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Shenda Co., Ltd.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会议时间:2024 年 6 月 24 日(星期一)下午 13:30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4 年 6 月 2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 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陕西北路 670 号沪纺大厦 4 楼会议厅 召集人: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大会主持:董事长陆志军先生 会议议程: 一、 董事长主持召开会议 二、 介绍股东到会情况,审查会议有效性 三、 宣读股东大会规则 四、 审议议案: 1、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陆志军 2、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瞿元庆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史占中、马颖、郭辉 3、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暨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胡 楠 4、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胡 楠 5、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李 捷 6、 关于公司 2024 年至 2025 年购买理财产品预计的议案 胡 楠 7、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胡 楠 8、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内部控制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胡 楠 9、 关于兑现 2023 年度经营者薪酬考核的议案 陆志军 10、 关于对经营者 2024 年度薪酬考核的议案 陆志军 11、 关于与东方国际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胡 楠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12、 关于公司为下属企业提供 2024 年至 2025 年担保预计的议案 李 捷 13、 关于公司 2024 年至 2025 年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胡 楠 五、 股东发言或提问 六、 表决 七、 休会、表决统计 八、 宣读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九、 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 主持人宣布大会结束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规则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 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特制订本大会规则。 一、 股东大会设立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二、 与会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须认真 履行法定义务,共同维护大会正常秩序。 三、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如有发言或提问要求,请于会议开始前十分钟 填写《股东发言(提问)登记表》,交大会秘书处,由秘书处根据具体情况安排 股东发言或相关人员解答。股东发言请简明扼要,每位股东发言的时间一般不超 过五分钟。 四、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现场会议的表决采用现场记名投票方式,网络投票表决方法请参照本公司发 布的《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场会议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 大会发言或提问。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6 月 24 日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议案一: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会各项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有效保障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在此,我谨代表董事会作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一、 报告期内公司总体情况 2023 年,全球政治经济摩擦和不确定性增强,面对国内外复杂经济形势, 公司采取积极措施,深入推进战略转型综合改革,调整优化公司汽车内饰全球组 织架构,深化全球协作机制,提升核心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为 116.50 亿元、较 2022 年上升 3.75%。公司三大业务板块整体经营平稳:汽车 内饰主要境内企业积极跟进及拓展新能源汽车业务,提升订单档次、提高业务收 入,利润总额实现 1.46 亿元,较 2022 年同比增加 1,249 万元;进出口贸易业务 在近年多项风险管控和强化自身竞争力的措施落地后,实现利润总额 3,158 万元, 较 2022 年同比增加 153 万元;新材料板块主要企业申达科宝销售版图向新地区 拓展,海外订单收入大幅增加,2023 年实现利润总额 552 万元,较 2022 年同比 增加 364 万元。但报告期内由于欧美利率上升、汇率波动及北美劳动力短缺等因 素,公司汽车内饰海外企业成本费用受到较大影响,出现亏损。2023 年公司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 3.47 亿元、较 2022 年增加亏损 1.57 亿元。 二、 董事会日常工作 (一) 董事会召开情况 2023 年,公司一共召开了 12 次董事会,审议了包括投资预计、公司章程与 议事规则等制度修订、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定期报告、内控评价报告、 担保预计、提名董事候选人、补选专业委员会委员、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交 易等事项在内的 65 项议案。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决策过程科学、民主,决策程序合法合规;2023 年未有 公司董事对审议议案提出反对或弃权。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二) 专业委员会召开情况 公司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积极展开工作,充分发挥委员会委员的 业务优势,以其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专业知识,充分讨论、分析与研究公司重大决 策事项,为董事会提供决策建议。2023 年,公司召开了 10 次审计委员会、3 次 提名委员会、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 次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分别对定期 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经营 者薪酬考核、投资项目等事项进行了审议、提交董事会决策,充分发挥专门委员 会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三)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 年 8 月修订)召开 了 1 次独立董事会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交易和聘任财务总监 2 项议案,并将 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切实履行相关职责,认真审阅会议 资料、充分沟通及了解情况、审慎决策,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四)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概况 2023 年,公司召开了 4 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23 项议案,听取报告 1 项。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决议,促进了公 司的稳健发展,有效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 1、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 (单位:除特指外均为万元) 差异率 指标内容 2023 年预计数 2023 年实际数 (%) 营业收入 1,050,000 1,166,772.30 11.12% 营业成本费用 1,060,000 1,203,839.98 13.57% 利润总额 1,000 -36,144.46 -3714.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550 -34,714.83 -1261.37%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一系列深化改革措施,加强全球协同效应,亦积极开拓 新客户、抓住了新能源车发展趋势,使得 2023 年营业收入超过预计完成。但海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外汽车内饰业务因欧美经济低迷,受到欧美利率上升、汇率波动、北美劳动力短 缺及汽车工会罢工影响导致利润总额未达到预计水平。 2、 续聘审计机构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聘任了毕马威华振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内部控制报告审 计机构。 (五) 其他事项 2023 年,公司董事会积极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在披露 2022 年年 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后,均组织召开了业绩说明 会,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出席 会议,通过了解投资者疑惑、回答相关问题,帮助投资者加深对公司所处行业的 认识,加强中小投资者对公司经营情况的了解,促进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关注与 认同。 三、 新年度策略 经过多年布局和区域内部调整与发展,公司已具备多方面优势,如:国内外 稳定的优质整车厂客户关系、欧美原创科技和研发能力、国内企业精细化及智能 化运营管理能力和经验、全球产能布局,以及国内人才、设备、模具、原材料等 效率优势成本洼地等。 公司已制定全球深化改革方案,2024 年开始将围绕“1”个全球总部,以订 单、资金、采购、技术、信息、人员和物流“7”项要素为抓手,落实提升高质 量订单份额、确保资金稳定和风险可控、加强采购供应整合、技术优势集成共享、 信息化安全稳定且高速畅联、打造全球协作团队形成外派力量、整合物流资源优 化成本等具体措施,将区域内的优势、体系内的各项资源更充分地融合互通、更 好地发挥能效,打造出市占额领先、成本可控、人才队伍国际化、技术创新能力 优异、风险防范反应迅速的核心竞争力。 综上所述,公司综合考虑了宏观环境的变化因素、公司各项业务的历史表现 和发展态势、以及公司进一步推进发展战略的整体部署,初步拟订了公司下一年 度的经营计划如下表: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预计 营业收入 1,100,000 营业成本费用 1,099,650 利润总额 3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960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审议。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6 月 24 日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议案二: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2023 年,公司监事会一如既往地本着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认真履行 了《公司法》等有关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赋予监事会的各项职责,现将 2023 年监事会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 召开监事会会议和决议情况 2023 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7 次会议,会议审议议案的具体情况如下: 1、2023 年 3 月 1 日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 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可行性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与关联方签署<股份认购合同之补 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2023 年 4 月 26 日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 年度财务决算暨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关于 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 2022 年度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关于东方国际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2022 年度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公司 2023 年至 2024 年购买 理财产品预计的议案》、《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3、2023 年 6 月 14 日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 Auria Solutions Ltd.回购 International Automotive Components Group Europe S.a.r.l.