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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安股份:新安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4-08-21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新安股份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议程表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8月27日 下午3: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8 月 27 日 9:30-11:30, 13:00-15:00
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建德市江滨中路新安大厦1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建华先生



 序号                                    会议议程

第一项               宣读现场会议到会股东及持股情况,宣布会议开始

                                    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第二项                                   审议议案

议案 1                         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审议以上议案

第三项                           提名现场计票、监票人员

                                   现场投票表决及计票

第四项                            宣读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第五项                               宣读法律意见书

第六项                              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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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

证股东大会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

有关规定,现就会议须知通知如下,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

认真履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责。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

请出席现场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以下统称“股东”)携带相关证件准时到达

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未能提供有效证件并办理签到,以及未能在会议开始

前完成登记的,不参加现场表决和发言。

    三、请参会人员自觉遵守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

态。

    四、股东在大会上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

东发言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分钟,发言时应先报告姓名和所持股份数额。主持

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对于与本次股东大会

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

问,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

再安排股东发言。

    五、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进行表决。股东以

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

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

一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表决。

    六、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

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

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七、股东大会结束后,股东如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与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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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1

                   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公司工业硅新增产能即将投产,同时为降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原材料现
货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不确定性影响,公司将结合销售和生产采购计划安排,在
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在境内期货交易所和已在中国期货
业协会(以下简称“中期协”)、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中证协”)备案
的具有场外业务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工业硅等品种的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
如下:
    一、交易金额
    公司提供套期保值业务任一时点保证金最高占用额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包
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
留的保证金等),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14 亿元。期限
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
议额度。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循环使用。
    二、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公司套期保值标的仅限于与公司现有生产经营相关的品种,包
括工业硅、甲醇、煤炭等。
    2.交易类型:对工厂产能、工厂库存和贸易库存进行卖出套期保值;对工厂
订单和贸易订单进行买入套期保值。
    3.交易工具及交易场所:以境内期货交易所的场内期货和期权交易为主,以
跟金融机构的场外衍生品交易为辅,开展场外衍生品交易主要基于套期保值时间
期限和结构的个性化需求,以及对场内流动性的补充需求。
    三、交易期限
    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四、交易的内控措施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编制了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制定了《套
期保值管理制度》和《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细则》等内控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的
目的、品种、适用范围、组织架构和分工职责、业务流程、授权管理、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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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管理预案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期达到控规模、控敞口、控盈亏、控
风险的管理效果。


    请审议。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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