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594 公司简称:益佰制药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 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 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16,677,727.92元,2023年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人民币103,399,049.91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行业发展 情况、公司现阶段经营业绩情况、生产经营需要及未来资金投入的需求等因素后,经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决定,公司2023年年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6元(含税),不 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益佰制药 600594 无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窦雅琪 周光欣 办公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白云大道220-1号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白云大道220-1号 电话 0851-84705177 0851-84705177 电子信箱 600594@gz100.cn 600594@gz100.cn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医药行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位置,其对于维护国民健康、提升生活品质及 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起着关键作用。随着人口结构的演变、老龄化问题的加剧及居民对于 医疗健康需求的持续增长,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呈现出稳定的增长态势。根据《2022 年我国卫生 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22 年我国卫生总费用预计达到 84,846.7 亿元,占 GDP 的比重上升至 7.0%,该比例逐年提高,不仅体现了其在国家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支撑作用,还奠定了医药行业未 来长足发展的基础。与此同时,我国总体医药费用支出的不断上涨致使医保支付压力与日俱增, 为保障全民医保健康可持续发展,提升我国医疗服务质量,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深化医药卫生体 制改革成为医药行业发展的大势所趋。二十大报告提出的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 改革,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 化国家战略,支持药品研发创新,推动罕见病、儿童药、老年药药品研发,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 发展等政策思想,为医药产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而国家《“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的发布 则是进一步将指导思想细化为医药产业的行动规划,重点突出加快医药产业创新和升级,提升产 业链稳定性和竞争力,增强供应保障能力,创造国际竞争优势等。可见,未来我国医药市场空间 巨大,将持续健康发展。在国家指导思想的引导下,医改工作持续深化,2023 年,医药行业政策 频发,对医药行业影响巨大,国家深入开展医药行业全领域、全链条、全覆盖的系统治理,以期 改善不合理药品竞争格局;各地陆续将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纳入医改重点,同时推进医保基金 智能审核和监控,公立医院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医保目录调整及医保谈判持续推进, 集中带量采购与支付方式改革联动,医保控费提速扩面。随着医改相关政策制度的全面落地,我 国医保控费取得阶段性成果。在医疗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与医保基金运行机制的优化过程中,医 药企业面临着经营模式和收益空间压缩的新挑战,这一趋势意味着必须对既有的经营战略和业务 模式进行调整和优化,以适应持续变化的市场需求和政策环境。2023 年,创新药上市评审提速政 策出台、谈判药品续约简易化等政策落地,给医改中迷茫的医药企业带来了新的机遇,创新成为 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应对市场挑战的关键。这种创新既包括产品研发层面的创新,也包括如《“十 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中提出在管理、市场营销和服务模式等综合领域探寻的创新,以增强 企业自身的市场竞争力。此外,面对医保政策的持续调整和医疗保障体系的深化改革,医药企业 还需要探索新的商业模式,旨在拓宽业务范畴和收入来源,提高企业的市场适应性和业务多元化 水平。在此过程医药行业集中度必将进一步提升,这给有实力且具备创新能力的企业带来新的机 遇,拥有真正核心竞争力且与时俱进的公司将强者恒强。 1、医药工业 2023 年,我国医药工业受全球经济波动、内需疲软、医改政策深入实施、医药成本上升等多 因素影响,医药制造业增速下降。