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数文化:浙数文化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2024-03-28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潘亚岚女士、李永明先生出具的《2023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要求,公司董事会根据自查报告认真核查,对在任独立董事独
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具体意见如下:
经核查独立董事潘亚岚女士、李永明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
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
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潘亚岚女士、李永明先生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独立董事潘亚岚女士、李永明先生在 2023 年度
任职期间不存在违反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