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榕泰: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2024-05-01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ST 榕泰 公告编号:2024-055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榕泰”或“公司”)股票分别于 2021
年和 2022 年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9.1 条第三项和第 9.8.1 条第一项、
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
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2 条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2023 年 11 月 27 日,公司因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 条第七项
的规定,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9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3 年年度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大华审字[2024]0011003951 号)和《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标准意见所涉事
项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大华核字[2024]0011002108 号)。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上交所”)提交了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
该事项还需经上交所审核,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事宜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
(一)引进重整投资人及增量资金,有效化解公司债务
2023 年度,公司完成司法重整程序引进重整投资人及增量资金,有效化解
公司债务危机,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和财务状况。同时顺应市场变化调整产
业布局,缓解公司经营压力,最大限度保护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9 日披露了《2023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3 年度实现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82,573,374.35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19,901,877.99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624,822,150.03 元。公司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仍为负值,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二)聚焦主业,升级数据中心业务
1、公司与第一大客户签署机柜规模 5000 架的《数据中心托管服务框架协
议》,为其提供机柜租赁、裸纤连接、公网带宽及其他相关服务,机柜陆续开通
使用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开通机柜 1622 架。
2、公司张北数据中心项目已经具备水、电条件,并通过了水质检测,各项
前置审批文件齐全,具备复工复产的基础条件。
(三)有效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与盈利能力
1、对公司长期资产的规划
公司在广东省揭阳市存在大量的土地资源及固定资产,包括工业用地、化
工厂房、机器设备等。随着解除资产查封程序和解除资产抵押手续的办理,资
产逐渐恢复流动性。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多维度合作,推动资产剥离和盘活,增
加公司流动资金,提高流动性保障。
2、多措并举,提升公司治理能力及经营管理水平
2024 年,公司将持续优化上市公司治理机制,规范公司运行,加强公司运
营管控制度建设和人才梯队建设,确保上市公司高效合规经营,全面恢复品牌
影响力和行业地位。
二、风险提示
(一)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事宜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9 日披露了《2023 年年度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4]0011003951 号)和《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非标准意见所涉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大华核字[2024]0011002108
号)。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自查后确认,公司
股票触及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满足《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6 条和 9.8.6 条规定的可以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已向上交所提交了对公司股票交
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该事项还需经上交所审核,公司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事宜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法院已裁定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公司股票仍存在被终止上市的
风险
2023 年 12 月 29 日,公司收到揭阳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3)粤
52 破 7 号之一】,法院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
该情况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本负债结构、改善公司经营状况、加强公司持续盈利
能力。但如果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三、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因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五项“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和第六项“最近连续 3 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
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规定,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
公司已向上交所提交了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的申请,该事项还需经上交所审核,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
事宜尚存在不确定性。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4 条的规定,公司将每月发布
一次提示性公告,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选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
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
选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