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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彩虹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白永秀,已离任)2024-04-20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

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对董事会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都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2023年度履

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本人白永秀:男,汉族,69岁,西北大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现为中国

工业经济学会副会长、中国区域科学协会副监事长、陕西省区域经济研究会名誉

会长。研究领域为市场经济理论与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现代企业制度与国有企业

改革、区域经济与城乡发展,在《经济研究》《管理世界》《学术月刊》等期刊

发表学术论文600余篇;出版著作、教材20余部;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

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科技部软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

科学重大项目等课题20余项;全面主持区域咨询、企业咨询项目上百次;获国家

级和省部级奖励20余项;为中央及陕西省委省政府提供多次重要决策咨询。

    (二)独立性说明

    根据管理办法规定,我已对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不存在与彩虹股份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不受彩虹股份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

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任何股份,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1
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是公司前五名

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的人员及其直

系亲属;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

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

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主要负责人;不是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

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

人员。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董事会        股东大会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
 姓名    应出席    亲自出 应出席 亲自出 应出席 亲自出       应出席   亲自出   应出席   亲自出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白永秀     5            5    2       2       4       4        1        1        1        1

    2023 年度,本人积极出席了公司 2023 年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阅读会议文

件,以审慎的态度独立发表意见。对于本年度各次会议审议事项均表示同意,不

存在提出异议的事项。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主任委员。我出席了所在专门委员会的会议,认真审议了相关议案,积极

发表专业意见,对公司规范运作提出合理化建议。2023 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

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现场考察、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交流、听取了相关人员

的汇报等方式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对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事先认真审

阅相关资料,与公司高管和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保持密切的沟通,共同分析公

司所面临的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等信息,并积极献计献策;与审计机构就公

司财务、业务状况保持密切联系与充分交流;密切关注社会公众舆论、主流媒体、
                                                                                                2
行业协会等对公司的各项评价。公司也与本人保持了定期的沟通,使我能及时了

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并获取独立判断的资料和信息,在履行职权过程没有遇到

过明显的障碍。

    本人不断加强法律法规、公司治理等方面的学习,及时掌握监管动态,积极

参加了独立董事后续培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及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在履职过程中,我重点关注了影响公司规范运作的重大风险事项,通过审查

决策、执行及披露过程,对其合法、合规性进行独立判断并发表意见,主要包括

以下内容: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对报告期内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对关

联交易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公司关联交易的定价是遵循市场价格确定的公允价格,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独立性造成影响。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无上述情况发生。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无上述情况发生。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各项报告所包含的信息

能够真实、全面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

我认为公司内控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

实际情况和有效性。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3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年度财务报

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任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无上述情况发生。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作为提名委会成员,对第十届董事候选人、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事项进行

了审查,发表了审查意见,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会主任委员,审查了在公司领取酬薪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现任及离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严格按照公

司的薪酬制度、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考核结果领取报酬,符合公司整体经营业绩

增长水平和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以独立客观、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于2023年12

月20日完成了董事会换届工作,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白永秀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4