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609 股票简称:金杯汽车 公告编号:临 2024-030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投资沈阳实发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实发公司”、“投资标的”),以获得其 51%股权。 投资金额:4,185 万元人民币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投资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但仍然可能 受到市场、开发、效益等方面风险的影响。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采 取积极措施予以防范和应对。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稳固产业链,扩大收入规模,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金杯汽车”、“公司”)拟通过子公司沈阳金晨汽车技术开发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金晨汽车”)对沈阳实发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实发公司”、“投资标的”)投资 4,185 万元,通过金晨汽车受 让实发公司股东未实缴的股权和认缴实发公司新增资本的方式,最终 持有实发公司 51%的股权。 实发公司为金杯汽车旗下座椅及内饰业务配套塑料件及总成件, 为宝马二级塑料件供应商。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对 外投资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已通过上 级国资管理部门的审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标的名称:沈阳实发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沈鹤鸣 3、注册资本:2,500 万元人民币 4、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5、成立日期:2006-11-21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6793175774X 7、注册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二十五号路 24-1 号、24-2 号、24-3 号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 准);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塑料制 品制造,模具制造,专业设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经查询,标的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出资方式及资金来源 出资方式:现金出资。 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本次投资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实发公司纳入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 (三)本次投资前后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1、本次投资前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 认缴出资金额 认缴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 股东名称 (万元) (%) (万元) 沈阳市中瑞机械有 2,450 98 1,500 限责任公司 沈鹤鸣 25 1 25 沈晓东 25 1 25 合计 2,500 100 1,550 2、本次投资后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沈阳金晨汽车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1,613 51 沈阳市中瑞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1,500 47.42 沈鹤鸣 25 0.79 沈晓东 25 0.79 合计 3,163 100 (四)标的公司的经营情况及业务介绍 实发公司是一家汽车零部件企业,主要为金杯延锋、金杯李尔、 李尔金杯、施尔奇、科奇、派格、弗吉亚、丰田纺织及格拉默等宝马 一级供应商配套汽车内饰塑料件及总成件。 (五)标的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3 月 31 日 总资产 7,215.14 7,290.04 总负债 4,216.15 5,283.67 净资产 2,998.99 2,006.37 2023 年度 2024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6,400.52 1,058.76 净利润 431.26 -107.24 注:2023 年年度及 2024 年 1-3 月的财务指标为经众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的数据,审计报告类型为无保留意见。 三、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沈阳金晨汽车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1 年 1 月 18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127310139218 注册资本:10,0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点:沈阳高新区浑南产业区 55 号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于波 股东: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95% 金杯产业开发总公司 5%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 100% 经营范围:汽车技术的研制、开发、设计、咨询服务、汽车零配 件的开发、生产、销售、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三年发展状况:金晨汽车为金杯汽车的 100%控股的平台公 司,主要业务为汽车技术的研制、开发、设计、咨询服务等。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总资产 净资产 2023 年 12 月 31 日 116,520,984.86 66,514.102.33 2024 年 3 月 31 日 524,392,939.10 84,613,887.81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23 年度 79,250,000.00 -224,928,809.54 2024 年 1-3 月 15,000,000.00 18,099,785.48 注:2023 年年度的财务指标为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计后的数据,审计报告类型为无保留意见。2024 年 1-3 月的 财务指标为未经审计数据。 2、沈阳市中瑞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瑞机械”) 成立时间:2001 年 2 月 16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6702047540Y 注册资本:5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点:沈阳市铁西区强工街 36 号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沈鹤鸣 股东:沈鹤鸣 40% 沈晓东 40% 屈书琴 20% 经营范围:机械设备、汽车零部件、模具制造;汽车零部件、模 具、机械设备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通用零部件加工。(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总资产 净资产 2023 年 12 月 31 日 95,910,606.63 52,950,561.69 2024 年 3 月 31 日 95,536,401.74 52,829,277.27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23 年度 23,340,718.04 18,800,331.45 2024 年 1-3 月 5,203,538.13 -138,784.42 注:2023 年年度及 2024 年 1-3 月的财务指标为未经审计数据。 