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3 年度医药制造业实现营业收入 25,205.7 亿元,较 2022 年度同比下降 3.7%;实现利润总额 3,473 亿元,较 2022 年同比下降 15.1%。在此背景下,细分市场的发展趋势显现了不同的动态。化学制剂作为市场的主要部分,维 持其主导地位;仿制药的一致性评价和药品集中采购政策持续影响着市场格局;同时,创新药的 研发保持活跃,化学药产业链正在向更高标准看齐,迈入创新发展的新阶段;中药产业得益于国 家政策的支持,正处于高质量发展的进程中,以传承和创新为主旋律;而生物药领域,虽然起步 较晚,但在政策、资本和技术进步的共同作用下,显示出较高的成长性。 公司为医药制造业企业,业务领域涵盖了化药、中成药、生物药全产业链的研发、生产和销 售。近年来,中药产业的细分领域受到了市场和国家政策的广泛关注。中药产业,作为中国医药 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代表着国家重要的民族产业,随着人们健康意识的提高和老龄化趋势的加 剧,中医药市场需求不断增长。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截至 2023 年底,全国 60 周岁及以上老 年人口为 29,697 万人,占全国总人口比重为 21.1%,其中 65 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为 21,676 万人, 占全国总人口比重为 15.4%。中商产业研究院预测,2035 年左右,中国 60 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突 破 4 亿,进入重度老龄化阶段。到 2050 年前后,我国老年人口规模和比重、老年抚养比和社会抚 养比将相继达到峰值。中医药作为我国独特的卫生资源、潜力巨大的经济资源,凭借其在治疗慢 病领域的独特优势。然而,进入 2023 年,中药行业面临诸多挑战。外围经济增速的下降、国内需 求的不足、中药集采的逐步扩面以及中药材成本的上涨,共同作用下导致了中国中药行业增速的 下降。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数据显示,2023 年 1-12 月,中国中成药的累计产量达到 210.6 万吨, 同比下降了 7.5%。尽管如此,中医药行业的发展仍迎来了明显的政策机遇期。2017 年 7 月,中国 首部中医药法正式生效,首次从法律层面明确了中医药的重要地位、发展方针和扶持措施。从此 以后,为鼓励中医药行业的发展与创新,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旨在为中医药企业营造良 好的经营环境,推动中药产业的健康长远发展。特别是在 2022 年,国家相继印发了《药审中心加 快创新药上市审评工作程序(试行)》、《“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医药人 才工作的意见》、《全国中成药联盟采购公告(2022 年第 1 号)》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从研发创新、 评价指标体系、人才建设等多个方面,全面加强对中医药行业的高位谋划与指导。这些政策的出 台,不仅指明了中医药行业的发展方向,也为中医药企业提供了一个更加优越的经营环境,促进 了中药产业的健康发展。此外,《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 年)》中明确提出积极发展 中医药事业,强调增加高质量的中医医疗、养生保健、康复、健康旅游等服务,反映了国家层面 对中医药事业的重视和支持。中商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22-2027 年中国中医药市场需求预测及 发展趋势前瞻报告》进一步显示,2022 年中国中医药市场规模约为 4,507 亿元,同比增长 4.77%, 中商产业研究院预测 2023 年市场规模将增至 4,818 亿元,2024 年将达到 5,102 亿元。在国家政 策的支持下,中药创新取得了阶段性进展。根据药智网数据,2023 年 CDE 共受理中药注册申请 2,569 个品种(受理号 2,761 个),以注册申请类别统计,IND 申请 72 个品种(受理号 73 个),同比增 长 35.85%,其中 1 类创新药 IND 申请 36 个品种(受理号 38 个),2 类改良型新药 IND 申请 14 个 品种(受理号 14 个);NDA 申请受理号 24 个品种(受理号 24 个),同比增长 118.18%,其中 1 类 创新药 NDA 申请 9 个品种(10 个),2 类改良型新药未有受理,3 类经典名方申请 2 个品种(受理 号 3 个)这些数据的增长,一方面体现了中药创新研发的活跃度,另一方面也反映了中医药行业 在创新路径上正迎来突破性进展。随着中医药诊疗服务在政策支持、老龄化进程加快、健康意识 提升等多因素推动下保持较快的发展速度,中医药产业的未来充满了希望。 综上所述,尽管中药行业面临诸多挑战,但在国家政策的持续扶持下,中医药行业的创新发 展和市场规模的增长预期依然乐观。注重创新、致力于提升品牌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的中医药企 业,将在未来的发展中获得新的机遇和长远的发展。 2、医疗服务业 医疗服务行业,作为国家的重点发展领域,正面临着多重变革和挑战。虽然居民对医疗支出 的意愿增加、人口结构特别是老龄化的深化,以及医保筹资的稳步提升,为行业带来了增长动力 和市场机遇,但同时这些因素也带来了新的挑战。例如,人口老龄化加剧了对医疗和养老服务的 需求,而医保筹资的增长也对现有的医疗服务体系提出了更高的财务和管理要求。人口结构的变 化,特别是老龄化程度的加深,为医疗服务市场带来了显著变化。需求端,居民对公共卫生应急 能力的要求提高,健康意识的增加促使重点从治疗转移到预防,同时,就医习惯也逐渐向线上医 疗服务转变。这些趋势不仅增强了基层医疗服务和线上诊疗服务的重要性,也促进了慢病管理和 辅助生殖等医疗服务领域的发展。