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要求,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独立董事屈文洲先生、何淑懿女士、张云燕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 估,形成意见如下: 经核查屈文洲先生、何淑懿女士、张云燕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 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 司及主要股东公司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的关系,其在 2023 年度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相关要求。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