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1.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2020 年 8 月 1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 [2020] 1829 号) 核准,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 称“公司”或“本公司”) 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普通股 (A 股) 股票 130,821,559 股 (以下简 称“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发行价格为每股 19.11 元。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499,999,992.49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 26,434,675.01 元 (不含 增值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73,565,317.48 元。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 通合伙) 对截至 2020 年 10 月 22 日公司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 验,于 2020 年 10 月 26 日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2000760 号《验资报告》。 2.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2023 年 5 月 26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 [2023] 1169 号) 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 (本公 司控股股东均胜集团有限公司) 发行普通股 (A 股) 股票 40,616,919 股 (以下简称”2022 年向 特 定 对 象 发 行 ” ) , 发 行 价 格 为 每 股 8.99 元 。 本 次 发 行 的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365,146,101.81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 10,173,483.56 元 (不含增 值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54,972,618.25 元。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 合伙) 对截至 2023 年 7 月 5 日公司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 验,于 2023 年 7 月 7 日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2300825 号《验资报告》。 第1页 (二) 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2020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参见“2020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表” (附表 1)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半年度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4,281,769.81 元,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2,170,271,913.01 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 民币 303,293,404.47 元,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62,070,215.93 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 户的余额为人民币 365,363,620.40 元,明细见下表: 项目 金额 (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净额 2,473,565,317.48 减: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 2,170,271,913.01 其中:智能汽车电子产品产能扩建项目 1,470,271,913.01 补充流动资金 700,000,000.00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 303,293,404.47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62,070,215.93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 365,363,620.40 减: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余额) -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65,363,620.40 2.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参见“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2)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半年度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0 元,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354,972,618.25 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0 元,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人民币 62,536.72 元,明细见下表: 项目 金额 (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净额 354,972,618.25 减: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 354,972,618.25 其中:收购均联智行 8.0392%的股份 307,332,824.54 补充流动资金 47,639,793.71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62,070.72 部分未使用募集资金置换的发行费用 466.00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 62,536.72 减: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余额) -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62,536.72 第2页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与监管等方面作出了 明确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1.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2020 年 11 月,本公司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海通证券”) 分别与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鼓楼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海通证券和 2020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以下简称 “募投项目”) 实施公司宁波普瑞均胜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普瑞均胜”) 与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分行 (曾用名“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 签订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2 年 4 月 6 日,经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在不改变募投项目、不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根据战略发展规划及业务整体 布局,本公司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宁波均胜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新能源研究院”) 与全资子公司宁波均胜智能汽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智能汽车 研究院”) 。2022 年 5 月 17 日,本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新增募投项目 实施主体有关议案。 2022 年 5 月,本公司、智能汽车研究院、海通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 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2 年 5 月,本公司、新能源研究院、海通证券 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2 年,因聘请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金公司”) 为公司 2022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公司与原保荐机构海通证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 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海通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金公司承接。公司及中金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宁波鼓楼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普瑞均胜与中金公司以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分行签署 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新能源研究院与中金公司以及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智 能汽车研究院与中金公司以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 第3页 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范本) 》不存在重 大差异。 2023 年 3 月 30 日,经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公司新增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城市工业园区内”,旨在利用上海在 人才储备、市场配套方面的优势,合理高效地配置资源,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后因该地 块项目开发方案变更,该工业园物业无法进行分割出售,因此原投资方案已不具备实施基础。 本公司前期已投入资金退回至本公司募集资金户。2024 年 3 月 27 日,经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上述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4 年 5 月 16 日,本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议案。 针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的涉及募集资金违规情 况,公司已进行内部核查与逐项落实,作出积极整改,并拟以自有资金将相关涉及金额转回至 募投项目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 2024 年 开户行 开户单位 账号 6 月 30 日金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54578589703 97,223,070.70 宁波市分行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3901110029200370542 205,200,234.65 宁波鼓楼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普瑞均胜汽车 33150199503609860860 244,790.79 宁波鄞州支行 电子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均胜新能源研究 33150199503600003300 62,690,823.96 宁波鄞州分行 院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 宁波均胜智能汽车 574908997510333 4,700.30 分行 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合计 365,363,620.40 第4页 2.