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物流: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8-31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广汇物流 公告编号:2024-069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
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应参会董事 7 名,实际参会董事 7 名。其中,董事长赵强先生、董事
/总经理刘栋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崔瑞丽女士、独立董事崔艳秋女士、
独立董事刘文琴女士、独立董事孙慧女士现场出席会议;董事鲍乡谊
先生视频出席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
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
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在审阅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后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能充分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同日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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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六方监管协
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
相关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
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同日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4-071)。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8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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