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48 证券简称:外高桥 公告编号:2024-013 900912 外高 B 股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3 月 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洲海路 999 号森兰国际大厦 B 座 一楼展示中心大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59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19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B 股) 4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647,734,306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626,637,724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B 股) 21,096,58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57.0516 总数的比例(%)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55.1934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1.858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俞 勇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5 人,董事卢梅艳,独立董事黄峰、吴坚因工作安 排冲突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2 人,监事会主席唐卫民先生、监事会副主席李萍 女士、监事王燕华女士因工作安排冲突未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张毅敏女士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陈斌先生作为董 事候选人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上海外高桥集团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2,406,711 91.4164 2,097,497 8.5575 6,400 0.0261 B股 7,523,566 56.3106 5,837,266 43.6894 0 0.0000 普通股合计: 29,930,277 79.0313 7,934,763 20.9518 6,400 0.0169 2、 议案名称: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相 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3,458,723 95.7084 1,045,484 4.2654 6,401 0.0262 B股 12,821,632 95.9643 539,200 4.0357 0 0.0000 普通股合计: 36,280,355 95.7987 1,584,684 4.1844 6,401 0.0169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 2025 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626,631,324 99.9990 0 0.0000 6,400 0.0010 B股 21,096,482 99.9995 100 0.0005 0 0.0000 普通股合计: 647,727,806 99.9990 100 0.0000 6,400 0.001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4、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选举陈斌先生 4.01 为第十届董事 646,482,023 99.8067 是 会董事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关于上海外高桥集 团财务公司与关联 1 方签订《金融服务 29,930,277 79.0313 7,934,763 20.9518 6,400 0.0169 协议》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2 票股东大会决议有 36,280,355 95.7987 1,584,684 4.1844 6,401 0.0169 效期和相关授权有 效期的议案 关于修订《上海外 高桥集团股份有限 3 公司三年股东回报 37,864,940 99.9828 100 0.0003 6,400 0.0169 规 划 ( 2023-2025 年)》的议案 选举陈斌先生为第 4.01 36,619,157 96.6933 - - - - 十届董事会董事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2、3 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议案 1、2 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上海浦东创新投资发 展(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外高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鑫 益(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上述三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欧龙、张博文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临 时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5 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