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同达:*ST同达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4-03-12
证券代码:600647 证券简称:*ST 同达 公告编号:2024-016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安徽省天域吉瓦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域
吉瓦”),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朗绿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绿
科技”,公司持股比例 51.0198%)之全资子公司上海循康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上海循康”)的控股子公司(上海循康持股比例 51%)。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整,截至本公告日,朗绿科技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 万元
(不含本次)
●本次担保有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
司朗绿科技为其全资子公司上海循康的控股子公司天域吉瓦向中信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人民币 1,000 万元授信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持股天域吉瓦 44%的股东上海萧京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等就朗绿科技提供的最高额保证担保的 49%向
朗绿科技提供连带保证责任反担保。
本次被担保方天域吉瓦成立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尚未经营。
证券代码:600647 证券简称:*ST 同达 公告编号:2024-016
朗绿科技为天域吉瓦此次 1,000 万元授信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生产经
营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4 年 3 月 11 日,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天域吉瓦成立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位于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
合肥高新区霍邱现代产业园科技服务中心 306 室,是公司控股子公司
朗绿科技(公司持股 51.0198%)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循康的控股子公司
(上海循康持股 51%),注册资本 1,000 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91341522MAD6XBTL2U,法定代表人:申乐莹,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
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
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
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半导体
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
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
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
零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
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设
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
网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
证券代码:600647 证券简称:*ST 同达 公告编号:2024-016
统集成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
电装备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
的项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人 被 担 保 债权人 担 保 方 担保期限 担保金额 反担保情
人 式 况
朗绿科技 天 域 吉 中信银 连 带 责 自贷款期 人 民 币 上海萧京
瓦 行合肥 任保证 限 届 满 之 1,000 万元 执行事务
分行 次日起 3 合伙人等
年 就朗绿科
技提供的
最高额保
证担保的
49%向朗绿
科技提供
连带保证
责任反担
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为满足天域吉瓦的生产经营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
略,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
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并及时掌控其资信情况,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控股孙公司,天域吉瓦为进一
步拓展新能源设备销售业务,解决业务资金需求向中信银行申请借
款,由上海萧京执行事务合伙人等提供连带保证责任反担保,有利于
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故
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证券代码:600647 证券简称:*ST 同达 公告编号:2024-016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朗绿科技下属公司
日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的整体经营发展需求,不存在重
大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
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我们同意《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控股
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7,300 万元(包含本次),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24.73%,全部为控股子公司与其
子(孙)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