所持其 30%股权并减资暨关联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交易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2023 年 8 月 15 日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旭申高级时装有限公司对外出租厂房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5、2023 年 8 月 29 日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东方国际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6、2023 年 10 月 30 日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7、2023 年 12 月 13 日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 1-10 月日常关联交易 执行情况及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二、 监事会对 2023 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督情况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列席相关董事会会议,依法监督董事会审议并提交股 东大会的各项议案。监事会认为,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各项 决议的要求,确实执行了各项决议,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并且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经营班子执行公司 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情况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检查和监督。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报告已经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在审阅的基础上,认为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报 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 3、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 2023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及其他关联交易,关切关联 交易的公允性和合理性,披露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障广大股东的 合法权益和知情权。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监事会认为:根据审阅提供的相关资料,公司 2023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 及其他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事项 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告比较客观、合理,未见有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 润或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计提减值准备 监事会认为,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 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 5、会计政策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依据相关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目的。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6、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 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的安全,并编制相 关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相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 7、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 公司监事会审阅了《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 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 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对纳入内部控制评价范围的业务 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董事会制作的《2023 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况。 三、 公司监事会 2024 年度工作计划 2024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恪尽职守,落实工作,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发挥好监事会的监督保障作用,切实 履行职责,维护公司股东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审议。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6 月 24 日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史占中) 作为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达股份”、“公司”)的独立董 事,我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 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对董事会审议的重 大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史占中,男,1968 年 5 月出生,现任本公司第十一届独立董事、上海交通 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研究中心主任,湖北均瑶大健 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独立董事,我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股 东单位及其关联企业担任任何职务,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履职情况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独立董 是否连续 本年应参 亲自 出席股东 事姓名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两次未亲 加董事会 出席 大会的次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自参加会 次数 次数 数 议 史占中 12 11 9 1 0 否 1 我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项 决策均履行了相关程序,我对董事会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弃权、反对 或异议的情况。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主任委员,我严格按照公司制订的各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开展专门委员会工作。我对本年度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 议并投出同意的表决票,亦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如下: 提名委员会 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共计召开 3 次) (共计召开 3 次) (共计召开 1 次) 应参加次数 实际参加次数 应参加次数 实际参加次数 应参加次数 实际参加次数 3 3 3 3 1 1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需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 做到了解相关信息、认真审核议案内容,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形式 表决权,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制度,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事前认 可或独立意见。2023年,本人未行使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 东大会、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或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沟通情况 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积极保持联系,定期听取公司内部审计就工作汇报 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年 度审计安排、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报告及年度财务与经营情况等进行沟通与交流; 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中充分发挥作用。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的方式,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与中小股东交流; 在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时,重视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六)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年审会计师沟通会等会议 期间及参加公司安排的投资项目现场考察等方式,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和考察, 听取相关负责人的汇报并查阅资料,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董事会和股 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等,对重点事项主动问询,运用专业知识提供专业、客观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意见,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 事项进展情况。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 传递,为本人履职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不存在 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重点关注了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现 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内部控制、修订《公司章程》、会计政策变更、 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等事项的执行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我们审议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以及其他多项关联交易议案。 公司各项关联交易属正常交易范围,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 司发展需求,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均执行 了关联董事回避制度,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 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二) 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不涉及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 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不涉及公司被收购的情形。 (四)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高度重视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议与披露。 本人与年审会计师保持了有效沟通,与管理层就会计师提示关注的问题进行了交 流,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 审查,并向公司提出报告表述的修订及完善建议,旨在帮助投资者更加全面清晰 地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本人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 告中的财务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建 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公司在经营成果真实性、经营业务合规性、内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部控制有效性方面达到了内部控制目标,保障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 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继续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机构。本人对第十一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和《关于续聘2023年度内部控制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 并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 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胡楠女士为财务总监。本人作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和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认为,本次聘任财务总监的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聘任的财务总监具备与其行使职 权相适应的任职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的情形,不存在被中 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等。 (七) 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不涉及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 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对总经 理、董事候选人李捷先生、副总经理候选人朱逸华先生的提名事项和任职资格进 行了事前审核。