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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汇物流: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2024-07-26  

                        广汇物流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600603.SH




            新疆乌鲁木齐
             2024 年 7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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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1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3

议案 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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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
    董事长赵强先生。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7 月 31 日 16 点 00 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7 月 31 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
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
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
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 165 号中信银行大厦 40 楼会议
室。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
决。
会议参加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
表决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现场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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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
    三、推举会议计票员和监票员;
    四、审议议题:
    1.00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1.01 回购股份的目的
    1.02 回购股份的种类
    1.03 回购股份的方式
    1.04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05 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1.06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1.07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1.08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六、工作人员统计现场表决票,将现场表决结果报送上证信息网
络有限公司,上证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汇总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的表决
结果;
    七、股东发言及现场提问;
    八、宣读投票表决结果;
    九、宣读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十、现场与会董事在会议决议上签字;
    十一、鉴证律师宣读现场会议鉴证意见;
    十二、现场与会董事、会议主持人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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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公司 2024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
率,依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现将会议须知通知如下,请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
行。
    一、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到达会场后,请在“股东签到册”上签到,
股东签到时应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
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
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
法定代表人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
记;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
卡、持股证明;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授
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
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三、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加本次会议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
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
东的权益。
    四、要求发言的股东,可在大会审议提案时举手示意,得到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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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许可后进行发言,股东发言应重点围绕本次会议所审议事项进行,
简明扼要,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
东提问。提案开始进行表决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五、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进行表决,现
场进行书面表决,大会选举的一名监票员和两名计票员将对现场表决
票进行清点。工作人员将对现场投票结果和网络投票结果进行核对,
由监票员宣布现场和网络投票合并的表决结果。
    六、公司董事会聘请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
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七、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
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董事会
邀请列席人员及工作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对
于干扰大会秩序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
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八、公司证券部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股东如有任何问题或异议,请与公司证券部联系,联系电话:0991-
6602888。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7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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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
                                      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1、2024 年 7 月 14 日,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召开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4 年 7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4 年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3、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
将依照有关规定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7/16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4/7/16
 预计回购金额           20,000 万元-40,000 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7.84 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2,551.02 万股-5,102.04 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2.07%-4.15%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公司当前经营状况及发展态势良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
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立足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和价值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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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为维护公司市值、提升每股收益及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树
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
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采用集中竞
价交易的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全部予以注销用于减少公司
注册资本。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拟回购的股份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拟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
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如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回购股份方案即实施完毕: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
购股份方案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则回购期限自
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
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前 10 个交易日,因
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0 个交易日起算,至
公告前 1 日;
    (2)公司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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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
       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股份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并及时披露。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占公司总股
                                                    拟回购资金总
序号     回购用途    拟回购数量(股)      本的比例                        回购实施期限
                                                    额(万元)
                                             (%)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
 1     减少注册资本 25,510,204-51,020,408 2.07-4.15 20,000-40,000
                                                                    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按照本次回购金额
       下限人民币 2.00 亿元(含),回购价格上限 7.84 元/股进行测算,回
       购数量为 2,551.02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2.07%;按照本次回
       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4.00 亿元(含),回购价格上限 7.84 元/股进行测
       算,回购数量为 5,102.04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4.15%。若公司
       在回购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缩股、配股等除
       权除息事项,回购数量将按相关规定作相应调整。本次回购具体的回
       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
       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84 元/股。该回购价格上限
       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若
       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现金分红、配股及其
       他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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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以本次回购方案董事会决议披露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础,按照回
    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 亿元
    (含),回购价格上限 7.84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股份全部注销用以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回购后                   回购后
                           本次回购前
                                                   (按回购下限计算)       (按回购上限计算)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股) 比例(%)
                                                                             (股)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0        0                 0          0               0           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230,550,151      100 1,205,039,947          97.93 1,179,529,743       95.85
    股份总数          1,230,550,151      100 1,205,039,947          97.93 1,179,529,743       95.85


         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
    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
    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公司总资产 235.09 亿元,
    所有者权益 65.02 亿元,流动资产 61.54 亿元。若回购金额上限人民
    币 4.00 亿元全部使用完毕,按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数据测算,
    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比重为 1.70%、所有者权益的比重为
    6.15%、流动资产的比重为 6.50%。根据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情
    况,公司认为不超过 4.00 亿元(含),不低于 2.00 亿元(含)的股
    份回购金额,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股
    份回购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
    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十)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
    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
    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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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经自查,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
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未买卖本公司股份,未与本次回购
方案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在回购期间,公司
全体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不存在
增减持计划。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
持股 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的具体情况
    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
上的股东发出问询函,问询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
计划,具体回复如下:
    截至本次回购方案董事会决议之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未来 3 个月内、未来 6
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公司亦未收到持股 5%以上其他
股东关于未来 3 个月、6 个月是否有减持公司股票计划的回复。
    若上述相关人员及股东未来有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相
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将依法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
在回购完成后,对本次已回购的股份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事宜,公
司注册资本相应减少。
    (十三)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
资不抵债的情况。公司将依照《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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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程序并通知全体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四)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具体办理本次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相关
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
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授权董事会在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或
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依据有关规定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
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因素决定继
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4、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办理本次回
购的具体实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回购
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5、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份回购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
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相关报备工作;
    6、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对回购股份进行注
销,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注册资本变更事宜;
    7、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
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其他事项;
    8、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预案之日起至上述
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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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未能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风险;
    (二)在回购期限内,存在因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
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三)本次回购股份用于注销,本次回购方案需征询债权人,存
在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进而导致
回购方案难以实施的风险;
    (四)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
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
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
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如出现相关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公司将依照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和信息披露程序,择机修
订或适时终止回购方案。
    (五)可能存在后续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颁布新的规
定与要求,导致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不符合新的监管规定与要求,本次
回购股份方案存在无法实施或需要调整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
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将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公
司将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
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公司将根据本次回购事项的进展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议案已经公司 2024 年 7 月 15 日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4 年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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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汇物流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7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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