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广物: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七次会议决议2024-11-16
广汇物流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七次会议文件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以通讯
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应参会独立董事 3 名,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 3 份。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以及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调整股份回购价格和实施期限符合《公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
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
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并注销股份
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终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并注销股
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
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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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物流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七次会议文件
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决议。
独立董事:崔艳秋、刘文琴、孙慧
2024 年 1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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