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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安科: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10-29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中安科       公告编号:2024-088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0 月 2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紫沙路 203 号华中小龟山金
融文化公园五栋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73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703,316,35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24.881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博文先生主持,采取
现场及网络相结合的方式投票表决并形成会议决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
决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李世成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李凯先生出席会议,财务总监李翔先生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701,075,533        99.6813          678,225         0.0964        1,562,595          0.2223




2、 议案名称:关于签署和解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700,824,213        99.6456          960,545         0.1365        1,531,595           0.2179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关于更换会
  1      计师事务所      299,035,069       99.2562   678,225        0.2251     1,562,595        0.5187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律师:向思、王贝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
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