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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位科技: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2024-12-25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大位科技            公告编号:2024-114


             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金云雅创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云
公司”)和北京金马达洋智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马公司”),不属于公
司关联方。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对全资子
公司金云公司和金马公司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 35,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不包含本次担保,公司对金云公司、金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
    ●是否涉及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 100%,本次被担保人金云公司和金马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 70%,上市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敬
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事项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和 2024 年 10 月 14 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和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北京森华易腾通信技
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华易腾”)、北京云众林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金云公
司、金马公司和张北榕泰云谷数据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
275,000 万元。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公司可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在相应类别的子
公司之间调剂使用。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8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2024 年
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和 2024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
十三次(临时)会议和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
公司之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森华易腾为金云公司和金马公
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35,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
证、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方式。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7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担
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1)。

    (二)担保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金云公司和金马公司作为联合承租人与中电投融和融资租
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投融和租赁”)以售后回租模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并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RHZL-2024-101-0614-JYYC),租赁本
金为 35,000 万元,租赁期限为 60 个月,租赁物主要用于金云公司数字基础设
施项目的建设与实施。
    金云公司与中电投融和租赁分别签署了《股权质押合同》(合同编号:
RHZL-2024-101-0614-JYYC-7 ) 、 《 质 押 合 同 》 ( 合 同 编 号 :
RHZL-2024-101-0614-JYYC-4),金云公司以其持有金马公司 100%的股权为本
次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质押担保;金云公司将其拥有的 5G 物联网项目的收益权
(包括但不限于机柜租金收益权)质押给中电投融和租赁。
    金 马 公 司 与 中 电 投 融 和 租 赁 签 署 了 《 质 押 合 同 》( 合 同 编 号 :
RHZL-2024-101-0614-JYYC-5),金马公司将其所拥有的工业互联网项目的收益
权(包括但不限于机柜租金收益权)质押给中电投融和租赁。
    金云公司和金马公司与中电投融和租赁共同签署了《抵押合同》 合同编号:
RHZL-2024-101-0614-JYYC-3),将金云公司和金马公司拥有的位于房山阎村镇
金云雅创数据中心项目内和房山阎村镇金马达洋数据中心项目内的机器设备抵
押给中电投融和租赁。
    为支持前述融资租赁业务的开展,公司与森华易腾分别为金云公司和金马
公司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与中电投融和租赁签署了《保证合同》(合
同编号:RHZL-2024-101-0614-JYYC-1),担保金额为 35,000 万元,担保期限为
主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次担保无反担保。同时,公司与中电投
融和租赁签署了《抵押合同》(合同编号:RHZL-2024-101-0614-JYYC-2)和《股
权质押合同》(合同编号:RHZL-2024-101-0614-JYYC-8),公司将所持有的编
号为【粤(2024)揭阳市不动产权第 0098245 号】的不动产证书上所记载权利
以第一顺位抵押给中电投融和租赁;公司将所持有的金云公司 100%股权质押给
中电投融和租赁。
    本次担保发生前,公司为金云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 万元,剩余可用担
保额度为 17,500 万元;公司为金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 万元,剩余可用担
保额度为 17,500 万元。
    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为金云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7,500 万元,剩余可
用担保额度为 0 万元;公司为金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7,500 万元,剩余可
用担保额度为 0 万元。
    2、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情况
    森华易腾于近日作为出质人与中电投融和租赁签署了《质押合同》(合同编
号:RHZL-2024-101-0614-JYYC-9),将编号为 SH-IDC-2021092 的《数据中心
托管服务合同》项下全部应收账款(包括但不限于现有的及未来产生的应收账
款)质押给中电投融和租赁。
    本次担保发生前,森华易腾为金云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 万元,剩余可
用担保额度为 17,500 万元;森华易腾为金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 万元,剩
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17,500 万元。
    本次担保发生后,森华易腾为金云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7,500 万元,剩
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0 万元;森华易腾为金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7,500 万元,
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0 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金云公司
    1、基本情况
    (1)名称:北京金云雅创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1MA02113P0H
    (3)成立时间:2021-03-18
    (4)注册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西潞街道长虹西路 73 号 1 幢 1 层 A413(集
群注册)
    (5)法定代表人:霍焰
    (6)注册资本:9,000 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
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
发;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包装
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广告设计、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
务;基础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
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8)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公司持有金云公司 100%股权。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3 年 12 月 31 日(已审计)
资产总计     36,933.40                     37,096.68

负债总计     33,906.26                     32,427.34

净资产       3,027.14                      4,669.34
营业收入     3,456.90                      2,293.09
净利润       -642.20                        -2,300.04

