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百 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李伟 林先生、叶陈刚先生、任宇飞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 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李伟林先生、叶陈刚先生、任宇飞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 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 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不存在影响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相关要求。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