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2024-10-16
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股份 编号:2024-043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珠
江城市管理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江城服”)工商银行基本账
户被冻结 1,542,369 元(本次被冻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35%,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的 0.14%),具体如下:
一、冻结基本情况
开户行 冻结金额
户名 账户性质 账号
(元)
广州珠江城市管理服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基本户 3602***********3705 1,542,369
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广州南方支行
二、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原因
因肇庆市鼎骏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骏公司”)与珠江城
服、广州珠江城市管理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公司(以下简称“肇庆分
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鼎骏公司向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请:1、
判令被告珠江城服公司、肇庆分公司向鼎骏公司支付秩序维护服务费
1,464,921.85 元及利息 77,447.28 元【自 2022 年 6 月 1 日起暂计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止,2024 年 8 月 1 日之后的利息,以实际欠款金额为基数,按照同期一年期
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至清偿之日止】合计共 1,542,369.13 元;2、本案的
诉讼费用由珠江城服、肇庆分公司承担。
鼎骏公司同时向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查封、冻结珠
江城服、肇庆分公司价值 1,542,369 元范围内的财产。2024 年 10 月 13 日,珠江
城服收到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2024)粤 1203 民诉前调 3176 号《传票》。
同日,珠江城服收到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2024)粤 1203 财保 75 号之一
《查封冻结告知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冻结珠江城服肇庆分公司在中国
工商银行肇庆市端州支行 2017***********4573 账户的银行存款、珠江城服广
州南方支行 3602***********3705 账户的银行存款,价值限额 1,542,369 元以内。
冻结期限为一年(冻结期限:2024 年 9 月 6 日至 2025 年 9 月 6 日)。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珠江城服已向法院递交了置换冻结账户的申请书相关资料。上
述银行账户被冻结目前未对公司及珠江城服的正常运行、经营管理造成实质性
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做好应对方案,确保公司及珠江
城服日常经营活动不受重大影响,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