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胜电子: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4-03-28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人”)作为宁波均胜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电子”或“公司”)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均胜电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29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0,821,559 股(以下简称“2020 年非公开发行”),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9.1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499,999,992.49 元,扣除保荐承
销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 26,434,675.01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2,473,565,317.48 元。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0 年
10 月 26 日就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账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毕马威
华振验字第 2000760 号)。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
存放募集资金相关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规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项目状态
1 智能汽车电子产品产能扩建 212,400.00 177,356.53 已达到预定可使
1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项目状态
项目 用状态
2 补充流动资金 70,000.00 70,000.00 已使用
合计 282,400.00 247,356.53 -
二、募集资金使用、节余情况以及后续安排
(一)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智能汽车电子产品产能扩建项目”已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公司于近期完成该募投项目尾款支付。该项目承诺投资募集资金人民币 177,356.53 万
元,截至 2024 年 2 月 29 日已累计投入人民币 147,658.01 万元,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35,646.20 万元(含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
理收益、手续费等合计约 5,947.68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在保证募投项
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遵循合理、节约、谨慎的原则,审慎地配置募集资金,较好地控
制募投项目各环节成本与费用,因而产生节余募集资金。此外,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
建设以及募集资金安全性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亦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三)节余募集资金后续安排
鉴于 2020 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进一步提
高公司资金整体使用效率,公司拟将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35,646.20
万元(截至 2024 年 2 月 29 日数据,含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闲
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手续费等合计约 5,947.68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
户余额为准)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在完成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注销 2020 年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相关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
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也将随之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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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意见
2024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以 9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监事会审议意见
2024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
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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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孙英纵 陈贻亮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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