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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广物: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10-19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ST 广物       公告编号:2024-089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0 月 18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 165
号中信银行大厦 40 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
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0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532,530,57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43.2758
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
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总经理刘栋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及表决,本次
股东大会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
召开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6 人,出席 6 人。董事、副总经理崔瑞丽女士、
                                 1
       独立董事崔艳秋女士、独立董事孙慧女士现场出席本次会议;董事长、
       总经理刘栋先生、董事赵强先生、独立董事刘文琴女士视频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监事会主席王国林先生、监
       事周亚丽女士现场出席会议;监事朱凯先生视频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王勇现场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更换董事暨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531,519,152      99.8100 752,833 0.1413 258,587 0.0487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更换董事暨提名
 1                        55,136,526 98.1986   752,833   1.3408   258,587   0.4606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特别决议议案:无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4、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律师:毛海龙律师、于凌霄律师
                                         2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及
列席股东大会人员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0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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