2022 年,国家卫健委发布的数据显示,在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 诊疗人次略有下降的背景下,民营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的就诊人次逆势增长,这反映了医疗 改革的积极成效。此外,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截至 2023 年年末全国共有医疗卫生机构 107.1 万个,其中医院 3.9 万个,在医院中有公立医院 1.2 万个,民营医院 2.7 万个;基层医疗卫生机 构 101.6 万个,其中乡镇卫生院 3.4 万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7 万个,门诊部(所)36.2 万个,村卫生室 58.3 万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1.2 万个,其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426 个,卫生 监督所(中心)2,791 个,标志着医疗服务供给能力的持续提升。随着医保支付改革的深化,以 及基于居民基本需求的更多医疗服务项目逐步被纳入医保范畴,医疗服务行业面临新局面。2023 年 1—9 月,我国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数为 51.1 亿,其中,第一季度总诊疗人次数为 15.9 亿,第二季度总诊疗人次数为 17.5 亿,第三季度总诊疗人次数为 17.7 亿,前三季度与 2019 年同 期相比,增长 12.4%;与 2022 年同期相比,增长 6.0%,显示出医疗服务需求的持续增长。综合上 述情况,医疗服务行业正面临从增量市场发展到改善服务质量和效率的双重挑战。未来,专科医 院、康养养老服务、第三方检测以及医疗数字化等领域将成为行业增长的新亮点。随着医疗需求 的持续释放和医疗服务需求的快速增长,具备良好抗风险能力、核心竞争力和规模优势的医疗机 构,将在市场中占据更有利的位置,推动医疗服务行业向高质量发展转型。 3、行业政策 在 2023 年,继续深化“十四五”规划文档,这些规划覆盖了医药产业的多个方面,诸如《十 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以及《十四五生物经济发展规划》等。通 过这些政策文件的发布,我们可以看到,三明医改模式将继续成为未来医疗改革的关键方向。在 医药领域,重点关注的内容仍然是加快推广药品集中采购以及鼓励创新药物的发展。就医疗服务 而言,新推出的政策聚焦于合理用药、提升公立医院的服务质量、以及推动分级诊疗系统的建设 等多个方面。同时,互联网医疗服务和医保在线支付系统的发展预示着医疗信息化建设将加速进 行,这将为建立全面覆盖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与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提供坚实基础。在医保领域, 政府通过实施一系列政策,如动态调整医保药品目录、改革医保支付方式、以及推进医保信息化 和标准化,展现了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高质量医保制度的决心。从更广泛的政策视角来看,2023 年医药行业的改革将继续深入,着眼于满足人民健康的需求。 (1)医药方面 2023 年 7 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医保 局、国家药监局联合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2023 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任务指出医药 领域改革和创新发展。支持药品研发创新,常态化开展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加强药品 供应保障和质量监管。 2023 年 7 月,国家药监局发布《药品标准管理办法》,明确规范和加强药品标准的管理工作, 并对国家药品标准、药品注册标准和省级中药标准这三大类标准的制定和修订程序、要求和关系 进行了明确说明,有利于加强药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及药品监管能力建设,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 展。 2023 年 8 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医药工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 年)》 提出,要着力提高医药工业韧性和现代化水平,增强高端药品、关键技术和原辅料等供给能力; 鼓励和引导龙头医药企业发展壮大,提高产业集中度和市场竞争力;要充分发挥我国中医药独特 优势,加大保护力度,维护中医药发展安全。 2023 年 11 月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从强 化责任担当、加强向生产企业穿透、加大信息披露力度、拓展评定结果应用等四方面来加强和改 进价格招采信用评价制度。 (2)医疗方面 2023 年 5 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局发布《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计划(2023-2025 年)》,该计划从基础质量安全管理、关键环节和行为管理、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等维度提出了 28 项具体措施和 5 个专项行动,进一步完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进一步优化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 布局。 