权但尚未行权的
股票期权终止行权,其未获准行权的期权作废,由公司注销。”
    截至目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已有 47 名人
员因离职等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和行权条件,其中包括公司原党委书记、
副董事长应春晓女士和原党委委员、副总裁袁振贤女士等,该等人员已获授但尚
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需由公司注销。
    2、因担任监事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的情形
    《激励草案》“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二、激励对象个
人情况发生变化”对激励对象如出现以下情况作了规定:“若激励对象成为独立
董事、监事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持有公司股票或股票期权的人员,自任
职之日起,其已经获准行权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在六个月内行使完毕,未获准
行权的期权作废,由公司注销。”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由于胡夏平女士、王栋
先生于 2024 年 8 月经选举后担任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其已获授但尚未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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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准行权的股票期权需由公司注销。
    3、因 2022 年度个人考核结果影响行权比例的情形
    《激励草案》“第八章 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权的条件 二、股票期权的行
权条件 (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对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作了
规定:“按照公司现行考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
好、合格、不合格四级,对应的行权比例具体如下表所示: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行权比例                  100%             80%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当
年计划行权额度×行权比例。激励对象在行权期内按照本计划规定未能全部或部
分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由公司注销。”
    经统计,公司第一个考核年度(2022 年)中有 13 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
考核结果为合格,其个人层面行权比例为 80%;有 1 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
核结果为不合格,其个人层面行权比例为 0%;其余 474 名人员考核结果均为优
秀或良好,个人层面行权比例为 100%。上述激励对象不能 100%行权的股票期权
需由公司注销。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中部分股票期权
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
也不会影响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本次注销部分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中登公司的规定,办理本次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中部分股票期权事宜的相关手续,并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经审核认为:鉴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
                                    5
期权的激励对象中已有 49 名人员因离职、任职变化等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
格和行权条件,涉及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 651.8 万份需由公司注
销;以及第一个考核年度中有 13 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其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为 80%,有 1 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其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为 0%,该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得行权的 5.12 万份股票期权
需由公司注销。公司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符合相关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注销上述人员已
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656.92 万份。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对本事项发表意见如下:公司已就本次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中部分股票期权履行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程序。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1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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