经审查相关候选人简历,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任职资格要求。聘任提名、审查、审议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独 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关于兑现2022年度经营者薪酬考核的议案》中制定的考核指标和办法对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进行2022年度薪酬考核;同时,对董事长和总经理2023年度 的考核指标、考核办法作出提议。我认为议案相关内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有助 于提升经营者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议案表决程序执行了关联董事回避制度,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的情形。 (十) 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 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不涉及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 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 计划的情形。 四、 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报告期内,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审慎、独立、积极有效地 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发 展,树立公司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4年,我将更加深入的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加强与公司董、 监、高的沟通与合作,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不断学习法律法规 以及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充分发挥专业能力,持续维护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史占中 2024 年 6 月 24 日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马颖) 作为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达股份”、“公司”)的独立董 事,我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 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对董事会审议的重 大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马颖,女,1972 年 10 月出生,现任本公司第十一届独立董事、上海交通大 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兼聘教授,中国金融研究院研究员、银联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及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独立董事,我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股 东单位及其关联企业担任任何职务,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履职情况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独立董 是否连续 本年应参 亲自 出席股东 事姓名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两次未亲 加董事会 出席 大会的次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自参加会 次数 次数 数 议 马颖 12 12 9 0 0 否 4 我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项 决策均履行了相关程序,我对董事会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弃权、反对 或异议的情况。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我严格按照公司制订的各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他相关法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律法规的规定,开展专门委员会工作。我对本年度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 议案均未提出异议并投出同意的表决票,亦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出席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共计召开 10 次) (共计召开 3 次) (共计召开 1 次) (共计召开 1 次) 应参加 实际参加 应参加 实际参加 应参加 实际参加 应参加 实际参加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10 10 3 3 1 1 1 1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需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 做到了解相关信息、认真审核议案内容,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形式 表决权,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制度,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事前认 可或独立意见。2023年,本人未行使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 东大会、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或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沟通情况 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积极保持联系,定期听取公司内部审计就工作汇报 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年 度审计安排、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报告及年度财务与经营情况等进行沟通与交流; 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中充分发挥作用。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的方式,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与中 小股东交流;在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时,重视5%以下股 东的表决情况。 (六)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业绩预告讨 论会、年审会计师沟通会等会议期间及参加公司安排的投资项目现场考察等方式, 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和考察,听取相关负责人的汇报并查阅资料,深入了解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的生产经营情况、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等,对重点事项主动问询,运 用专业知识提供专业、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 事项进展情况。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 传递,为本人履职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不存在 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重点关注了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现 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内部控制、修订《公司章程》、会计政策变更、 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等事项的执行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我们审议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以及其他多项关联交易议案。 公司各项关联交易属正常交易范围,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 司发展需求,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均执行 了关联董事回避制度,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 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二) 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不涉及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 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不涉及公司被收购的情形。 (四)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高度重视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议与披露。 本人与年审会计师保持了有效沟通,与管理层就会计师提示关注的问题进行了交 流,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 审查,并向公司提出报告表述的修订及完善建议,旨在帮助投资者更加全面清晰 地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本人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 告中的财务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公司在经营成果真实性、经营业务合规性、内 部控制有效性方面达到了内部控制目标,保障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 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继续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机构。本人对第十一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和《关于续聘2023年度内部控制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 并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 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胡楠女士为财务总监。本人作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认为,本次聘任财务总监的审议 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聘任的财 务总监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 任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等。 (七) 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不涉及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 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提名委员会委员对总经理、 董事候选人李捷先生、副总经理候选人朱逸华先生的提名事项和任职资格进行了 事前审核。经审查相关候选人简历,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 任职资格要求。聘任提名、审查、审议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独立 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关于兑现 2022年度经营者薪酬考核的议案》和《关于对经营者2023年度薪酬考核的议案》 进行了事前审核。公司根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关于兑现2022年度经营者薪酬考核的议案》中制定的考核指标和办法 对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进行2022年度薪酬考核;同时,对董事长和总经理2023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年度的考核指标、考核办法作出提议。我认为议案相关内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 有助于提升经营者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议案表决程序执行了关联董事回避制度,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 (十) 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 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不涉及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 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 计划的情形。 四、 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报告期内,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审慎、独立、积极有效地 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发 展,树立公司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4年,我将更加深入的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加强与公司董、 监、高的沟通与合作,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不断学习法律法规 以及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充分发挥专业能力,持续维护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马颖 2024 年 6 月 24 日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郭辉) 作为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达股份”、“公司”)的独立董 事,我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 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对董事会审议的重 大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郭辉,男,1981 年 5 月出生,现任本公司第十一届独立董事、上海工程技 术大学上海新能源汽车振动噪声评价与控制公共服务平台副主任。 