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胜电子:均胜电子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2024-06-01
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4-036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
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23 元/股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22.74 元/股
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期:2024 年 6 月 7 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人民币 23 元/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
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即 2024 年
2 月 19 日)起 12 个月内。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2 月 20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均胜电子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
回购报告书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
003)。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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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拟以具体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1,408,701,543 股扣除公司
回购专用账户 2,752,231 股后的 1,405,949,312 股为股本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60 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
365,546,821.12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根据本次回购方案,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
根据本次回购方案,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
民币 23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 22.74 元/股,具体的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
+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计算
的每股现金红利。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涉及送转
股或转增分配,因此公司流通股不发生变化,流通股股份变动比例为 0。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本次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405,949,312×0.26÷1,408,701,543≈0.2595
元/股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3-0.2595)+0]/(1+0)≈22.74 元/股
(保留两位小数)。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
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
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
予以实施,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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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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