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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汇物流: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1-13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广汇物流       公告编号:2024-003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 月 5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12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
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 3 份。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
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终止本次发行并撤回申请文件综合考虑了外部宏观
环境情况,公司与相关各方进行了充分沟通及审慎分析与论证,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终止本次发行并撤回申请文件不会对公司正
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
申请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
日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4)。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
    二、审议通过《关于申请豁免履行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相关承诺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申请豁免履行相关承诺是基于2023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所作出的承诺,以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事项完成为前提条件或必备条款,不属于依据《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作出的法定承诺或现有规则
下不可变更的承诺,且公司及控股股东在作出上述承诺时未表明不可
变更或不可豁免。本次申请豁免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
日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豁免履行2023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周亚丽回避
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 年 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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