作为独立董事,我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股 东单位及其关联企业担任任何职务,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履职情况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独立董 是否连续 本年应参 亲自 出席股东 事姓名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两次未亲 加董事会 出席 大会的次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自参加会 次数 次数 数 议 郭辉 12 12 9 0 0 否 2 我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项 决策均履行了相关程序,我对董事会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弃权、反对 或异议的情况。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我严格按照公司制订的各委员会 工作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专门委员会工作。我对本年度公司董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并投出同意的表决票,亦不存在反对、 弃权的情况。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如下: 薪酬与考核委 战略与投资决策(共 独立董事专门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员会 计召开 3 次)委员会 会议 (共计召开 10 (共计召开 3 (共计召开 1 (共计召开 1 次) 次) 次) 次) 应参 实际 应参 实际 应参 实际 应出参 实际参加 应参 实际 加次 参加 加次 参加 加次 参加 加数 次数 加次 参加 数 次数 数 次数 数 次数 数 次数 10 10 3 3 1 1 3 3 1 1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需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 做到了解相关信息、认真审核议案内容,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形式 表决权,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制度,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事前认 可或独立意见。2023年,本人未行使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 东大会、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或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沟通情况 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积极保持联系,定期听取公司内部审计就工作汇报 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年 度审计安排、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报告及年度财务与经营情况等进行沟通与交流; 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中充分发挥作用。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的方式,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与中小股东交流; 在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时,重视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六)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年审会计师沟通会等会议 期间及参加公司安排的投资项目现场考察等方式,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和考察, 听取相关负责人的汇报并查阅资料,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董事会和股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等,对重点事项主动问询,运用专业知识提供专业、客观的 意见,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 事项进展情况。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 传递,为本人履职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不存在 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重点关注了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现 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内部控制、修订《公司章程》、会计政策变更、 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等事项的执行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我们审议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以及其他多项关联交易议案。 公司各项关联交易属正常交易范围,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 司发展需求,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均执行 了关联董事回避制度,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 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二) 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不涉及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 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不涉及公司被收购的情形。 (四)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高度重视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议与披露。 本人与年审会计师保持了有效沟通,与管理层就会计师提示关注的问题进行了交 流,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 审查,并向公司提出报告表述的修订及完善建议,旨在帮助投资者更加全面清晰 地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本人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 告中的财务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公司在经营成果真实性、经营业务合规性、内 部控制有效性方面达到了内部控制目标,保障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 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继续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机构。本人对第十一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和《关于续聘2023年度内部控制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 并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 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胡楠女士为财务总监。本人作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认为,本次聘任财务总监的审议及表 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聘任的财务总 监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的 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等。 (七) 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不涉及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 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提名委员会委员对总经理、 董事候选人李捷先生、副总经理候选人朱逸华先生的提名事项和任职资格进行了 事前审核。经审查相关候选人简历,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 任职资格要求。聘任提名、审查、审议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独立 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对《关于兑 现2022年度经营者薪酬考核的议案》和《关于对经营者2023年度薪酬考核的议案》 进行了事前审核。公司根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关于兑现2022年度经营者薪酬考核的议案》中制定的考核指标和办法 对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进行2022年度薪酬考核;同时,对董事长和总经理2023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年度的考核指标、考核办法作出提议。我认为议案相关内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 有助于提升经营者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议案表决程序执行了关联董事回避制度,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 (十) 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 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不涉及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 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 计划的情形。 四、 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报告期内,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审慎、独立、积极有效地 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发 展,树立公司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4年,我将更加深入的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加强与公司董、 监、高的沟通与合作,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不断学习法律法规 以及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充分发挥专业能力,持续维护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郭辉 2024 年 6 月 24 日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议案三: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暨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我向本次股东大会作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暨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请审议。 一、2023 年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23 年度预算 项目(万元) 23 年度实际数 完成率 2022 年实际 变动情况 增减率 数 主营业务收入 1,048,402 1,164,980 111.12% 1,122,909 42,071 3.75% 利润总额 1,000 -36,144 未完成 -19,586 -16,558 不适用 归母净利润 -2,550 -34,715 未完成 -19,065 -15,650 不适用 净资产收益率(%) -0.73% -11.21% 未完成 -5.98% -5.23% 不适用 应收账款净额 157,500 175,871 111.66% 171,074 4,797 2.80%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天) 54 54 完成 55 -1 -0.93% 存货净额 84,312 85,500 101.41% 76,068 9,432 12.40% 存货周转天数(天) 33 29 完成 27 2 7.37% 资产负债率(%) 63.80 67.54 未完成 68.10 -0.55 -0.81% 经营性现金净流量 4,000 -14,337 未完成 34,370 -48,707 -141.71% (一)与预算相比:收入完成预算、利润未完成预算,财务指标中经营性 现金净流量未完成预算 1、本年主营业务收入 116.50 亿元,完成预算指标的 111%。利润总额-3.61 亿元,归母净利润-3.47 亿元,未完成预算。 尽管外部环境的不利影响对公司产生了一定冲击,但由于市场回暖、出口利 好因素等的影响,2023 年公司收入完成情况仍好于预算;利润指标未能完成预 算,主要是境外企业亏损超过预期。境外企业亏损主要是北美部分工厂劳动力短 缺,严重影响了工厂运营,造成利润偏离预算较大;此外,2023 年 11 月和 12 月美元相对于欧元出现较大幅度贬值,公司欧元借款金额的汇兑损失增加。 2、营运和资金指标:应收账款净额为 17.59 亿元超过预算指标;但应收账 款周转天数完成预算。存货 8.55 亿元,基本完成预算;存货周转天数实际为 29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天,较预算加快 4 天。经营性现金净流量为-1.43 亿元,未完成预算。 3、资产负债率指标:2023 年期末资产负债率为 67.54%,未完成预算。 (二)与上年同期相比:营收规模稳定增长,但亏损情况大于同期。 