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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榕泰:关于公司2023年年报编制及最新审计工作进展的公告2024-02-23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ST 榕泰          公告编号:2024-022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年报编制及最新审计工作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榕泰”或“公司”)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十三号——退市风险公司信息披露》规定:
“财务类退市风险公司应当分别在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日前 20 个交易日和 10 个
交易日,披露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现将 2023 年年度报告编制及
最新审计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 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消除的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与持
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大华审字
[2023]001765 号)。公司董事会对该审计意见涉及事项进行了专项说明,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及
其他相关文件。
    2023 年 8 月 24 日,公司收到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揭阳中院”
或“法院”)作出的【(2023)粤 52 破申 6 号】《通知书》,因溧阳市云凯化工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凯化工”)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已资不抵债为由向
揭阳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及预重整,揭阳中院对云凯化工对公司申请破产重
整一案进行了登记立案。
    2023 年 11 月 24 日,公司收到揭阳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3)粤
52 破申 6 号】及《决定书》【(2023)粤 52 破 7 号】,裁定受理债权人溧阳市云
凯化工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深圳诚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和君合律师事务所共同担任管理人。
    2023 年 12 月 29 日,公司收到揭阳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3)粤
52 破 7 号之一】,裁定确认《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
《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公司通过重整程序引入重整投资
人及增量资金,能有效化解公司债务危机,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和财务状况,
提升公司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
    因法院裁定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向
相关法院申请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公司资产。
    同时,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披露了《2023 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其中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55,000 万元至 82,500 万元,公司预计本期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期末净资产转为正值。
    综合上述因素,公司目前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重大不利事项,公司持续经
营能力不存在不确定性,相关情况请以审计机构最终正式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二、2023 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工作及审计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尚未形成初步的审计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正有序执行相应
审计程序,获取审计证据并进行审计底稿编制。公司尚不存在可能导致财务会计
报告被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事项,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年报编制及审计工作,与
审计机构保持持续沟通,在重大会计处理、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意见类型、审计
报告出具时间安排等事项上,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目前不存在重大分歧,最终以
年度审计报告意见为准。
    三、其他事项
    公司选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选定媒
体披露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