    2、关联关系
    被担保人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公司关联方。
    3、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被担保人非失信被执行人。

    (二)金马公司
    1、基本情况
    (1)名称:北京金马达洋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1MA02114453
    (3)成立时间:2021-03-18
    (4)注册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西潞街道长虹西路 73 号 1 幢 1 层 A412(集
群注册)
    (5)法定代表人:霍焰
    (6)注册资本:1,000 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
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广告设计、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包装服务;软件
外包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信息技
术咨询服务;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
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基础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
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8)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金云公司持有金马公司 100%
股权。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3 年 12 月 31 日(已审计)
资产总计     34,657.92                         34,991.89

负债总计     34,056.69                         36,020.50

净资产       601.23                            -1,028.62

营业收入     7,163.87                          6,278.54

净利润       1,629.85                          -215.73

    2、关联关系
    被担保人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公司关联方。
    3、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被担保人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事项
    公司与中电投融和租赁签署《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RHZL-2024-101-0614-JYYC-1),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金云公司和金马公司与中电
投融和租赁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RHZL-2024-101-0614-JYYC)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范围为主合同债权(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租金、保理费
用、逾期罚息、留购价款、违约金、损失赔偿金等款项)和实现主合同债权的费
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律师费、审计费、评
估费、鉴定费、变/拍卖费、公证费、执行费、差旅费、税费等),保证期间为
主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公司与中电投融和租赁签署《抵押合同》(合 同编号:
RHZL-2024-101-0614-JYYC-2),将所持有的位于揭阳空港经济区地都镇青年场
的土地使用权【粤(2024)揭阳市不动产权第0098245号】抵押给中电投融和租
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土地使用权均为正常使用状态,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
质押或者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
施,也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公 司 与 中 电 投 融 和 租 赁 签 署 《 股 权 质 押 合 同 》( 合 同 编 号 :
RHZL-2024-101-0614-JYYC-8),将所持有的金云公司 100%股权质押给中电投
融和租赁。金云公司的基本情况详见上述“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之(一)金
云公司”。
    (二)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事项
    森 华 易 腾 与 中 电 投 融 和 租 赁 签 署 《 质 押 合 同 》( 合 同 编 号 :
RHZL-2024-101-0614-JYYC-9),将编号为 SH-IDC-2021092 的《数据中心托管
服务合同》项下全部应收账款质押给中电投融和租赁。

    (三)金云公司以其持有金马公司 100%的股权提供担保事项
    金 云 公 司 与 中 电 投 融 和 租 赁 签 署 《 股 权 质 押 合 同 》( 合 同 编 号 :
RHZL-2024-101-0614-JYYC-7),将所持有的金马公司 100%股权质押给中电投
融和租赁。金马公司的基本情况详见上述“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之(二)金
马公司”。
    (四)金云公司和金马公司将拥有的部分设备提供抵押担保事项
    金云公司和金马公司与中电投融和租赁共同签署了《抵押合同》 合同编号:
RHZL-2024-101-0614-JYYC-3),将金云公司和金马公司拥有的位于房山阎村镇
金云雅创数据中心项目内和房山阎村镇金马达洋数据中心项目内的机器设备抵
押给中电投融和租赁。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金云公司的机器设备账面价值
为 5,912.58 万元;金马公司的机器设备账面价值为 5,919.71 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资产均为正常使用状态,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
质押或者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
措施,也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系为满足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其生
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有利于公司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
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被担保人具备偿债能力,担保
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310,000 万
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96.1411%,其中:上市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275,000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比例为 440.1252%;森华易腾对金云公司和金马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合计为
35,000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56.0159%。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不包含本次担保,上市公司未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未对控股股东和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3、《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RHZL-2024-101-0614-JYYC);
    4、《保证合同》(合同编号:RHZL-2024-101-0614-JYYC-1);
    5、《抵押合同》(合同编号:RHZL-2024-101-0614-JYYC-2);
    6、《抵押合同》(合同编号:RHZL-2024-101-0614-JYYC-3);
    7、《质押合同》(合同编号:RHZL-2024-101-0614-JYYC-4);
    8、《质押合同》(合同编号:RHZL-2024-101-0614-JYYC-5);
    9、《股权质押合同》(合同编号:RHZL-2024-101-0614-JYYC-7);
    10、《股权质押合同》(合同编号:RHZL-2024-101-0614-JYYC-8);
    11、《应收账款质押合同》(合同编号:RHZL-2024-101-0614-JYYC-9)。


    特此公告。


                                 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