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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泰豪科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10-30  

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4-029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以现场+视频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
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2 人,
监事王鹏先生授权委托监事黄天诚先生出席并代为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饶琛
敏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本次公司增加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17,400.00 万元,是基于公
司的实际经营需要,属正常购销行为和生产经营行为,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关
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增加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30)。
    三、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江西泰豪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100%
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交易遵循了平等互利的原则,满足必要性、合理性以及公允性条件,履
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利益输送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公
司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监事饶琛敏女士回避表
决。
    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转让
全资子公司江西泰豪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
编号:临 2024-031)。
       四、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泰豪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60%股权的议
案》;
    为进一步聚焦军工装备产业,加快非主业业务、资产的剥离和处置,同意公
司与自然人李新星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关于泰豪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
议》,将公司持有的泰豪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工程”或“标的公
司”)60%股权以人民币 1 元的交易对价出售给李新星。
    本次交易价格参考标的公司的审计、评估结果,以不低于标的公司净资产经
审计账面值和资产评估值为原则,经交易双方协商后确定,交易作价遵循了合理、
公允、协商一致的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通过转让国际工程的股权有利于推进公司产业结构调整,集中资源发展军工
装备产业。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国际工程的股权,国际工程将不再
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基于国际工程目前的财务情况,本次交易将有利于公司
改善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从而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转让
控股子公司泰豪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6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3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