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北高新:市北高新关于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2024-11-06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 B 股 公告编号:2024-051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 年 11 月 15 日
3. 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A股 600604 市北高新 2024/11/6 -
B股 900902 市北 B 股 2024/11/12 2024/11/6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45.89%股份的股东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在 2024 年 11 月 4 日提出临
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提名朱丹女士为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监事候选人:朱丹,女,中国国籍,1978 年 2 月出生,管理学学士,本科
学历。历任杭州西湖达利工业有限公司人事专员、上海埃尔特压缩空气系统工程
有限公司会计、上海英格索兰压缩机有限公司高级会计、上海市北高新(集团)
有限公司会计、财务经理助理、财务副经理。现任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
司财务经理。
本提案不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需要累积投票。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
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11 月 15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 238 号 109 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1 月 15 日
至 2024 年 11 月 1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B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累积投票议案
2.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应选监事(1)人
2.01 选举朱丹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第 1 项议案业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香港《大公报》披露。
第 2 项议案内容于 2024 年 11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香港《大公报》
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6 日
报备文件
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
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函。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2.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2.01 选举朱丹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