1、本年主营业务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 4.21 亿元,同比增长 3.75%。 利润总额较同期多亏损 1.66 亿元,主要是因为境外公司 Auria 在北美地 区的部分工厂,因劳动力短缺带来对部分工厂运营的不利影响较大;同时,同期 相比,欧元升值、升息带来了利息大幅度增长和汇兑损失,导致 Auria 亏损超过 上年同期。 2、营运和资金指标:应收账款较去年同期增加 4,797 万元,周转天数较去 年加快 1 天。存货较去年同期增加 9,432 万元,较去年慢 2 天。经营性现金净流 量较同期相比增加流出 4.87 亿元,主要是由于 2023 年度北美工厂的劳动力短缺 造成的工厂运营下降,成本增加。 3、资产负债率指标:2023 年期末资产负债率为 67.54%,与去年同期相比略 有下降,降低了 0.55 个百分点。 二、财务情况汇报 (一)资产情况 指标 2023 年期末 2022 年期末 差额 资产总额 1,080,973 1,037,203 43,770 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 216,791 183,383 33,408 应收账款 175,871 171,074 4,797 存货 85,500 76,068 9,432 预付账款 29,844 28,898 946 负债总额 730,108 706,286 23,822 银行借款 332,239 290,302 41,937 应付款项 195,706 206,232 -10,527 合同负债 28,565 35,252 -6,687 所有者权益 350,865 330,917 19,948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318,358 311,100 7,258 资产负债率(%) 67.54 68.10 降低 0.55 个百分点 流动比率(%) 106.23 77.89 提高到 1 以上 与去年同期相比,公司营业收入水平较去年同期有所上升,主要是市场回暖, 汽车内饰板块境外公司的收入较去年同期有增长;同时,得益于公司于 2023 年 7 月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公司资产总额较去年同期有所增 加。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二)负债及偿债能力情况 公司 2023 年资产负债率较上年略有降低,相对稳定。银行借款较上年增加, 主要是总部和 Auria 借款增加,同时受汇率影响较大。公司 2023 年流动比率较 去年有所提高且大于 1,短期流动性较好。 (三)销售和盈利能力情况 1、主营业务收入 各板块主营业务收入完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各板块 预算数 2023 年实际 完成率 2022 年实际 增减率 外贸板块 300,900 341,590 113.52% 368,433 -7.29% 汽车内饰板块 874,000 818,149 93.61% 754,896 8.38% 国内 221,600 222,060 100.21% 223,282 -0.55% 海外 655,662 598,838 91.33% 534,145 12.11% 抵消 -3,262 -2,749 -2,530 新材料板块 14,200 17,150 120.77% 11,671 46.95% 总部及其他 -140,698 -11,909 -12,091 合计 1,048,402 1,164,980 111.12% 1,122,909 3.75% 注:表内数据及后续的数据分析皆为板块内抵消内部交易后的数据 公司业务受到了北美劳动力短缺、加息、汇率波动、汽车市场波动等多重不 利因素的影响,公司通过成立全球管理委员会推进全球协作、降本增效,完成 Auira 借款币种替换降低利率等系列措施,2023 年超预算完成主营业务收入。其 中:外贸、境内汽车内饰板块和新材料板块的主营业务收入均完成或超额完成预 算。汽车内饰板块境外企业受欧美汽车市场产量比预计下降的影响,主营业务收 入未能完成预算。 汽车内饰板块:汽车内饰板块整体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81.81 亿元,完成预算 的 93.61%,但较去年同期增加 6.33 亿元,其中: 国内汽车内饰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22.21 亿元,完成了预算,较去年同期 基本持平。 境外企业,Auria 实现收入约人民币 59.88 亿元,完成预算的 91%,比预算 减少 5.68 亿元人民币。本期 Auria 的收入与预算相比,部分车型项目的销量较 预算下降影响收入减少。 外贸板块: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34.16 亿元,超额完成预算指标,但主营业务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收入同比下降了 2.6 亿元。主要是受到整体环境影响,出口数据比同期下降逾两 成。 新材料板块:新材料板块累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1.72 亿元,超额完成预算 指标,较同期有大幅提升。主要是 2022 年的外部冲击影响于报告期内缓解,同 时争取的海外大客户订单带来了收入增加。 2、利润总额 项目 2023 年实际 2022 年实际 增减率 外贸板块 3,158 3,005 5.09% 汽车内饰板块 -44,517 -24,639 不适用 其中:国内 14,620 13,370 9.35% 海外 -59,137 -38,009 不适用 新材料板块 552 188 193.93% 资产管理中心 2 1 71.90% 总部及其他 4,662 1,859 150.71% 合计 -36,144 -19,586 不适用 注:汽车内饰板块中,海外数据包含傲锐权益法等的抵消,国内数据包含权益法;申达科技 数据纳入汽车内饰板块。总部及其他包括总部、投资和板块间抵消。 外贸板块:随着外贸板块综合改革措施的落地,外贸主要企业明确客商准入 标准,前置风险控制,提升业务质量;同时汇率变化对出口贸易有利,因此尽管 收入较去年下降,但收益情况好于去年同期,并超额完成预算。 汽车内饰事业部:国内企业保持较好的盈利,但海外企业的亏损超过预期。 本期亏损 4.45 亿元,其中国内企业盈利 1.46 亿元,海外总体亏损 5.91 亿元。 国内企业盈利情况优于上一年。海外主要由于北美劳动力短缺造成部分工厂运营 受到较大不利影响,同时欧州央行加息、美元相对欧元的贬值带来汇率波动等因 素综合叠加,Auria2023 年度亏损 5.40 亿元人民币,亏损相较上年同期增加。 新材料板块:收入增长,加之提高成品率、优化配方等措施降低了成本,2023 年经营情况较 2022 年有大幅度好转,利润增加。 三、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 本公司 2023 年度报告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 册会计师王齐、徐文彬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四、2024 年度财务预算 项目 2024 年预算(万元) 营业收入 1,100,000 营业成本费用 1,099,650 利润总额 35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960 注:上述计划不构成对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审议。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6 月 24 日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议案四: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经毕马威华振(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母 公司)2023 年税后净利润为 39,403,704.93 元,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加结 余未分配利润-79,617,746.96 元,2023 年度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 -40,214,042.03 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 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鉴于公司 2023 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公司 2023 年度不满足规定的利 润分配条件。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审议。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6 月 24 日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议案五: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审议。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6 月 24 日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议案六: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至 2025 年购买理财产品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本公司章程及其他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 2024 年至 2025 年购买理财产品预计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现金资产的收 益,在确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拟合理使用暂时闲置 的自有资金购买由银行等合格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可 控的理财产品。 (二)投资金额 公司和子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合计金额(包含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 金额)在授权有效期内累计购买发生额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且理财的单日最 高余额上限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三)资金来源 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是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暂时闲置自有 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基础上将公司临时闲置资金用于购买银行等 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 1、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所需; 2、理财产品须选择本金安全及稳健收益的种类; 3、理财主体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部子公司; 4、子公司购买每笔理财产品必须报请公司批准; 5、符合公司投资理财产品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6、授权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审批办理购买理财产品具体事宜; 7、公司与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投资期限 上述投资金额使用期限及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该事项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对理财产品严格把关、审慎决策,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收益率稳健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波动较大,不排除 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及相关风险因素的影响,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 性。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对购买理财 产品的决策、审批和执行等方面进行严格把控,将方案编制与审批岗位、操作与 审批岗位、办理与款项支付岗位等实施不相容岗位分离;并由公司审计风控部门 对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 上实施,公司开展的委托理财业务,主要通过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低风 险理财产品取得理财收益,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不会影响公司日常 资金使用及业务开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审议。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6 月 24 日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议案七: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 应尽职责。公司拟继续聘任毕马威华振担任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审计的会计 师事务所。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2 年 8 月 18 日在北京成立,于 2012 年 7 月 5 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 年 7 月 10 日取得工 商营业执照,并于 2012 年 8 月 1 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 东 2 座办公楼 8 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 234 人,注册会计师 1,121 人, 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260 人。 毕马威华振 2022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 41 亿元,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39 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9 亿元, 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 19 亿元)。 毕马威华振 2022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 80 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 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 4.9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 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 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文化、体育和娱乐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业。