2023 年 7 月,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做好 2023 年城乡居民基 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该通知合理确定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全面落实医疗保障待 遇清单制度,促进制度规范统一、待遇保障均衡,实施精准参保扩面,确保应参尽参。 2023 年 12 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整 体谋划了在疾控事业发展、系统重塑疾控体系、全面提升疾控能力,推动疾控事业高质量发展和 健康中国等方面战略目标的实现。 (3)医保方面 2023 年 5 月、9 月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医疗保障局分别发布了《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 化监管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智能审核和监控工作的通知》,全面加 强医保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保障医保基金安全运行,提高基金使用效率。 2023 年 8 月,《关于做好 2023 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提出持续推进健全覆盖 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增强基本医疗保障 能力。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 保险药品目录(2023 年)》的通知,本轮医保目录调整,共有 126 个药品新增进入国家医保药品 目录,1 个药品被调出目录。143 个目录外药品参加谈判或竞价,其中 121 个药品谈判或竞价成功, 谈判成功率为 84.6%,平均降价 61.7%,成功率和价格降幅均与 2022 年基本相当。今年的目录调 整,加大对创新药的倾斜和支持,更好弥补了罕见病等重点领域保障短板,大幅完善续约规则, 初步建立基本覆盖新药全生命周期的支付标准形成机制,有力推动产业发展的价值取向。今年的 目录调整,加大对创新药的倾斜和支持,更好弥补了罕见病等重点领域保障短板,大幅完善续约 规则,初步建立基本覆盖新药全生命周期的支付标准形成机制,有力推动产业发展的价值取向。 2023 年 12 月,国家医保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 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 年)》,共新增肿瘤用药、新冠、抗感染用药、糖尿病、精神病、风湿 免疫等慢性病用药、罕见病用药及其他领域用药共 126 种。本次调整后,目录内药品总数将增至 3,088 种,慢性病、罕见病、儿童用药等领域的保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4)中药方面 随着中药创新政策陆续出台、各项配套指导意见不断细化,中医药产业创新精神不断提升。 2023 年医保目录更新,将 2022 年获批上市的 7 款中成药全部纳入医保常规目录中,充分显示国 家医保局对于中药创新的鼓励态度。随着中药新药注册审批制度的不断完善,中药新药临床试验 和上市申请数量、批准数量呈现同步增加趋势。政策在鼓励中药创新、加快审评审批的同时,进 一步聚焦中药质量、临床安全性及有效性,并为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指明了路径和方向。 2023 年 2 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统筹部署了中医药 健康服务高质量发展工程等 8 项重点工程,安排了 26 个建设项目,进一步加大“十四五”期间对 中医药发展的支持力度,加快建设优质高效中医药服务体系,强化中医药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 为贯彻落实《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国家药监局同日出台了《中药注册管理专门规 定》,要求推进中医药理论、人用经验和临床试验“三结合”,建立具有中药特点的审评审批体系, 进一步对中药研制相关要求进行细化,加强了中药新药研制与注册管理。 2023 年 3 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方案从十个方向(包 括总体要求、中医药健康服务高质量发展工程、中西医协同推进工程、中医药传承创新和现代化 工程、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工程、中药质量提升及产业促进工程、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国家中 医药综合改革试点工程、相应保障措施)提出实施细则,整体方案建设目标确切、建设任务清晰、 配套措施完善、部分分工明确。 2023 年 4 月,国家中医药局联合七个部门共同印发《“十四五”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实施方 案》,提出“加大中医药文化活动和产品供给”等 12 项重点任务,旨在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更 好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的健康需求和精神需求。 2023 年 7 月,国家药监局发布《中药饮片标签管理规定》,对中药饮片标签事项进行了细化 规定,不仅标志着对中药饮片管理理念的深刻变革,更体现了药品监管领域由传统的粗放管理向 精细管理的发展趋势转变。围绕种子种苗、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等关键领域、关键环节, 中药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监管体系不断优化。