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广物: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标准的公告2024-11-14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 ST 广物 公告编号:2024-101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标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或“大信”)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广
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审计服务
需求,公司已履行选聘程序。根据选聘结果,公司拟聘任大信会计师
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本次聘任事项尚需提交
公司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信息
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
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
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
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
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
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
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1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
总数4001人,其中合伙人160人,注册会计师971人。注册会计师中,
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3年度业务收入15.89亿元,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80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0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2023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04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46.53亿元,
收费总额2.4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
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指拟聘任大信的上市公
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行政监管措
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0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7人次、自律
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9人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吴育岐
拥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执业资质。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该所执业,2023年开始
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广汇物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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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审计报告、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
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吴珊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该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刘会锋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该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广汇物流
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有多年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多
家上市公司的审计业务,近三年累计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2份。未
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
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
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
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
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
定。
二、审计费用情况
2024年度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235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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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1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5万元,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专
项审核费用为10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未发生变动。本期审计费用是
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并按
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协商确定。
三、拟聘任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的选聘过程进行全程
监督,并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机构信息、人员信息、业务信息等相
关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本次选聘工作符合法规的要求,大信具备应
有的执业资格、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
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审计需求,审计费用公允、合理。同意将关于
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标准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一次会
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4年度
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标准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拟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审计
费用标准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
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1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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