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股份: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2024-03-29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 2023 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
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大信所”)基本情况如下:
事务所名称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2-03-06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
首席合伙人 谢泽敏 年末合伙人数量 160人
年末执业人员 注册会计师 971人
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超过500人
业务收入总额 15.78亿元
2022年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13.65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5.10亿元
客户家数 196家(含H股)
审计收费总额 2.43亿元
2022年上市公司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含A、B股)审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
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
业、房地产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6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3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第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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届监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详见《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编号:2023-074)。
2023 年 11 月 22 日,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详见《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
号:2023-103)。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
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3 年 7 月 5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请 2023 年年度审计事务所采购立项的议案》。
(二)2023 年 8 月 18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同意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
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
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
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
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
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年度审
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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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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