3、沈鹤鸣 目前的职业和职务:沈阳市中瑞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沈晓东 目前的职业和职务:沈阳市中瑞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与金杯汽车的关系:公司与中瑞机械、沈鹤鸣、沈晓东之间不存 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 其它关系。 四、定价依据及合理性分析 辽宁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联评估”)对实 发公司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的全部股东权益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 辽中联评报字[2024]1060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和 资产基础法对实发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采用收益法得 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4,096.90 万元,比资产基础法测算得出的股 东全部权益价值 4,021.43 万元,高 75.47 万元,高 1.88%。根据评估 目的、企业的获得能力等综合情况,本次评估结果采用资产基础法的 评估结果,即实发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 2024 年 3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 4,021.43 万元。 评估价值与账面价值 2,006.37 万元比较,评估增值 2,015.06 万元, 增值率 100.43%,其中固定资产评估增值 1,431.66 万元,增值率 92.92%,主要原因是多数固定资产的会计折旧年限低于经济耐用年限 导致评估净值增值;无形资产评估增值 579.74 万元,增值率 205.09%, 主要原因是地价上涨导致无形资产增值。 自本次评估的基准日至本公告日,未发生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 响的事项。根据评估报告中的《特别事项说明》,截至评估基准日, 实发公司存在 3,000 万元的长短期借款,涉及到账面原值共计 876.95 万元的 4 项自有房地产抵押;未发现实发公司存在产权瑕疵事项、未 决事项及法律纠纷等不确定因素。 在评估的基础上,交易各方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沟 通且协商一致,确定本次投资金额为 4,185 万元。 五、投资协议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甲方:金晨汽车;乙方:实发公司; 丙方:沈阳市中瑞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丁方:沈鹤鸣、沈晓东; 甲乙丙丁四方拟签署投资协议,甲方作为投资者,拟通过受让丙 方持有的乙方股权及认缴乙方新增资本的方式,持有乙方 51%的股权。 乙方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增加至 3,163 万元。 2、交易安排: (1)丁方作为乙方的股东,已在签署本合同前正式声明放弃优 先购买权。甲方向乙方投资 4,185 万元,通过受让丙方认缴但未实缴 的乙方 38%的股权(对应认缴出资额 950 万元,甲方仅需向乙方履行 对应股权的出资义务)及认缴乙方新增资本 663 万元的方式,取得乙 方 51%的股权。其中 1,613 万元计入乙方实收资本,2,572 万元计入 乙方资本公积,乙方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变更为 3,163 万元。 (2)在各方签署本协议之前,丙方、丁方应作出同意丙方向甲 方转让股权、甲方认缴乙方增资以及修改乙方公司章程的股东会决议; 丁方作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声明;甲方、丙方和丁方就调整乙方 股东会、董事会、监事、经营管理机构及议事规则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并以公司章程修正案的形式进行确定。在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乙 方应按照甲方受让股权及认缴增资部分所对应的出资额向甲方签发 出资证明书,并将甲方持有乙方股权的情况记载于乙方的股东名册。 (3)评估基准日之前丙方和丁方享有乙方股东权利,承担乙方 股东义务;自评估基准日起,甲方、丙方和丁方按照各自持有乙方股 权的比例共同享有乙方股东权利,承担乙方股东义务。 (4)本协议签署后 10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主管登记部门办理 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丙方和丁方积极配合。 (5)乙方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 5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 乙方一次性支付投资款 4,185 万元。 3、甲方投资资金使用: (1)甲方投资资金将用于乙方主营业务拓展,并补充运营流动 资金。 (2)甲方投资资金不得用于偿还乙方及其股东债务等其他用途, 也不得用于非经营性支出或者与公司主营业务不相关的其他经营性 支出;不得用于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和期货交易。 4、公司治理 甲方投资完成后,乙方股东会、董事会、监事、经营管理机构的 审议决策事项及决策流程和生效条件以乙方公司章程的约定为准。 5、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不履行或不全面履 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作出虚假的、有重大遗漏的、令人误解的承 诺和保证,或违反承诺和保证的行为,将构成违约。守约方有权采取 如下一种或多种救济措施以维护其权利: (1)要求违约方实际履行; (2)暂停履行义务,待违约方违约情势消除后恢复履行;守约 方根据此款规定暂停履行义务不构成守约方不履行或迟延履行义务; (3)要求违约方赔偿守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包 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仲裁费、对权利主张进行调查的成本,以及 为避免损失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4)违约方因违反本协议所获得的利益应作为赔偿金支付给守 约方; (5)法律法规或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救济方式。 6、争议解决:凡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各方应 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或无法协商,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 交沈阳仲裁委员会裁决,仲裁适用该会届时生效的仲裁规则。仲裁费 用由败诉一方承担。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7、协议的效力及修改、变更和终止:本协议自各方本人(适用 自然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适用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 效。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应经本协议各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补充 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着聚焦零部件主业,整合公司资源优势原则,公司投资向二级 配套延伸。本次投资宝马二级塑料件供应商实发公司,有利于扩大公 司收入规模,稳固公司自身产业链,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投资后 的实发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孙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七、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但仍然可能受到市场、开发、 效益等方面风险的影响。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采取积极措施予以防 范和应对。 八、其他事项 董事会授权经管层全权办理本次对外投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 于签署《投资协议书》和《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