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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均胜电子:均胜电子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及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2024-11-05  

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4-063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及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2/20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4 年 2 月 19 日~2025 年 2 月 18 日
预计回购金额                  10,000 万元~20,000 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22.74 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1,266.4015 万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8990%
实际回购金额                  19,407.952354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13.88 元/股~17.35 元/股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电子”或“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部分公司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下简称“本
次回购”)。本次回购价格上限为人民币 22.74 元/股(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
施后,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人民币 23 元/股调整为 22.74 元/股),本次回购资
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次
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之日(即 2024 年 2 月 19 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20 日、2024 年 6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均
胜电子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回购报告书暨落实“提质增效重
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03)、《均胜电子关于 2023 年度权
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36)。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 年 2 月 22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实施了首次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均胜电子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
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05)。
(二)自 2024 年 2 月 22 日起,公司陆续实施回购股份,并于每个月初对回购进
展情况进行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披露的《均胜电子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24-008、临 2024-025、临 2024-031、临 2024-037、临 2024-042、临 2024-045、
临 2024-052、临 2024-057)。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实施完毕。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12,664,01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约为 0.8990%,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 13.88 元/股,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 17.35
元/股,成交均价为人民币 15.33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4,079,523.54
元(不含交易费用)。
(四)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
本次回购实际执行情况与已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
成回购。
(五)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
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
权发生变化。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剑峰先生于 2024 年 6 月 12 日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增持公司股份 980,000 股,增持均价约为 15.26 元/股,增
      持总金额 14,958,286 元,增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7%。详情请参见《均
      胜电子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39)。
          除上述增持情况外,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止,
      公司董监高、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完成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40,616,919                2.88      40,616,919                2.88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368,084,624               97.12   1,368,084,624               97.12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               12,664,015               0.8990
      股份总数            1,408,701,543              100.00   1,408,701,543               100.00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计 12,664,015 股,并将其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股权激励。若在本
      公告披露之日后 36 个月内,公司未将全部已回购股份使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股权
      激励,尚未使用的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
      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股份,并按照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