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投发展: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2024-08-06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发展 公告编号:2024-055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4年8月21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
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8 月 21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 号银泰中心 C 座 17 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8 月 21 日
至 2024 年 8 月 21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
2 关于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面向 √
3
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4 关于申请注册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非金 √
5
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6 关于公司拟进行永续债融资的议案 √
关于公司拟向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申请担保、提供反担 √
7
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基石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业务暨关联 √
8
交易的议案
9 关于公司与基石(天津)国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云信业务暨 √
关联交易的议案
1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1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2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3 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累积投票议案
14.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应选监事(1)人
14.01 郭洪林先生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各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6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的相关公告。相关股东会会议资料将另行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7、8、9、10、11、12、13、1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7、8、9、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8、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
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
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
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
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
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
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
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
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
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683 京投发展 2024/8/14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凡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或代理人于规定时间内到本公司董事
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领取会议资料。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登记。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
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股东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
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登记时间:2024年8月20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7层
联系电话:(010)65636622/65636620;传真:(010)85172628
六、 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与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5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8 月 21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
1
的议案
关于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
2
案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
3 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
案
4 关于申请注册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
5
办理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6 关于公司拟进行永续债融资的议案
关于公司拟向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申请担保、提
7
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基石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业
8
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基石(天津)国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云信
9
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1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3 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14.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4.01 郭洪林先生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附件 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
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
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
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
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
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
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
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选
监事 2 名,监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4.01 例:陈××
4.02 例:赵××
4.03 例:蒋××
…… ……
4.06 例:宋××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5.01 例:张××
5.02 例:王××
5.03 例:杨××
6.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投票数
6.01 例:李××
6.02 例:陈××
6.03 例:黄××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
(她)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6.00“关于选举监事
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
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
人。
如表所示:
投票票数
序号 议案名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4.01 例:陈×× 500 100 100
4.02 例:赵×× 0 100 50
4.03 例:蒋×× 0 100 200
…… …… … … …
4.06 例:宋×× 0 100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