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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安股份:新安股份关于举办投资者现场接待日活动的公告2024-05-09  

 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1 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投资者现场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接待时间: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14:00-17:00
      接待地点:公司建德生产基地—马目智能园区
      特别提醒:根据生产园区安全生产相关要求,本次活动限30人参加,优先
安排公司股东。如报名人数超过接待限制,公司将就近安排时间组织新一场活动。
      园区参观须着长袖长裤,着裙装、高跟鞋、拖鞋、凉鞋等禁止入内。

     为更好与投资者沟通交流,便于广大投资者全面深入地了解浙江新安化工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情况,公司将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将有
关事项公告如下:
     1.接待时间: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14:00-17:00
     2.接待地点:公司建德生产基地—马目智能园区(浙江省建德市钟潭路111号)

     3.公司主要参与人员:公司董事长、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事业部总经理
(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会有所调整)。
     4.活动日程:

      时 间                          活动内容                      备 注

13:50前             集合地点 1:建德市高铁站                   公司安排接站

                    集合地点 2:公司马目智能园区               参会人员签到、
14:00前
                                (浙江省建德市钟潭路111号)    领取参会证

14:00—15:30        参观公司马目智能园区

15:30—17:00        投资者现场交流(园区会议室)

17:00—17:30        园区出发至建德高铁站                       公司安排送站
     注:投资者可根据自己的行程选择合适的集合地点,公司将安排车辆前往高铁站接站,
投资者也可自驾至公司马目智能园区集合。

    5.预约方式:为更好的安排本次活动,请有意参与本次活动的投资者通过扫描
下方二维码进行预约报名。线上报名通过后,可电话确认是否报名成功。




    6.预约时间:2024 年 5 月 14 日 15:00 前。如有疑问,可拨打电话 0571-64787381
进行沟通确认,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7. 预约本次活动需签署《承诺书》(附件),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承诺书》条
款并签署。
    8、请来访个人投资者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代表携带相
关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公司将对来访投资者的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
档复印件,以备监管机构查阅。
    9、为提高接待效率,在接待日前,投资者可扫描上方二维码向公司提出所关
心的问题,公司将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10、本次活动除公司统一安排接送费用由公司承担外,其他费用均由出席活动
人员自行承担。
    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9 日
附件:

                               承 诺 书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公司)将对你公司进行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根据有关规
定做出如下承诺:
    (一)本人(公司)承诺在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过程中严格遵
守生产园区所有安全生产规定,不随意拍照、随意走动,不故意打探你公司未
公开重大信息,未经你公司许可,不与你公司指定人员以外的人员进行沟通或
问询;
    (二)本人(公司)承诺不泄露在(或参观、采访、座谈等)过程中无意
中获取的你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利用所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你公司
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你公司证券;
    (三)本人(公司)承诺在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中不使用本
次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获取的你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
    (四)本人(公司)承诺基于本次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形成的
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中涉及盈利预测和股价预测的,注明资料来
源,不使用缺乏事实根据的资料;
    (五)本人(公司)承诺基于本次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形成的
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或涉及基础性信息的部分内容),在对外发
布或使用至少两个工作日前知会你公司,并保证相关内容客观真实;
    (六)本人(公司)如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七)本承诺书仅限于本人(公司)对你公司本次调研(或参观、采访、
座谈等)活动;
    (八)本承诺书的有效期为 2024 年 5 月 15 日至 2025 年 5 月 15 日。经本
公司(或研究机构)书面授权的个人在本承诺书有效期内到你公司现场调研(或
参观、采访、座谈等),视同本机构行为(此条仅适用于以公司或研究机构名义
签署的承诺书)。
                                             承诺人(公司)):
                                            (授权代表):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