毕马威华振 2022 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41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人民币 2 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 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2023 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 毕马威华振按 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 270 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曾受到一次出 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涉及四名从业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 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 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 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齐先生,2008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 计师资格。王齐先生 2002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从 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王齐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 15 份。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徐文彬先生,2016 年取得中国注册 会计师资格。徐文彬先生 2015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从 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徐文彬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 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虞晓钧先生,1999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虞晓钧先生 1996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199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 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虞晓钧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 11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 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 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 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 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费用为 218 万元,预计公司主审会计 事务所的 2024 年年报审计费用不高于 218 万元(含本数)。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不高于 218 万元(含本数)的范围内与拟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具 体商议确定 2024 年年报审计费用。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审议。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6 月 24 日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议案八: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内部控制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报告审计机构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毕马威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 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因此公司拟继续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报告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具体情 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2 年 8 月 18 日在北京成立,于 2012 年 7 月 5 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 年 7 月 10 日取得工 商营业执照,并于 2012 年 8 月 1 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 东 2 座办公楼 8 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 234 人,注册会计师 1,121 人, 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260 人。 毕马威华振 2022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 41 亿元,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39 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9 亿元, 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 19 亿元)。 毕马威华振 2022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 80 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 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 4.9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 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文化、体育和娱乐 业。毕马威华振 2022 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41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人民币 2 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 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2023 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 毕马威华振按 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 270 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曾受到一次出 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涉及四名从业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 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 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 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齐先生,2008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 计师资格。王齐先生 2002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从 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王齐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 15 份。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徐文彬先生,2016 年取得中国注册 会计师资格。徐文彬先生 2015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从 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徐文彬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 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虞晓钧先生,1999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虞晓钧先生 1996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199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 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虞晓钧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 11 份。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 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 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 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费用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 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 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公司 2023 年内部控制报告审计费用 99 万元,预计公司主审 会计师事务所的 2024 年内部控制报告审计费用不高于 99 万元(含本数)。公司 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不高于 99 万元(含本数)的范围内与拟聘用会 计师事务所具体商议确定 2024 年内部控制报告审计费用。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审议。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6 月 24 日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议案九: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兑现 2023 年度经营者薪酬考核的议案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议对 2023 年任期内董事长、总经理进行 2023 年度薪酬考核。 一、 年度基本绩效考核情况 经济指标考核项目 得分情况 主营业务收入 利润总额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0.55 应收帐款周转天数(天) 存货周转天数(天)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 2023 年度绩效薪=2023 年度收入标准×30%×0.55 二、 其他考核部分 根据董事长、总经理当年的工作表现与工作业绩,董事会可讨论通过可给予 特别奖励。根据“安全生产履职考核办法”规定,对安全签约责任人进行附加考 核。 三、 年度绩效考核结果 2023 年度绩效奖励=2023 年度收入标准×30%×0.55+其他考核奖励。 四、 其他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实施年薪制,包括月岗位薪和 绩效奖励。其中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年度收入标准为 50~60 万元,年度收入标准 的 70%为月岗位薪按月分摊发放,30%为绩效奖励视奖惩情况发放。 企业其他高管人员的收入授权董事长、总经理根据各成员的工作业绩和难度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确定,一般在主要经营者年度收入标准的 0.5-1.0 系数范围内核定,所有奖励资 金在公司工资总额中列支。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审议。与本议案有利害关系的股东应放弃 在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的投票权。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6 月 24 日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议案十: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经营者 2023 年度薪酬考核的议案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为了更好地加强对企业经营者的绩效考核管理,充分调动经营者的工作积极 性和创造性,确保完成董事会提出的 2024 年工作规划和效益目标,现提议按以 下办法对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进行薪酬考核。 一、 年度基本绩效考核 (一) 指标考核 考核项目 指标 单位 营业收入 1,100,000 万元 利润总额 350 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960 万元 二、 考核办法 考核包括基本绩效考核、净利润超额考核、其他考核等。 1、基本绩效考核的兑现规定: 年度收入标准×30%×经济指标得分。 其中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年度收入标准为 50~60 万元,年度收入标准的 70% 为月岗位薪按月分摊发放,30%为绩效奖励视奖惩情况发放。 2、净利润超额考核兑现规定: 净资产回报率超过 6.0%以上部分按 1%~5%提取奖励,净利润超额奖励={(经 常性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非经常性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30%)-[年初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非经常性归属于母公司的净 利润×70%)]/2×6.0%}×(1%~5%),当年兑现 50%,余额到任期结束,经任期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审计后视审计结论情况再定。 3、其他考核: 根据董事长、总经理当年的工作表现与工作业绩,董事会可讨论通过可给予 特别奖励。根据“安全生产履职考核办法”规定,对安全签约责任人进行附加考 核。 4、薪酬考核总数(含税)=1+2+3 企业其他高管人员的收入授权董事长、总经理根据各成员的工作业绩和难度 确定,所有薪酬在公司工资总额中列支。