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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宸股份: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张春明)2024-04-03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2023 年度,作为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
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参加相关会议,恪尽职守、
勤勉尽责,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并发表独立意见,
较好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3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个人主要工作履历
   张春明 男 管理工程博士,高级经济师、会计师、国家会计学
院财务总监资格证,中共党员。历任上海利生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厦门世纪桃源股份有限公司总裁,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总经理,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代码 601200)党委委
员、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等职。自 2022 年 10 月起,任协鑫材料科技
集团公司副总裁兼 CFO。2023 年 6 月起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
   2、独立性自查情况说明
   经过自查,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以下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以外,本人及直
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
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含)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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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或者在公司前 5 名的股东单位任职。
   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和其附属企
业任职,不存在与其存在重大业务往来的情形,也不在与其有重大业
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本人不曾为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各自附属
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
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本人均具备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
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2023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第十一届董事会共召开 3 次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第十
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出席全部 3 次董事会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依法依规出席了上述会议并行使相应表
决权,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自身专
业技能,对相关议案进行专业判断,对提交董事会审议事项未提出否
定意见。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十一届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 次会议,本人作为
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出席了应出席的 2 次审计委员
会会议,并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和表决。
   在履职过程中,我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充分发挥专业特长,
重点围绕公司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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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自 2023 年 6 月履职起至报告期末,未发生与公司内部审计
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的事项。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履职期间,本人对于每次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
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和公司舆情,重点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给
予了大力的支持。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机会
到公司进行了现场办公,报告期内对公司子公司进行了项目考察,及
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本人不定期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
充分了解公司运营情况,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
策。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为 2.5 天。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作为公司第十一届独立董事,2023 年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发生应由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四、自我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
坚持以独立、客观、谨慎为原则,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同公司经营层及中小股东加强沟通和交流,为公司董事会提供
决策参考建议,提高公司决策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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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 年,我将继续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加强各项法规的学习,
与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加强沟通交流,充分了解公司的各项经营情况,
并充分利用自身专业能力及经验为公司发展献计献策,对各类事项作
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和意见,帮助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张春明
                                             2024 年 4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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