产业链上游加强中药材种业质量提升、中药材规范化 种植;中游加强饮片炮制规范化水平、中成药质量保证;下游加强中医药健康服务,中医药高质 量发展态势逐渐明晰。 2023 年 11 月,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发布《关于加快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沟通交流和 申报的有关措施》,为促进中药传承和高质量发展,加快按古代经典名方目录管理的中药复方制剂 的研发和申报,要求加强研发关键节点的沟通交流、实行申报资料阶段性递交、加快技术审评。 本公司立足制药工业,打造拥有中药材种植加工提取、原料药到制剂全产业链的化学药、中 药、生物药生产线的综合性制药企业,并不断向医疗服务和大健康领域拓展深耕。公司一直以来, 围绕发展战略目标,持续提升运营管理效率、技术水平及资源整合能力,注重研发创新,不断丰 富产品线并提升产品质量,紧跟市场变化脚步,优化营销策略,通过内生外延方式不断扩大公司 规模,实现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主要业务 1、医药工业板块 主要业务为药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药品涵盖化学药、中成药和生物药等多个医药细分行 业,产品涉及肿瘤、心脑血管、妇科、儿科、骨科和呼吸等多个治疗领域。化学药主要产品包括 注射用洛铂、银杏达莫注射液;中成药主要产品包括抗肿瘤类(艾迪注射液、复方斑蝥胶囊、艾 愈胶囊)、心脑血管类(心脉通胶囊、理气活血滴丸、丹灯通脑滴丸)、妇科类(妇炎消胶囊、葆 宫止血颗粒、妇科调经滴丸和岩鹿乳康片)、儿科类(金莲清热泡腾片)、其他(金骨莲胶囊、心 胃止痛胶囊和克咳家族产品);生物药主要产品包括注射用瑞替普酶、科博肽。 2、医疗服务板块 主要业务包括综合性医院、肿瘤专科医院、肿瘤放疗中心的运营与管理,包括绵阳富临医院、 辽阳中奥肿瘤医院、德阳肿瘤医院等。 3、大健康产业板块 公司大健康板块致力于开发、研制、生产及销售以苗药为特色的大健康产品,产品涵盖糖果、 植物饮料、膏滋等,公司一直努力探索依托公司自营销售团队和电商销售相结合的模式,持续加 大大健康产品的研发投入,努力提高大健康产品的销售规模和市场份额。 (二)经营模式 1、医药制造板块 (1)采购模式 公司通过运用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体系的构建确保采购质量与效率。公司构建集团采购平台, 通过生产系统增加合格供应商等多种方式,加大招标力度,选用长期合作的优质供应商最大程度 降低采购成本,保证产品质量;重点把控原材料的质量和产地价格情况,规范原材料、辅料、包 装材料和燃料招标采购,并强化各子公司物料招标采购的管理。 (2)生产模式 公司严格按照 GMP 常态化的要求组织规范生产,从原料采购、人员配置、设备管理、生产过 程、质量检验及包装运输等方面,严格执行国家药品 GMP 规范,践行“四个最严”监管理念。公 司增设药品安全委员会,并对产品的制造过程、工艺纪律、卫生环保规范等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 理:除了加强生产现场的监控考核,确保整个生产过程处于受控状态之外,药物警戒为独立的部 门,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对药品安全负主体责任,各分公司设置专职专岗专员,每天检测疑似药 品聚集性不良事件信号,定期更新药品安全性报告,对药品不良反应组织定期评价。 在整个生产过程中,由质量中心对生产环节的原料、中间产品、半成品、产成品的质量进行 检验监控。与此同时,公司始终将“不断创新”贯穿在生产管理过程中,持续对在研产品进行大 生产工艺参数摸索,为企业新产品的顺利上市做好工艺技术准备,助力公司进一步丰富产品线, 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3)销售模式 公司秉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客户服务为中心”的市场销售原则,围绕“专业专注、专 业成就未来”的营销理念,开展营销相关工作;持续加强以自营模式为主的队伍建设,进一步加 大核心产品队伍建设。为配合销售模式的转型与升级,销售团队严格执行固化市场、固化政策、 固化人员的任务,聚焦产品发展,建立管理区销售板块、加强院外和民营医院板块、控销版块, 多结构多层级深入拓展市场,持续完善终端市场建设,强化终端管控、内部挖潜、控制费用,优 化销售政策,提升产品拓展能力。 2、医疗服务板块 公司利用长期建立的医生资源作为技术支撑,建立起高效的内部管理和激励机制。在综合性 医院方面积极调整布局,在肿瘤专科医院方面努力发展业务,在肿瘤放疗中心方面控制费用以增 强盈利能力,最终为病患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3、大健康板块 公司大健康板块致力于开发、研制、生产及销售以苗药为特色的大健康产品,产品涵盖糖果、 植物饮料、膏滋等,公司一直努力探索依托公司自营销售团队和电商销售相结合的模式,持续加 大大健康产品的研发投入,努力提高大健康产品的销售规模和市场份额。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 3 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2年 本年比上年 2021年 2023年 调整后 调整前 增减(%) 调整后 调整前 总资产 4,780,353,916.87 4,870,129,502.37 4,865,807,509.44 -1.84 5,068,876,908.76 5,068,038,586.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067,544,538.30 3,044,489,112.71 3,044,226,375.16 0.76 3,503,385,700.44 3,503,200,304.50 营业收入 2,820,561,015.00 2,735,262,838.67 2,735,262,838.67 3.12 3,346,704,605.71 3,346,704,605.