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审议。与本议案有利害关系的股东应放弃 在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的投票权。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6 月 24 日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议案十一: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东方国际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为加强资金管理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公司与关联方东方国际集团财务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国际财务公司”、“财务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金 融服务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服务协议》”、“协议”、“本协议”),由其为公司 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东方国际财务是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国际集团”) 之子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2 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批准 成立,系为东方国际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申达股份作为东方国际集团成员单位之一、为加强资金管理和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与东方国际财务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金融服务框 架协议》,由其为本公司及本公司之控股企业提供存款、贷款、结算及国家金融 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可从事其他本外币金融服务。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企业概况 (1)上海申达(集团)有限公司 名称 上海申达(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叶卫东 成立日期 1995 年 2 月 27 日 注册资本 84765.9 万人民币 注册地 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 757 号 1 号楼 1 楼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上海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00%。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 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 主要经营业务 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 和“三来一补”业务,开展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国内贸易 (除专项规定外),物业管理,商务咨询,停车场(库)经营, 房地产经纪,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2 年度期末总资产为 209,699.64 万元,归母净资产为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经 105,447.35 万元; 审计) 2022 年度营业收入为 1,004.77 万元,归母净利润为 9,594.56 万元。 (2)东方国际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名称 东方国际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 季胜君 成立日期 2017 年 12 月 15 日 注册资本 100,0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 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 1488 号 3 号楼 3 楼 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51%;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上海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49%。 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主要经营业务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023 年期末总资产为 1,139,085.30 万元、归母净资产为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经 123,377.70 万元; 审计) 2023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为 23,021.73 万 元 、 归 母 净 利 润 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5,468.60 万元。 (3)上海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名称 上海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 童继生 成立日期 2001 年 12 月 17 日 注册资本 1,116,113.24 万元 注册地 虹桥路 1488 号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96.6487%。 资产经营与管理、实业投资、纺织产品的制造、销售、技术服 主要经营业务 务、经营贸易,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2 年期末总资产为 3,750,853.12 万元、归母净资产为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经 859,362.25 万元; 审计) 2022 年度营业收入为 4,823,373.24 万元、归母净利润为 37,126.23 万元。 (4)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名称 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童继生 成立日期 1994 年 10 月 25 日 注册资本 1,000,0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 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 1488 号 1 号楼 1 层 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持股 59.4066%;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34%; 上海市财政局持股 6.60%。 主要经营业务 经营和代理纺织品、服装等商品的进出口业务,承办中外合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经营、合作生产、三来一补业务,经营技术进出口业务和轻纺、 服装行业的国外工程承包业务、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对外派遣 各类劳务人员,承办国际货运代理业务,产权经纪,自有房屋 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2022 年期末总资产为 6,270,182.30 万元、归母净资产为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经 1,757,533.05 万元; 审计) 2022 年度营业收入为 8,988,909.30 万元、归母净利润为 47,202.71 万元。 2、股权控制关系结构 截至本次会议召开日,申达集团与上海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 司 55.52%股权,东方国际集团间接持有申达集团 96.6487%的股权、持有东方国 际财务公司 51%股权,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上海市国资委”) 和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东方国际集团 93.4%的股权。股权控制关 系结构图如下: 注:经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资委、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将上海市国资委持有的 东方国际集团 6.6%的国有股权一次性划转给上海市财政局持有。上述事项,公司已于 2021 年 1 月 5 日在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载了相关公告。截 至本次会议召开日,上述股权划转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合同主体及签订时间 甲方: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宁路 1500 号 法定代表人:陆志军 乙方:东方国际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虹桥路 1488 号 3 号楼 法定代表人:季胜君 签订时间:2024 年 4 月 26 日 (二) 《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1、业务内容 财务公司为申达股份及各附属企业提供存款、贷款、结算及经国家金融监督管 理总局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本外币金融服务。 (1)存款业务:申达股份及各附属企业在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含 利息)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合计不超过 60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 资产负债表资产总额的 50%。 (2)贷款业务:财务公司向申达股份及各附属企业提供的每日最高未偿还贷 款及票据贴现业务余额(含利息)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合计不超过 20 亿元,且不 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50%。 (3)其他金融业务: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的经 营和发展需要,财务公司向申达股份及各附属企业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代理类业务、 外汇业务、清算业务、咨询顾问类等中间业务,所收取的费用每年度累计不超过 人民币 2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 2、业务原则 (1)存款服务:财务公司承诺吸收申达股份及各附属企业存款的利率,不低 于当时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公布的同种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亦不低于同期中国其他 主要商业银行同种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且不低于财务公司吸收第三方同种类存款 的存款利率。同时,申达股份并无任何强制性义务须将其自有资金存款至财务公 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2)贷款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及贴现、非融资性保函等):财 务公司承诺向申达股份及各附属企业发放贷款的利率,不高于当时中国人民银行 统一公布的同种类贷款的贷款利率,亦不高于同期中国其他主要商业银行同种类 贷款的贷款利率,且不高于财务公司向第三方发放同种类贷款的贷款利率。 (3)其他金融服务:除存款和贷款服务外,财务公司承诺向申达股份及各附 属企业提供其他金融服务的收费标准,不高于当时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就该类型服 务所规定的收费标准(如有),且不高于财务公司向同信用级别第三方提供的同 种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4)财务公司向申达股份及各附属企业发放的贷款以及担保事项,依照各主 体之间就借款、担保所签订的具体合同确定。 (5)财务公司承诺从未并且今后也将不会要求申达股份及各附属企业向其提 供任何非商业性的利益和优惠条件。 在遵守本协议的前提下,甲方与乙方应分别就相关具体金融服务项目进一步 签订具体合同以约定具体交易条款,该等具体合同必须符合本协议的原则、条款 和相关的法律规定。 3、违约责任 协议双方均须恪守本协议各项条款的约定,如出现违约事件,则违约方应承 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但遇有不可抗力事件除外。 4、争议的解决 由于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任何争议,本协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在争议发生后 30 日内仍不能通过协商解决,则双方均同意将该争议提交上海 仲裁委员会,按照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上海进行仲裁。 5、其他事项 (1)本协议由财务公司与申达股份签署,但其效力及与双方存在交易的各 附属企业。 (2)本协议有效期自申达股份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三年止。本协议有效期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届满后,在符合国家法律及有关规定下,本协议将继续续展,并经申达股份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财务公司或申达股份给予对方提前三个月之书面通知 终止本协议为止。 (3)本协议于申达股份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经财务公司和申达股份的法 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盖章后正式生效。 (4)本协议下不涉及具体的费用问题,以双方另行签订的业务协议为准。 (5)本协议全部取代甲、乙双方之前所达成任何口头或书面约定、协议、 合同、条款、条件或承诺。关于金融服务事宜的全部约定圴以本协议为准。在本 协议生效前的任何口头或者书面的金融服务内容的条款、协议、合同随即终止。 四、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东方国际财务公司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监管,在获准范围内,按其运营 要求提供服务;客户仅限于成员单位,故其风险相对可控。其为公司提供相关金 融服务时的条件,同等或优于公司向其他商业银行办理相同业务的条件。 