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2023 年 7 月,本公司、中金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分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表 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 2024 年 开户行 开户单位 账号 6 月 30 日金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 33150199503600003932 62,536.72 宁波鄞州分行 有限公司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 2020 年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2,170,271,913.01 元,其中本半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人民币 24,281,769.81 元,见本报 告一、(二) 。 2.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354,972,618.25 元,其中本半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人民币为 0 元,见本报告一、(二) 。 第5页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本公司 2024 年上半年度不存在 2020 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4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召开之日起至 2023 年 8 月 4 日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07,332,824.54 元以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4,847,078.24 元,合计拟置换募集资金 312,179,902.78 元。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 通合伙) 出具了毕马威华振专字第 2301540 号《关于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将募集资金 312,179,902.78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本公司 2024 年上半年度不存在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本公司 2024 年上半年度不存在使用 2020 年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情况。 2.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本公司 2024 年上半年度不存在使用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情况。 第6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 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 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 个月。 2021 年 10 月 28 日,本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 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 月的投资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 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2022 年 8 月 23 日,本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 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的投资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 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2023 年 8 月 21 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 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1 亿元的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在上述额度内,资 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末余额人民币 0 元。 2.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本公司 2024 年上半年度不存在对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第7页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1.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2020 年非公开发行不涉及超募资金。 2.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不涉及超募资金。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 (包括收购资产等) 的情况 1.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0 年非公开发行不涉及超募资金。 2.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不涉及超募资金。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4 年 3 月 27 日,经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对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4 年 5 月 16 日,本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相关议案。 2.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募投项目已于 2023 年度实施完毕并结项,公司拟将结项募投项目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的节余募集资金 62,536.72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 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 ,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转出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相应 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也将随之终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6.3.21 的规定,募投 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 (包括利息收入) 低于 500 万或者低于募集资金净额 5%的,可 以免于履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且经保荐人、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的相关程序。 第8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智能汽车电子产品产能扩建项目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项目尾款已支付完毕。 2.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本公司 2024 年上半年度不存在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变更 2020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2.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变更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 决定书》(〔2024〕30 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纪律处分决定书》(〔2024〕149 号)。针对上述文件中提及的募集资金违规情况,公司已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就涉及问题进行逐 项落实与切实整改。公司已咨询保荐人专业意见,加强相关部门培训与管理,组织并认真学习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并督导相关工作人员在 今后募集资金的日常使用中严格规范募集资金使用的流程和用途,杜绝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 相关情况请参见《均胜电子关于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及整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40)。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1 日 第9页 附表 1: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74,356.53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428.18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诺 截至期末承诺 本年度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与承诺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实现的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 投入进度 是否发生 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1)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 (2) 投入金额的差额 可使用状态日期 效益 预计效益 (%) (4) = (2)/(1) 重大变化 (3) = (2) - (1) 1、智能汽车电子产品 177,356.53 177,356.53 2,428.18 147,027.19 -30,329.34 83%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产能扩建项目 2、补充流动资金 70,000.00 70,000.00 - 70,000.00 - 1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247,356.53 247,356.53 2,428.18 217,027.19 -30,329.34 88%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 详见本报告三、(四) 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 不适用。 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详见本报告三、(七)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智能汽车电子产品产能扩建项目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已于 2024 年初完成支付募投项目尾款,剩余未使用募集将补充流动资金。 第 10 页 附表 2: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5,497.26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诺 截至期末承诺 本年度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与承诺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实现的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 投入进度 是否发生 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1)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 (2) 投入金额的差额 可使用状态日期 效益 预计效益 (%) (4) = (2)/(1) 重大变化 (3) = (2) - (1) 1、收购均联智行 30,733.28 30,733.28 0 30,733.28 - 1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8.0392%的股份 2、补充流动资金 4,763.98 4,763.98 0 4,763.98 - 1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35,497.26 35,497.26 0 35,497.26 - 100%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本报告三、(二)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 不适用。 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 不适用。 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详见本报告三、(七)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第 1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