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3,399,049.91 -426,389,854.75 -426,467,196.36 不适用 243,772,106.30 243,772,727.5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67,454,913.97 -467,779,870.38 -467,857,211.99 不适用 185,916,869.54 185,917,490.78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7,609,812.56 345,299,144.63 345,299,144.63 9.36 934,211,133.02 934,211,133.02 增加16.3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340 -12.960 -12.963 7.203 7.203 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31 -0.538 -0.539 不适用 0.308 0.30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31 -0.538 -0.539 不适用 0.308 0.308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1-3 月份) 第二季度(4-6 月份) 第三季度(7-9 月份) 第四季度(10-12 月份) 营业收入 683,797,926.88 795,903,440.16 657,132,885.00 683,726,762.9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3,999,942.75 83,906,106.54 41,963,911.92 -66,470,911.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31,811,164.38 72,253,895.44 38,881,542.71 -75,491,688.5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8,794,664.69 143,508,355.90 140,852,272.26 34,454,519.71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 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53,37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53,376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 股东名称 报告期内 期末持股数 比例 限售条 况 股东 (全称) 增减 量 (%) 件的股 股份 性质 数量 份数量 状态 境内自 窦啟玲 0 185,457,636 23.42 0 质押 113,295,500 然人 境内自 吕良丰 -216,871 20,754,473 2.62 0 无 0 然人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 0 8,685,953 1.10 0 无 0 其他 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珠江实业集团 国有法 0 8,262,700 1.04 0 无 0 有限公司 人 境内自 郎洪平 0 7,912,009 1.00 0 质押 6,500,000 然人 境内自 张素芬 730,000 7,780,000 0.98 0 无 0 然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国金量化多 4,118,800 4,118,800 0.52 0 无 0 其他 因子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国有法 3,472,115 3,472,115 0.44 0 无 0 公司 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国金量 2,818,000 2,818,000 0.36 0 无 0 其他 化精选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境内自 林妙铃 0 2,700,000 0.34 0 无 0 然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公司未知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有关联关系,也未知前十名股东 的说明 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 无 股数量的说明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 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4 年 4 月 13 日,公司披露了《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 局行政处罚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因公司在艾迪注射液前提取过程中部分工序 未严格按照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 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出具了《行政处罚告知书》。截至目前,公司艾迪注射液停止生产,未来是 否生产具有不确定性,艾迪注射液停止生产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 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