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验资报告 ………………………………………………………… 第 1—2 页 二、附件 ………………………………………………………………第 3—10 页 (一)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第 3 页 (二)验资事项说明 …………………………………………… 第 4—5 页 (三)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 6 页 (四)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 7 页 (五)本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完备证明材料》复印件…… 第 8 页 (六)本所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第 9-10 页 验 资 报 告 天健验〔2024〕465 号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贵公司截至 2024 年 11 月 21 日止的新增注册资本及 实收股本情况。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 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出资者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 任是对贵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602 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 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贵 公司原 注册资本 为人 民币 1,265,730,523.00 元,实收股本为人民 币 1,265,730,523.00 元。根据贵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5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贵公司向符合条件的 157 名激励对 象授予股票期权 1,300.00 万份,每份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9.63 元,授予日为 2020 年 9 月 25 日,授予的期权自授权日起 24 个月后按照第一个行权期 40.00%、第 二个行权期 30.00%、第三个行权期 30.00%的比例分三期行权。鉴于第一个和第 二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仅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根据贵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 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激励对 象中有 21 名员工存在离职等情形,不再符合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行权人数由 98 名调整为 77 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321.78 万份调整为 305.61 万份。 因公司在股票期权授予后实施了多次派发现金红利,经调整后的行权价格为 9.17 第 1 页 共 10 页 元/股。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实际行权数量为 2,343,949 股,贵公司申请增 加 注 册 资 本 人 民 币 2,343,949.00 元 , 变 更 后 的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1,268,074,472.00 元。 经我们审验,截至 2024 年 11 月 21 日止,贵公司已收到 64 名激励对象以货 币缴纳的认缴出资款合计人民币贰仟壹佰肆拾玖万肆仟零壹拾贰元叁角叁分 (21,494,012.33)。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贰佰叁拾肆万叁仟玖佰肆拾玖元 整(2,343,949.00),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9,150,063.33 元。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65,730,523.00 元,实收股本为人民币 1,265,730,523.00 元,已经本所审验,并由本所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818 号)。截至 2024 年 11 月 21 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68,074,472.00 元,实收股本为人民币 1,268,074,472.00 元。 本验资报告供贵公司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变更登记及据以向全体 出资者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不应被视为是对贵公司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 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 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1. 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2. 验资事项说明 3. 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4. 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5. 本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完备证明材料》复印件 6. 本所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第 2 页 共 10 页 附件 1 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截至 2024 年 11 月 21 日止 被审验单位名称: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认缴注册资本 实收股本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前 变更后 股份性质 占注册资 占注册资 出资比 出资比 本次增加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本总额比 金额 本总额比 例(%) 例(%) 例(%) 例(%) 一、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境内人民币普 1,265,730,523.00 100.00 1,268,074,472.00 100.00 1,265,730,523.00 100.00 2,343,949.00 1,268,074,472.00 100.00 通股 小 计 1,265,730,523.00 100.00 1,268,074,472.00 100.00 1,265,730,523.00 100.00 2,343,949.00 1,268,074,472.00 100.00 合 计 1,265,730,523.00 100.00 1,268,074,472.00 100.00 1,265,730,523.00 100.00 2,343,949.00 1,268,074,472.00 100.00 第 3 页 共 10 页 附件 2 验资事项说明 一、基本情况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系上海白猫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白猫),上海白猫系上海白猫(集团)有限公司全 资子公司上海牙膏厂有限公司与上海双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鹿股份) 完成整体资产置换,由双鹿股份变更为上海白猫。双鹿股份原系经上海市经济委 员会以沪经企(1992)346 号文批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 1992 年 7 月 1 日 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注册号为 3100001000815 的营业执照。 2011 年,上海白猫重大资产重组及向浙报传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后,上海白猫名称变更为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变更注册地址、 法人代表人和经营范围,于 2011 年 11 月 28 日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妥工 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000132211766N 的营业 执 照 。 公 司 原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1,265,730,523.00 元 , 折 合 股 份 总 数 1,265,730,523 股,每股面值 1 元,均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A 股。 根据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5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摘要》《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修订稿)》,2024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注销部分股票 期权的议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确定并通过考核的 77 名激励对象可以在 第三个行权期内行使其获得行权资格的共 305.61 万份股票期权。实际行权对象 为 64 名,行权数量为 2,343,949 股,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2,343,949.00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68,074,472.00 元。 二、出资规定 第 4 页 共 10 页 根据贵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5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摘要》《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修订稿)》,贵公司向符合条件的 157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1,300.00 万份,每份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9.63 元,授予日为 2020 年 9 月 25 日, 授予的期权自授权日起 24 个月后按照第一个行权期 40.00%、第二个行权期 30.00%、第三个行权期 30.00%的比例分三期行权。鉴于第一个和第二个行权期 未达到行权条件,仅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根据贵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激励对象中有 21 名员 工存在离职等情形,不再符合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行权人数由 98 名调整为 77 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321.78 万份调整为 305.61 万份。因公司在股票期 权授予后实施了多次派发现金红利,经调整后的行权价格为 9.17 元/股。截至 2024 年 11 月 21 日,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实际行权数量为 2,343,949 股, 贵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2,343,949.00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68,074,472.00 元,均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A 股。 三、审验结果 截至 2024 年 11 月 21 日止,贵公司已收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 64 名员工以 货币缴纳的认缴出资款合计人民币贰仟壹佰肆拾玖万肆仟零壹拾贰元叁角叁分 (21,494,012.33),各出资者均以货币出资,缴存于贵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杭州庆春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1202020219900747903 的人民币账户内。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后,贵公司实收股本为人民币 1,268,074,472.00 元,占变更后注册资本的 100.00%,均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A 股。 以 2024 年 10 月 31 日母公司未审财务报表为基准,贵公司的净资产为人民 币 6,752,867,462.53 元 , 其 中 股 本 1,268,074,472.00 元 、 资 本 公 积 5,073,759,477.77 元、其他综合收益 124,240.82 元、盈余公积 250,950,790.34 元、未分配利润 159,958,481.60 元。 第 5 页 共 10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