本次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 和融资风险;不存在控股股东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况、不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 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公司在与东方国际财务公司发生具体业务前将另行签订业务协议,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与东方国际财务公司商议、签署具体业务协议。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审议。与本议案有利害关系的股东应放弃 在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的投票权。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6 月 24 日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议案十二: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下属企业提供 2024 年至 2025 年担保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情况概述 根据《上市规则》、其他相关法律规范,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时 考虑到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和实际控制企业实际生产经营中的资金需求,为提高 公司决策效率,公司2024年至2025年为下属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的全资企业 提供合计余额不超过28.23亿元人民币的银行贷款或综合授信担保。 (二)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担保额 被担保 担保 度占上 方最近 2024年至 担保预 是否 是否 担保 被担保 方持 截至目前担保 市公司 一期资 2025年拟担 计有效 关联 有反 方 方 股比 余额 最近一 产负债 保额度 期 担保 担保 例 期净资 率 产比例 对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的全资企业的担保预计 上 海 申 达 上海申达 股 份 进出口有 100% 84.00% - 27,000万元 8.48% 自公司 否 否 有 限 限公司 股东大 公司 会审批 上 海 24,513万欧元 255,300 万 通过之 申 达 Auria 7,000万人民币 元人民币 日起12 股 份 Solutio 100% 108.85% (折人民币合 (或等值的 80.19% 个月内 否 否 有 限 ns Ltd. 计 196,539.42 任何其他货 公司 万元) 币)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将上述担保中的正常流动资金银行贷款(转期和续借)或 综合授信担保的有关文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签署;将上述担保中的项目贷款担保 和新增额度流动资金银行贷款或综合授信担保的有关文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双签。 上述担保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拟提供超过前述担保预计以外的担保,应提交董事会另行审议,如有必 要,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请见附件。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每笔担保业务在发生时签署相关协议。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披 露义务。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担保预计主要为满足下属子公司日常业务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发 展。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公司能够及时掌握其经营情况、资 信状况、现金流向及财务变化等情况,整体风险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次会议召开日,公司累计为下属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的全资企业 的担保余额为19.65亿元,(外币金额以2024年5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 中间价折算成人民币),上述担保余额合计占公司2023年度期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61.74%。上述担保均未逾期。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审议。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6 月 24 日 附件:被担保人情况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附件:被担保人情况 持股比例(%)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万元) 法定代 被担保人名称 注册地 经营范围 直接 间接 表人 资产负债率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银行贷款总额 流动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持股 持股 (%) 上海申达进出口 有 100 上海市 张巍 进出口贸易 120,674.08 101,372.09 8,485.00 101,325.00 19,301.99 190,009.06 2,635.46 84.00 限公司 设计、生产汽车 Auria Solutions 100 英国 陆志军 地毯、声学元件 481,283.61 523,866.09 251,749.82 358,353.51 -42,582.48 598,837.58 -55,481.01 108.85 Ltd. 和其他汽车饰件 持股比例(%)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万元) 法定代 被担保人名称 注册地 经营范围 直接 间接 表人 资产负债率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银行贷款总额 流动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持股 持股 (%) 上海申达进出口 有 100 上海市 张巍 进出口贸易 117,108.54 100,273.51 16,999.95 100,260.81 16,835.03 226,682.89 2,805.43 85.62 限公司 设计、生产汽车 Auria Solutions 70 英国 陆志军 地毯、声学元件 494,696.15 482,435.30 235,199.59 425,611.19 12,260.86 534,145.03 -42,894.59 97.52 Ltd. 和其他汽车饰件 注:上表中 Auria Solutions Ltd.相关指标为根据其合并财务报表数据摘录。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议案十三: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至 2025 年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为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4 年至 2025 年计划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业务,累计发生金额不超过 8.4 亿美 元,折合人民币 59.71 亿元(以 2024 年 5 月 31 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 价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87.57%。现提交议案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进出口业务、境外全资子公司 Auria Solutions Ltd.各国业务的结算 币种多样,同时存在非本位币的借款,其中主要为美元、欧元,并有墨西哥比索、 捷克克朗、南非兰特以及人民币交易,因此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 公司生产经营产生较大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 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 司 2024 年至 2025 年拟根据实际情况,围绕日常经营业务,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 业务。 (二)交易金额 根据业务需求量,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拟进行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交易金 额不超过 8.4 亿美元。 (三)资金来源 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主要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的 使用。 (四)交易方式 1. 交易品种: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以确保公司稳健、安全经营为 原则,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NDF 等,商品的选择以 规避公司业务经营所产生的外汇收入、支出、资产或负债等风险为主,持有的币 别必须与公司实际各项业务交易的外币需求相符。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2. 外币币种:全币种;主要为美元、英镑、欧元、日元、墨西哥比索等。 3. 交易场所:公司远期结售汇和掉期的交易对手均为经营稳健、信用状况 良好、和公司长期合作、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境内/境外银行。 (五)交易期限 上述交易金额使用期限及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该事项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六)授权和管理 授权公司总经理对金融衍生品进行全面管理,公司财务负责人对公司金融衍 生品筹划、操作、控制等具体业务进行管理。其他具体内容参照公司《金融衍生 品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类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时,遵循合法、审慎、安全、 有效的原则。但金融衍生品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 市场风险 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可能带来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与预计 发生大幅偏离,远期外汇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判断风险。 2. 流动性风险 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 客户违约风险 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收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 导致公司损失。 4. 法律风险 因法律法规或行政规章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 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的风险。 5. 其它风险 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可能会因汇率走势判断偏差,未及时,充分 理解产品信息,或未按规定程序操作而造成一定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方案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1、公司所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公司实际经营业务为基础,依托具体 经营业务,采取套期保值的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禁止单纯以盈 利为目的、风险投机行为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2、鉴于公司开展以上业务的目的,目前所选取的均为低风险金融衍生产品, 公司上述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信用良好的金融机构为交易对象进行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3、为防止金融衍生品业务违约,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 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4、公司建立了相关内控管理制度,对交易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决策 程序、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 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 5、公司将持续关注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市场信息,跟踪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 或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敞口;定期或 不定期对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实际操作、资金使用和盈亏情况进行核查,审查交易 是否依据内部规章制度执行。 三、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适用条件,拟采取套期会计进行确认和计量。公司将根据财政 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 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金 融衍生品的公允价值予以确定,对已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 并反映在公司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中。 公司于 2024 年至 2025 年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累计发生金额不超过 8.4 亿美元,折合人民币 59.71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87.57%。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审议。 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6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